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汇负面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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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词汇负面义的生成模式与确立条件

若以构词者主观能动性的介入程度强弱为基准,次生型负面义又可分为故意生成与无意生成。故意生成的词语负面义其成词保留、彰显负面义判断主体对词义的理解与认识,此类包括部分词义引申和组合构词,其他如隐喻构词、典故词的生成、詈词、谦词、贬称等中的一部分。无意生成的词语负面义的生成仅就原来的材料翻译、习用或无意在语用环境中沾染而来,如外来语与外来文化的影响、共现语用环境的影响等。

一 词汇负面义的生成模式

考察无意生成与有意生成的词汇负面义的实现过程,大致可以总结出汉语词汇负面义的生成模式有以下几种:隐喻式、分立式、限定式、感染式、提取式。

隐喻式的讨论在上节“关联引申式”部分已进行了相当充分的说明,提取式主要针对的是传统的典故词、成语,如启功先生关于广义的典故所云(1997: 95)启功:已发生过的一件事,已有过的一件物,已说过的一句话等等,被后来人用作说明问题的材料时,就都成为典故了。……把故事压缩、提炼,用少数词、句来代表它,便是用典。,该词只相当于一个检索信号,具体内容的理解与运用须以此信号检索出原内容并对当前的内容进行匹配对应,在上节的“缩合式”构词中能找到很好的对应,下面主要讨论分立式、限定式和感染式。

(一)分立式

词汇负面义生成的心理基础首先是人们的负面性情绪态度,概念性的词汇负面义表达的是人们在通常情况下普遍抵制、规避、贬责的具体的人、事、物及相关言行、活动,不希望遇到的场景、状态等,也包括负面性属性判断的抽象观念。它的确立与生成受到人们共性心理原则的影响。对于一般人而言,判断人、事、物属性是正或负有两大基本原则:“排斥异己”“趋利避害”,它们主要用于确立立场与视角,通过甄别、划分界限与类属,从而确立与对立方间的对立状态,表达相应的排斥、抵制等态度。

对于绝大部分有意生成的词语负面义来说,它的确立前提是生成者有一个主观性的立场与准则,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分立,分立可以是一种常规性质的对立,如二元法的对立包括权势地位的对立或是非对称式的立场分歧;也可是一种非常规的求变式分立。相对前者而言,后者的稳定性和普遍性都不够,它主要是在已知的分立中为了突出自己而重新确立新区别的一种分流方式,如“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造反有理”等。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语用过程,若人们在进行指称或陈述时其对所表述的对象已提前确定了一种对立立场与视角,对立立场决定的抵制性态度会形成先入为主的否定性情绪与观念,从而影响整个词义的判断,使词语带有负面义。

二元法的对立主要以排斥异己为例,多数情况下原指称所涉及的事、物、性状特征等与人无关联,本身无负面性意义,但它被用于与人相关的情形时,往往带有负面义,特别是不少指称动物相关物、事的词语原词义(包括词义构成)中没有负面义,包括文化潜义(详参第四章),当它们作为某种隐喻或借喻用于人时多数会生成负面义,如“牛马”“禽兽”“巢穴2”“老巢”“老窝”“倾巢出动”“鸟兽散”“卵翼”“上蹿下跳2”等。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人以万物之灵自视,自要高出动物一等,即人们在进行最初的判断时已确立了所指称的对象动物般的地位,如此作为判断者自然在立场与视角上都有贬低、鄙视所指称的人的可能性及权利,生成的词义具负面性也很自然。

排斥异己原则运用于人类社会时最集中的反映是人们的社会认同与区别问题,在多数社会中,人们要排斥的不仅是低一级的动物界而已,人类也要区分不同的所属群体,不少群体之间存在对立抵制情绪。以“敌人”为例,它的确立必须事先在己方与敌方间形成所属集团的分化,确立二者的对立关系,而在此种立场与视角的影响下,己方对敌方的敌意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汉语中有不少词语是针对对立的一方而使用的,如:


虏获:俘虏敌人、缴获武器。


其他如:


出卖、背离、背叛、叛逆、叛卖、叛逃、叛乱、叛徒、包抄、严打、奇袭、歼灭、捣毁、抵抗、消灭、清剿、清洗2、肃清扫荡、鞭挞、克复、抗击、抗战、讨伐、讨平、平定3、取缔、打倒2


