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 迅速发展的农村人口老龄化
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进步,人口死亡率快速下降,而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得在短短几十年里,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传统意义上的人口转变。在这种背景下,人口年龄结构发生着重要变化,开始趋于老龄化。“老龄化”一词的含义既包括“增龄”所带来的人类个体老化,也包括整个人口群体的老化(杜鹏,2006)。而人口老龄化是指由于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的减少、年老人口数量的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达到老年型社会的标准。第五次人口普查确认中国在2000年已经是老年型人口(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46%; 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6.96%)。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2005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首次超过1亿人,达到1005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70%; 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2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03%,老龄化社会的特征更为明显(杜鹏、李强, 2006)。与人口年龄结构的老龄化相伴随的是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根据学者基于人口普查和调查数据所进行的分析结果,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乡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在各年龄段上均增幅明显。1982年,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的预期寿命分别为71.06岁和67.05岁,2000年这两个数字分别达到75.21岁和69.55岁,2009年则进一步增加到77.33岁和72.29岁(胡英,2010)。不同学者用不同方法、不同起点年份进行的预测均说明21世纪我国老龄人口高速增长已成定局(曾毅,2001)。根据杜鹏等学者的预测,预计到2014年,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将突破2亿,2026年超过3亿,2041年将达到4亿。203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为16.3%, 2050年达到23.2%。而2050年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将达到74.4岁,女性将达到79.9岁(杜鹏等,2005)。
相较于其他人口老龄化国家,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在历史成因和社会、政策背景上有其特殊性。总结起来,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具有几方面的特点。首先,发展速度快。中国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预计1990~205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6%,这个发展速度不仅在发展中国家是最快的,而且超过了许多发达国家(王树新,2004)。其次,人口老龄化伴随着人口高龄化的同步发展。高龄化是指80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体老年人口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的一种人口年龄结构现象。由于高龄老人的死亡率下降逐渐成为老龄化进一步加深的主导因素,加上那些在20世纪50~60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群逐渐步入老龄阶段,高龄老人的数量大幅度增长。根据联合国的预测,中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规模将从2000年的1150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2700万人、2030年的3900万人,并在2050年达到9900万人;这部分高龄老人占65岁及以上总体老年人口的比例将从1990年的12.2%增加到2020年的19.0%与2050年的34.6%(曾毅等,2004)。高龄往往伴随着机体退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以及经济自主能力脆弱性的升高。高龄化趋势会给家庭和社会在提供支持和照料方面带来沉重负担。
除此之外,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另一个特点是“城乡倒置”。农村不仅是中国老年人口最多的地区,也是老龄化程度和老年人口抚养比最高的地区。虽然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远低于城镇,人口生育水平高于城镇,并且平均预期寿命低于城镇,但是从1982年至今,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日益高于城镇,并且这种趋势仍在继续(杜鹏、王武林,2010)。2000年中国农村地区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是城市地区的2倍多,相应的人口比重高达7.35%(城镇比重为6.30%),并且农村人口的高龄化程度也较城镇更为严重。根据比较保守的预测,到2050年,农村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将比城镇高出约13个百分点(曾毅,2005)。导致农村老龄化形势严峻有人口自然变动的原因,但主要是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过程中存在的这种年龄选择性(Zeng和Vaupel, 1989)。1978年开始在中国农村开始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同时也使得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开始凸显。同时由于地区和城乡收入差距的不平等,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地区的迁移流动,而年轻劳动力构成了这部分人群的主体。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虽然只是人口发展进程中的阶段现象,但据预测,直到21世纪后半叶,城镇的老龄化水平才将超过农村,并逐渐拉开差距。在此之前,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重心在农村,老龄问题的重心也在农村。
