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费尔巴哈以直观形式看历史无法确立唯物史观的基础
近代唯物主义是在与唯心主义的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近代各个唯物主义哲学家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中的区别当然首先是由于唯物主义自身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更重要的却是由于随着唯心主义的发展,唯物主义的斗争对象的不同而带来各种唯物主义形态之间的差别。联系则在于各个唯物主义哲学家都使用同一种方法,即直观的方法。费尔巴哈是马克思之前最晚近的一个唯物主义代表,他在同黑格尔唯心主义或“思辨神学”的斗争中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但是,马克思认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完全脱离的。”所以,费尔巴哈在历史领域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这是为什么呢?这首先与他的直观方法论有直接关系。
一 直观方法论的意义及其局限性
费尔巴哈在与黑格尔唯心主义或“思辨神学”的斗争中,不满意于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直观。之所以要诉诸感性直观,是因为感性直观最贴近常识和日常生活。它不像抽象思维那样以看不见、摸不着的形而上之物为对象,它直接以可感觉之物为对象。所以,感性直观有着直接性、常识性和明证性的特点。如果从日常生活的立场上看,那么感性直观便有着更为强大的征服力和战斗力,因为任何不符合常识的思想行为都很容易被人们判定为“不正常”。所以,几乎所有近代唯物主义在与唯心主义的斗争中都充分地利用了感性直观的这一长处。而把感性直观作为方法论确立下来的首先是洛克。
洛克在与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论”的斗争中才充分注意到感性直观的重要作用,并对感性直观的机能作了深入考察,所以人们一般把洛克视为唯物主义或经验主义认识论的奠基。在洛克看来,直观或直觉之所以能有力地反驳“天赋观念论”就在于它能获得最清晰可靠的知识。他在《人类理智论》中认为:“我们全部知识就在于心灵对他自己的观念的知觉……如果愿意反省一下我们自己的思维方式,就会发现有时候心灵直接从两个观念本身,不必插入任何别的观念,就觉察到这两个观念的符合和不符合;这种知识,我想我们可以称为直觉的知识。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心灵不必辛辛苦苦证明或检视,而是像眼睛知觉到光那样去知觉到真理,只要对着它就行了……这一类知识是人类脆弱的能力所能得到的最清楚最可靠的知识。由此可见,直觉之所以能获得清晰可靠的知识是因为直觉是一种直接获得行为,在直觉过程中不必插入任何别的概念,即它不是通过推理和演绎这种间接形式获得知识,所以它不会带来任何虚假成分。正是由于直观的这一特点,不仅唯物主义者偏爱它,而且就连康德这个二元论主义者也很注重它,特别是作为最后一个也是最顽强的理性主义者胡塞尔尤其看重它的作用。
康德认为,“一种知识不论以何种方式和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它借以和对象发生直接关系”的只能是直观。直观是为知性理性提供经验材料的,不通过直观就“不可能有任何对象给予我们。所以,他指出:“如果不能有与知性概念相应的直观给予出来,我们就没有任何知性概念,因而也没有任何要素可达到物的知识,于是我们关于作为自在之物本身的任何对象不可能有什么知识,而只有当它是感性直观的对象,也就是作为现象时,才能有知识。由于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形式逻辑忽视了感性直观的作用,因而抽掉了经验内容,所以变成了空洞的形式演绎。康德说过很有名的话:概念没有直观是空洞的,直观没有概念是盲目的。所以,康德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把直观与概念综合起来,并深入地研究了各种直观能力的先天条件。康德认为,最初在这个方面努力工作的是洛克,所以“我们要感谢声名卓著的洛克,他第一个为此开辟了道路。
很难想象,胡塞尔作为一个纯粹的理性主义者竟然把直观或直觉的原则当成其哲学的“原则之原则”提出来,由此可见“直观”的价值和意义。在《纯粹现象学通论》中他指出:“每一种原初给予的直观都是认识的合法源泉,在直观中原初地(可以是在其机体的现实中)给予我们的东西,只应按如其被给予的那样,而且也只在它在此被给予的限度之内被理解。在此胡塞尔所言的“直观”含义与我们通常所说的“顿悟”、“灵感”不同,它是一种真实的认识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事物及其逻辑关系“原初地”显现出来,给予我们真理性的认识,脱离了这种原初地给予的直观,认识不免会陷入幻想、猜测的境地,认识的结果也不会有真理。
很显然,唯物主义之为唯物主义,这跟感性直观有着直接的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只有立足于感性直观的基础上,才可能保证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但直观至多只能保证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却无法在实践观和历史观上保证唯物主义。这是由于直观本身即具有被动性、现成性或静止性的特点,加之传统唯物主义孤立地、片面地理解了直观的作用,所以它们无法达到事物的本质性和真理性的理解。
