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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安居房有什么条件?

申请安居房需要什么具体条件呢?现在我们就以深圳市为例来简单地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深圳市的安居房 (安居型商品房) 是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购,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列为共同申请人,同时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都拥有深圳市的户口。

2.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并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按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被认定为人才,而且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并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没有在深圳市享受过任何的购房优惠政策,在深圳市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在深圳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5.申请人如果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青年,并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可以个人的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过婚,离婚之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住房归其原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日期距离申请受理日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购安居房;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作为申请人申请深圳市的保障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