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南太平洋地区的界定
在自然科学中,关于地区的概念往往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而在社会科学中,研究者对划分地区的标准却往往各执己见,莫衷一是。实际上,在人们谈到“地区”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指的是正在塑造中的地区,因为不存在“天然的”或“既定的”的地区,它们都在全球转型过程中被创造和再创造。因此,人们在分析特定的地区之前,都必须预设一定的判别标准。对此,布鲁斯·拉西特(Bruce M. Russett)提供了较为全面的阐述,他将地区的判断标准分为五种:一是社会和文化具有同质性的地区,它是由内部属性相似的国家组成;二是由政治态度与对外行为相似的国家组成的地区,它根据各国政府在联合国的投票立场来确定;三是政治上相互依存的地区,它通过超国家或政府间的政治机构将国家联合在一起;四是经济上相互依存的地区,它由地区内贸易在各国国民收入的比例来确定;五是地理上相互邻近的地区。小约瑟夫·奈(Joseph S. Nye, Jr.)简化了地区划分的这些标准,他将国际上的地区定义为“由地缘关系和相互依赖程度联系起来的一定数量的国家”,意即地区不仅是在自然地理位置上相互接近的区域,同时也具有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联系。
同样,地理、历史、人口、机制和政治等因素决定着“南太平洋地区”的具体范围,当按照这些因素进行划分产生冲突时,对于不同的研究者或者在不同场合下,所指定的范围往往不尽相同。从纯粹的地理角度来看,南太平洋地区指的是太平洋上赤道以南的地区。但人们使用这一名词时,往往包括密克罗尼西亚、关岛、马绍尔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和帕劳等位于赤道以北的岛屿。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南太平洋地区包括美拉尼西亚、波利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三个文化区的国家和地区。但作为美拉尼西亚第二大组成部分的西巴布亚、波利尼西亚最大组成部分的新西兰却常常被排除在南太平洋地区之外。夏威夷也属于波利尼西亚文化区,并且是太平洋岛屿发展署的总部所在地,但很少有人认为它属于南太平洋地区岛屿。从地区机制的角度来看,也存在如何界定南太平洋地区的分歧。尽管南太平洋委员会与南太平洋论坛现已分别更名为太平洋共同体与太平洋岛国论坛,但在其更名以前,各自却包含着不同的地区成员,并有不同的成员准入制度。目前,南太平洋应用地学委员会、南太平洋教育评审委员会、南太平洋大学等仍以“南太平洋”冠名的地区组织,同样存在这一问题。因此,“南太平洋地区”不是一个精确的术语。
在本书中,“南太平洋(地区)”既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也是一个政治上的概念。作为政治概念,它主要用来指称太平洋共同体所包括的除去原宗主国之外的所有成员,即14个独立国(萨摩亚、瑙鲁、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图瓦卢、库克群岛、纽埃、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马绍尔群岛、帕劳、基里巴斯、汤加和瓦努阿图)以及英国、法国、美国和新西兰现存的8个领地。在这个意义上,它与太平洋岛屿具有相同的内涵。而作为一个地理概念,是指这些岛屿所处的整个区域。但是,由于地区主义主要由国家所主导,那些尚未完全独立的岛屿不能以主权国家的身份出现在地区舞台上,对地区事务的影响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在具体的论述中,南太平洋地区也会仅指该地区已经独立的国家,即太平洋岛国论坛的岛国成员。
图1.1 南太平洋地区地图
资料来源:Stephen Henningham, The Pacific Island States: Security and Sovereignty in the Post-Cold War World(Hampshire: Macmillan Press, 1995), p. xv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