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与社会(第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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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论坛

首届“新媒体与社会发展”全球论坛:新媒体与公共政策

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新媒体与社会研究中心

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谢耘耕工作室

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

美国杜克大学中国研究中心

时间:2012年7月24日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光标楼

论坛主席:谢耘耕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远东书院院长,教授)

主持人:洪浚浩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传播系教授,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研究员)

论坛嘉宾:(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幼琍 (台湾政治大学广播电视学系教授)

苏钥机 (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李欲晓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

沈阳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

钟杨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致远讲席教授)

钟瑛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

谢耘耕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远东书院院长,教授)


洪浚浩:各位同学,我们围绕论坛讨论的主题是“新媒体与社会”,侧重的是关于新媒体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问题。我们不局限于这个范畴,如果是相关的问题大家也可以 (讨论),大家都已经很熟悉在座的几位嘉宾,他们都已做了发言。互联网到底对公共政策有没有产生影响?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果产生影响,这个影响是不是一定是件好事?我提出这些问题,其他相关问题大家也可以进行讨论。

学生:各位老师好,我来自华南理工大学,刚才有老师提到民意,我对民意很感兴趣。我的问题是中国环境下民意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这种力量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一种与公权力相抗衡的网络上的“微权力”,或者它仅仅是一种舆论压力或影响力?现在的民意有没有这种可能,已经达到了可以“绑架”政府做出决策的程度?谢谢!

洪浚浩:好,谢谢这个问题,我们简短地进行一个互动,先请钟杨老师。

钟杨:我在上海交通大学负责一个中心——民意舆论调查中心。我们没做过网络民意调查,但是我们做过电话民意调查,去年和今年连续两年,我们和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合作做了两次。去年调查了32个城市,今年是34个城市,对公共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去年公布结果后,年底我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就在闵行校区。我不知道产生多大影响。我们对八个领域公共服务调查的32个城市做了一个排行,进行分析。我们当时有个想法——刚才这位同学提的问题非常好,就是民意到底在中国现在已经起了什么作用,或者应该起什么作用。

一般而言,比较成熟的民主国家是代议制,有民意机构、民意代表,通过它来反映民意。当然由于国内的各种原因,我国的民意机构发挥的作用不大,比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能没有起到它应该起的作用,所以造成老百姓的民意不知道该往哪儿去,没有渠道或渠道不通。所以当时我们想,做这种民意调查能否对政府产生一些影响,施加一些压力,就是政府在哪些地方没做好,政府会看到老百姓 (的意见),知道在哪些地方做得不好,并做出改进。

实际上,从中国目前来看,有很多的改进。比如,去年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党校的一次讲话题目是《谈谈调查研究》《谈谈调查研究》是习近平同志2011年11月16日在中共中央党校秋季学期第二批入学学员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编者注,其中讲到我们的干部要进行各种方式的调查研究,包括网络民意调查,包括专家——在这一方面,中央是注意到的。几乎在同一时间,温家宝在他的母校南开中学和学生讲话2011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天津调查研究时,回到母校南开中学,与师生交流。原话为:“我认为,一个领导者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民情、民心、民意。衡量政策好坏的标准只有一条,就是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编者注时,讲到我们政府做事情的唯一标准就是老百姓高不高兴,那不就是民意么?

所以我想从这几个方面看,有这种趋势,就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发挥的作用还不完全的时候,是不是需要用民意做替代物。所以我们这个调查,包括去年下半年上海市政府委托我们做的内部调查,是调查上海市民对上海市政府执政能力的满意度。当时作为内部调查,能想到这一点——上海市民对我们上海市政府到底满不满意,就说明是一个进步。所以说,在中国现行的体制之下,民意调查是有发展空间的,到底能起多大作用,我不敢说。但我有一个设想,就是能不能在干部评估里,各级政府比如说乡镇长、书记、县委书记、县长,一直到市委书记、市长,这几个层级能不能做一些民意调查,就是在干部领导任期结束时或是每一年年终的时候,做一个客观的民意调查,调查对他的支持程度,作为他提干的标准之一——是标准之一,不是唯一。有没有这种发展趋势和这种可能性?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对中国将来的政治发展的稳定是有帮助的。谢谢!