仅从认识论上说,如果知识的基础仅仅建立在直观或直觉的基础上是无法达到真理性认识的。休谟通过怀疑论的方法首先揭示了以感性直观为基础的经验论的独断性。休谟认为,既然一切观念都来自我们的感觉,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获得反映事物“本质力量”和事物之间“必然联系”的所谓科学知识,因为那些事物“本质力量”和事物之间“必然联系”并不直接向我们感觉显现,我们只能感觉到眼前的个别事实,而感觉不到“不在眼前的事实”。即便我们有了很多的经验,也不能断定两个不同现象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我们之所以存在因果观念,那是通过假定不同事物之间存在确定的相似性,特别是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的因果联系,更是通过假定过去与未来之间有相似性产生的。事实上,不同感觉现象之间是否存在客观因果联系是一个无法证明的问题,因而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因果观念只是心理上习惯性联想的产物。通过经验归纳只能得到偶然性的结论,而不能获得必然性的规律可以说,休谟怀疑论彻底摧毁了被动直觉的盲目自信。
不仅如此,从黑格尔对经验主义局限性的批判中,仍然可以发现其中存在某些合理性看法。由于洛克强调直观的作用,所以一切观念都被看成外面给予的。在这个意义上,心灵或思维变成仅仅为他物而存在即成为他物的从属。黑格尔认为,这是主体的被动性或谦虚性的表现:“它谦逊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至忘记了它自己的能动性。”“在认识的性质这个问题上,由于坚持为他物而存在,洛克落后得很远,至少落后于柏拉图。并且,黑格尔进一步认为:“物质本身已经是一个抽象的东西,物质之为物质是无法知觉的。”“只要经验主义认为感官事物老是外界给予的材料,那么这学说便是一个不自由的学说。”从这个意义上说,“经验主义与旧形而上学的观点”之间是没有多大区别。虽然康德注意到了自我意识的能动性,并试图把感性直观与知性理性结合起来,但他仍然没有改变直观的被动性,在他那里只有理性才有能动性,所以康德认为:“两者只是在外在的、表面的方式下联合着,就像一根绳子把一块木头缠在腿上那样”
胡塞尔的“直观”显然已经不是简单地借用或重复以往的感性直观,他所达到的最终直观形式是意识的原初显现的“看”或原初给予的“看”。为了避免意识直观的僵化性和静止性,他通过连续的体验的方式不断充实意识直观,从而使之直观能力得到不断提。特别是胡塞尔在晚年转向“生活世界”的过程中还提出了“运动感觉”概念,他希望通过“运动感觉”的非主体性和活动性体验,使前科学的“生活世界”中的存在得以多重显现,从而使理性思维能够置身于问题的“总体领域。虽然胡塞尔的直观仍然局限于认识论领域因而仍然没能最终摆脱感性直观的局限性,但胡塞尔的做法提醒我们,唯物主义的根本问题主要在于如何挖掘或赋予感性以能动性。仅就这一点而言,费尔巴哈即使跟随黑格尔学习多年之后,仍然没能弥补感性思想中的这一重要环节。
二 费尔巴哈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中的单个人的直观
费尔巴哈是在与黑格尔唯心主义或“思辨神学”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唯物主义哲学家。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著作是继黑格尔的《现象学》和《逻辑学》之后包含着真正理论革命的唯一著作。恩格斯在后来的回忆中认为,费尔巴哈著作在当时所起到的“解放作用”,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想象得到,以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时间都成了费尔巴哈派。尽管费尔巴哈的著作在当时起到了巨大的解放作用,但由于方法论上的局限性,致使他对人和社会的认识仍然是唯心主义的。
我们需要搞清楚费尔巴哈的著作为什么会起到如此巨大的解放作用,它的革命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费尔巴哈著作之所以具有革命性可能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费尔巴哈的著作适应了当时的政治革命的需要。18世纪当法国进行着轰轰烈烈的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时候,德国却仍然沉睡在普鲁士帝国的统治状态,经过了将近半个世纪的酝酿和反省,德国终于迎来了社会革命的曙光,所以“在19世纪的德国,哲学革命也作了政治崩溃的前导。这可能是黑格尔哲学解体以及遭到批判的社会根源。而在批判黑格尔哲学的诸多思想流派中,费尔巴哈的成就最大。第二,费尔巴哈站在人本主义或人道主义的立场上来理解人的本质,他把上帝的本质理解为人的本质异化的产物。由于费尔巴哈成功地实现了近代哲学所追求的“上帝人本化”的理论任务,他使德国“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并使“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成为反宗教的理论根。第三,费尔巴哈以“感性”代替了黑格尔的“抽象理性”,建立了新的哲学基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颠倒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立场,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然而,当他去考察历史发展的时候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这又是为什么呢?
