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曼与中国民主宪政促进会
我跟西曼先生是1945年底、1946年初在重庆认识的,那时候旧政协开会,刚刚通过了五项议案。第一项议案是改组政府,第二项议案是国民大会,第三项议案是和平纲领,第四项议案是军事草案案,第五项议案是宪法草案案。这五项议案的通过,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爱国人士,经过很大的斗争得来的,代表着人民的愿望,是用很大的压力迫使国民党在那种形势下不得不接受下来的。
在五项决议里面,宪法草案是最主要的草案,因为其他草案都反映在宪法草案里。如果能真正实现宪法草案,如果能真正实现宪政,那我们就完全胜利了。所以说宪法草案在那时候是一个最根本的决定性的草案。当时张西曼同志找潘震亚同志跟我谈到法律问题,我就感到很奇怪,他不是专门研究法律的,但他谈到法学问题时他的理论是真正内行的,我非常地佩服,他是一个学识非常广博、对法学有深入研究的人。他对我们说:“要想实现今天的五项议案,最主要的是宪法草案,最重要的是要实现宪政。”他又说:“我们应该组织一个民主宪政促进会,来促进宪政的实施,促进宪法的实施,也就是要国民党实现它的诺言。”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提到当初政协的议案,就是说为什么在1946年张西曼同志要组织民主宪政促进会的动机和目的。
当时在民主宪政促进会里,朱学范老是理事,我也是理事。可是现在在的人太少了,何思敬同志也过世了,很多人都不在了。但是还有一位,那时年纪最轻的,有一次民主宪政促进会开会,他从成都赶来参加的陶大镛同志,他也是理事。西曼先生搞民主宪政促进会,的确是做了不少工作。这个工作就是要实现我们党在抗战胜利后对时局发言中提出来的和平、民主、统一、团结的口号。如果把宪法草案真正实施的话,那和平、民主、统一、团结就有了保障,所以说西曼先生为和平、民主、统一、团结而奋斗是非常努力、非常积极的。正如大家说,他不怕一切的困难,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由于当时蒋介石搞两手,一面跟你搞政协,暗中却在布置军事向我们进攻,结果撕破了当时的协定,撕破了政协所有的议案,我们的目的没有实现。
我与张西曼先生分手是在什么地方呢?是在上海。那是1947年上海较场口血案周年纪念的时候,我在那里见到西曼先生。那时的形势已是非常恶劣。正是在闻一多、李公朴被枪杀之后,在那个环境之下,他还从南京来上海参加较场口血案周年纪念,可见他的斗争精神,不幸的是张西曼先生过早逝世了。
现在我们三中全会以来,又颁布了新宪法。我们对台湾又提出来统一、团结的号召,我相信这都是符合于海峡两岸人民的愿望的。如果张西曼先生还健在,以他的历史关系,以他的人格,以他的一贯的爱国热情,他一定会在这方面做出贡献的;我相信张西曼先生在九泉之下,今天如果有知,他一定会感到安慰!
(198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