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翼的“中国高铁技术第一人”——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吸取我的教训,淡泊名利、清白为官。”头发灰白、微驼着背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哽咽着,悔恨的泪水在眼中打转。也曾有过清正的官风和辉煌的业绩,但当年届花甲的自己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正义的审判,他才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早就做了社会的蛀虫,成了国家和人民的罪人。
张曙光,1956年12月出生,江苏溧阳人,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车辆专业。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副总设计师,浙江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兼职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先后在上海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北京铁路局、京津城际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和铁道部运输局等部门任职。幼年时期,由于父亲工作上的调动,张曙光跟随家人一起迁至新疆生活。1982年从兰州铁道学院(今兰州交通大学)车辆专业毕业以后,张曙光被分配至上海铁路局蚌埠分局蚌埠车辆段工作,就这样从基层一步步干起,用了将近十年的时间才升至蚌埠车辆段副段长。1991年年底,张曙光被调至铁道部机车车辆局验收室任管理工程师,这次工作调动对于张曙光来说可谓意义重大,虽然两个职位同为科级,但从基层一步登天进入部里工作,几乎可以称得上是鲤鱼跳龙门了。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张曙光的妻子——王兴,王兴与丈夫张曙光都曾经就读于兰州铁道学院,两个人属于校友。她出生于1960年,比张曙光小了四岁,虽然本人貌不惊人,但她的父亲王亚良却是铁道部里的老人,资历很深,人脉也广,和部里方方面面的人都相当熟悉。身高近一米八,相貌堂堂的张曙光很快俘获了王兴的芳心,他自己也背靠大树好乘凉,在升迁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多助力。
张曙光初到铁道部的时候,处境十分尴尬,没有什么好的岗位可以安置,直到1992年年初,车辆局成立验收室之后才缓解了局面。张曙光却不满足于现状,私下里曾经多次流露过希望调往客车处的想法。1994年,张曙光终于如愿调往客车处,填补了该处副处长一职的空缺,并自此得以展现自己出众的沟通能力。他在1998年升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主要负责地方铁路局的客车更新计划和进京、进沪的列车时刻审批工作。可惜,张曙光这个人的口碑并不好,刚调到客车处不久,就有各地的厂长私下里反映:张曙光给人的感觉很贪婪,经常性地要条件、拿好处。但这些人终究只是嘴上发发牢骚,并没有人站出来揭发检举。期间,铁道部内部还曾有过传闻,称广州一家机车冷冻机厂为进入铁路市场,给拥有车辆采购权的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张曙光送上了30万元的贿赂。铁道部纪检部门曾据此对张曙光进行了调查,但由于当时只有口头上的反映,并没有接到带有真凭实据的举报,最后只能不了了之。不过,铁道部的领导和党组还是对张曙光起了疑心,决定将其发配到远离招投标项目的岗位,以“下基层锻炼”的名义调离客车处处长的位置。2001年,张曙光被调至沈阳铁路局出任局长助理。
这项调任决议据说曾受到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刘志军的强烈反对,其实,了解情况的人都清楚,张曙光与刘志军的关系非同一般,是刘副部长的铁杆亲信。说到刘志军这个人,部里的同事们都称他为“工作狂”,经常一个人看文件到深夜,一旦发现问题,绝对等不到天亮,即使到了晚上12点也要召集部门负责人过去开会,罗列问题、讨论分析、提出对策……一直开到凌晨三四点钟。当时,客车处的老处长已经年近退休,像这样频繁的半夜开会,岁数大了自然扛不住,于是就想到了张曙光,派他过去开会,应付一下刘志军,由此,张曙光得以进入刘志军的视野。张曙光很善于把握机会,人又精明,懂得投其所好:刘副部长是个“拼命三郎”,爱熬夜办公,张曙光就夜里不睡觉,陪着刘志军;无论刘志军提出什么疑难问题,张曙光都能冥思苦想,提出一些解决对策;刘志军一向贪恋女色,张曙光就鞍前马后地忙着给他张罗安排;再加上张曙光和刘志军一样,在人际交往方面都很有一套,有眼色、会来事儿,所以,两个人一直很对脾气。
也正因如此,2003年3月,刘志军出任新一届的铁道部部长以后,立即重新起用旧部,张曙光的升迁之路也就此展开。2003年4月,张曙光被任命为北京铁路局副局长,从沈阳铁路局调回了北京。不到半年,就又从北京铁路局调回铁道部,先后出任过京津城际客运专线筹备组组长和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副组长、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副局长等职。如果严格地按照规定与惯例来说,铁路系统的内部人员至少应在原岗位上任职满一年才能获得升迁。但在刘志军部长的大力重用之下,一切制度都已形同虚设,张曙光屡屡被破格提拔,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几易其职、一路高升,终于在2004年到达其仕途的顶峰:出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兼任副总工程师。
刘志军上台之后,提出了“先发展再改革”的口号,认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引进国外高铁技术,实现铁路的“跨越式”发展,以解决铁路运力不足的难题。作为刘志军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张曙光自然鞍前马后、不遗余力,在铁道部近年间大规模的高铁建设过程中,成了当之无愧的领军人物。张曙光所负责的都是高铁技术引进、铁路装备购买和招投标一类的关键性工作,在2004年至2006年间,铁道部先后进行的三次重要高铁招标中(即两次动车合资招标和京津城际招标),铁道部一方的操盘手正是时任运输局局长的张曙光。在中国高铁技术引进谈判中担任首席谈判代表的张曙光也不负众望。“在谈判开始之前,就事先做了大量的市场调研,谈判时显得非常专业,也很强势。他对于外资公司的产品价格非常熟悉,谁想进入中国市场,必须首先在市场价的基础上砍掉三成,否则一律免谈。”一位参与过当年技术谈判的工程师不无钦佩地说。张曙光自己也曾向媒体自豪地宣称,他使用“战略买家”的策略,创造了“在一夜之间砍掉西门子公司90亿元人民币竞标价格”的精彩案例。
此外,张曙光还主持了中国铁路高速列车、青藏高原客车、新一代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和内燃机车、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等国家重大项目和超大型工程;先后出版了《铁路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超大型工程系统集成理论与实践》等专著,一度被外界称誉为“中国高铁技术第一人”、“中国高速列车技术奠基人”。
