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职业定位与基本素养
第一章 律师助理是什么
律师助理,对当前我国的律师业来说,并不存在一个标准的定义。律师行业本身就是一个舶来品,我国律师职业的出现与发展时间尚短,而世界各国的律师事务所的制度更是多种多样,这就造成了我国律师助理的定位与内涵并不清晰。因此,在分析何为律师助理时,应当首先从律师行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着手了解。
一、美国律师事务所的助理类职务的设置
在美国,典型的律师事务所由四种职业构成,位于最高层的是合伙人(partner)。其下为助理律师(associate attorney),此类律师是合伙人雇佣的普通律师。助理律师之下为律师助理(paralegal或legal assistant),律师助理之下是法律秘书(legal secretary)。其中合伙人是律师事务所的主人,一般均由经验丰富、水平高超的律师担任,是律师事务所处理法律事务的顶尖人才。助理律师类似于我国的授薪律师,是合伙人雇佣的处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他们跨度很大,包括初级律师到高级律师,拥有较高的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但他们对律师事务所没有投资,不享有分红权利。律师助理是律师事务所雇佣的经过法律培训的能够提供一定法律服务的人,这一职位并没有学历或是否通过司法考试的限制,他们收费低廉,可以辅助律师或独立完成一定的法律事务。法律秘书是律师事务所的最底层,他们熟悉律师工作但没有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只能处理行政性的辅助工作,帮助律师安排日常工作及与客户、法院沟通等。
这种设置与我国的传统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存在很大差异。我国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还存在较为松散的“执业律师”这一人群,有些类似于助理律师;但对于助理制度更重要的是,我国合伙制律所为了从成本上减轻负担,在结构上更为简单,“律师助理”在工作内容上可以仅仅是paralegal,但也可以是包含了助理律师、律师助理、法律秘书的三者合一,律师助理之间差别巨大。因此,充分了解美国律师事务所的构造,有利于我们找准律师助理的定位,帮助我们在从事这一职业时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
二、律师助理与实习律师的区别及美国律师助理职业的产生与发展
在我国,“律师助理”与“实习律师”是比较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在性质上,律师助理是一种工作岗位,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为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从律师事务所得到报酬,无论是否经过法律专业系统培训或通过司法考试均可以从事这一工作;而实习律师是申请律师执业证的一个实习期,是一个法律工作的身份,必须通过法律从业资格考试才能申请。这似乎不难分清,但现实中,实习律师往往是担任律师助理的主力军,而实习律师取得执业证后,面临着“独立”成为执业律师的转变,因此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不那么明显。律师助理往往只是成为“执业律师”的一个必经的过渡阶段,大家不会认为这是一个与“律师”“会计师”相平等的独立的职业,也就缺少对这一职业的关注,很少有律所专门针对律师助理进行职业培训,充满了随意性。
但在美国,律师助理是一个辨识度更高的“职业”,这从律师助理产生的历史过程便可充分了解。
在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由于律师人数较少,但案件数量却成井喷式增加,导致律师在单位案件中投入时间更少,服务质量显著下降。为了应对这一局面,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廉价的法律服务,从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律秘书中产生了第一批律师助理,这一行业最初的定位就是协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廉价可靠的法律服务。此后,律师助理逐渐成为了一个独立于律师与法律秘书之外的职业,甚至成立了全国性的律师助理协会。这种以“职业”为前提的发展,使得律师助理的工作范围、职业培训等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律师助理在律师事务所中的定位非常清晰,律师助理与律师、与法律秘书的工作配合十分默契,让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开展非常顺畅。更重要的是,律师助理在工作期间的法律技能的学习和成长将十分迅速,有利于律师助理成长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但在我国,由于律师助理并未被充分地重视,并未形成一个成熟的职业,律师事务所内职业培训缺失,一方面导致新人成为律师助理后对于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够清楚,无法胜任律师助理的工作;另一方面,新人的律师技能成长速度也相差巨大,有些新人运气好碰到“好师傅”便能迅速成长,而运气差的人做了多年律师助理后仍然不能独立提供合格的法律服务。因此,充分了解国外律师助理的成长轨迹与我国律师助理的生存环境,有利于我们克服客观上存在的困难,做好律师助理这一工作,也为将来成为一名出色的执业律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我国的律师助理
律师助理在我国律师事务所内,所做的工作十分繁杂,似乎无所不包,这就使得一千个律师助理就有一千种对律师助理的理解。
笔者就有这样的亲身经历。笔者只担任过一位律师的助理,也就是笔者的师傅。笔者的师傅是一名资历深厚、各方面能力都超群的老律师。在担任律师助理的过程中,笔者从事过多种多样的工作,从刚开始的整理案卷、收递文书,到分析案件、起草文书,再到与当事人和公检法沟通、独立开庭,同时还一直处理打扫房间、订餐等生活助理类的事务。在体会传统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的工作广度的同时,笔者通过对自身和周边朋友经历的思考以及对国外律师事务所制度的借鉴,逐渐对“律师助理”这一概念形成了自己的见解。
