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前言
当代社会,人们越来越被一体交往关系纽带联结在了一起。这就需要一种能够平衡普遍意识和地方敏感的新的世界观,并且有必要发展一种新的交往范例和方法。其中,核心问题在于达成某种基于社会信息传播及其真相的社会共识。
然而,不同区域与发展的冲突,使得在技术社会处于实用研究边缘的社会真相问题备受诟病。
恰巧,昨夜在经过一个电子日历牌时,LED光源打出的今天是“西安事变”纪念日。2005年,日本文部省批准的新历史教科书在“日中战争”一章中,特地增加了“西安事变”一节,称西安事变使“共产党获得了喘息,共产党员潜入国民党内部,大肆推进将日本引入战争的破坏和挑衅活动”。中共中央对西安事变一直评价很高,认为这是挽救国家民族危机的重大事件,“成为当时停止内战、发动抗战的一个历史上的转变关键”。而国民党对张学良的评价是“祸国殃民的千古罪人”。胡适曾经指出,中国形成一个领袖不容易,如果蒋介石出现不幸,中国将倒退20年,并明确定性张学良发动西安事变是“名为抗敌,实则自坏长城”,是“国家民族之罪人”。胡适曾经说:“没有西安事变,共产党很快就可以消灭了……西安事变对我们国家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生命的有限性、理性的有限性,使得社会真相的把握更具有人类中介化或者人类学特征。
然而,一个严峻的问题摆在眼前:一段时间空间距离中的认识总是有限的,或者具体事件往往不能够跨越时空的界限,那么,什么才是引导人们对生活规律的普遍理解和具有普遍规律效力的跨距离阐述?因此,在今天,询问与研究社会真相,是需要一定勇气的。把它的逻辑移入到中国的现实语境中来,对于社会真相的潜意识与社会信息调查,这种谦虚的学问,隐含着一种对持有真理优势心理的反思与自责。
事实如此。每天,人们都在“制造”基于“社会真相”名义的社会信息,把对所谓社会真相的描述文字或其他之类的社会信息转化成为可以用来消费的产品,抑或以真理的名义要求他人“顺从”。诚然,对社会真相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在多元化、多样化社会里,对待真相,恐怕首先达成某种社会共识才是一种较为科学的态度。
不同社会信息的传播及其真相就如同某人涉足两个不同的领域,在理解不同社会真相体系的表达时常常发生歧义,当此种情况出现时,也就不必谈达成社会真相的共识了。而当没有达成共识时,就没有规则,那么,在共同体中,就不知道做什么、不做什么。所以,首先承认社会真相作为一种具有距离逻辑,如表达身份、文化特征及与其他文化差异的认知,它通过揭露不同距离逻辑下的经验性事实,寻求是否能够适合历史定位需要,其价值、规范性是否满足社会对秩序的基本需要,对不同距离下的经验的认知和一种新型的与当代需求紧密联系的历史认知的结合。这种结合一方面反映了作为历史知识的认知特征的客观性要求,另一方面是产生这种知识的规范性承诺。此外,还应充分认识到当代社会与发展中的多元性所蕴含的无穷无尽的潜在优势,进而达成一种尊重多样性的基于社会真相的社会共识。
当代中国是一个包容多元价值的时代,其所能容纳的各种不同社会信息的质与量大大超过以往。只有承认和接受其他人与自身不同的差异性,承认一种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关于社会真相问题研究的多元差异,在中国走向多元文明的对话、磋商、沟通、相砺相长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宽容程度,才能在面对全球一体交往关系带来的真理观的诸多失序、无序状态时不慌乱。
关于社会真相问题的研究既是目的,也是一种达成实践共识的技术性保障,它既属于认识论范畴,也属于实践范畴。本书针对社会真相的合法化成就,从内部的学术要求及外部压力着手,以如何实现社会信息的传播及其真相的重构和澄清常规中的众多社会真相问题为研究主题。本书不仅关注社会真相体系理论及概念的历史的内在研究,而且特别关注其实践层面上的政策动机。
在我国,真理的实践逻辑是一个常识问题,这意味着本书力图实现有关社会真相问题的完全解决,达到共识的唯一性,是不可能的。所以,本书中论及的许多问题会存在争议,也仅是个人的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