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新世界观: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研究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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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黄建民

《马克思的新世界观——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研究文集》,是陕西省哲学界近年开展的“回归马克思,发展马克思”的系列研究活动的重要成果,是由陕西省价值哲学学会、陕西省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交大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师大马克思主义学院和西安财经学院思政部共同发起主办的,由西安财经学院于2012年5月5日马克思诞生纪念日具体承办的,以“马克思的新世界观——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研究”为主题的“第三届陕西省马克思哲学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选编而成的。文集凝结了陕西省哲学界众多专家学者多年艰辛探索的辛勤和汗水,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工程的一项重大创新成果。它的出版,将以其重要的理论影响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和教学体系改革研究推向深入和新的阶段。

1845年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首次阐发了他创立的新唯物主义的新世界观,这个新世界观,根植于现实的人生活的现实世界本身的生成、存在及发展规律之中,以其深邃彻底的观念逻辑思维,形成具有严密的科学理论逻辑结构,在人类哲学史上实现了一场伟大的革命变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提纲》作为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作为这个新世界观的最初理论逻辑总纲,汇聚和凝结着马克思此前艰辛探索的一系列科学成果。从马克思在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确立这个世界观的彻底思维的基本思维原则,到他在《提纲》中将这个新世界观称为“新唯物主义”;从马克思科学唯物主义宇宙观的逻辑形成,经他在人的存在和本质问题的研究过程中,对自然界问题的双重科学界分,对社会生活和实践范畴基本内涵的科学揭示,到《提纲》一文中明确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的重大科学判断,并在人的现实生活世界总体层次上,将这个新世界观称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等等,即是这种汇聚和凝结的具体表现。

《提纲》作为马克思的新世界观的“第一个文件”,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此后不断丰富和完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结构及体系的理论逻辑前提。从马克思和恩格斯1846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对实践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全面阐发,到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问世,提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和共产主义社会是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写作到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的出版,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成及发展的实践规律的科学揭示;从晚年《历史学笔记》的写作到晚年《人类学笔记》的写作,对前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和人类原始社会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探讨;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对这个新世界观基本原理的进一步系统阐明,经他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对其和马克思的宇宙观的系统描述,到他在《费尔巴哈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及晚年相关通信中,对他们的唯物史观及原始社会观的阐明;等等,就是对《提纲》这个马克思的新世界观的理论逻辑总纲的具体丰富、系统展开和进一步完善。

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论述的“新世界观”之“新”,首先,就“新”在对“实践”范畴的理解上。马克思在《提纲》第1条总纲里以批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方式提出了他的第3种观点。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这就是说,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理解的对象、现实、感性存在,只是在人之外的客体的或者被人直观到的自在的被动的自然物,他不理解人的实践活动也是对象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唯心主义(这里主要指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和鲍威尔等人的主观唯心主义)则把人的自我意识能动的抽象地对象化了,当然,他们心中只有精神实践活动,而无有人的现实的感性的物质实践活动存在。马克思的第三种观点认为,人的实践活动是人作为主体能动的对象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马克思在《提纲》第3条里把“人的实践活动”的本质特征规定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随后在《形态》里把“革命的实践”的本质讲得更明白:“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就是说,人的实践活动是人作为主体能动的既改变客观世界又改变人的主观世界的对象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人的实践活动是人和环境、或人和物、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相互作用、互动统一的对象的现实的感性的改变整个世界的历史活动过程。马克思把实践观点贯穿于《提纲》的方方面面和自始至终,形成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最本质的原则和活的灵魂,是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与旧哲学世界观相区别的最鲜明的特征标志。马克思在《提纲》第11条里以总结论口气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句后来刻在马克思墓碑上的话,画龙点睛,表明马克思“新世界观”就是“实践唯物主义新世界观”。

