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近代白银币制与货币改革
自明代中期以来,白银虽然成为中国的主要货币,但一直是以银锭或碎银的形式流通,未曾铸成固定成型、便于计枚的银元。即白银一直是作为称量货币流通,而不是作为计量货币流通。换句话说就是,白银虽为货币但本身不具备计价的标准,使用时,仍需要称量后才能计价交换。当时白银的称量标准是平砝,即白银的使用要经过称量,而白银提取的方法不同,其称量标准也不相同,其中政府的称量标准叫做官平。不同货币种类在流通使用时,相互之间存在不同的折算比价。在银元、银两并用时期,银元折合银两的数额称为“洋厘”,“洋厘”是银元的银两价格,随银元的供求状况而涨落。这种不同计量的白银货币在当时国内的商品贸易中,由于计算繁杂、计量不准而常被外国银元替代。在鸦片战争后,随着大量国外商品的涌入和偿付对外赔款,中国币种混杂、币价混乱的弊端就更加暴露无遗。
随着中国殖民地化的加深以及西方工业资本输出的全面推进,中国成了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一部分。在国民经济对西方列强依赖程度不断加深的同时,中国的白银货币受世界白银市场的影响也日益严重。到19世纪末,中国以白银为主要货币的金融领域不仅受到外国银铸币侵占市场的影响,而且“由于各种洋币运用方便,而我国货币由于其单位、本位、重量等混乱,不仅对国内工商贸易交易不便,运输困难,再加上国家负债日重,镑亏(金银换算之不利)之损失尤巨”。西方列强在国际贸易和赔款问题上通过金银比价的“镑亏”差额对中国进行浮价掠夺,中国的工商贸易和国家岁入遭受重大损失,国内主张从速改革白银币制的呼声越来越高。
中国近代意义上的币制改革,实际上是以西方所使用的货币制度为借鉴模式的。清朝光绪中后期中国就开始广泛地讨论货币本位问题。当时中国的白银货币市场非常混乱。由于银元、银两本身不统一,各地“洋厘”的含银量不同,以及白银货币铸造的成色、分量不同,中国国内货币间的兑换标准极不统一。在清末时期,国内通用货币种类不仅有户部官票、钱庄票号等机构发行的兑换券,还有外商银行、中国自办银行发行的纸币。中国货币种类繁多,各币种兑换十分复杂,而且纸币信用也不稳定,随时存在贬值的风险。这种货币单位与货币价值的不统一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阻碍,因此当时很多人都提出币制改革的建议。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币制则例》,准备对混乱已久的中国货币实行币制改革,但因为次年清政府被推翻,这项措施最终没有实施。
一 清末建立货币本位制度的讨论
自明朝中期以来,白银虽然成为中国的主要货币,但并未成为中国的本位货币。到清朝末期,随着不同种类的外国银元的流入,在中国国内银两、银元同时流通的货币体制下,各种货币间的兑换极其复杂而烦琐,再加上国内本身币种繁杂,使得当时中国的货币状况极其混乱无序。货币种类复杂与流通混乱,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面对这些积存已久的金融弊端及其对经济造成的严重影响,国内开始广泛地讨论如何整顿中国币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关于货币使用何种本位和单位的问题。
当时国内对如何解决币制混乱问题的探讨包含诸多内容,并首先明确地提出了统一币制的思想。其中最能反映如何统一币制、实行货币改革的是关于中国货币本位问题的探讨。梁启超对货币“本位”的定义是:“政府所定币制,于五金之中择其一为正货,而他种货币皆以此正货为标准,以推算其价值,所谓本位也。”其次是关于选择何种金属作为国家货币的争论。严复认为,货币制度虽然是由国家法律确定一国货币如何流通的制度,但是国家并不能随意选择一种金属作为本国货币。每一种货币金属的确定都有其特定的运行规律,即选择何种金属作为货币由国家客观经济发展进程和本身储备金属的能力决定。最后是关于中国实行何种货币本位制度的讨论,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有关银本位、金本位、复本位等货币本位制度的争论。