苏钥机:讲到民意与媒体之间的关系,我要做半分钟的广告,我上个星期编了一本书,刚出来的,身上还带了一本,关于香港的,叫《特首选战·传媒·民意》,里面有关文章就讲到这个问题。简单介绍一下,香港特首选举在2012年3月选完,全香港就只有一千两百个人可以投票,大家都觉得民意没用的,因为都是这一千两百个人决定的,一千两百个人后面可能是中央决定的。那么何来民意?而结果发现不是这样的,通过新媒体、旧媒体,民意是有用的。这本书后面有一张光碟,关于特首选举辩论,非常刺激,有同学能听懂广东话,可以拿来听听,光碟里有三个小时的内容。民意是有用的。3月份投票,温家宝总理在今年2月公开对香港人讲“大家放心,你们会选出一个大家满意的、声望比较高的人”。所以民意是有用的,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会听,虽然程度多少是会变的,但是民意是有用的。

洪浚浩:我知道谢教授做过有关这方面的很多研究和项目,您是不是分享一下。

谢耘耕:对于网络民意研究,我们做了一个比较系统的研究,今年上半年上海交通大学舆情实验室对2007年到2011年五年的比较大的舆情事件进行分析,发现将近230件舆情事件对国家公共政策是有一定影响的。比如“孙志刚事件”“孙志刚事件”,又称“孙志刚案”,发生于2003年3月,是指原籍湖北黄冈的孙志刚被广州市政府执法机关以“三无”人员的理由收押,拘禁期间被收容所员工殴打身亡的事件。此事件虽然官方声称为收容所员工犯罪的个案,却引发了中国国内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之后,先后有8名学者上书人大,要求就此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随后,中国政府废除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并开始实施。——编者注,改变了国家的收容条例;比如上海“钓鱼执法事件”“钓鱼执法”,又称“钓鱼式执法”或“倒钩 (执法)”,一般指的是行政、执法部门故意采取某种方式,隐蔽身份,引诱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从而将其抓捕的执法方式,其形式类似其他一些国家的“诱惑侦查”。上海“钓鱼事件”发生于2009年10月,司机孙中界本是好心搭载“路人”,被认定“非法营运”。孙中界断指自证清白。此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思考。——编者注,因为网络舆论很大,上海市政府被迫取消“钓鱼执法”,实际上这种例子很多。网络舆论不仅对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都造成了巨大压力,甚至对外交部的很多决策都产生巨大影响。去年的“药家鑫事件”“药家鑫事件”: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3日,药家鑫投案自首。2011年4月22日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编者注,上千万的网络点击率,给地方政府带来非常大压力,大家看到案子是西安市法院判的,实际上西安市法院不敢判,报到陕西省法院,然后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也不敢擅自做决定,面对着几千万的点击评论量,一个司法机构,它的很多决策都会受到影响。

实际上,党和国家领导人也非常重视网络民意。之前,中宣部有一个刊物,把每周每天的舆情报给中央领导人,报道的内容要求原汁原味,有句说法叫“我们不嚼你们嚼过的果”。国新办每年都会抽调一个很大的团队,每天将30万字的舆情报送中央领导,当时国新办有个数据,中央政治局常委大概60%都会做批示,对30万字进行翻阅,胡锦涛同志在视察人民网时说“我很了解互联网”,温家宝同志在视察新华网时也说他很了解互联网。中央领导人的确都了解互联网,但了解的方式可能跟我们在座的年轻人不一样。对30万字进行翻阅,30万字每天就有一个批示下来,这样一批示会改变很多政策,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比如说当时湖南有一个副州长,网上有个帖子,说他强奸北大女学生,帖子很火,当时国新办说报不报,如果报了的话,因为副州长是少数民族干部,会影响其前途;如果不报,则是隐瞒舆情。后来还是上报了,中央领导很快批示调查。最后审判的结果是贪污腐化。当今没有一个地方政府或司法机构会忽视网络舆情与民意。

