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消费投资:理论与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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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消费与收入关系的新视角

关于消费与收入的关系,核心问题是收入决定消费的具体过程,以便采取适当的模型加以描述和计量分析。在我们能够对消费与收入关系作出精细刻画之前,首先澄清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必要的。

从消费的可行性上看,任何消费必须有收入的支撑,或者来自上期收入的结余,或者来自当期的收入,或者来自对未来收入的透支。因此,我们总可以把消费与收入表示成如下的关系:

式(2-14)是一个逻辑模型,而不是实际可计算的数学模型,因为式中的所有变量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变量。只有把各变量之间的关系全部确定下来后,才能把该式转化为可计算的数学模型。在此之前我们最好把式(2-14)理解为下面的形式:

在把式(2-15)中各变量及其相互关系澄清之前,我们不妨先用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对消费与收入之间的关系做一个考察,但这并不是说本文完全接受了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因为无论绝对收入假说的合理成分有多少,现期收入与现期消费之间存在互动关系都是不争的事实,以此为基础,再逐步扩展模型,直至对式(2-15)中的各变量及其相互关系作出精确分析,这样会使我们对消费问题的理解更加清晰。

rcry分别代表消费增长率和收入增长率,C0Y0分别代表基期最终消费额和收入额,根据式(2-9),则rcry之间存在如下关系:

式(2-16)是在单方面考虑消费与收入关系情况下推导出来的,这显然是不全面的,还必须考虑另一方面的关系,即收入与投资的关系,因为收入是由投资直接决定的,因此考虑消费与收入的关系时,必须同时考虑投资对收入的影响。也就是说消费增长率除了满足收入约束外,还必须满足投资约束。因此在对式(2-16)进行分析之前我们需要先讨论收入与投资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