老庄异同论
在先秦,作为共同组成与儒家、墨家相对立的道家思想阵营的老子思想和庄子思想,其相同一致之处自然是十分明显的。但是,再深一点涉入即可发现,老、庄之间实际上存在着深刻的分歧。老、庄异同是许多老、庄思想研究者都探索过的问题,并且从不同的学术理论立场得出了不同的结论。笔者觉得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再讨论一下,因为从科学的中国思想史的角度看,这毕竟也是中国传统思想源头上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
从与儒家、墨家思想相对立这样的学术背景下来观察,庄子思想和老子思想(《老子》)在两个基本点上是相同的。
(一)“道”为世界万物最后根源和具有超验性质的观念
《老子》中写道:“道者,万物之奥”(第60章), “众妙之门”(第1章)、“为天下母”(第25章)、“天地根”(第6章)等。完全可以说,“道”为万物最后根源的观念是《老子》首要的、根本的观念;而且,《老子》对“道”的根源性的表述要比《庄子》的“道通为一”、“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庄子·齐物论》)、“夫道覆载万物者也”(《庄子·天地》)、“道者,万物之所由也”(《庄子·渔父》)等的表述要明确、通俗得多。《老子》还认为作为万物最后根源“道”的存在是不能被感性认识所把握的,如“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第14章);也难以用概念来加以规定的,如“道常无名”(第32章)、“道可道,非常道”(第1章)。老子思想中“道”的这种超验性质,也正是庄子所说的“道昭而不道”(《庄子·齐物论》), “道不可致”、“道不当名”(《庄子·知北游》)。总之,庄子和老子都是把“道”作为一种超越人的感性经验之上的宇宙万物最后根源来理解的。这也是道家各派对“道”共同的、基本的理解。
(二)社会批判的立场和返归自然的社会理想
《老子》或老子思想对当时社会基本上是采取批判的态度,这一批判的锋芒,主要是指向两个对象,一是当时的统治者,一是为当时统治者推崇、采用的儒家思想。《老子》尖锐地写道:“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非道也哉”(第53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第75章),也就是说《老子》斥责当权统治者是盗贼之首,认为民众的痛苦、社会的动乱都是当权的统治者的种种暴虐行为带来的。《老子》这种相当激烈的社会批判态度,和处于“昏上乱相之间”(《庄子·山木》)的庄子愤慨于“窃国者为诸侯”(《庄子·胠箧》),哀悯于“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庄子·在宥》)的态度是一致的。这种对当权统治者的抨击态度,必然导致对虽然本身也正在经历着某种新的适应性变化,然而其理论核心仍是主张以“礼”“仁义”的道德规范维护社会伦理秩序的儒家思想的批判。《老子》写道,“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第38章),主张“绝圣弃智”“绝仁弃义” “绝巧弃利”而“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19章),返回到“复结绳而用之”“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第80章)的原始的、自然的状态。这与庄子认为“焉知仁义之不为桎梏凿枘也”(《庄子·在宥》)的观点,向往“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的“至德之世”(《庄子·天地》)或“不知义之所适,不知礼之所将”的“建德之国”(《庄子·山木》),也是完全一致的。
庄子思想与老子思想既然在这两个基本点上的某些重要思想观念是相同的,所以自司马迁以来,传统的观点一直认为老、庄是属于同一个思想体系,即所谓“庄子其学……要本归于老子之言”(《史记·老庄申韩列传》)。
二
事实上,从另外更多一些重要思想观念的差异中可以看出,庄子思想和老子思想是理论宗旨和内容皆有不同的两个思想体系。这些思想观念上的差异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类。
(一)自然哲学:“道”的本体论性质
如上所述,“道”为宇宙万物最后根源的观念,在老、庄那里是相同的。但是,对这种根源应做如何理解,也就是说“道”本身具有何种哲学性质,老、庄的观点就不相同了。《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42章), “道生之”(第51章),可见老子的“道”是具有某种实体性质(并不是“实体”)的存在。庄子认为“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道无所不在”(《庄子·知北游》),也就是说,“道”是某种既内蕴于万事万物之中,又包容一切事物和状态的世界总体性实在,确切地说,这是一种哲学理念。老子和庄子对“道”的本体论性质的不同理解(“实体性”与“总体性”),就产生了他们对世界自然图景中的一个明显分歧,即世界或万物有无开始?在老子看来,万物由“道”产生,世界万物当然是有开始,而且是唯一地、必然地由“道”开始。然而从庄子那种融入、涵盖一切事物和状态的总体“道”的立场观察,世界的存在既无开始,也无终结,“道无终始”(《庄子·知北游》)。这样,“有始”或“无始”就成了区分老子和庄子自然观的标志,甚至也可作为区分老、庄认识论、人生哲学的外在标志(见表1)。