这类词为数不少,像“清剿”“清洗”2“肃清扫荡”“取缔”和表斥责意义的“斥责”“呵斥”“教训”等体现了关涉对象双方间的权势关系,其负面义的生成与指向较为复杂,且其指向成立与否和真值条件有时有关,有时无关,具体分析详见第三章对权势关系与词汇负面义指向的讨论。

非对称式的立场分歧主要是针对与言说者有负面性情感或态度的一方而使用的词语,它们的负面义的生成在很大程度上也因事先便已确立了不认同对方的立场,于是多数只用于言说者有不满情绪的对象,如:


死心塌地、得逞、吹鼓手、看风使舵、流窜、独吞、养尊处优、求全1、尊容、嘴脸、拉帮结伙、风头2、阿谀、论调、道貌岸然、文绉绉、明来暗往、日薄西山、如丧考妣等


物种差别之外,人们对其他集团的整体性的敌视视角还可以在民族、阶层、地域等分类条件的差异情况下出现,由于对立立场与视角的限制,特定一方指称对方及与对方相关的对象的词语中都内置了某种负面性的属性限定,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最明显如历史上汉民族与其他少数民族间的敌对使汉语中本是指称其他少数民族的“胡”和“蛮”生成的大量含“胡”和含“蛮”的词串都有负面义,如:


胡说、胡来、胡言乱语、胡闹、蛮干、蛮横、野蛮、蛮不讲理等

(二)限定式

人们在使用词语进行表述时可以采用的立场与视角有两类,一类是非定位式的;一类是定位式的,如前文提到的对立立场与视角。若对立立场与视角没有确立,或是不强调此种已存在的对立关系,则采用非定位立场与视角,人们通过相关准则对词义内容进行判断匹配,也即从其词义要素中确立负面属性成分的存在并生成相关负面义,如:


明火3:指点着火把(抢劫)。

明火执仗:点着火把,拿着武器,公开活动(多指抢劫)。


这两个动词的主要动作和动作关系对象、所使用的工具都没有负面性,让此二词具有负面义的是一个隐含的动作或称目的“抢劫”,也就是说,二词的词义中对它们的隐含性动作做了负面性的限定,使两个词语生成了负面义。

有时,在对相关人、事、物的活动表现、性状描写进行评价的过程中,人们的共性心理还有“过犹不及”的原则,它会发挥与“排斥异己”“趋利避害”原则类似的作用,如:


吝啬:过分爱惜自己的财物。

雕饰2:指过分地刻画修饰。


“爱惜自己的财物”和“刻画修饰”本无可厚非,但其被判定为处于“过分”状态后负面义就明显地显露了出来。表示某行为举动过度、过分类的词语还有“吝惜”“大惊小怪”“雕琢2”“掂斤播两”“斤斤计较”“娇滴滴2”等。对于某种行为举动是否过度由判断者的主观准则决定,该现象可以理解为某一特定词义经由判断者对比集体普遍意识中存在的判断准则后,被判定为“过度”,从而被加上了这一负面性的属性限定,生成相关负面义。

总的说来,相应的属性限定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前提条件限定,它为生成相关的负面义创造出适当的符合相关认知心理或社会文化理念的背景条件,对立立场与视角的确立可以理解为对使用对象的条件限定;二是直接的负面属性限定,它通过在已有的词义背景条件下对某些要素做出负面性的限定而完成生成词汇负面义的关键步骤,前文所举之例即属此类。

1.前提限定

前提限定的内容很多,各具体要素的要求在具体的词义中也各异,这里主要讨论前提限定的总体倾向——适用主体限定。此处只讨论对适用主体所做的条件性限定而非直接的负面属性限定。

考察词语中同一词条下不同义位的分布可以发现,很多多义词都有相关的负面性义位,且常用词语中的绝大多数都会分离出至少一个具负面义的义位,请看下面34个单音节常用动词(词条后括号中的第一个数字代表该词条的义位总数,逗号后的数字代表词条中带负面义的义位数量):


作(7, 2)、走(11, 3)、坐(11, 2)、摆(7, 2)、发(17, 1)、吃(8, 3)、招(7, 2)、抢(3, 1)、拿(9, 3)、扭(6, 2)、弄(4, 1)、耍(5, 2)、充(5, 1)、收(8, 1)、拍(6, 1)、拉(13, 3)、打(24, 2)、挑(2, 1)、晾(5, 1)、抖(5, 2)、串(9, 2)、揽(4, 1)、揭(5, 1)、搅(2, 1)、顶(12, 1)、捞(3, 1)、拦(2, 1)、捣(3, 1)、丢(3, 2)、调[2](2, 2)、拧(3, 2)、流(9, 2)、笑(3, 1)、说(6, 1)


