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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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李觏

修之后有李觏,字泰伯,江西南城人,学者称为盱江先生。他未曾在政治上得意,仅以教授自资,但他也是一位注意政治的人物。著有《常语》,提出他“尊王贱霸”的意见。他说:

西伯霸而粹,桓文霸而驳者也。三代王而粹,汉唐王而驳者也。

如是则西伯虽粹,终是霸;汉唐虽驳,终是王。王霸之分,分在其政治地位上,不分在道义措施上。因此他说:

天下无孟子可也,不可无《六经》。无王道可也,不可无天子。

孟子看重的是王道,梁惠王、齐宣王虽僭王,若能行王道,一样可以为天子。觏所看重的,则是天子之尊位。齐、梁是诸侯,纵使行王道,也还是一霸。这一种说法,实即孙复《春秋尊王发微》之遗旨。同是针对着唐末五代中央政府地位之低落,地方军阀之分崩割据,所以要竭力主持中央政府之尊严,这也有他们针对时弊的用心。觏门人孙立节,尝作《春秋传》,孙复见而叹曰:“吾力所未及者尽发之。”可见这两家议论意旨之相通。

觏因尊王贱霸之辨而极重于礼治。他说:

或问:圣人之道固本容杂,何吾子之不一也?曰:“天地之中,一物邪,抑万物也。养人者不一物,阙一则病矣。圣人之道,譬诸朝廷。朝廷者岂一种人哉?处之有礼,故能一也。女子在内、男子在外,贵者在上、贱者在下,亲者在先、疏者在后,府史胥徒、工贾牧圉,各有攸居而不相乱,所以谓之一也。他人之不一则阛阓耳,终日纷纷而无有定次。世俗患其杂则拘于一,是欲以一物养天下也。”

觏本此意见著《礼论》。他说:

礼之初,顺人之性欲而为之节文者也。

乐、刑、政三者,礼之大用,此礼之三支也。在礼之中,有温厚而广爱者曰仁,有断决而从宜者曰义,有疏远而能谋者曰智,有固守而不变者曰信,此礼之四名也。

他如此般把礼来统括了一切。他又说:

圣人根诸性,贤人学礼而后能。圣人率其仁义智信之性,会而为礼,礼成而后仁义智信可见。礼者,圣人之法制也。性畜于内,法行于外,虽有其性,不以为法,则暧昧而不章。

又曰:

法制之作,其本在太古之时。民无所识,饥寒乱患罔有救止,天生圣人而授之以仁义智信之性,仁则忧之,智则谋之,义以节之,信以守之,四者备而法制立。

又曰:

有诸内者必出于外,有诸外者必本于内。孰谓礼乐刑政之大,不发于心而伪饰云乎?

于是继此而有他的《周礼致太平论》。《周礼》,早为当时学者之所重。胡瑗有《洪范口义》,详引《周官》以推演《洪范》之八政。石介亦云:“《周礼》明王制,《春秋》明王道,执二大典以与尧、舜、三代之法,如运诸掌。”而详细着眼在经济制度上来阐述的则推觏。他说:

《易·系辞》曰:“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财者,君之所理也,君不理则蓄贾专行,而制民命矣。上之泽于是不流,而人无聊矣。

大抵觏之学,还是沿袭欧阳修。但修能怀疑《周礼》,这是其高明处。觏之见解,则近似于荀卿,而他在政治问题上能特地着眼到经济制度之重要,则是其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