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由“座上宾”到“阶下囚”
网贷圈“雷声滚滚”。2018年上半年,P2P平台新增36家,消亡721家,平均每天消亡4家。尽管数量尚未及2015年共“爆雷”867家的历史高点,但2018年的“爆雷”却异常惨烈。从规模上看,涉及多家交易额达百亿、千亿级的网贷平台,即便是国资系及上市公司背景的P2P平台也在劫难逃;从数量上看,波及7万亿元资产,不乏养老钱、“棺材本”,产生近千万“金融难民”,黄龙体育场、江干区体育中心甚至变成杭州市政府暂时安置来自全国成千上万投资受害者的“难民营”;从方式上看,某P2P平台在官微上发布“请各位投资人报警维权”,掀起新一代“自爆雷”风潮,加剧前所未有的集体性恐慌……然而,“爆雷”中不仅有网贷平台清盘、跑路、失联的一面,还有投资者人性贪婪和投资无奈的一面,也有借贷者钻空子、“撸口子”,不乏大量“骗贷”和“老赖”的另一面,以及衍生出乱象丛生的网贷暴力催债江湖,曝通讯录、“呼死你”“P图短信”、手机定位等暴力催收手段接连上演。2017年6月以来,违规催收频次达1000余万次,施害人79万,受害人92万,不到半年致20余人死亡。P2P俨然成为股市外又一个“韭菜”互割场所。
从表面上看,此次P2P接连崩盘是因为在金融去杠杆大背景下资金紧缩,遭受流动性危机,甚至有人将集中“爆雷”归咎于当下杭州、南京楼市“摇号”,“摇到即赚百万”的逻辑导致摇号大军挤兑,成为捅在P2P资金周转命门上的一把刀子。此种说法不无道理,因为世界万事万物之间存在着量子纠缠,然而却不能因此忽略了本质。从根本上而言,P2P披着互联网的外衣,内核却是庞氏骗局。从P2P基因来看,一头是“刚兑”不合规,一头是不“刚兑”就会死;一头是投资人要求的高收益,一头是投资标的高风险,这两个悖论让其走上庞氏骗局之路。对于前者,打破刚性兑付只是近期刚刚提出,而投资者并不接受赔钱的风险,如果P2P平台自己不进行刚性兑付,那么就会遭投资者“抛弃”转投其他平台,因此平台必须承诺刚性兑付,而刚性兑付又是违规的,且并不容易做到。对于后者,则是投资收益与风险的逆向筛选矛盾。一般P2P给到投资者的收益在8个点以上,有的高到十几个点,再加上获客成本、运营成本、工资支出、资金通道成本、保证金等一系列成本,P2P平台的资金成本基本在20%以上。问题是,P2P平台以20个点以上的成本搞来的资金,需要以更高的收益放出去,考虑到部分坏账,这个数字应该是30%以上的年化利率。然而,一般正常企业很难接受这个融资成本,因为连毛利都赚不回来;肯接受这种费率的只能是从正规低成本渠道(如银行)贷不出钱,靠着资金借新还旧续命的企业。在这样的基因支撑下,网贷平台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进入,还需要资金需求方尽可能地履约,搞资金池借新还旧自然难免,一旦没有“接盘侠”来接盘,这时P2P资金链就断裂了。因此,中国P2P集体“爆雷”是必然,诸如房地产“打新”、金融去杠杆大环境等近期因素,都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几根稻草。
从监管来看,“爆雷”与监管的滞后和混乱不无关系。中国第一家P2P机构是2007年6月在上海成立的拍拍贷,而全国性的监管法律《P2P网络借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直到2016年8月才出台,P2P在无任何金融监管状态下“裸奔”了10年之久,方被纳入监管,监管滞后可窥一斑。而金融行业因其巨大的信息不对称性和利益关联的直接性,一旦脱离监管,失控是必然的,只是时间早晚问题。如今监管格局基本框架是“央行负责定调,银保监会搭建监管制度框架和整改实施方案,地方银保监局负责行为监管,金融办(局)负责机构监管、整改验收、备案及备案后监管,互金协会负责制定自律性的相关标准,组织培训检查、会员管理等”。看上去对P2P的监管相当严格、完善,然而却是典型的“多龙治水”,其结果必然是监管真空。而且监管体系对P2P的定义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做非法集资,不提供增信服务,但实际上P2P真正的盈利模式不是做信息中介,而是玩资金池,做刚性兑付,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差不多的借贷业务,就是事实上的金融机构,用监管信息中介的方式去监管P2P平台实为谬误。对于中介而言,市场准入门槛实在太低,只需工商注册+地方金融办备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没有最低资本限额要求,没有高昂的注册费用,这导致可以吸纳资金到平台并将资金用于放贷的网贷机构是任何人都能开设的。简言之,“买一台电脑,通上电就开始启动金融服务”。
而当下混乱的祸根可以从过往的历史中来寻找。彼时,由于我国信贷服务存在巨大的供需缺口,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为网络贷款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以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使得P2P网贷迅速成为探索“普惠金融”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当互联网金融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蚂蚁金服获得了国内互联网公司拥有的最全金融牌照,包含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银行、保险及个人征信等牌照,可以说,在政府推动互金发展如火如荼的基调下,P2P也成了“座上宾”。而且P2P在国内的发展恰好赶上了两个风口。一个是人民群众“财智初开”的风口。经过余额宝长达数年的“调教”,人民群众终于意识到赚钱原来可以如此简单——下载一个App,再动动手指,就可以每天看着自己账户上的金额往上跳,而且跳得比存银行快。一时间,入局者如过江之鲫,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另一个风口是全民陷入“资金黑洞”。从2009年的“四万亿”开始,我国就走上了用投资驱动经济发展之路,从发现可以用未来的钱做当期政绩的地方政府,到需要把握黄金时代每一分每一秒的房地产企业,再到吃了市值管理的甜头想要不断“跨越式发展”的上市公司,谁不想拿到对投资方向完全不挑剔、只看收益率,连期限都可以用滚动的方式无限续命的“傻钱”呢?于是,无数的P2P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了,它们就像一条条细小却灵活的管道,一头连资金,一头连需求。当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私募产品等一个又一个的通道被监管封死堵住,只有P2P屹立不倒。它们一边赚着银行存贷业务中“期限错配”带来的息差利润,一边却不用计提拨备,也不存在什么合规成本。因此可以说,P2P不过是这个大时代的一个缩影,是不讲规则、野蛮生长的行业在可以加杠杆的金融领域的一次放大。然而,当互联网金融及科技金融等酷炫的概念开始暴露“为非作歹”的另一面本性之后,政策开始“翻烧饼”,金融变天,P2P便沦为了“阶下囚”。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本应是大众的、小额的金融服务,当下某些金融机构却利用互联网加速集中和垄断,在经历一系列的清盘、整顿后,未来将回归互联网金融的初心——众筹、小额、无序。正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无序”,做传统商业银行力所不及之细处,更需要政府监管,体现出大政府的真正转型。即由传统的、滞后的政策变成前置的政策,由运动型政策转成规制型政策,而所谓前置的不是拍胸脯保证、拍脑袋决策,而是来自规则,及专家反复论证的,能将新生事物可能的风险与危害降到可承受范围之内。就互联网金融而言,监管部门的动作已然展开,将再用1~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作为重点整治的业态,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贷领域存量风险将化解清理。也就是说,这场互联网金融合规监管大风暴,并不是“突击战”,而是“攻坚战”。未来,清盘会成为越来越多平台的出路,而“爆雷”无疑还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