学生:各位老师好,我是来自成都理工大学的研一学生,我们都知道去年6月发生了“郭美美事件”2011年6月21日,年仅20岁的郭美玲以“郭美美BABY”在新浪微博注册,其认证身份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于郭美美在网络上炫富,引发了网友的猜测,有网友猜测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后被辟谣。由此引发舆论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编者注。那么我就想请问老师,既然我们发现了新媒体有着这样的漏洞,作为政府或作为个人、作为网民我们到底怎样去做才既能避免政府、慈善机构公信力的缺失,又能保障好公民的利益?谢谢!

沈阳:我简单做个回应。“郭美美事件”出来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公益微博也好,慈善微博也好,它有一个非常大的变化,就是很多公众人物正在从意见领袖变为行动领袖。比如“免费午餐”2011年3月9日,由邓飞等500多名记者和国内数十家媒体联合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发起“免费午餐”,该公益项目倡议每天捐赠3元为贫困地区学童提供免费午餐。为保障捐款的公开透明,除依靠当地的志愿者、家长进行监督外,参与的每个学校和校长必须开微博,对每一笔钱是怎么花的,都必须公布,以便让全国人民都能看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务院启动民族县、贫困县农村学生免费午餐试点工作,宁夏被确定为首批试点省份。——编者注,我们明显可以发现它的运作模式,首先它是占据一个道德制高点,通过微博、通过网络来凝聚它的粉丝群;然后通过网络募捐,运作也很透明,用网络发布它所有的财务状况,线下也招募网友参与本地监督;形成线下的行动之后,再通过媒体的大量报道,形成主流的网络民意,对相关部门造成舆论压力;相关部门再跟进,然后提出相应计划,教育部提出一些关于中小学的午餐计划。从这个角度看,网络民意对社会的改变还是比较大的。

另外还有两点,就是说面对一个突发事件的时候,当大家情绪特别高涨的时候,可能有关部门就出手了,可能网络民意硬着陆,这个时候大家可能比较郁闷,这种模式能否长期维持,这个很难说,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网络民意也容易被利益集团所劫持所绑架,包括商业资本、文化资本,包括事件的博弈各方,实际上大家可以发现互联网也是一个类似于战场的环境。包括一些当事人他们也会放很多信息出来,往往有可能影响民意的走向。所以从这个角度说网络民意影响公共政策,但当公共政策形成之后,大家又对公共政策形成适应力,这样来说整体情况比较复杂。

洪浚浩:我想这个事件,国内学者还比较熟悉,对于“郭美美事件”,钟瑛老师和李老师有什么看法?

钟瑛:沈阳老师解释得很好,网络民意相关信息很多,真实与不真实的信息确实推动着信息的透明化。你不知道它是否真实的时候你必须要做一些调查,网络媒体在沟通上做得很好。大家可以关注一下近几年获得中国新闻奖的网络新闻栏目,有很多问政栏目,问政栏目在官方网站里面,如人民网、新华网、省级媒体和地方级媒体的网站里。我曾对“交通在线”“交通在线”,一般也叫做“JTOnline”,是一个提供实时路况查询、实景图片查询、停车诱导服务、汽车周边信息等服务的信息类网站。它的服务对象,涵盖了所有需要智能交通信息支撑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网站通过对城市交通运营中的海量信息进行加工和整合,使其成为具有应用价值的“涉车信息资源”,并依托这一庞大的资源体系,向所有客户提供涉车信息服务。——编者注做过个案研究,做网络问政的时候,里面就有很多平台来收集民意,把民意反馈给相关部门,获得帮助解决。当这个过程循环起来,当地各个政府部门都会参与其中,政府有关部门将它作为考核的标准,民意畅通,网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虽然网络有不真实的信息,但不能因为不真实的信息而堵住民意,因为有推动事件发展这样的意义在里面,所以我很认同沈阳老师的说法。