表1 老子思想体系与庄子思想体系的区别
可见,由于老子所理解的“道”具有某种能产生万物的实体,世界从它那里开始,所以老子以“道”为对象、为内容的最高层次的认知活动和精神境界也必然包含“有始”(即最初的元始)的成分;庄子的“道”不具有“实体”性质,而是无所不包的世界总体实在,无始无终是它的特征,所以“无始”也就成了庄子最高的、“道”的层次的认知和精神境界的特征。
对“道”的本体论性质的不同理解,使老子和庄子对体现“道”的万物存在形式或运动过程的观点也不相同。老子的“道”从本体论意义上说,是某种产生万物、开始万物超验的、实体性的实在,既然有开始(有)就一定有终(无)。这样,在老子那里,“道”的存在就表现为万物在“有”“无”两极间往返运动的过程,表现为万事万物在任何两个对立的性质间往返运动的过程。《老子》将“道”的这种存在形式或事物形成过程概括为“反”: “反者道之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40章)庄子的“道”是一种包容和融入一切事物和状态的世界总体,这样,“道”的存在形式、过程性质就不是事物在某两种对立性质间的往返运动,而是事物在一切性质中,在全部可能性和范围内无始无终、没完没了的变化。与老子“道”的过程性质是“反”相比而言,庄子“道”所表现出的万物存在形式或过程是“化”。《庄子》中多次写道:“万物皆化”(《庄子·至乐》), “物之生也,若骤若弛,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庄子·秋水》), “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庄子·寓言》)。可见,老子和庄子的自然哲学为我们描绘了两种迥然不同的世界自然图景。在《老子》的世界里,事物的存在是相互依存的,而不是孤立的运动,或者说“道”的过程是两种对立性质的存在的相互转化,“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第58章)。但在《庄子》的自然图景里,万物都在完全独立地、自由变化着,“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为鸡”,“浸假而化予之右臂以为弹”,“浸假而化予之尻以为轮”(《庄子·大宗师》)。并且,庄子还认为,虽然就事物个体来看,“万化而未始有极也”(《庄子·大宗师》),以不同性状绵延祥变,是没有终极之时的;但就世界整体而言,“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庄子·至乐》),万化的总体过程是既无起点,又无终点的永恒循环。因此,如果将老子和庄子的不同世界自然图景,即作为“道”所体现的万物存在的形式和过程——“反”与“化”,加以形式的、几何学的简单描述,那么可以说,老子是有两个端点的“线段”,庄子是无端点的“圆”。
总之,老子和庄子分别对“道”的本体论性质所做的实体性的规定和总体性的理解,是老子思想和庄子思想差异的最深刻的一个理论因素。
(二)人生哲学:人生追求和处世态度
庄子思想和老子思想的差异更加明显地表现在人生哲学上。如前所述,庄子的人生追求最根本的内容是一种对精神上“逍遥”的追求,即从精神上摆脱生死、时命、情欲等构成的人生困境,而获得一种无任何负累的自由自在心境,“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庄子·大宗师》)。而这种精神自由的人生追求,决定了庄子超脱世俗,“恶能愦愦然为世俗之礼,以观众人之耳目哉”(《庄子·大宗师》)的处世态度。应该说,这是较高文化层次和精神层次上的人生追求和处世态度。老子所提出的人生目标不是高远的,而是基本,它就是人的存在本身——生命。这一目标在人生活的社会层面和自然层面上分别叫“全身”和“长生”(见表2)
表2 老子的全身和长生
从表2可以看出,虽然从人的生理意义上说,全身、长生是一件事,但在老子那里却有区别:“全身”是说人在社会生活中要善于保全自己的生命机体,它决定于也表现为一种“守柔”退让,“知足”免殃,“不敢为天下先”(第67章)的处世态度;“长生”是指不能伤自己的自然本性,它导向某种“深根固柢”的养生方法。
庄子和老子在人生追求上的精神自由和健全生命不同,决定了他们在处世态度上超脱世俗和谦退自处之间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又显示出,在庄子和老子的人生哲学中,目的和手段这对价值范畴之间的关系有所不同。在庄子人生哲学里,“逍遥”的人生追求和超脱的处世态度不仅是一致的,而且是同一的,目的和手段没有出现分离,所以庄子的处世态度(超世、顺世、遁世)本身也就是他追求的“无待”“无累”的自由精神境界的表现。老子的情况不是这样,目的和手段已经分离,或者确切地说,虽然仍是一致,但却不是同一。“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第78章),“守柔”为是了达到它的对立面“刚强”。