主张使用银本位的人认为,白银在中国流通已久,从明朝中后期就成为主要货币,民众早已习惯以白银作为货币和财富的代表,而且政府和民间已有相当数量的白银储备。在此背景下,当时国内政要、经济学学者和专家多数主张以白银本位作为中国的货币体制。更为具体的理由如下:“(1)中国习惯银铜并用,公私往来,多用银两;(2)中国储金不多,金矿亦少,恐怕采用金本位,供求不能适合;(3)人民生活程度不高,不使用金;(4)中国用银历时已久,国家和民众皆有定量库存。”
主张使用金本位的人则认为,虽然自明朝时期白银就成为主要货币,国内的白银库存也有一定数量,但是自1873年以后世界银价开始持续下跌,中国白银货币价值下降,这严重打击了中国以白银为交换媒介的国民经济。甲午战争后中国对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所偿付的赔款以及对所借外债的还本付息,得按照当时国际货币市场持续下跌的银价与黄金比价换算,再以白银支付,从而使中国财政经济发生巨额的镑亏,使当时窘困的清末财政难以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建议改革以白银为商品交换媒介的货币制度,实行当时各西方工业国家普遍采用的金本位制,消除中国因金银差价镑亏而遭受的巨额损失。
在使用有关金本位的争论中,比较有影响力的人物是严复,在货币本位问题上他倾向于实行金本位制。严复详细分析了自1873年国际银价下跌后金贵银贱给中国造成的危害,并着重剖析了在西方各工业国家都使用金本位的国际货币体制中中国因使用银本位制所引起的经济窘困和金融问题。尽管国内对实行金本位的可行性进行了大量论证,但由于客观上中国黄金储备量少,不具备实行金本位的货币条件,而主观上清政府也根本没有制定具体的措施推行货币改革,金本位的建议最终不了了之。
在当时实行何种本位的争论中,除了主张银本位、金本位观点外,另一种较有影响的币制观点是实行金银复本位(双本位)。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刘珩的复本位货币主张。他认为使用复本位制度的原因是:“盖一国货币,其本位所在,即技术起级之币。而此币之为金、为银,或金银并而为之,乃足以定其国币本位之为金、为银,或金银相合也。”其金银双本位制方案为:金币以“两”为单位,分五十两、二十两、十两、五两、一两五种;银币为一两、五钱、二钱、一钱四种;铜币分五分、二分、一分、五厘、二厘、一厘六种。其中金币的“两”不是指金币的实际重量,而是指相当于银币的价值;此外还应发行代表金币的纸币以辅助流通;金币和五钱银币为无限法偿,二钱、一钱银币和铜币为有限法偿,每次偿付有数量上的限制;在实行复本位制时,如果金银市场比价发生变动,法定比价难以维持,则可以通过国际收支的改善来加以解决。但主张使用金本位的严复则从中国实情出发,认为以当时中国国力和现状,根本没有能力实行金银复本位制,“一时欲弃而从金,力又未逮”。
在讨论使用何种白银单位为银本位制时,国内还爆发了以银两还是以银元为单位的激烈争论。一种主张以现行的银元为基础,即以元(圆)为单位,银本位币重库平七钱二分。另一种主张按中国的传统,以两为单位,银本位币重库平一两。两种观点都有一定合理性。主张以两为银币本位是中国货币金融独立的一种表现,主张以元为本位的则认为旧制沿用已久,国内商家和民众习惯用银元来交易和计算,以元为单位在国内比较容易接受。但从货币金融理论和历史发展趋势角度看,主张以元为单位更有道理一些。相关争论一直延续到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最后清政府颁布由户部制定的《币制则例》,规定中国白银货币采用元单位制度,暂时解决了中国白银货币的单位问题,在短期内结束了中国白银货币中的银两、银元之争。
总之,由于受主客观原因的限制,清末的货币改革是雷声大,雨点小。清政府对所有提出的建议都没有采取认可的意见,也没有做出任何试行的准备,只是在铸造银元货币的量上变来变去。清政府先是颁布法令铸造银两币,后又于宣统二年(1910年)颁布《币制则例》,仍旧采用元(七钱二分)为货币单位。所谓实行货币改革大都是做表面文章,纸上谈兵。直到清朝灭亡,中国的货币制度依旧混乱无序,国家经济由于金银差额造成的镑亏问题也日益严重。