马克思认为,这是由于费尔巴哈仍然沿用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即他只达到了对“市民社会”中的单个人的直观,因而他也只能以直观的形式去理解社会存在。
费尔巴哈通过批判黑格尔的抽象存在、抽象的人而确立了具体存在、自然人的基础地位,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费尔巴哈认为,黑格尔哲学把“存在”假定为脱离具体的、特殊的存在物的抽象的、普遍的、绝对的存在物,这种假定“是违反理性的”,因为具体的真实的存在物都是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中的并受时间和空间的规律支配的,所以黑格尔假定一种永恒的抽象的存在物,这种存在物必定不在时间和空间之中,不是现实的存在物。按照经验的常识的观点来看,这一假定是不符合理性要求。同样,黑格尔也假定了一种脱离具体的自然的人而独立存在的抽象的普遍的绝对精神和自我意识,这同样是违反理性的。感性具体的人是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的自然人,“只有爱,只有赞赏,只有崇拜,一句话,只有激情才能使个体变成类”,精神、意识诚然是“作为类而存在的类”,但是个体、精神的器官、头脑不管多么万能,却总是一个具体的存在于时空中的自然人的身体器官,因而“凡是成为现实的东西,都只是作为一个一定的东西而成为现实。导致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是由于他使用了抽象的思辨方法。“如果你从人的概念中除去人的特有差别性,这个概念就不再是人的概念……人的概念是这样,存在的概念也是这样:如果你从存在概念中除去存在的内容,这个概念就不再是存在的概念了。有多少种不同的事物,就有多少种不同的存在。如果你去掉了一物的存在,你也就去掉了它的一切。”显然“纯粹的自我不再是自我,而纯粹的、空洞的存在也不再是存在。
为了反对黑格尔的抽象方法,费尔巴哈采用了经验直观的方法。他说,哲学是关于存在物的知识。“把存在的东西说成它所是的那样,是真实地宣说了真实的东西,看起来却好像是肤浅的;把存在的东西说成它所不是的那样,是不真实地、歪曲地宣说了真实的东西,看起来却好像是深刻的。”所以,“事物和本质是怎样的,就必须怎样来思想、来认识它们。这是哲学的最高规律、最高任务。在这个意义上,他主张哲学要与自然科学相结合,从而认为:“一种学说在没有找到他的自然基础之前只能是一种假设。”按照这个原则来理解人、观察人,那么人的本质和根据就是自然。他认为:“直观是生活的原则……只有从思维的否定中,从对象的确定中,从欲望中,从一切快乐和烦恼的来源中,才能创造出真实的、客观的思想,真实的、客观的哲学。这样一来,他就把“利己主义”看成人的社会本质,并且认为统治国家的并不是上帝,“只是利己主义。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中的人即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就是“利己主义的人”,利己主义的人只是人在自己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并非人的最终本质。由于直观总是把事物现存的状态看成事物的本质,所以当费尔巴哈只是诉诸直观来理解人的时候,他只能达到对“市民社会”中的单个人的直观。所谓“单个人”就是利己主义的人。
当费尔巴哈在理解社会存在的时候,他不理解社会实践对历史发展的作用,而是把自然环境看成历史的决定者。他说:“人类的历史道路乃是注定给他的道路,因为人顺从自然界的运动,也如他顺从水流的运动一样。人们在他们找到的地方繁衍开来,而且这个地方是适宜于他们的生存的。他们定居下来,并被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所规定。”然后,他接着说:“印度的本质就是印度人的本质。印度人只是作为印度的太阳、印度的空气、印度的水、印度的动物和印度的植物的产物。”由此,他得出结论:“人原来怎么能够不是由自然界中产生出来的呢?原本适应于任何自然界的人类,是由自然界中产生出来的,而自然界是不容许达到极限的。不仅如此,费尔巴哈也不懂得社会意识或社会观念(如自由、平等)是社会实践及其经济基础的产物,而是把社会意识看成从人身上所直观发现的精神事实。当然,费尔巴哈也意识到,在对精神事实进行直观认识时,仅仅诉诸感性直观是不够用的,所以他只好进一步发挥哲学思维的作用。他说:“哲学的工具和器官就是思维和直观,因为思维是头脑所需要的,直观感觉是心情所需要的。……因此只有存在与本质结合、直观与思维结合、被动与主动结合、法国感觉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反经院派的热情原则与德国形而上学的经院派的冷淡态度结合起来的地方,才有生活和真理”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活和真理离不开思维和直观相统一的“高级直观”,通过这种哲学的“高级直观”,他看到了“最大的败德恶行之所以发生,乃是因为人们抹杀了我与他人之间在同一性中的区别”。他认为,“我们都是人”,仅仅因为“都是人”,所以就要以平等的观念来看待每个人,而不应该有等级区别。他认为,社会生活中之所以出现等级差别,甚至阶级差别,是源于某些人“桀骜不驯”的结果,所以“应该提出平等来反对人为的区别。同样,他在理解国家和自由等问题时,都没能诉诸物质生产实践这个基础,而只是诉诸人的主观活动中的“应然性”。这是由于他在理解社会存在时仍然诉诸直观的结果。