二 农村家庭养老及其当前面临的困境
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需求包括物质供养、生活和健康照料、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养老保障可供选择的组织制度模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家庭养老模式、个人养老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集体养老制度模式、社会救济养老模式和商业养老保险模式等(梁鸿等,2008)。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的、以血缘道义为内在特征的家庭养老模式最具长时间的稳定性,在当代中国农村它是占据主体地位的养老制度安排,在未来仍将是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姚远,2001)。这不仅是由于家庭养老在中国,尤其是农村地区具有深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根基(王萍等,2011),而且也是受制于农村地区较为落后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政策和法律制度安排下的现实选择。
家庭养老这种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单一分散的老年人供养方式,和其他养老方式相比,其关键在于家庭成员对于赡养老人代际责任上的文化认同(宋健,2006)。一方面,子女是父母进入老年后获得所需各种支持的主要提供者,子女提供的代际支持几乎成了老年人社会支持的全部内容(Sheng和Settles, 2006)。另一方面,老年人也不单是被赡养,他们在生活的大多数时间里可以自理,并可以为家庭生活继续做出很大贡献。在传统的责任伦理和家族绵延观念的支配下,农村老年人往往强调自己对后代的责任,从而继续为成年子女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帮助(杨善华等,2004)。例如,在普遍缺乏日常儿童照料设施,儿童尤其是学龄前儿童的日常照料主要在家庭内部完成的中国农村,父辈更是帮助子女照料未成年孙子女的首要人选(Silverstein 等,2007b)。俗语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年人是家庭的宝贵资源,他们对于年轻一代的继续支持,对于减轻年轻一代的家庭负担,使年轻一代全力投入工作和实现自身发展有积极的意义。代际交换对于促进老年人及其子女包括孙子女的福利,尤其是对老年人的养老保障至关重要。
由于传统价值观、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和家庭伦理的变化以及土地收益的下降,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面临困境。政府在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方面严重缺位,然而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却在不断激增。在经济需求方面,由于无法享受城里老年人的养老金和退休金制度,辛苦劳作一生的农村老年人往往主要依靠子女的经济支持。这种情况在年老体弱的高龄老人中尤甚。随着平均寿命的延长,经济保障的问题将更加严重;在健康需求方面,杜鹏等人的研究发现,农村男性和女性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都比城市高50%以上,其中农村女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最弱(杜鹏等,2006)。而顾大男、曾毅的研究发现,在各年龄段的高龄老年人中,健康预期寿命占余寿的比例都是城镇男性高龄老人高于农村男性高龄老人、城镇女性高龄老人高于农村女性高龄老人,最低的是农村女性高龄老人(顾大男等,2002)。而在情感需求方面,由于子女不在身旁,农村留守老人的比例升高,农村老年人面临着无人陪伴的孤独境况。当前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风险仍在不断加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照料等问题非常突出(杜鹏等,2010)。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没有存在的土壤,而新的农村养老模式尚未建立。因此,造就了我国农村养老的“真空”现象(王萍等,2011)。
三 社会变迁与农村老年人家庭代际关系
目前,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从其出生、成长直至进入老年的整个生命历史阶段,经历了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到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直至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过程。他们大多数是从改革开放之后开始进入老年的。因此,在他们整个的生活经历,特别是老年阶段中,正值农村社会变革最剧烈的历史时期。宏观的社会变迁所带来的变化必然要重新规范人的行为,农村老年人家庭代际关系受到社会变迁的多方面的触动。