二 北洋政府时期的货币困境与银本位
北洋政府时期,有关中国货币实行何种本位货币制度的讨论更为活跃,并在清末讨论的基础上更触及一些实际问题。1912年秋天,中华民国财政部专门设立了币制委员会,以讨论货币的本位和单位问题。1913年春天,该币制委员会进行改组,并任命专业人士讨论制订有关中国货币本位币的计划。在北洋政府实行何种币制的讨论中,较有影响的有三种观点,一是精琦所主张的金汇兑本位制,二是金本位与银本位暂时并用的复本位制,三是银本位制。1913年秋天,该委员会撤销后,此问题便移交给了北洋政府国务会议。经过多方商议,国务会议在1914年2月通过了“卒定纯粹银本位制”(即《国币条例》),规定中国货币使用银本位币制。同年3月,北洋政府设立了以梁启超为总裁的币制局,筹划整理中国币制并借取外债。此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使得北洋政府借款无望、改革无门,最终导致中国币制局总裁梁启超辞职、政府撤局。
1915年1月,北洋政府财政部再设币制委员会,并拟定了《国币条例修正案》。该修正案内容如下:一为改定一圆银币之成色,一为添铸金币。1917年9月,梁启超再任财政总长后,打算推行1914年所通过的“卒定纯粹银本位制”币制计划,并向英、法、俄、日四国银行团提议善后续借款二千万英镑,作为整理币制的经费。但因各国忙于欧洲战事,北洋政府没有获得任何贷款,梁启超也因此而辞职。1918年曹汝霖兼任财政总长时,也曾呈请实施1914年所颁布的《国币条例》,希望政府能够统一银币、发行金币,并组织推行金币贸易的相关机构,但由于受主客观条件限制,该计划最终没能实施。
当时在北洋政府有关主张使用金本位币制的官方讨论中,比较有影响力的代表是黄遵楷。他的观点是“顾所谓币制者,即货币法制之省称”,并断言:“然则货币法制,如能善良,则无金可以生优;货币法制,如不善良,则有金亦归于无。是又明明为法制之关系,非金货有无之关系也。”他认为金本位是最适合国家作为货币使用的本位制度。主张使用银本位制的代表陶德琨,在其1919年发表的《币制问题之治标策》中建议,北洋政府应通过降低原来货币中的含银量来增发货币。这样做不仅可以缓解国内财政窘迫的境况,而且在对外金银比价中可以减少镑亏。
在有关中国货币本位的争论中,“废两改元”论也是较有影响力的观点。1917年,上海总商会董事苏筠尚和张知笙从不同角度,分别提出了如何“废两改元”的意见和建议。苏筠尚主张上海从1918年元旦起应一律改用银元。张知笙则考虑到中国国内银元储备和流通数量不足,主张先固定中国银元和银两的比价,在银元储备充足之前,仍允许银两继续流通。等中国国内银元数额足量时,再进行“废两改元”。同年8月,上海总商会致函长江各埠商会,征求关于“废两改元”的意见。1921年,全国银行工会联合会、全国商会联合会、天津银行公会等向财政部建议“废两改元”。马寅初也主张“废两改元”并实行银元自由铸造。他认为:“我国欲改行银本位,先须巩固银本位;巩固银本位,当先统一银本位;统一银本位,当先推翻银两;银两推翻之前,尚未谓银本位已巩固也;必先统一各色之银元,使尽为国币,而后银本位可谓统一。”但由于国内战乱频繁、财政亏空,加上西方列强的阻挠等主客观原因,这些货币改革计划最终都不了了之。
主张采用金汇兑本位制的人则认为,“该制有八利二弊,则自非银本位与金本位之利少弊多者可比。我国改良币制,似以金汇兑本位为最合宜”。在主张采用金汇兑本位制的讨论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荷兰博士卫斯林的观点。他主张中国在当时的经济现状中应“暂时并用银本位制及金汇兑本位制”。被聘为中国币制改革名誉顾问的卫斯林,在其1912年所写的《中国币制改革初议》一书中极力建议中国实行金汇兑本位制。
卫斯林建议金汇兑本位制的具体实施方法是:规定一种含纯金0.3644883克的新金单位,由中央银行设立簿记;规定财政贸易的货币收支均用新金单位计算;国家需发行一种在本国不能兑现,但可在存储黄金的国家兑换外国金币,并以所兑换的外国金币为基础发行代表新金单位的兑换券;这种新金以五万单位起兑,东方的汇兑事务在上海办理,西方的汇兑总机关设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由一到两位荷兰人任经理,若干中国人任助理;以前各省所铸银币和外国银元以及生银仍按照原有习惯使用,铜币也仍按照市价使用,等到中国有统一发行货币的能力时,再把金银币价规定为1∶21,铸造代表金银单位的银币,实行纯粹的金汇兑本位制,其中银币含纯银7.6542543克,等新银币流通使用后,即铸造十倍或二十倍金单位的金币。
