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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当税务登记证遗失时该怎么办?
现实困惑
赵某开办了一家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和税务登记。赵某是一个细心的人,他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细心保管。但是由于副总经理方某的过失,造成税务登记证遗失,怎么办?
律师答疑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等机关的检查。税务登记证在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等有关税务事项时会使用。该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律师点睛
对于程序上的一些瑕疵或者不完整,我国法律有规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当事人应及时补救以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