三 以直观的形式看历史,无法理解历史诸要素的生成与发展
费尔巴哈通过诉诸感性直观批判了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从而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但仅仅诉诸感性直观,就无法理解历史诸要素的生成发展问题,所以他在历史观上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这其中的根源是什么呢?
首先,直观只是一种站在世界之外的静观行为,它无法参与历史并推动历史的生成与发展。当费尔巴哈把人理解为自然人,把历史理解为如同顺水漂流一样顺从于自然界时,他实际上是以直观的方式来理解人和历史的。因为,人作为自然人是指人的吃、穿、住等自然需求和爱与恨等自然情感,人的这些自然需求与情感和动植物需要阳光、空气、水一样,是与生俱来的并直接呈现出来的东西,因而也是可以直观发现的东西。反过来说,在直观中也只能看到那些直接呈现出来的自然属性。所以在直观中,费尔巴哈只能看到人的自然属性,并把自然视为人的本质和根据。由于人取决于自然界,历史也就必然取决于自然界。所以,费尔巴哈说:“某物或某人的存在同时也就是某物或某人的本质;一个动物或一个人的一定生存条件、生活方式和活动,就是使这个动物或这个人的‘本质’感到满足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人在生活中出现了矛盾,如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他不认为这种矛盾是由于人的改变而导致环境不能满足人的要求,而是人不能适应环境的结果。人不能适应环境就无法生存,所以任何例外在这里都被肯定地视为不幸的偶然事件,是不能改变的反常现象。
由此看来,费尔巴哈在直观中无法容忍人与自然之间的不一致,他不懂得人们周围的感性世界并非有史以来就存在的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生产活动和社会制度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人们世代相承的活动的结果,更不懂得实践活动对人自身的改变作用。实践活动不仅改变外部环境,而且也改变着人自身。由于实践的这一特点,它使得人与环境之间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是很自然的现象。但是对这一情况的理解和认识却不能仅仅诉诸直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1867年第1版序言中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两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这句话应该具有普遍意义。也就是说,用直观的形式无法把握实践活动的本质,或者说,实践活动的本质不能用直观的形式来把握,而只能用思维的抽象能力来把握。比如,人通过生产活动即对象化活动把自己的本质力量注入于商品之中,并在商品中凝结成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在商品中的凝结,是人的本质在商品中的体现,因而也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商品的使用价值则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人在直观中只能看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如面包可充饥、衣服可保暖、房子可居住等等,但却看不到商品的价值,它对于直观来说,始终是神秘而不可琢磨的东西。
由于费尔巴哈仅仅诉诸直观,不理解实践的本质,所以他不能理解历史要素的生成发展问题。