李欲晓:补充两点吧,第一点是在当时情况下,“郭美美事件”对于红十字会肯定不是件好事,但是我们回过头来看,它对中国社会绝对是件好事。它使我们真正地去反思我们的政府和一些有着公共利益、获得公共权力、拥有公共资源的部门怎样规范地运作,怎样去面向社会提供它应该做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以前信息的监督、信息的公开缺少有效的机制,使得有些部门确实存在无法无天的现象,做出难以形容的事情。恰恰由于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很多东西曝光于天下。这是整个社会的一个进步。从这个层面来讲,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红十字会本身都是得益的而不是吃亏的,只不过说在当时的情况下红十字会处于一种窘迫的状态。在某一个阶段或某一始点,有些部门会出现不适合,面对网络不适合,面对自己不适合,所以互联网给它改正的机会。

第二点,像刚才同学提到的如何来保护自己,倒是想提醒大家一下,现在日常的网络应用和网络的信息服务太多了,真的需要大家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个人权利。我们在这方面的意识远远不够,比如现在的网络服务包括银行账号、社群社交网络里面很多的账号含有大量的个人信息,但实际上现在对个人信息保护在立法上相当薄弱,网络用户缺少这方面意识。反过来说,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防范能力非常有限,这种情况下对于互联网应用的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说既要促进网络的发展,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洪浚浩:对于刚才同学提出的问题,三位嘉宾针对“郭美美事件”提出了很好的观点,我也补充一点。提出问题的时候我觉得应该有个词要改正一下,提到“郭美美事件”导致慈善团体的公信力下降,不是“郭美美事件”导致的公信力下降,而是慈善团体本身就存在很多问题,没有“郭美美事件”还是存在腐败。正如李教授所讲,“郭美美事件”是件坏事,倒也是件好事。把这个问题揭露出来了,“郭美美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是众多类似红十字会这种事件聚集的腐败现象。不是因为郭美美炫富,而是因为内部本身就存在腐败问题。请同学们继续提问。

学生:各位老师好,我是来自上海理工大学研一的学生,我想接着刚才同学的问题问一个新的问题,想问问各位老师对新媒体监管的看法,以及各位老师觉得我国应该向国外学习什么。谢谢!

李欲晓:我讲两个例子,也不一定合适。2006年我做访问学者,当时据说谷歌、微软、雅虎等公司与中国政府签订协议,接受中国政府对信息内容的审查,所以我经常在一些学术讨论的场合被美国学者问到这个问题。当时美国太平洋法学院的院长及学者问到美国怎么会接受?我和美国太平洋法学院的院长交流这个事情,我说虽然我没有看到协议内容,但我想一个中国公司在美国的话,你希望它遵守美国的法律还是中国的法律,我想这是一个很明了的事情。那么反过来说,一个美国公司在中国的话遵守中国的政策和法律也很正常。之所以出现很多不同的声音,原因是什么?因为美国有一个天然的高姿态,认为美国在全世界都是自由的,它的公司只遵守美国的法律,不用遵守别的国家的法律。所以当我这么回答之后,那些学者也就很明确地知道这件事情的道理在什么地方,也就不再谈论这件事情了,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今年4月我去参加加州大学举行的有关中国政治经济信息安全的会议,会上一些学者也在提出中国互联网管制问题。谈到这个问题时,作为中国学者我们很清楚发展互联网对中国意味着什么,互联网对中国的改变是每个中国人都能意识到的问题。谈到互联网管制政策的时候,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我们现在的立法有很大的缺失,很多国家有(法律),我们没有。第二个问题,在回答国外学者时我是这样回答的:“据我了解中国政府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建立任何网站,用以推翻美国或者西方其他国家的现政府、现制度、现国家。但是大量的中国境外网站其内容宣传的目的是推翻中国的现制度,这是显而易见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中国政府不去对网络的内容做任何的自我保护的措施,这从学术的角度讲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所以我觉得从这种角度上我们去探讨一些问题意义是不一样的。”