概括来说,社会变迁给农村老年人家庭代际关系带来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深刻变化。第一,随着人口寿命越来越长,家庭的代数也在增加,家庭代际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从前寿命稍长的老人与已婚子女共同生活的时间也不过几年(王树新,2004),生育和培养子女几乎贯穿于结婚后的全部生命周期,而现在的老年人却大多能够看得到孙子女一代的出生和成长,甚至包括第四代。不同年代的人在思想和价值观念上存在差异,使得代际关系趋于复杂化。第二,持续多年的低生育率改变了总人口中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的结构比例,从宏观上看,使老年人口抚养指数上升和总抚养费用增加;从微观上看,造成了家庭子女数的剧减和家庭养老资源不足的问题。第三,农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和核心化使得各代拥有了更加独立的生活空间、减少了代际冲突和摩擦,但同时也影响到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及时性,使得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和家庭成员的生活风险加大。第四,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大量中青年剩余劳动力的外流使得中国农村家庭的结构和功能以及伦理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成年子女外出务工虽然可能增加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但同时也导致老年人潜在照料人数的减少,损害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情感支持。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劳动力外流的规模仍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国务院政策研究室课题组,2006),这意味着大规模劳动力外流给农村家庭传统的代际支持所带来的挑战将持续存在。第五,现代化过程带来了农村妇女外出就业的增加,减少了家庭成员交流的机会,削弱了家庭的代际联系,更主要的是减少了她们为老人提供照料的时间(Beiegel 和Schulz, 1999; Koyano, 2000)。同时,经济能力的增强提高了农村女性的家庭地位,女儿在为老年父母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等方面相对于儿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左冬梅、李树茁,2011)。第六,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传统养老文化变淡,年轻一代的个人主义代替了家本位的思想,“孝观念”受到了猛烈的冲击。体现在家庭关系中,家庭成员间关系变得更加平等,传统家庭意义上的老人在家庭生产中的权威性随着生产方式的变更而丧失。夫妻关系的平衡重于婆媳关系和父子关系,代际关系出现重心下移的现象,“重幼轻老”现象成为农村家庭的一大特征。
虽然当前农村家庭养老处在变革期,但中国农村一直是传统文化和制度维系的沃土,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仍然得到了极大程度上的保存,家庭养老表现出传统和变革共存的特征(左冬梅等,2011)。家庭自产生起就具有养老的功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家庭养老经历了和正在经历着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换。而现代家庭仍将扮演着养老资源的提供者和养老职能实施者的基本角色。家庭内代际资源交换、年轻一代对于老年人的照料和精神慰藉是任何社会行为都无法替代的。中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社会经济还处在相对薄弱的条件下迅速发生的,并以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经济全面深入改革为背景。结构调整与新旧制度衔接所带来的问题,家庭规模和结构变动引发的代际关系在供养方式、居住方式、交往和沟通方式等方面的变化,人们思想和价值观念的转变等都加重了老年保障问题。
四 代际支持行为的动态发展
代际支持是涉及多方面有价值资源的双向支持和交换的复杂问题,不同年龄、不同时代的老人和子女在经济支持、日常照料和情感支持各方面付出的能力及得到的需求不同,使得代际支持行为像个体发展一样,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在一生中沿着一定的轨迹发展变化的。在中国,对中国人的生活影响最大的儒家学说更是为中国人的家庭生活提供了一个以严格的年龄等级和性别原则为中心的范本。年龄作为个人的一种性质,可以标志着心理成熟、个体发展、在更广泛的社会范畴内的成员资格(同期群)以及生命阶段等。早在30年前就有学者指出年龄仍然是“父母影响其后代过程中一个被忽略的方面”,呼吁社会科学家更加密切地关注年龄(Ravanera 等,2004; Riley, 1987)。但是,这一建议至今仍然被学者们所忽视。年龄是影响子女和父母代际支持行为的显著因素(Cooney和Uhlenberg, 1992a),但已有的关于年龄的研究结果仅仅是基于群体层面的思考,从中难以找到个体生命与世代变化的联系点,也无法用数据来解释为什么在同样的社会或历史条件下会出现个体发展的差异。
截至目前,以传统代际支持模式为基础,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上进行家庭代际支持模式讨论和因素修订的研究较多,但对于家庭代际支持行为的个体发展轨迹及其变化,从老人和子女两个角度对随时间变化所带来的代际支持行为改变的研究非常少见。已有的关于代际支持的系统研究多局限于基于生命时间的维度,即符合人们日常概念中的年龄。这种仅仅按生命时间划分群组的研究很难用社会或历史因素解释群组之间的差异,也无法发现生命与时间变化的联系。这种局限,部分是由横截数据本身的限制所带来的,但主要是因为没有从生命历程的时间观视角来界定年龄,因此对家庭养老机制缺乏深入、完整而准确的认识。
本书从家庭内部老年父母与子女的互动过程中思考和研究农村老年人家庭代际支持行为的年龄规律和发展模式,有利于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上理解社会变迁对家庭代际关系的作用和代际交换行为变动的过程,可以对今后建立和完善农村的养老保障和社会支持体系、开展农村社区老年服务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这对减轻家庭成员的养老负担,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家庭的养老扶幼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的转移均有着重要意义。
将生命历程理论和社会性别理论以年龄为纽带纳入代际支持研究中去的策略成为可能,是研究家庭代际支持动态演化的一个全新而有效的思路。生命历程本身是一种跨学科的视角(Shanahan, 2000),本书将目光放到个体所生活的整个社会系统之中,从宏系统、中间系统和微系统中寻找代际交换行为发展的动力。截至目前,相关研究很少见。本书以生命历程作为研究的方法论指导,系统研究农村代际支持的年龄模式,不仅为研究家庭代际支持行为的动态发展提供新的方法和思路,而且将丰富生命历程理论的研究内容,拓展其应用领域。本书进行的生命历程理论及其社会应用研究,对于加速我国跨学科研究与应用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