“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22章),这就是说,老子认为“全身” “长生”,必须通过它的对立面“枉”“曲”“少”“损”才能取得,“天地……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圣人……外其身而身存”(第7章),所以老子的处世态度就不是直接映现他的精神境界,而是表现着一种人生经验、生活智慧,在一定的条件下,这种智慧的处世态度,就由以“守柔”求生存,转变为“以柔胜刚”“欲取固与”(第36章)以权术求发展、求用世。如《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第67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第57章)。这与庄子“孰弊弊焉以天下为事”(《逍遥游》)的态度正相反。
庄子和老子的人生哲学,由人生追求的不同开始,最后表现在生活目标和手段的同一或分离、处世态度在性质上是体现精神境界或是反映生活智慧的差别,这些,在他们对一个重要范畴——“无为”的理解中尤为清楚地显示出来。在庄子那里,“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无为”显然是一种行为态度;而“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大宗师》), “无为”本身也就是一种境界,是庄子追求的人生目标。但对于老子来讲,“无为之有益”(第43章), “无为故无败”(第64章),“无为而无不为”(第48章), “无为”纯粹成为一种行为态度,一种处世手段,故《老子》一再说:“为无为,则无不治。”(第3章、第63章)
总之,庄子的人生追求是一种高远的个人精神上的自由,以不同方式(超世、遁世、顺世)与世俗生活保持着距离,这种“逍遥”的超脱,并不是出世而归向彼岸,而是在现实生活中对心境做返归自然的理性净化。老子则倾心于个人生命的健康和长久地存在,对驾驭世俗生活表现了极大的兴趣,“事善能,动善时”(第8章),时时显露着智慧或权谋。庄子和老子人生哲学上的这种差异,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庄子、老子思想在总的内容特色上的差异:一个显示出高远超脱的精神境界,一个充盈着丰富深刻的生活智慧。
(三)认识论:感性对象(万物)的相对性和最后根源(“道”)的超验性
庄子思想和老子思想在认识论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他们对先秦哲学认识论中的两个困难问题——对具体事物感性、表象认识的不确定性困惑的消除和对形而上的、超验的万物最后根源认识途径的寻求——有不同的解决方法。庄子对于感性认识不确定性引起的困惑,是用相对主义来加以解释的。一方面,就具体的感性事物来说,“万物皆种”(《庄子·寓言》),万物“殊性”(《庄子·秋水》),万物皆有自己独立的本性,“是非之途,樊然淆乱”(《庄子·齐物论》),令人迷惘;另一方面,从自然整体的角度上看,“万物皆一”(《庄子·德充符》), “万物一府”(《天地》),这种差别又是不存在的,这两种观念叠合起来,就形成了庄子的相对主义,即从自然主义的、“道”的立场上观察,万物在感性的、表象意义上的千差万别,实际上是相对的,“以道观之……万物一齐”(《庄子·秋水》)。老子不是用相对主义,而是用辩证法来消除这种感性认识樊然淆乱的差别所带来的困惑。《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第2章),也就是说,在老子看来,事物的性质,如美或丑,善或恶,以及长短大小等都一定是在其相互对立和差别中显示其存在的,没有对立或差别的孤立事物,是无法认识的。可见老子和庄子不同,不是在具体对立的感性表象事物之外或之上,引进某种总体的、统一的存在用相对性的理性观念来解释这种差别带来的认识上的困惑,而是在这种差别或对立本身中,揭示出其所内蕴的辩证性质,从而完全消解了这种困惑。
对于超越感性经验的、作为世界最后根源“道”的认识方法或达到的途径,老子和庄子也颇有不同。庄子走向“道”的途径是“体道”,是对已设定的某种世界总体实在的体认;其由“外天下” “外物”到“外生”的过程,这不是认识的丰富过程,而是境界的提高过程;最后“入于不死不生”的“撄宁”(《庄子·大宗师》),这不是“道”作为认知对象被确认,而是作为精神境界被实现。一言以蔽之,庄子走向“道”的途径,在性质上是一种精神修养超理性的实践过程。老子的思想不是这样,《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第16章),“涤除玄鉴,能无疵乎”(第10章)。即老子认为,通过对万物状态做客观的“静观”,如同无垢之“玄镜”,追索、洞察、确认其最终的归向,就可以认识到万物之“根”,或称之为“命” “常”。换言之,在老子看来,作为世界万物根源的“道”是可以通过一种抽象的、深入的理性思索去把握的,去“明”的。所以在老子思想中,通向“道”的途径,在性质上仍是一种理性的认识过程,与庄子达到“道”的境地在方法、过程、结局上都是迥然有别的(见表3)。
表3 庄子与老子对达到“道”的境地的差别
总之,在中国思想史上老、庄异同呈现出一种甚为奇特的理论现象,从当时百家争鸣的学术背景上观察,老、庄之间是大同而小异,但就其思想的具体内容来分析,老庄的分歧之处比相同之点要多、要深刻。
(《中州学刊》199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