我觉得从网络监管本身来讲有两个方面要探究,首先我们整个互联网发展、建设、基础设施和保护协议完全来自于国外,这一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管是网络安全还是对信息安全的认识都是逐步深入的,如果没有自己的防范措施就相当于是“裸奔”。其次,当我们去面向互联网未来发展的时候,我们的政府官员或企业尽管会面临一些负面问题,但也意识到互联网避免不了,这是未来的潮流,而其中出现的问题也应该依托法制化的道路来完善。其中确实存在缺失和问题,比如我们对互联网关注程度还是不够的,对于信息安全、个人权利的保护不够,对规则性的变化采取应对措施是严重不够的。法学界对网络立法是存在很多反对态度的,而这恰恰是因为缺乏信用体系,缺乏有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使出现问题时难以使用技术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来保护个人权利。在这个过程中出现对政策出台的反对意见是非常正常的,这是社会转型期快速发展与机制不完善相碰撞造成的问题,需要理性地对待。从这方面去考虑,(立法) 并没有影响到我们的互联网生活。现实中也存在矫枉过正的情况,如网站管理员通过删帖等行为以避免承担责任。正是由于法律措施不完备,就只能用行政手段来处理这些问题,这也是一个阶段性的问题,今后可以解决。

洪浚浩:对网络监管,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一套approach,我们听听台湾的、香港的,也请钟教授简单谈一下美国的网络监管是怎样的。

刘幼琍:从今天上午到现在,我们探讨的网络监管都是要不要过滤某些关键字,对于舆情,对于政府、政治,有没有影响或者哪些事件造成影响?在台湾或其他地方,他们面对网络事件时,所关心的是对青少年保护的问题,是与网络犯罪事件有关的,但今天论坛所探讨的是与传播的内容有关。保护青少年是一回事,对于政府监督或网民提出来政府的一些错误(是另一回事)。换句话说,国际间探讨传播范畴的法律法规,比如说网络色情、防赌等。拿美国来讲,美国国会曾通过一个传播法,但通过法律手段管理网络不当内容以保护青少年被认为是执行过当,法院认为是违宪,该法律无法起作用。有些国家的网络内容是碰不得的,但是欧盟一些国家,不管是不是与网络有关,都有最低的底线,如保护儿童青少年、人性尊严、种族一类的,这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英国甚至有一个机关叫Internet Watch FoundationInternet Watch Foundation,互联网观察基金会。——编者注——我去年访问过,就是和世界各国签些协议,大家互相帮忙。网络违法内容就是要取缔,Internet Watch Foundation会处理一些非法的活动,如网络色情、援交、网络约会等。我们只负责我们管辖内的范围,对于国外注册的公司,只负责自己的,不管国外的——好像不公平也没办法。我们就从我们自己的先管起。

我先不谈大陆,先谈台湾,那么怎么做呢?对台湾所有的电信公司、网络公司、能够提供宽带上网的公司提出要求,有个词叫notice and take down,如果公权力代表告诉你说内容有问题拿掉,或者包括青少年问题的内容,还有诽谤,那么你必须到相关部门报告,进行信息移除。我们最关心的是传播内容,所以网站要分级,要多一些保护儿童、青少年的东西。关注点不太一样,大陆更多是关注舆情。

2000年以来,我对宽屏网络进行调查,比较多地关注对网络的使用满不满意,业者服务、内容满不满意这类调查,舆情也和大家分享。因为媒体比较多,网民意见是相互补充的,每个电视台都会派记者关注网络报道,大家会批评传统专业媒体经常说网民说怎样怎样,可信度如何。关于舆情与议题,如何确定一个人表达了几次意见,要不要实名化。在台湾,以我的观察,网络是主流媒体的补充,主流媒体的影响还是大于网络媒体。

苏钥机:其实香港的情况和台湾差不多,网络的影响没有那么大,因为主流媒体本身就很完善,也有互动,所以很多东西大家从主流媒体报纸、杂志、电视、电台可以看到,香港是一个比较特别的地方,香港比较强调自由,资讯自由、言论自由,等等。香港民主化不是很强,但是自由度从来都是很高的,所以香港人最关心自由。你不让我讲,不让我知道就很麻烦了,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是可以容忍一些比较差劲的东西,宁愿有些很差的东西在,也要大家在上网的时候比较自由地看,自由去反映。