在中国近代货币改革历程中,孙中山提出的废弃金银作为货币、实行纸币制度“钱币革命论”也是一种比较有影响力的观点。孙中山在1912年12月发表的题为“钱币革命”的讲演中认为,中国之所以如此穷困的原因是“钱币之不足也”,并提出“以国家法令所制订纸币为钱币,而悉贬金银为货物,国家收支,市贸交易,悉用纸币,严禁金银”的主张。其后在1917~1919年的《孙文学说·以用钱为证》中,孙中山又重申了使用纸币的钱币革命思想,并做了理论上的发挥。但是由于当时中国国内政局动荡,战乱纷纷,其主张根本没法实行。
20世纪初以来,作为世界上少数以白银为货币的国家,中国的白银货币币值一直受国际市场上白银价格涨落变动的影响,再加上中国国内币制紊乱繁杂,商品贸易流通困难,中国屡次因世界银价变化而出现金融恐慌和动荡。1914年《国币条例》公布后,虽然银元被确立为中国的本位货币,但由于使用银两的历史已久,因此当时国内外的商品贸易和经济交往仍是银两、银元同时并用,混乱的货币流通局面仍没有大的改观。这种“两”“元”并用的货币体制加上繁杂混乱的货币流通局面,严重阻碍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民国时期的历届政府一直没能解决阻碍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货币改革问题。
为解决中国由于货币混乱造成的经济困境,1933年3月1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规定国内所有公私款项的收付与商品交易,一律改用银币,不许再用银两。但“废两改元”后的中国货币体制仍是银本位,中国的流通货币仍是白银,只是由银两变为银元。因此,中国货币仍然没有摆脱受国际银价影响的处境。
19世纪末,西方各工业国家几乎都实行了金本位制,到1926年印度放弃银本位之后,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重要的以白银为本位的国家。白银也由国际市场上的货币商品完全变为贵金属商品。当西方各国相继放弃金本位币制、美国人为抬高白银价格以及日本大量走私中国白银后,国际银价一路上涨。国际市场银价的攀升,给使用银本位货币体制的中国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
三 中国近代白银货币制度与币制改革
中国自11世纪使用纸币以来,就存在着货币从稳定到紧缩再到通胀的周期。由于历朝历代政府一般是根据自身财政需求而不是国家经济运行规律发行货币,因此,当统治集团遇到经济问题时,最简单的方法便是增加货币供应量。如果货币发行没有硬通货储备限制,必然会引起物价上升,并导致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在20世纪前,清朝政府虽然也以发行货币作为增加财政支出、解决国库空虚困境的主要方法,但由于当时以白银为最主要货币,且国内白银储备量相对充足,并没有发生较严重的通货膨胀。但从20世纪初期纸币在中国大量使用并无限制发行后,中国的通货膨胀现象便开始屡屡发生。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国货币发行严格遵守金属货币量的发行机制,那么国家经济不会发生恶性通货膨胀。因为贵金属作为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总是有限的,无论其使用和发行都会受到限制。当一国纸币的发行不受金属货币储备限制时,纸币的发行可以是无限量的。通货膨胀就是由纸币所表现的物价水平普遍而持续的上升,因此,通货膨胀是不兑现本位制,即纸币制度下过量发行纸币的产物。所以说,通货膨胀是一种纸币的发行量超过了限制其价值的金属货币的储备量。
