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创业全程法律指南(律师答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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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一人公司后是否还可以再投资设立其他公司?

现实困惑

范某个人筹资50万元设立的一人公司给他带来了很丰厚的收入,他想趁着经济形势好再开一家公司。可是有人告诉他一人公司一个人只能开一家,他要再想开公司就只能和他人一起开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要不就开个人独资企业。范先生已经有一家一人公司了,他还能再设立其他公司吗?

律师答疑

我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对一人公司的开立有特别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范某已经有一家一人公司,就不能再设立一人公司了。同时《公司法》该条还规定:“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范先生也不能以该一人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一人公司。根据本案的情形,范某有三个选择:第一,他可以与他人一起设立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对一个人参与设立几家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限定。第二,他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第三,他还可以在自己一人公司的基础上设立分支机构,这样既壮大了企业又扩大了公司的经营面,一举多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点睛

一人公司的设立必须遵循《公司法》规定的一人公司设立的“计生原则”:凡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设立一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