可见这34个常用单音节动词都含有至少1个负面性义位,它们的负面义位意义内容繁多,但作为动词,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以人或与人相关的个体或社会活动为动作承受对象,同时有伴生的方式、前提或对象属性的限制。通常表“承受”“遭受”类动词的动作承受者都含有“受伤害”“有损失”等负面内涵,这可能符合人类有主观能动性不愿处于被动地位的常规意识,此种心理的制约为上述常用动词将人作为承受者的相关义位生成负面义提供了认知心理依据。

一些最常见的物质名称常会引申出有表性状义的义位,这些义位中有不少具有负面性义位。如:


村(3, 1)、板(8, 3)、油(5, 2)、浪(5, 1)、铁(7, 2)、木(7, 2)、土(7, 1)、火(10, 2)、毛[1](8, 4)、毛[2](3, 3)


它们的负面性义位和适用对象有一个相似之处,即基本上用于形容人或与人相关的事物的性状特征,如“油”指油滑,主要用来形容人的言语或处事方式。其他的如“村、土、板、木、浪、铁”都可以用来表现人的属性特征类,另外“板、火、毛、铁”也可以用来形容人在某一时刻的情绪或表情。

尽管上述单音节常用动词与基本物质名称做表性状词的负面义位的适用对象限定本身不是负面性的,但它为将这些动作或物质的属性特征投射到对人行为处世的评价认知域并产生负面性相关联想创造了条件。

解海江、张志毅(2003)在对《现代汉语词典》义位的褒贬陪义进行注释时就已注意到,有“用于人时含贬义”的情况。我们认为,如果某词的原义主要适用于非人的动物或无生命的物体,新义却将其适用对象限定为人时,如果该新义因此激活了人们认知心理中的排斥异己机制,确立了新的适用主体“非人”类属的话,新义位就具有负面性。周荐(1985:80)指出,一些词本用于指称人以外的其他事物,由于后来转用于指称人或与人相关涉的一些事物,便具有某种贬义色彩,如“嘴”“豢养”即是此例。此点在动态语用上也有同样的效力,如用于计量动物的量词“窝”“窠”在用于人时有负面色彩(何杰,2008: 94)。

2.负面属性限定

负面属性限定是决定词汇负面义生成过程的重要步骤,它可分为原域中的属性限定与转域后的属性限定。原域中的负面属性限定主要对词语适用的某一项或数项因素进行限定,可以是负面性的适用主体、类属、前提、方式与事或结果等,从而使限定后的义位有负面性。转域后的负面属性限定的情形比原域限定要复杂些,它首先要对原域中的相关要素与认知框架进行提取,并使转域后的新适配对象进入旧的认知框架后与原来的某要素属性相似,产生新的负面性认知,从而生成负面义。

对于表示名物的词语而言,它们的类属多数是没有正负面信息的,表名物词所具有的负面义主要由相关的种差限定中的负面性而决定,如:


习气:逐渐形成的不好的习惯或作风。

意外2:意外的不幸事件。


二词均是因带有对所指称类名的负面性种差限定“不好的”和“不幸”而生成负面义的。

表示动作行为的词的负面属性限定情况稍微复杂一些,比照一个词语中含负面义的义位与其他义位的语义内容的差别方便我们看出关键性的负面属性的类型与差别。如:


组1:

说话1:用言语表达意思。

说话4:指责、非议。

组2:

下药1:(医生)用药。

下药2:下毒药。


两组词中的核心意义一致,第一组都是用言语表达意思,不过“说话4”所表达的意思为负面性的态度、意见;第二组都是拿药给别人吃,不过“下药2”强调的是有杀伤作用的毒药,两组词中限定的都是动作关系对象的属性。

对动作关系对象属性的负面性判断有时不是直观的,需要有相关社会文化心理背景知识的辅助,如:


拉客1:(饭店、旅店等)招揽顾客或旅客。

拉客3:指招引嫖客。


二词从整体性质上看是相似的,都是服务业服务方招引服务对象,他们的动作对象的类属都是客人,二者只有行业的区别,但正是“拉客3”的对象属性从社会伦理角度上看是有负面属性的,当然,施动者所从事的行业的非法属性也是一个隐含的负面性限定。