中国最早使用纸币是在11世纪。当时纸币的发行还没有受货币含金量的限制,政府可以相对容易地根据财政需要增加货币供应量,于是当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其奢华享受而滥发纸币以补硬通货之缺,但金、银、铜等硬通货储备又不足的时候,通货膨胀便随之产生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程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自古以来就存在着货币信用从稳定到紧缩再到通胀的周期。在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中,由于无限制地发行和流通新型的支付手段以弥补国家货币需求,国民经济长期存在隐性的通货膨胀。而这种过量发行并使纸币贬值的行为,不仅导致整个国家支付系统陷入困境,引发信用币制危机,而且加速了每个朝代的灭亡历程。
19世纪末,纸币在中国使用时,国际市场的货币流通也几乎被纸币垄断。纸币作为商品媒介和流通货币一般为不兑现本位制。各国纸币都有一定的含金量,并由国家法律决定其流通地位,又称为法偿货币。但这些纸币不能兑换成黄金,纸币的价值取决于它自身的含金量。当一国政府在发行纸币时,如果遵守货币的价值规律,以纸币的含金量,即国家金属通货储备为限制,一般不会出现恶性通货膨胀。但中国的货币与金融体制自古就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货币发行数额一般取决于政府和国家财政的需要,而不是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实力和金属货币储备,因此,通货膨胀在中国的货币史上一直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
在国民政府统治之前,1905年中国发生了非常严重的通货膨胀。当年晚清政府在北京设立了户部银行,该银行自建立起即被清政府授予发行纸币的权力。在20世纪初,西方列强在疯狂掠夺资源的同时,大肆对华进行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严重冲击了中国脆弱的民族经济,阻碍了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国家经济的凋敝根本无法维持清政府的巨额开支,再加上巨额赔款和大量外债,国家财政处于严重的赤字状态。为了维护清朝的统治地位和皇室的奢靡生活,当时的清政府便下令刚刚建成不久的户部银行大肆发行纸币。由于过量发行纸币,1905年发生了恶性通货膨胀。
户部银行代表清政府发行纸币的行为,再次证实了中国统治阶级的一贯想法,即政府可以不受黄金、白银等硬通货储备量的限制,通过增加货币发行量的办法来克服国家财政赤字。事实上,在户部写于1905年3月的奏折上就可以反映出这一思想的根深蒂固:“银行为财政之关键,而货币又为银行之关键。在西方国家,平时为了收集与储存金银而发行货币。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政府可从银行得到货币(贷款),而其信用由公众对该货币的信心而维持。银行可以凭借其从发行货币过程中积累的金银为担保而发行债券。”户部银行过量发行纸币的行为,所造成的最严重后果不仅仅是引发一次恶性的通货膨胀,而且还助长了政府滥用纸币、银行业任意发行纸币的行为。1907年中国只有两家政府银行——一家商业银行和一家地区性银行有权发行钞票。20年之后,中国有权发行钞票的银行,已增加到28家商业银行和11家地区性银行。到北洋政府时期,各界政府更是严重依赖这种无硬金属制约、趋于通货膨胀的货币发行,以维持庞大的财政开支和日常消费。
如前文所述,1916年北洋政府与银行之间的斗争,以银行的最终屈服而了结,说明中国政府直接从银行获取资金是一种不言而喻的有用的方法。为了得到银行业的配合,政府在提取储备金的同时,允许中国的银行可以按公债比例增发货币。政府与银行间的这种交易,虽然使政府获得财政资金、银行纸币量增加,但这是以银行利用纯粹的货币机制创造纸币,而不是以硬通货储备为准备的货币发行。这种过量发行纸币的行为,不仅造成虚假的经济泡沫,打击民众对政府和金融系统的信心,造成金融体制的畸形发展和不良运行,也严重削弱了中国应对外界经济突变的能力。