讲一点个人感受,我每一次回到内地,最不习惯的是我看不到香港的中文东西,上网的话我可以看英文的,但香港的一些报纸看不到,除非是《大公报》《文汇报》,而看《民报》,看一些比较中立的、主流的报纸都看不到,我就觉得很不习惯。你可以看到标题,但一点进去就停住了,我就觉得很不习惯,所以后来有一次我就做了实验,香港19份报纸,哪几份可以看到,哪几份看不到,这就变成一个咨询管制的指标,有时候宽松一点,有时候紧一点。

从香港的角度看,我希望可以开放多一点,当然可能需要管制,但和个人自由化是有冲突的,这个平衡点在哪里,要怎么去处理这个关系,为什么外国、台湾和香港地区少一些攻击政府的东西,这个值得探讨。

钟杨:两位讲得非常好,因为我在美国住的时间比较长,从美国经验来看,美国基本没有管制,对新媒体管制很少,其实管制的是地方。比如一个图书馆,年轻人很多,下课后年轻的小孩子去图书馆,所以图书馆要不要对一些网站施行屏蔽?因为牵扯到一些少年儿童的问题,所以想回应一下各位老师。回到国内确实有一些网站看不了,除非“翻墙”,这里面涉及价值观的问题。从个人私利的角度来说我希望少管制一些。

我们政府也要自信一些,有些东西搞得过分了,很多字屏蔽了。屏蔽的字词越来越多,我觉得以后在网上都没法交流了。如果讲到立法的话,我也想讲我们不要用法来治人,而是定个法大家都能接受,而且定这个法管所有人,不仅管老百姓,还要管政府,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支持立法,但是我觉得不应该是用法律制裁。

洪俊浩:这个题目很值得探讨,我也想讲几句话,我是做这方面研究的,做网络监管问题、世界各国的网络监管的比较研究问题,所以我不得不说一些话。这不得不说的话是监管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技术性监管,刚才讲到的这些不适应儿童的,比如说涉及种族歧视、民族问题的,在其他国家它也监管。在美国,是否专门有意地挑衅种族之间的矛盾、宗教之间的矛盾,这类政治性的监管它也有,但大部分是技术性的监管。青少年不宜的叫技术性监管。还有一类是政治性监管,政治性监管在大多数国家是不接受的,至少是理论上不接受的,但大部分国家或多或少地、或明或暗地有一些政治上的监管。

政治性监管在中国是最厉害的,而且名正言顺,表面上涉及的问题是“是否赞成立法”,但实际上不是“立法”问题,比如是否屏蔽某些词语,这根本不是法律问题,这是违法的,因为十七大、党章都写进去了,要给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这就是两个层次的监管问题,技术性监管实际上在大部分国家通过立法都已经确立下来了,政治性监管在大部分国家是不赞成的,但或多或少、或明或暗都存在着。中国环境下主要还是政治性监管,我们的公众对技术性的监管一般是不会有太大异议的,但是政治性的监管走过头了,关键是政治性的监管究竟能不能起作用,比如屏蔽一些词语,人们还是能够找出一些词语,同音的、引起联想的进行表达,可以找出很多方法。所以屏蔽出于政治考虑,但堵不胜堵。

学生:各位老师好,我是来自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的学生,我的问题是新媒体的出现催生了中国社会报道进一步的公开化和扩大化,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社会体制产生一定影响。我想问一下各位老师,新媒体对中国国际形象的传播和塑造有什么影响,或者说老师们有没有做过这样的研究,新媒体的出现,多大程度上正改变着他国政府、民众对中国的认识,谢谢各位老师。