对与动作相关的其他要素做出负面性限定也会生成负面义,如:


牵连1:因某个人或某件事产生的影响而使别的人或别的事不利。

牵连2:联系在一起。


就互相有联系而言,“牵连”的义位1与义位2的语义基础是相似的,但义位1中限定的动作影响效力与后果(“不利”)使整个义位具有负面性。


圈拢1:团结;使不分散。

圈拢2:拉拢。


该词的两个义位都有“和某些人关系较好”的语义基础,但义位2中的动作目的“对自己有利”及动作方式“运用一定手段”有负面属性限定,于是生成负面义。

有负面义的表性状词的负面属性限制主要出现在性状特征部分,如:


没羞:脸皮厚;不害羞。

高高在上:形容领导者不深入实际,脱离群众。


不过,在很多情况下,该特征或性状只对某一类的适用对象才会生出负面义,如:


飘零1:(花、叶等)坠落;飘落。

飘零2:比喻失去依靠,生活不安定。


“飘零”义位1中适用主体花、叶、雪、雨等的坠落是自然现象,无明确负面义。但义位2袭用了义位1中由上至下这一趋势,并转域至用来指人后才具有了“失去依靠,生活不安定”这样的负面性状态,整个词义便有了明显的负面性。

通常直接对适用主体、动作、动作关系对象、方式、结果的属性所做的负面限定会使生成的负面义较为显著,而对相关场景、前提等的负面属性限定生成的负面义程度明显降低。有关负面属性限定的语义角色与负面义的关系详见第三章对负面义关涉要素的讨论。

人们对特定词语的负面属性理解直接与否也会影响所生成的负面义的明显程度,有的负面属性限定如“拉客3”的理解是间接的,须有一定的社会常识作为基础。

负面属性限定有原域和转域的差别也说明了负面属性的限定有时间场合的差异,它可以是在造词时通过选取不同的构词语素直接产生,或是在理解过程中因相关概念定义本身就具有的负面性要素投射到相关语境而产生,也可以是词语在使用演化时因某种类型的调整而产生。

(三)感染式

感染式是指某一词汇在语用中习惯或倾向于与特定的负面义成分或语境共现而感染上其共现成分或语境的负面义,它首先是生成组合倾向式的负面义,若此种共现组合进一步定型发展会生成蕴涵式的负面义。我们将在第三章第三节和第五章第二节就它的生成与实现的具体方式展开讨论。

在生成汉语词汇负面义的五种模式中,除分立式外,隐喻式、限定式、感染式、提取式都可直接对应生成汉语词汇正面义,故分立式当是汉语词汇负面义生成的特殊模式,但它亦可以通过立场对换的方式间接地生成汉语词汇正面义。由于隐喻式、限定式、感染式、提取式的新义生成没有明显的决定性排旧因素,故此实际上一个词条下正负意义共存是普遍的现象,相关讨论将在第五章第一节展开。

再者,各模式间也无明显的排他性,故此词汇负面义的生成可以以一种模式为主辅以其他模式,如“搅和”“搅动”受事为物时无负面义,二者据隐喻式生成“搅和2”“搅动2”,受事为抽象的人、事,此时含负面义,这也与分立式模式中人、物分立的关系密切,可以依此类推的还有“弄、耍、抖”等。

二 词汇负面义的确立条件

(一)转域中负面义的确立条件

转域是词义演化的一种重要过程,它指的是原来只限于在某一专业性语域内使用的词语被使用者运用到原专业域以外的其他语域中去。在词汇负面义的生成中,转域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整体性限定。词义在转域使用时,无论原词义是否具有负面性内容,它的某部分属性特征会在新使用域的条件限定下进行重新分析与评价,若是新的使用域中的认知心理模式或社会文化态度对原属性特征有负面性的评价,则新产生的词义就会带有负面义。如“冷血动物”是生物学对变温动物的俗称,原域中只用来指称体温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快速变化的诸如蛇等类的动物,当使用者将其用于生物学之外,用来指称人时,提取出的只是原义中“冷”这一属性特征,由于一般的社会道德与行为规范普遍认为待人冷淡是不好的,是缺乏感情的表现,所以用“冷血动物”指没有感情的人,带有负面义。

