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域创新体系
一 区域创新体系概述
1.区域创新体系内涵
区域创新体系指在某一区域内业务上互相联系、在地理位置上相对集中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组成的以横向联系为主的动态开放系统。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以创新应用为核心,以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的,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引导的动态开放系统。区域创新体系的主要含义如下:一是以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二是创新主体间呈现创新系统的组织和空间结构;三是运行机制对区域创新效能的发挥作用重大。
2.区域创新体系的类型及其特点
(1)地域根植性创新体系
此类创新体系是一种专业化产业区的中小企业网络。公司把创新活动主要建立在本地企业间联系的学习过程中,技术转移活动基本在当地进行。其具有地域邻近性、文化根植性、本土性、内生性和专门化等特点。
(2)区域网络化创新体系
区域网络化创新体系是较为理想的区域创新体系,具有主体多元性、网络开放性、集群性等特点。
(3)区域化国家创新体系
区域化国家创新体系主要发生在区域外部主体之间,具有国家主导性、跨区域性、大系统集成性等特点。
二 区域创新体系构建
1.区域创新体系构成要素
区域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有三个:一是主体要素。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有地方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各类中介组织。其中,企业是创新体系的核心、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创新投入、产出以及收益的主体。二是功能要素。功能要素即行为主体之间的关联与运行机制,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机制和能力。三是环境要素。环境要素即创新环境——体制、基础设施、社会文化心理和保障条件等。其包括硬环境,如科技、土地、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以及软环境,如地理区位、社会经济状况、人口和制度等。
2.区域创新体系的组织结构
区域创新体系的组织结构见图3-2。其中,科技研究系统包括以基础研究为主的地方科研机构、大学重点学科科研基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由首席科学家负责的柔性科研组织;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包括企业自办技术开发机构、产学研综合型技术开发机构、高新技术主导型科技企业(集团)和科研转制型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创新成果扩散系统包括技术评估、经纪机构,信息咨询服务机构,科技园区孵化器与创业中心,以及行业协会;教育培训系统包括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成人教育机构和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区域宏观调控系统包括地区创新领导小组、地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社会服务支持系统包括基础设施支持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市场经济体制和创新的文化氛围。
图3-2 区域创新体系的组织结构
3.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原则
区域创新体系在构建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长远性和渐进性原则;二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原则;三是创新政策和市场力量相结合原则;四是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有机衔接的原则;五是避免趋同、突出个性的原则;六是开放与合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