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研究思路与本书的内容编排
如前所述,本研究将以浙江省诸暨市的调查为基础,试图回答以下三个基本问题:一是(自2003年以来)地方政府采取了哪些软性调控措施来协调当地私营企业的劳资关系;二是这些软性调控措施的运作机制是怎样的;三是这些软性调控措施的效果如何。本书的基本内容将围绕上述三个基本问题的研究而展开。不过,在具体论述之前,需要首先介绍一下党和政府调控私营企业及其劳资关系发展的三个阶段,以便阐明2003年以后主要软性调控措施出台的历史、社会背景。这就是第二章的内容。
接下来,将逐一论述七类主要的软性调控措施,它们分别是:将党组织融入非公有制企业(第三章),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延伸到民营企业(第四章),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第五章),开展强化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活动(第六章),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安排与综合评价(第七章),要求工会“服务大局”(第八章),进一步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第九章)。这些软性调控措施是笔者解读大量的有关资料之后概括出来的,它们虽然并未穷尽所有的软性调控措施,但足以反映地方政府软性调控劳资关系的基本做法。以上七类软性调控措施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将党组织融入非公有制企业和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延伸到民营企业代表一种调控类型,即将党和政府的触角直接伸进企业并开展相关的活动;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与开展强化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活动则代表另一种调控类型,即一些党政部门以及工会组织深入企业联合开展有关的评比活动。这四类调控的主要目的在于引导、约束、整合雇主及其代理者。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安排与综合评价的做法则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在七类软性调控措施中,有五类主要是针对雇主及其代理者的,只有第六类调控(要求工会“服务大局”)属于引导、约束、整合雇员及其代表,其基本做法是通过党领导工会来消除雇主(资方)可能的对立面,并让工会在企业内部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来“服务大局”。当然,即使采取上述软性调控措施,也不一定能够取得理想的调控效果,因此,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有关的软性调控措施来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并协调劳资关系,这就是第九章论述的内容。
对上述软性调控措施的论述,本研究注意了以下三点:①将地方政府视为一个整体。对地方政府作用的分析,存在三种分析单位,即政府官员、政府部门和整体的政府。本研究选择后者作为分析单位,认为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相对独立的利益追求,其调控劳资关系的总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追求经济发展或GDP的增长,二是追求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到各个企业,则追求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的增长和生产秩序的和谐稳定。因此,即使有些调控措施是个别或少数几个党政部门联合出台的,它们也体现了整体意义上的地方政府的意志。②将诸暨市置于浙江省甚至全国的整体之中。对上述软性调控措施的论述,本研究基本上采取了从上往下的叙述方式,即首先介绍中央政府(以及党中央、全国总工会)对有关调控措施的启动,然后介绍浙江省政府(以及浙江省委、省总工会)和绍兴市政府(以及绍兴市委、市总工会)对有关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或启动,最后才介绍诸暨市政府(以及诸暨市委、市总工会)对有关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或启动。换句话说,本研究并不是孤立地研究诸暨市,而是将诸暨市置于浙江省乃至全国发展的大背景之下来研究。③本研究所论及的软性调控措施基本上出台或执行于2003年至2012年。具体论述时,考虑到了各项软性调控措施的历时演变及其相互影响。
论述了七类主要的软性调控措施之后,第十章将论述软性调控的运作机制。地方政府要对私营企业劳资关系进行软性调控,在具体运作当中将面临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如何从上往下动员有关的党政官员积极投身到这种调控中来;二是如何引导被调控者积极配合甚至主动接受有关的调控。这里所说的“运作机制”就是指动员党政官员的运作机制与引导被调控者的运作机制,后者是本章论述的重点。第十一章将论述软性调控的四种综合性效果,它们分别是:分化、整合了私营企业主,在员工中制造了新的认同,促使了私营企业“类单位化”,促使了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转型。
值得强调的是,本研究只在描述(descriptive)和分析(analytical)的层次上,而不在规范的(prescriptive)的层次上使用“软性调控”概念。专注于地方政府对劳资关系的软性调控,主要是笔者的学术兴趣与所选择的观察角度使然,并不意味着笔者刻意倡导什么,也并不意味着将劳方和资方都视为被动的被调控的对象。
图1-1 诸暨市地图
资料来源:人民网,http://unn.people.com.cn/BIG5/22220/55773/55776/3890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