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和平解放以来西藏民族问题的由来
民族问题伴随着民族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民族的消亡而消亡,因此,民族问题的存在与民族的存在同始终。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中的一部分,对于这一点大家基本没有异议。但关于什么是民族问题,无论是从学术还是理论上都争论了很久,见仁见智。1992年,我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和中国民族的实际情况,在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对“文革”期间关于“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提法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吸取学术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对民族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等方面的关系”。同时,特别强调“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上。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总结,他们认为:第一,私有制是剥削的根源,当然其中包括民族剥削,是造成民族不平等和民族冲突的社会经济基础,是阶级社会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对此,马克思说:“现在的所有制关系是造成一些民族剥削另一些民族的原因”,马克思在这里所讲的“现在的所有制关系”就是私有制。第二,在阶级社会里,一切剥削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奉行的民族政策都是民族压迫。第三,消灭阶级社会,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是消灭民族压迫和剥削、消除民族之间的对立和斗争,实现民族平等和团结的制度保障。第四,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民族问题依然存在,但其解决途径主要是:放在社会总问题的解决过程中,通过推进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等的跨越式发展,达到与国内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来实现。这一过程是漫长的,民族问题的真正消失是在国家消亡之后。
国家制度及其政权的运行直接影响着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各民族的利益都会体现在国家的政治安排中,在阶级社会里,民族压迫的实质就是阶级压迫,民族问题的实质就是阶级问题:第一,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掌握着政治资源,制定和实施着民族压迫与剥削政策;第二,受民族压迫与剥削的总是被压迫民族中的占绝大多数的劳动阶层;第三,被压迫民族中也存在着剥削阶级,这部分人又把自己遭受的压迫转嫁到本民族劳动人民头上;第四,被压迫民族的劳动人民还要通过兵役、劳役、赋税等形式来承担统治阶级对外进行财富掠夺而带来的负担、损失与牺牲。基于这种制度性的民族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灭,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所以,不同社会性质的制度和国家政权的运转直接关系着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国家政权与社会制度的性质也就成为民族问题产生的又一重要根源。
人是其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体,人的发展包括其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人离不开社会,人是社会中的人。同样,民族也是其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体,民族的发展也包括其自身发展与民族所在地区的社会发展。再根据我党在1992年给民族问题界定的内涵来看,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是由民族本身的特征、特点等自然属性所引起的民族差别,这是民族问题得以产生和存在的最基本的前提;二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表现出来的两种情形的民族问题,即因阶级矛盾和剥削制度而引发的种种民族问题,这是阶级社会中民族问题得以存在的最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国家集中体现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的民族问题,这也是我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中民族问题得以存在的最重要的条件。可是,依循斯大林的说法,“民族问题不能认为是什么独立自在的、一成不变的问题。它完全是由社会环境的条件,国家政权的性质,并且一般地是由社会发展的全部进程决定的”,就是说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由于其发展任务的不同,民族问题有可能表现不一样。
民族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是民族差异。民族差异有自然方面的差异,也有社会方面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