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过剩、重复建设形成机理与治理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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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现阶段治理产能过剩的政策与措施调整

针对现阶段工业产能过剩的性质与新特点,应以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为基本原则,调整政策思路、措施和执行方式。

(一)短期政策

在短期政策方面,不宜采用直接干预微观经济、管制经济的方式实现人为的“供需平衡”,而应以避免严重产能过剩行业整体陷入生存危机与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为主要目标,产能调整与供需调节则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是化解调整过剩产能最为有效的手段。随着政策目标的调整,措施与手段亦做相应调整。

1.适度拉动需求,缓解严重产能过剩带来的剧烈冲击

应在优化投资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基础设施建设的适度增长;通过结构性减税,刺激消费需求,减轻企业负担;扩大节能绿色产品的补贴范围(例如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并适当加大补贴力度。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往往会面临剧烈的调整,不利于产业的长期发展,甚至会冲击金融稳定。此时,应通过财政税收政策适度拉动需求,缓解行业的生存危机,避免金融风险的集中释放。需要重点指出的是,政策力度不易过大。否则,会使得市场内生的产能调整与结构升级压力散失,刺激政策退出后产能过剩的格局不但不会得到根本改变,甚至还会进一步加深其严重程度。

2.调整拉动需求政策的投入方向,重点加大农村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中央财政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大乡村公路(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乡村教育与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电网与通信网络建设、乡村饮水工程建设、乡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这些措施一方面可以拉动投资需求,缓解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程度;另一方面也可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3.新兴产业培育政策取向由“厂商补贴”向“消费者补贴”转变,并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和分布式电网的建设

对于生产厂商的大量补贴是导致太阳能光伏、风电设备制造业严重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应转为从消费端补贴新能源消费者,以刺激太阳能发电、风电等新能源的消费需求;而智能电网与分布式电网的建设一方面可以拉动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破除新能源大规模应用的技术瓶颈。两项措施相结合有利于缓解太阳能光伏、风电设备行业的产能过剩。

4.由“强制性退出”向“援助性退出”转变

部分落后产能(或企业)对于当地经济和就业举足轻重,如强行淘汰,会影响当地社会与经济的稳定,地方政府也会不配合。为保证这些产能或企业的顺利退出,应当加大失业人员救助与社会保障力度,提供再就业培训,对于落后地区还可以提供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帮助这些地区吸引投资、发展经济,应对退出带来的冲击。

5.由“规模性标准”向“环境性”“安全性”标准转变

现行政策及政策实施中,仍将设备规模甚至企业规模作为重要标准,这既不合理,还导致部分小企业避免被淘汰而投资相对大规模的设备,从而加重产能过剩的严重程度。建议应以环保、安全生产指标作为主要标准,并严格执行相应标准,坚决淘汰不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产能。

(二)中期政策

本轮产能过剩是增长阶段转换与体制性扭曲共同作用的结果,钢铁、有色金属、水泥、平板玻璃、纺织、服装等行业面临长期过剩产能调整压力。对于这些行业来说,应在充分尊重市场机制与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实施援助退出与辅助调整政策。

实施援助退出和辅助调整政策,不宜采取“收购报废”和“补贴报废”、控制行业准入、支持大企业合并形成垄断、干预企业层面投资和生产活动等方式。对日本此类政策的深入研究表明,这类政策不但不能有效治理产能过剩,反而不利于衰退行业的产能调整,不利于产业竞争力提升,甚至会加重产能过剩问题。应在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从宏观方面为过剩产能退出提供援助并辅助(或者说促进)这些产业调整升级。辅助调整与援助退出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援助劳动力转移与人力资源的再开发

对衰退行业过剩产能调整中的失业者进行救助,并对失业人员和调整转产人员进行职业培训。这种职业培训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培训失业人员从事其他行业的技能,使其能较为顺利地在其他行业再就业。另一种培训是帮助失业人员或在职人员强化从事原所在行业工作的技能和获得新的技能。这一方面可以帮助这些行业提高劳动生产率,缓解甚至抵消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这些行业的本国企业向产业链高端环节拓展,促进这些行业的低端环节过剩产能的退出,并在高端环节形成新的产能。

2.资助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

鼓励衰退产业企业组成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联盟,并对企业及企业联盟的研发和管理创新活动进行资助。由政府出面联合企业、大学或研究机构成立研究开发中心,并提供技术开发资助,从新产品开发、技术流程创新与管理创新方面着手,推动衰退行业企业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向高端环节拓展。同时,对社会资金从事衰退行业企业重组和技术创新提供税收优惠。如美国机床工业在20世纪80年代衰退较严重时,国防部不仅直接资助R&D费用,而且出面联合110家机床生产商与用户公司以及大学或研究机构参加组建了全国制造科学中心(NCMS)。又如,在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政府组织服装公司、纺织公司和纤维生产公司联合成立“快速响应计划”,使整个纺织业从纤维到服装到零售的周期由原来的66周缩短到21周。“快速反应计划”大大降低了纺织业的成本。

(三)长期政策

从长期来看,完善市场机制是根治产能过剩之道。治理产能过剩的关键在于通过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市场制度,矫正导致系统性产能过剩的体制缺陷,并增进市场机能,以充分发挥市场在利用分散信息、协调供需平衡、淘汰落后企业和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高效率性。具体而言,从根本上治理产能过剩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1.调整财税体制,特别是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

改革以考核GDP增长为重点的政府官员政治晋升体制,消除地方政府不当干预企业投资的强烈动机;推动地方财政透明化与民主化改革,避免地方政府为企业投资提供财政补贴。

2.改革现有土地管理制度

明晰土地产权,深化土地市场的改革,理顺土地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地方政府通过低价甚至零地价供地为企业提供补贴。

3.进一步推动金融体制改革

进一步硬化银行预算约束,理顺地方政府与银行的关系,通过市场手段提高企业投资中自有资金的比例,解决企业投资行为中的风险外部化问题。

4.改革现有的环境保护体制

保障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严格执行,防止地方政府以牺牲环境去竞争资本流入。同时,制定实施长期稳定和严格的环境政策,与治理产能过剩等产业政策目标相对独立,不能因为产能不过剩就不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

5.放松政府对于微观经济的干预

减少不必要的投资行政审批和准入管理,扩大经济主体的自由度(尤其是进入、退出市场和自主投资的自由度);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竞争环境,促进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