铁路系统的内部人士也不得不佩服张曙光的拼搏精神和工作能力,称赞他“很有水平,思维敏捷,开会讲话很有感染力,听基层汇报工作时很快就能抓住重点和关键问题”、“工作非常卖力,经常通宵开会研究问题”。一位基层人员实事求是地说:上级领导下来验收工作时,大家最怕的人不是部长刘志军,而是行家张曙光。他的思路非常清晰,看上一眼就能抓住漏洞与问题。所以,“只要他的眼光一扫过来,我们就马上老老实实地加以改正”。在刘志军的主持下,“在短短五年里实现了铁路运营里程翻一番,最高时速350公里!”这在国内国外都没有先例。作为实际执行者的张曙光,其胆量和魄力的确非常人能及。
尽管如此,张曙光在系统内部的口碑却相当不好,素有“裸官”之称。他的妻子王兴很早就带着孩子移居美国,早在20世纪末,就一掷千金地在美国买房子、开公司。摇身一变以国外品牌的真空集便器代理和中介身份出现,外资品牌在中国与谁合资,全由她从中牵线搭桥。据举报,张曙光的妻子王兴在美国洛杉矶拥有占地近3000平方米的别墅,在海外还存有巨款。
张曙光职业生涯的第一笔受贿,始于客车处处长的任上,行贿人是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建宇。此后,两人的“缘分”不断,张曙光又先后为该公司“蓝箭”列车的使用及列车配件的销售等问题提供便利,多次收受杨建宇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
此后的2006年至2009年间,张曙光在刘志军的指使下,决定由丁书苗推荐的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动车组轮对组装生产项目。2010年间,铁道部主办第七届世界高速铁路大会,在刘志军的授意下,张曙光再次扩大赞助企业范围、提高赞助资金数额,将赞助资金1.25亿元转入由丁书苗控制的广告公司。
2004年至2011年,任职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和运输局局长期间,张曙光疯狂敛财的行为愈演愈烈。此时正值高铁“跨越式发展”的大时代,媒体曾曝出过高铁的天价采购单:一个自动洗面器7.2万元,一个洗面台2.6万元,一个卫生间纸巾盒1125元,一个整体卫生间组合下来总价竟高达三四十万元……而在张曙光的行贿企业名单上,多达10家企业与列车配件有关,涉嫌行贿的金额少则10万元,多则高达千万元,总计贿赂金额为4594万余元,占张曙光总受贿金额的97%。在高铁飞速建设的过程中,张曙光也不甘寂寞地利用职务便利,把高铁项目分给多家民营企业,使其从中获取高额利润。而张曙光本人也从中收受巨额贿赂,而一切的利益往来最终都借着高铁的天价采购得以掩盖。
2011年2月28日,在刘志军被免职后的第15天,铁道部会议正式宣布,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已被停职审查。2013年9月3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涉嫌受贿4755万元,已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2013年9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一案,张曙光当庭认罪,对指控没有异议。
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分析】
2013年9月10日上午9点半,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张曙光穿着黑色夹克、白色衬衫,脚蹬一双黑色老头鞋,面容憔悴,神情木然。虽然略显消瘦,但在发言和回答问题时,张曙光一直思路清晰,声音洪亮,语气平稳而缓慢。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于7月16日对张曙光提起公诉,7月19日立案,因为案情重大,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三次退回起诉,检方也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在开庭之前,二分检的两名公诉人用一辆超市小推车将满满一车的卷宗拉到了法庭上。
根据检方指控,张曙光现年57岁,其主要涉案时间跨度为2000年至2011年落马之前,在此期间,张曙光先后收受和索取13家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55万元。其中,最大的一起受贿发生在2007年至2009年间,张曙光先后三次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850万元。
指控称,2000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张曙光分别利用担任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在列车使用及列车配件销售、技术产品应用、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4755万元。其中,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先后多次收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贿赂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2004年至2006年间,张曙光先后两次收受青岛四方新诚至卓客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庆凯给予的人民币3万元和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0万余元。2005年,张曙光收受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越胜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0万元。2005年至2006年间,张曙光先后多次收受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总经理王康给予的人民币7万元、4万美元和1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47万余元。2005年至2009年间,张曙光先后三次向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万元;先后三次收受苏州市苏城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洪发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0万元。2007年至2010年间,张曙光先后两次收受无锡市万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谈国良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5万元。2009年,张曙光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给予的钱款人民币500万元。