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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申请撤销婚姻吗?

现实困惑

某女子林某所在的村子地处偏远,疏于教化。临近村子中有一恶棍王某平日欺男霸女,横行乡里,无人敢惹。王某自认识了林某后,就威胁林某与其结婚,否则令林某及其全家不得安宁。无奈之下,林某便与王某结婚。婚后,王某时常打骂林某,林某均隐忍不言。林某的母亲见女儿的处境艰难,便向法院申请撤销王某与林某的婚姻。林某的母亲有权这样做吗?

律师答疑

林某的母亲没有权利这样做。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只能是由受到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行使,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属都不能代为行使。对此,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条第二款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法理荟萃

婚姻自由是大多数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原则,我国法律也不例外。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其他人(包括父母)非经法律规定不得干涉婚姻当事人的合法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