提取原域中的关键性属性与新域进行融合是转域时生成新词负面义的一个关键步骤,提取出的属性要素必须在新词域的认知背景下能生成负面性判断才会产生负面义。在一般情况下,提取原域在人们一般认知心理中倾向负极的属性要素或已具有明确负面性的相关属性要素会方便在新域中生成负面义。前者如“飘零2”和“下坡路2”的由上向下的运行趋势,或是如“低潮2”处于低级阶段的状态和“拆台”的拆除并使某物毁坏消失的行为等;后者如转域后的“红牌”提取原域中的犯规被罚的特征,转指“因违章或违法而受处罚”,负面义不变。另如:


透支:

义位1:存户经银行同意在一定时间和限额之内提取超过存款金额的款项。

义位2:开支超过收入。

义位3:预先支取(工资)。

义位4:比喻精神、体力过度消耗,超过所能承受的程度。


“透支”前三个义位中可以提取出来的共同语义要素为:已有的金钱不足,与客观或主观需求形成矛盾。新域中提取现有情况无法满足需求的属性限定,转用在人的体力或精神方面,负面性保持不变,生成新的负面义。

转域过程中属性特征的提取还可以只是构成新域的认知与理解背景,其负面属性是新赋予的限定,如:


出笼:比喻囤积的货物大量出售,通货膨胀时钞票大量发行,也比喻坏的作品发表或伪劣商品上市等。

保护伞:比喻可以起保护作用的有威慑力量或有权势的人(多含贬义)。


原域中的“出笼”主体是刚蒸好的馒头,转域后提取了“新出现”“刚出现”等特征,还兼有蒸好的馒头在体积上比原来膨胀了的属性特征,但将其限定于负面性的前提(囤积居奇或通货膨胀)、主体(坏的作品或伪劣商品),从而才具有负面性。而“保护伞”提取原域对某人提供保护这一特征,转域后添加了保护主体的负面属性限定,并暗含受保护者或其行为的负面属性,整体上有负面性。

概括地说,转域生成负面义的流程如下:

如:


飘飘然1:轻飘飘的,好像浮在空中。

飘飘然2:形容很得意(多含贬义)。


“飘飘然”义位2截取了义位1“轻、浮”两个特征,将其用于人物评价体系中关于举止的评价场合,由于汉族认为做人以沉稳踏实为上,言行举止不庄重、轻浮为下,感到满意时更应注意言行,不可过于随便,而“轻”“浮”即是此种不注意言行的不庄重的体现,于是这两个属性特征在传统社会道德观的观照下有负面属性,生成了负面义。

总之,某义位的负面义生成离不开辅助性条件的限制。辅助性条件限定本身可能不具负面性,但在转域中常常是必备条件,主要是帮助激活关键的性状特征在转域后的认知框架中生成负面义。

(二)语用高频

此处讨论的语用高频指的是某个特定义位的频繁出现,它使个别的词汇负面义从特殊言语表达变成一种普遍性的语用习惯,任何词语的传播都需要语用频率的保障,相较有意生成的负面义而言,语用高频对无意生成的负面义影响更深远,是无意生成的负面义在生成过程中的关键。外来文化语义的影响与渗透也只有达到一定的量才能被接受并传播,而共现成分之间的感染没有语用高频也是无法完成的,更无法凝固成为词义的相关义素特征。

从某种意义上说,语用高频相关共现成分的负面属性也可以看作是对某一义位在组合要求上的负面属性限定,如:


善类:善良的人(多用于否定式)。

此人行迹诡秘,定非善类。

听信[2]:听到而相信(多指不正确的话或消息)。


从词义构成来看,“善类”和“听信[2]”都没有任何关于负面义的暗示,无法解释所隐含的负面义的生成理据,其相关负面义的来源与感知确实只能由外在的语用高频提供并保障其实现。对于组合式的负面义来说,无论是形式上还是语义上的负面义,它们都来源于共现成分而非其词义本身,语用高频则是实现这种从语境共现的负面义向生成词义负面属性限定过渡的必要条件。

总的说来,词汇负面义的生成一般需要确立某种立场、视角(多数是对立立场与视角)和相关评判原则,再在它们的作用下建构有特定属性限定(包括前提、负面属性和条件限定)的词义框架并对其内容进行匹配,然后在一定的社会心理认知条件下激发出相关负面义。语用高频则是使生成的负面义定型并得以传播开来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