2009年至2010年间,张曙光先后两次收受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志远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和3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7万余元;先后多次收受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之桂和总经理郑斌等人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4万欧元和2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7万余元。2010年间,张曙光收受吉林省金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明南给予的钱款人民币200万元。201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先后两次收受双双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美给予的150万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万余元。
检方认为,张曙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张曙光的刑事责任。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张曙光也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张曙光“为铁路建设和发展作出过贡献”之说,不构成立功。
“都是事实,我全认”。张曙光当庭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13起犯罪没有异议,认罪伏法,称自己对不起毕生热爱的高铁事业。但其反复强调,虽然自己受贿数额巨大,却没有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其辩护人亦称,张曙光大半辈子是搞技术的,所以他视技术质量为生命,在负责高铁动车组项目的工作中,不论亲疏,不论是否送钱送物,凡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进入。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张曙光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情妇罗菲(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杨建宇、戈建鸣、王建新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13起,折合人民币47181315.35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法院认为,张曙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张曙光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曙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在长达73页的判决书中,张曙光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经美誉加身的“中国高铁技术第一人”张曙光,即将面临陌生而漫长的囚徒生涯。
【廉政提醒】
作为高铁行业的领军人物,应该承认,张曙光确实为中国铁路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他系统地提出了高速轮轨系统动力学理论,为成功研制中国品牌高速列车奠定了理论基础;他曾经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奖状、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荣誉称号。
但对于名、利、色的沉迷与追逐,终于令张曙光自毁前程、身陷泥潭。作为一名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却肆意放纵自己的欲望,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最终必然会滑向犯罪的深渊。
头顶着“中国高铁技术第一人”的光环,张曙光却并不满足于身份显赫,为了在铁路领域项目规划和建设中拿到更大的发言权,为了维持在铁路领域的权威地位,为了一个“名”字,还一直念念不忘院士的社会荣耀。他曾于2007年、2009年两度参评中科院院士,均未能如愿。后据检方指控,张曙光的多笔受贿都与参评院士的过程有直接关联。
贪婪成性,疯狂敛财,张曙光担任要职多年,却置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于不顾,一心用手中权力换取金钱。他多次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先后收受并索要赃款赃物总金额高达人民币4718万余元。
生活糜烂,腐化堕落,女色也是张曙光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推手,生活作风问题更是助长了其贪婪的本性。据张曙光供认,2006年认识情人罗某以后,时常感到手头拮据,于是变本加厉,先后多次向请托人索贿。
“我人品太差,做出这样的事情很恶心。”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张曙光声泪俱下,“我是个能吃苦的人,要那些钱干什么?”他追悔莫及地剖析着自己:“人最怕思想放松,思想松了,人就会变,取得一定的成绩后,就放松学习,追名逐利,想评这个想评那个。在犯罪的道路上,从小到大,渐行渐远。”最后,他痛心疾首地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年过八旬的老父母。10年了,我没有和老父母吃过一顿饭,请你们原谅我吧。”
利用手中重权,开展权钱交易,自诩为“专家型高官”的“张曙光们”,自以为聪明绝顶,自命不凡,到头来,却一个个成了“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可怜虫,只配被世人唾弃,不值得可怜。人无品不立,官无德不正,贪腐行为严重违背了公职人员廉洁性的要求,破坏了党和国家的威信。在膨胀的私欲下,道德上出现各种失范,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教训是深刻入心的,震慑也是发人深省的。古人云:“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道德失范则积恶灭身,等站在法庭上再幡然悔悟,这份醒悟未免来得太晚!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务必时刻提醒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勉,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考验,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