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论述的“新世界观”之“新”,就“新”在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论述的新世界观建构在其以实践思维为基础的基本思维原则(精髓)上,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与黑格尔唯心主义世界观,以及与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根本区别,关键在于马克思确立了其新世界观的基本思维原则,这个思维原则,即是实践唯物主义的科学抽象原则。它既是对黑格尔及一切唯心主义世界观那种非科学抽象思维范式的彻底否定,又是对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思维范式的科学扬弃及超越。正是按照以实践思维为基础的科学抽象的思维范式,马克思和恩格斯才在此后的一系列科学探索过程中,得以不断创建并不断完善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体系。

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之“新”,核心是“新”在其理论内容的逻辑结构(理论硬核)上。这个新世界观的理论内容的逻辑结构,既不像黑格尔及一切唯心主义世界观结构那样,离开包括人的生活世界在内的现实物质世界,任意虚构出种种超脱于现实世界之上,并以各种方式派生出现实世界的超自然、超社会甚至是超人类思维的意识结构怪影;也不像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世界观那样,将自然界当做一切可直观的个别感性存在物的杂乱堆积,或者当做一切可感知的存在物的集合。它依照个别、特殊、普遍的思维逻辑,沿着实践实证科学的研究路径,以其科学抽象的思维方法来考察和科学把握包括人的生活世界在内的整个宇宙物质世界体系结构的客观实在本身及其本质,从而使这个新世界观的理论结构,成为现实生活世界及整个宇宙物质世界本身及本质的客观结构的正确观念的理论表现。正是这一科学理论逻辑结构,以及由此加以展开并不断丰富的基本原理,使马克思的新世界观的科学性无可辩驳,以致不断获得举世公认。

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之“新”,重要的是“新”在其对“人”的新的理解和规定上,马克思批评黑格尔“把人等同于自我意识”,批评费尔巴哈“把人抽象化为自然人”。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特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的特性是自由自觉的物质生产劳动这种实践活动;在《提纲》中表明: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到《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最后确定:“人”都是“现实的个人”。

马克思对现实的个人的生活的现实世界作了全新解读,“新”就新在其对作为类生活的社会生活范畴和作为类活动的实践范畴内涵的科学界定及揭示上,“新”就新在其唯物史观建构在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之上,恩格斯把它明确为“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新科学”。在马克思的新世界观里,现实的人、社会、自然界是一个有机整体,人不仅不断改变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而且不断改变自然界,人化自然是具有属人性的人类的现实自然界。正源于此,可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新唯物主义”的“新世界观”就是“实践唯物主义新世界观”。

如同人类的社会实践历史在曲折反复中前进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也是这样,马克思的新哲学世界观在其创造、传播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也是在曲折反复中前进的。特别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离世之后,由于种种的历史的主客观原因,国际马克思主义理论界的理论家们,误读误解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新世界观的现象很严重,甚至发生旧哲学复辟的现象,例如,一些学者把马克思的新世界观,误解为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的实践一元论,或抽象的人道主义,等等,从而发生一系列理论观点纷争。在这种状况下,陕西省哲学界以“回归马克思,发展马克思”为主题,对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所包含的丰富科学内涵,对马克思的哲学原著文本进行系列性的科学研究和探索活动,实属难能可贵。可喜的是,陕西省哲学界的一些专家学者,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过程中,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马克思的新世界观——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研究文集》一书,理论视野宽广,亮点纷呈,内容相当丰富。涉及《提纲》与新世界观、新实践观、新思维观、新人性观、新社会观、新生态观、新价值观,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等诸多领域和方面,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理论研究建设工程的一项重大创新成果。他们走自己的路,既反对“全盘苏化”,也反对“全盘西化”,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科学探究并进一步发掘《提纲》所包含的实践唯物主义新世界观的丰富科学内涵,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新唯物主义新世界观的精神实质,理解和掌握马克思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不仅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课的教学体系改革提供了充足、有力、坚实的史实依据和理论逻辑根据,而且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充足有力的科学理论论证,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理论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期待陕西省哲学界的学者们,以陕西省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和陕西省价值哲学学会作为理论平台,充分展示自己理论探索和理论创新的勇气和才能,在“回归马克思,发展马克思”系列研究活动中,不断取得新的丰硕成果。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