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于老师接着说:“请注意,这里有三个词:‘组织’、‘领导’、‘参加’。‘组织’一词很好理解。迈克尔的爸爸从小偷小摸开始,一手创建了自己的黑社会组织,所以他就是‘组织者’;陈浩南和迈克尔一样,不是黑社会的组织者。他们处理内部矛盾,决定重大事宜——比如今天杀个人、明天砸个场子什么的,因而是‘领导者’;电影里那些叫不上名儿的小喽啰甲、小喽啰乙,就属于‘参与者’。”
“可是,”鲍包说,“陈浩南他们也不叫自己‘黑社会’呀,他们叫自己什么来着?”
“社团!”冯星说。
“对,他们叫自己社团,”鲍包继续说,“那么,我们怎么知道谁是黑社会呢?”
“确实,在法律的沉重打击之下,已经没有人敢公开称自己是黑社会了。”于老师说,“我刚才说了,任何政府对于黑社会都会严厉打击。这种严厉在我国刑法里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请注意这个词。”说着,于老师转身在黑板上把“性质”两字重重地画了几个圈儿:
“这意味着什么呢?即使有些组织还算不上纯粹的黑社会,但是只要它具备了黑社会的某些特征,刑法就把它当做黑社会进行打击。或者,你可以这样理解:黑社会就像小草一样,它是一点点长大的,我们的法律不仅打击那些已经长大的小草,还打击那些刚刚发芽的小草。这是严厉的第一个方面。”
于老师又在“参加”二字上重重地画了一个圈儿:“严厉的第二个方面,表现在这个罪名处罚的是行为,而不是结果。触犯这条法律的人,不需要有什么严重后果——杀人了、放火了,只要你参加了,就算刑事犯罪”。
“当个跟班的都要被判刑?”孙小闹说,“看来‘马仔’也不是好当的。”
“那‘组织’和‘领导’呢?”李铭问,“就像陈浩南,他只要一当上‘瓢把子’,就算领导黑社会组织吗?”
“那当然!”于老师说,“这个罪打击的是行为,只要干了就犯法,不需要有什么严重后果。”
“那么,具备什么样的特点算‘黑社会性质’呢?”鲍包问。
“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们国家的《刑法》对‘黑社会性质’下了定义,我把它写出来,大家看一看。”
说完,于老师拿起一本书,在黑板上写了起来。转瞬间,黑板上已经密密麻麻都是字。接着,于老师又在重点词汇下面划上曲线,以示强调: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大家看,跟陈浩南和迈克尔领导的组织比起来,我们国家《刑法》定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实只能算一个雏形。对于这样一个黑社会雏形,《刑法》的处罚是这样的:组织、领导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于老师放下粉笔,转身看着熊大雄:“刑法对于涉黑犯罪打击是非常严厉的,所以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走进黑社会的圈子。”
熊大雄听了一半儿就把头低了下来,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好像睡着了一样。一直到下课铃声响起,他都没有再看于老师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