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吉尔·布拉斯穿的衣服;那位太太又送他的礼物;他离布果斯时的行装。
店家替我煮上一大盘切碎的羊蹄子,我差不多吃了个精光。我喝的酒也分量相当,于是上床睡觉。床铺还舒服,我指望一上床就会呼呼睡熟。可是我眼都合不上,只顾盘算衣服该买什么式样。我想:“我应该怎么办呢?还是照原先打算,买件道袍,穿了到萨拉曼卡去谋个教师做做么?为什么要学士打扮呢?我有意出家当教士么?难道我喜欢这一行么?不,我觉得生性和这一行格格不入。我要腰里挂口剑[19],在俗世创一份家业。”这样才盘算定了。
我决计买一套绅士服,自信打扮成个绅士,不愁找不到又体面又有出息的职司。我打着如意算盘,急煎煎等天亮,一见透亮,连忙起床。我一阵吵闹,把客店里睡着的人都惊醒。我把那些用人从床上叫起来,他们一面答应,暗暗咒骂。可是他们只好起来,我逼着他们去找卖旧衣的,不然就没个清静。不久一个卖旧衣的来了,后面跟着两个孩子,一人抱着个大绿布包儿。他恭恭敬敬行个礼,说道:“大爷,您找到了我,没找上别人,真是您的运气。我不愿意在这儿说我同行的坏话,我要说他们一个坏字儿,上天不容!不过咱们私底下说说:那些人没一个有天良的,都比犹太人还心狠。做旧衣买卖的只我一个有信有义。我有个分寸,赚钱要在理上:原值一个小钱,我赚一块大洋就够了,我说错了,原值一块大洋,我只想赚一个小钱。靠天照应,我买卖很兴旺。”
这篇楔子,我死心眼儿信以为真。卖旧衣的叫两个孩子打开包裹,抖出五颜六色的衣服。他们先给我看几套一色的,我嫌太朴素,不放在眼里,撂过一边。他们就叫我试一套衣服,好像是配着我身子做的,虽然旧些,我一看就上眼。一件是袖子打褶裥的紧身袄儿,一条裤子,一领斗篷,整套都是蓝丝绒底子,上面绣金花。我选定了这一套,就讲价钱。卖旧衣的知道我看中了,赞我眼力高,嚷道:“天哪!一瞧您就知道是个识货的。您可知道这套衣裳是做给咱们本国一位大贵人穿的,没上过三回身呢!您瞧瞧这丝绒,还有更上好的么?这绣花,您说吧,哪儿还找得到更精巧的手工?”我问道:“你要卖多少钱?”他答道:“六十杜加,我还没肯卖。撒谎的不是正人君子。”我相信他不是正人君子,就还他四十五杜加,其实还该打个对折。卖旧衣的冷冷道:“大爷,我言无二价,没多要您。”他指着我撂在旁边的那堆衣裳道:“好吧,您买这几件吧,我价钱还便宜你些。”这么一说,激得我非买那还了价的一套不可。我以为他真是少一钱不卖的,就数了六十杜加给他。我想他虽然有信有义,一看我付钱这样爽利,准懊悔没再多要些。他一个小钱的货色赚了一块大洋,志得意满,两个孩子我也给了些钱,他们一起走了。
我有了很漂亮的一件袄儿、一条裤子、一领斗篷。我该筹划其他衣着,就此忙了一个上午。我买了些内衣、一顶帽子、丝袜、皮鞋,还买一把剑;然后一一穿戴起来。看自己装束得这么讲究,真是得意!我对自己的打扮观之不足,比孔雀看自己的羽毛还要喜欢!当天我又去拜访堂娜曼茜亚。她还是非常和气,又谢我救命之恩,彼此客套了一番。于是她祝我诸事顺利,和我告别。她只给了我一只价值三十比斯多的戒指,求我留作纪念,就进去了。
我拿了一只戒指,大失所望,满以为她送我的东西还要值钱些呢。我对这位太太的手笔不很称心,默默寻思,走回客店。我刚进门,后面来了个人,斗篷直蒙到鼻子上,跟脚也进门。他忽的把斗篷脱下,露出夹在胳肢窝里的一只大口袋。看来那袋里满满的都是钱,我一见眼珠子都瞪出来了,旁边几个人也直瞪着眼看。这人把口袋放在桌上,对我说道:“吉尔·布拉斯先生,这是侯爵夫人送给你的。”我仿佛听见了天使说话!我对这送东西的人深深行礼,仪节周到。等他出门,我立刻老鹰抓小鸡似的抓着那口袋,搬进房里。我赶紧打开,原来里面装着一千杜加。我刚数完钱,掌柜就跑进房来。他听见了那个送东西的人说的话,要来看看袋里装些什么。他看见摊在桌上的钱,大为惊佩,嚷道:“呀!怎么的?那么许多钱啊!”又调皮地一笑道:“你一定很会算计女人!你到布果斯还不满二十四小时,已经有侯爵夫人送钱给你花了!”
我听了这话并不着恼,很想让马日罗去胡猜一阵;他那种误会实获我心。年轻人都爱充艳福不浅的风流人物,那也不足为怪。可是我品性毕竟纯洁,把这挣空面子的心压下去了。我叫掌柜别瞎猜,就把堂娜曼茜亚的事讲了一遍,他听得全神贯注。于是我又讲自己的情形,我看他好像十分关心,就请他帮我出个主意。他想了一会儿,一本正经说道:“吉尔·布拉斯先生,我很喜欢你。承你信任,对我推心置腹,我以为你干什么事最合适就直言相告了。我觉得天生你是在朝廷上干事的,我劝你入朝,跟上一位大佬。你要想法子在他办的公事里插上一手,或者使他取乐儿少不了你,否则你跟他也是枉费工夫。我知道贵人的脾气:你为人老实,赤胆忠心,他们满不在乎,只稀罕那种身边少不得的人。”又道:“你还有一条路可走。你年纪轻,相貌好,就算你不伶俐,已经够颠倒个把有钱的寡妇,或者婚姻不称心的漂亮太太。男人有钱的为恋爱会倾家荡产,可是没钱的倒往往可以靠恋爱过活。所以我劝你到马德里去;不过你要是去呢,得要带个把跟班。那儿跟别处一样,看人只看外表,你有几分排场,就看重你几分。我想荐个亲随给你,他是个忠心的用人、正经的小子,一句话,是我一力保荐的人。你买两头骡子,一头自己骑,一头给他骑,愈早动身愈妙。”
这主意很合我脾胃,当然采纳。第二天我买了两头好骡子,雇定了那个亲随。他是个三十岁的人,样子很朴实虔诚。他自己说是加利西亚人,名字叫安布华斯·德·拉莫拉。我觉得他有点特别,普通用人把钱看得很重,他却不想赚大工钱,而且对我说,他不计较工钱,随我给多少都成。我买了双皮靴,又买了一只皮包装我的内衣和杜加。于是我和掌柜算清账,天不亮就离了布果斯到马德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