另外,由于长期以政府公债为银行发行货币的基础,中国银行业在1935年以前所吸纳的政府公债就已经达到了饱和的程度,这也是引发中国币制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不科学、无市场规律的货币发行观念,对整个民国时期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到国民党统治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尤其是在实行币制改革放弃银本位后,国民政府的经济政策完全延续了这种以通过膨胀为代价而维持财政开支的货币行为。
尽管中国的货币发行权一直受政府控制,但银行业也一直在为维护货币信用和银行作用而努力,并采取积极措施以提升货币价值和抑制货币发行量的无节制增长。为了整顿混乱的货币发行市场和公信力极低的债信市场,1928年3月25日,由银行业发起,国民政府财政部、中央银行行会和各地银行行会召开了健全中国货币的金融大会,大会代表一致同意在上海成立金融监事会。监事会的宗旨是确保银行有足够的白银储备来支持其所发行的货币,并规定每三个月该监事会就要发布一次由独立会计师审核的各银行储备状况报告。
当时,国民政府和银行业之所以实行这种制度,是为了让公众相信银行业的白银货币储备不会再被政府挪用,银行业也不会再无节制地过量发行纸币。该制度公布实施后,就被新成立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以及私有银行采用。此后,由于银行节制发行和政府公债减少,公众对银行所发行的钞票的信心有所恢复。
从以上有关中国货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从清末的币制改革争论,到北洋政府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币制改革,再到上海工商界在1917年8月实行的货币改革,以及国民党执政前期在上海成立金融监事会等举措,这不仅反映出中国货币制度的整理步骤非常缓慢,而且反映出想要根治中国政府滥发纸币的行为更是困难重重。
虽然无节制发行纸币所造成的严重通货膨胀对中国经济屡次造成沉重打击,但这种通过增加货币发行量来克服财政赤字的古已有之的思想和观念,对整个近代中国社会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尽管通货膨胀的隐患与中国货币史相伴相生,但在白银储备充足,并作为主要货币使用期间,通货膨胀的影响最小。因为白银作为金属货币流通最大的特点就是数量有限,无法在短期内任意发行和创造。以白银为通货,或者货币发行遵守白银储备,本身就起着抑制通货膨胀的作用。从价值理论及金融实践中可以看出,在中国实行银本位币制时,对货币发行的唯一制约就是对硬通货储备的严格遵守,否则只会加重币制的混乱,引发恶性通货膨胀。
从晚清以来历届政府围绕白银货币所实行的币制改革中可以看出,一个国家实行货币改革不仅是经济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国家的独立与统一是实行币制改革最根本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对国家货币体制进行整顿和改革,还要有雄厚的货币储备为前提、强大的中央政府为动力、健全的金融机制为保障,在遵守货币运行规律的基础上,才可能真正取得成效。在中国近代史上,身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无论是清末朝廷、北洋军阀政府,还是国民政府,一方面受帝国主义的压迫和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另一方面国内新旧军阀割据,分崩离析,民穷财尽,百业凋敝,国内战乱不停,社会秩序纷乱。在这种内外交困的形势下,从清朝末期到国民党执政前,历届政府根本无力把拟定的建议付诸实施,也不可能彻底改变中国积存已久的白银货币顽症和金融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