李欲晓:去年开过一次对外传播的研讨会,我只是说下我当时的观点,我们央视或面向国外建立的一些网站是希望通过新媒体把中国的声音发出去,但是存在的很大问题是,我们在建立网站的时候往往是将网站建立起来,宣传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这东西人家听么?如果做对外传播,比如刚才这位同学所讲的,新媒体环境下你的 (网站) 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实现传播效果的) 衡量标准是什么?现在的衡量标准往往是我把事办了,钱投进去了,我的工作就完事了——这远远不够。实际上应该要知道别人需要听什么,比如国外关注的是与他相关的东西,至于说远在千里之外的国家到底发生什么事,他其实不太关注。而我们往往是单纯地宣传自己伟大的成就,意义并不大。更多地应该去想你的服务、你的应用、你的信息传播能够给他带来实际好处,能够起到帮助,能够了解东方大国,对他日常生活产生有益的变化才有价值。

谢耘耕:我觉得新媒体的传播还是给中国的国际传播带来巨大的机会,从国际传播格局来讲,新媒体带来的最大的好处是把正在崛起的中国放在一个新的起跑线上,现在我们关心新媒体的传播到底到不到位,可能我们投了很多钱,建了很多网站,但关键问题是我们的表述方式能不能被国外接受,一方面是我们怎样表述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怎样借助国外网站宣传中国国家形象的问题。对于正在崛起的中国,国外还是予以关注的,国外关于中国的报道有大幅版面,学汉语、留学交换生增加,大量学生进入中国学习,中国也将成为最大的经济发展实体,我们的传播实力有待提高,但新媒体给了我们机会。

钟杨:我有一点补充,我们不要太注重包装,我们做了什么事是最重要的,记得我1985年刚去美国,当时报道中国负面的东西比较多,贫穷落后,现在报道倒过来了,《纽约时报》报道中国经济发展非常快,因为中国经济好了,有目共睹。所以做好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你做不好的事情大家 (也) 都知道,所以光包装也没有意义。我们关键是要做什么,而不是包装,包装是一方面,我觉得还是要有实质,这是最重要的。

洪浚浩:我也稍微讲两句,关于国家形象的问题也是最近在做的题目。我去年参加了一个北大举办、国家有关部门和学者参加的关于如何打造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问题的会议,不是去打造一个形象,而是提供给世界一个真实的中国——这是我的主要观点。

刚才讲新媒体对中国在世界上传递的中国形象有没有什么帮助,应该还是有帮助的。这是因为在一个比较的层次上讲。我有一个以前国内的同行到海外办了一份英文杂志,把中央重要政策翻译成英文,每周一期,寄送给所有的参议院、众议院,人家收到就扔在纸篓里,不看的,因为是宣传品,这样是不容易改变他们对中国的看法的。现在新媒体接触的人多了,因为比较方便,但新媒体也有一个问题,目前出现的是“马太效应”马太效应 (Matthew Effect),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好的愈好、差的愈差的现象,广泛应用于社会心理学、教育、金融以及科学等众多领域。来自《新约·马太福音》: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编者注,就是本身对你中国感兴趣的、对中国感觉比较好的才会上你的网,上了你的网对中国感觉更好。对你本身不感兴趣,对你本身是很负面的,是不会去上你的网,不会阅读你的东西,所以现在存在这么一个问题,你说一点作用没有?还是有作用,但是我们主要的目的还是从中国的角度出发,我们是要改变那些对中国有敌意的人,改变他们对我们的看法。我们第一步不是宣扬我们多么伟大光荣,我们是想改变那些对中国持敌对态度、敌意的人,特别是美国的上层,实际上这是上层领导人最重要的想法。我们是想减小摩擦,增加两国的相互理解;我们是想影响那批人——但往往是那些对中国不友好,或是产生很深误解的就不太容易受到影响。所以,从新媒体本身来讲,它起一定作用,但起不到那么大的作用,这个过程要慢慢来。后面的发言我在北大也讲过,我不是说这样就不做,事情还是要做,不做永远都不会改变,你做,可能现在不起改变作用,可能花很长时间才起改变作用,但是慢慢地它会有作用。

最后,今天下午的圆桌会议非常成功,感谢同学们积极参与,提出的问题质量都很高,感谢嘉宾精彩、深邃的发言,谢谢各位!

(整理人:党欣 高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