其次,费尔巴哈的直观为什么不能理解实践的本质呢?这是因为他在以直观的形式反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同时,也抛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历史性和能动性。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哲学的时候,把黑格尔哲学作为一种哲学的历史遗产,看成对当代人的一种压力和负担而加以贬抑和排斥。他说:“我们难道能把另一个时代的哲学,把过去的哲学看成我们的哲学,看成当代的哲学吗?既然人物和时代都会成为过去……那么为什么各种哲学就不会成为过去呢?我们难道不会像过去的改革家们感觉中世纪的亚里士多德是一种压力、一种负担那样,感觉黑格尔哲学是一种压力、一种负担吗?在旧哲学与新哲学之间,在由于继承而来因而不自由的哲学与由于自己获得因而自由的哲学之间,岂不是必然要形成一种对立,因而要把黑格尔的哲学从理念的绝对现实性这个高位拉回到一种一定的、特殊的现实性这个微末的地位上来吗?从他的这些感慨中我们发现,费尔巴哈割断了历史与现实之间的联系,他不把哲学史看成人类智慧的结晶而加以批判地继承,反而把它看成一种压力和负担而加以贬抑和排斥,这使他无法吸收哲学史上的优秀遗产,特别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由此必然导致他的哲学质量大大降低。正如罗素所说,不经过康德这座哲学桥梁就不可能获得好的哲学。同样,费尔巴哈哲学不吸收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就不能成为好的哲学。
再次,费尔巴哈抛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能动性方面是因为他只懂得感性直观而不懂得感性活动的作用和意义。黑格尔是在精神活动的基础上来理解辩证法的,他以“活动”的方式超越了“直观”的方式。费尔巴哈仅仅以“感性”代替了黑格尔的“纯粹精神”,却仍然停留在“直观”上,只有马克思才实现了这种双重超越。
黑格尔的贡献是通过批判知性思维的僵化性和静止性而创立了一种能够反映和描述事物自身运动规律的辩证思维或内容逻辑。辩证思维强调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同一性与差异性的统一;事物的运动是通过“中介环节”来实现的,中介物既扬弃了以往的内容于自身,又能突破现有的界限以实现运动发展;而发展的动力在于生生不息的精神劳动的能动性。而费尔巴哈却认为,对于感性意识来说,对于我们这些为感性意识作辩护、愿意肯定另外一个东西、一个更好的东西的人来说,绝不会把一个普遍物作为中介。“感性的存在在感性意识看来就是始终保持不变的存在。”这里,他不懂得把普遍性理解为个体事物的同一性原则或生命原则,而是把它理解为彼此外在联系的不同事物之间的共性。比如“水果”是苹果、樱桃、梨、桃子等果实的普遍性,但苹果、樱桃、梨、桃子等这些不同果实毕竟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即使有联系,它们也只是一些具有彼此外在联系的果实,比如它们都是“有水分的果实”这一共性,所以都可被称为“水果”。但辩证法并不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来理解普遍性,而是强调在某个个体事物发展过程中来理解普遍性。例如,苹果在它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必须保持“水果”的本性,但苹果仅有“水果”的性质还不足以使苹果成为苹果,还必须有苹果区别于其他果实的特殊性,如不同的形状、味道、颜色等,把苹果的普遍性与这些特殊性统一起来,才能使苹果成为苹果。但这里还没有描述出苹果自身的运动发展过程,辩证法的重要任务是理解事物的运动发展,并把它的发展过程描述出来。苹果的生长都要经历从花朵到小苹果、青苹果再到成熟苹果的不同发展阶段,在每个发展阶段上,它们都有“水果”的普遍性,因而“水果”是苹果的生命原则。同时,苹果在其每个发展阶段上,又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这是苹果本身的“内容”,阶段不同其内容也就不同。只要苹果不停止生长,那么在它成熟之前的每个阶段都不是苹果的完成,而只是它的中介环节。例如,“小苹果”作为中介环节,它既扬弃了以往的内容——花蕾——于自身,又突破着自身的界限向下一个阶段过渡,所以每个阶段都不具有永恒性,而其发展动力就是苹果自身的生命力。费尔巴哈没有达到这个理解高度,由于他把黑格尔的普遍性仅仅理解为不同事物之间的共性,而按照他的直观原则来看,普遍性又是不存在的,只有一个一个具体的事物,而每个具体事物又只能直观到它的现存状态,而看不到它的发展。
费尔巴哈不理解发展也跟他强调“被动原则”有关。由于他强调感觉经验的重要作用,所以他认为:“只有能感到痛苦的东西才值得存在……没有痛苦的实体不是别的,仅仅是一种无感觉、无物质的实体。”“一种哲学,如果不包含被动原则……就与一切关于绝对的哲学一样,是一种绝对片面的哲学,必然要与经验相对立。在这里,他只是通过被动性原则来确证感性的真实存在,但却无法由此推出或理解感性活动的真实意义。而马克思却做到了这一点。马克思是在充分地吸收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才做到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