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总则实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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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民法总则对绿色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民法总则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将绿色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样规定,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与我国是人口大国、需要长期处理好人与资源生态的矛盾这样一个国情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