首先,我国的“律师助理”是美国的法律秘书(legal secretary)。传统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中,很少有律师雇佣专门的法律秘书来安排自己一天日常的工作,比如由秘书协调客户的预约、记录提醒开庭等重要事项、与公检法进行沟通、记录并提醒所有案件的各种期限等等。当律师没有助理时,这一切都要由律师自己解决,这些事情繁杂而易出错;当律师拥有律师助理时,这些都会成为律师助理的职责。这些事情虽小,但责任却相当重大,非常考验一个助理做事是否有条理,也能培养助理严谨的工作态度,而这对于律师助理未来独立处理法律事务将起到重要作用。
其次,我国的“律师助理”是美国的律师助理(paralegal或legal assistant)。美国的“律师助理”主要从事的是一些简单、基础性的法律工作,例如案件或其他业务的前期准备、法条案例检索、证据归纳整理、协助律师处理法律事务等等,或者是处理一些简单的法律事务,因此这就决定了这一职位仅需要一定的法学知识便可以胜任,并非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而对于我国的“律师助理”而言,这些工作确实只是很基础的一部分工作而已。我国的“律师助理”同样并非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能担任,而上述工作就是“律师助理”最核心的工作内容。顾名思义,“律师助理”的工作就是帮助律师处理事务,因此律师助理最核心的工作,就是处理所有律师业务中基础的、事务性的辅助工作,诉讼中整理证据、搜索法条,非诉中起草文书、审查文件,律师助理需要处理律师作出法律判断后需要进行的所有事务性工作。这部分工作的工作量大,能力要求高于法律秘书,是大家对于“律师助理”最直观的认识。
再次,我国的“律师助理”也可以是美国的助理律师(associate attorney)。在美国,“助理律师”在性质上属于律师,只不过能力、经验略浅。而在我国,“律师助理”中存在一个群体,他们拥有律师执业证,拥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但由于自身没有案源,经济上无法独立成为独立的律师或合伙人,因此只能受雇于其他律师。他们也被称为“授薪律师”,收入较高,能力较强,有时辅助律师办理业务,有时也像律师一样独立的办理诉讼或非诉业务,并无其他律师参与。他们的收入来源于雇主律师,因此在性质上仍属于“律师助理”。这一部分“律师助理”在能力上已经与律师差别不大,已经做好了做独立律师的准备,但苦于没有自己的案件收入来源,只能继续担任律师助理。这也形成了大家对于律师助理的一个认识共识,律师助理除了包括未过司法考试的人和实习律师,也可以包括执业律师。
最后最重要的是,我国的社会背景与美国相差很大,人与人的关系具有相当的“中国特色”,我国的“律师助理”除了上文所论述的扮演三种角色外,往往还有另一种角色——“学徒”;而雇佣助理的律师除去金钱关系外,更重要的身份则是传统意义上的“师傅”。
“师傅”泛指某行业教人入门的老师,与徒弟之间有超越同事关系的亲密度。在古代,师傅甚至自己收养徒弟,弟子住到师傅家里,由师傅贴钱教养,把徒弟当成家人。律师行业同样存在“师徒传承”,且律师技能复杂深奥,没有人专门传授,很难掌握其中的奥妙。因此,律师与助理之间就出现了“师徒”这一充满情感色彩的身份关系。
美国的律所同样有传授律师技能的律师导师(mentor),但他们的关系不像我国千百年来演化的“师徒”关系这么密切,因此笔者在前文中提到的自己曾做过类似生活秘书端茶倒水的工作,其实这并非严格意义上律师助理的工作内容,而是一个徒弟对师傅的尊敬与报答。现在的年轻助理往往追求平等的工作关系,却不知道师傅安排你清洗茶碗烟缸,同样也是师傅对于徒弟心性的考量。理解了这种具有浓厚中国传统文化的师徒关系,那些处于学徒身份的律师助理才能真正明白自己应当做些什么,为什么要做,才能真正融入这种师徒的教学氛围之中。
基于以上四个角度对律师助理的剖析,笔者阐述了自己对律师助理身份的理解以及在我国律师助理应当承担的工作职责。由于其内涵复杂,很难对律师助理准确的概念做出准确的判断。辞海中没有“律师助理”的词条,而在百度百科中“律师助理”词条称:“律师助理是指法律专业毕业,未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专职在律师事务所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对于我国的律师助理来说这个定义是不准确的,因为是否法律专业毕业、是否取得资格以及是否从事辅助工作并非律师助理的特征。笔者经过尝试,根据自己的认识归纳出以下定义,以求抛砖引玉:律师助理是指具有一定法学能力,受雇于律师,辅助律师从事或根据律师的要求独立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
四、律师助理的特征
在我国,律师助理并非被认为是一个长久的职业,几乎所有律师助理都处在成为独立的律师或者备考公务员的过渡期,如果考上公务员或不再想成为律师,则会立刻离开律师助理的岗位。因此,想要做好律师助理,或想要在担任助理期间好好的积累、成长,那么一定要明白自己职位的特征。
首先,律师助理的工作责任重大。律师助理虽然更多的是从事基础性的工作,但法律事务的特殊性导致其工作的容错率极低。律师对当事人负责,律师助理则对律师负责,如果因为律师助理的错误导致错过期限、案件败诉、当事人不满,那么会导致律师承担很严重的后果,律师助理很可能连工作都会失去,更别提学习的机会了。
其次,律师助理是律师的搭档。律师助理最多的工作就是配合律师完成法律服务,因此与律师的默契合作非常重要。虽然律师助理从事的大多是基础性的工作,但这些工作是律师服务的基础,同样非常重要。而每位律师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行为方式,律师助理应当主动适应律师的习惯,寻求最佳的配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律师服务的水平。这样律师助理不仅可以极大提升自我价值,而且能够更多的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
再次,律师助理重在学习。律师助理作为学徒,收入待遇往往不高,而律师执业技能等各方面的知识则是律师助理最重要的收获。作为律师助理,应时刻把自己定位成学徒,认真负责的办好律师交办的事务,积极主动的帮律师分担工作,实际就是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学习机会。
最后,律师助理要懂得积累。成为优秀的律师是律师助理的目标,而律师助理在工作期间就要做好各方面的积累,为成为独立的律师打下坚实的基础。律师助理一方面要做好知识积累,多钻研法律问题,锻炼自身提供法律服务的本领;另一方面也要积累人脉资源,在工作与生活中多交往朋友,积累大量的潜在客户,为自己经济独立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