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研究报告(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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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绿岗就业取得的成效

一 推动了生态环境的建设

通过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农民生态就业,激发了他们看山养山、营林护林的热情,实现了全市生态资源保护与农民就业增收的统筹协调、良性互动。全市4万多名生态林管护员奋战在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线,成为林木培育、病虫害监测、森林防火、资源保护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市盗砍滥伐林木的现象明显减少,林业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2011年度,全市生态林管护员上报病虫害情况728次,参加森林病虫害防治16万人次;打造防火道320万米,清理可燃物65万亩,及时扑救初发火情110次;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240次,制止林区违章用火2320次。林改后,全市森林火灾发生率、损失率比近10年平均值分别下降了30.6%和86.1%。

“十一五”以来,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0万公顷,仅2012年北京市荒山荒(沙)地新增造林面积达到3.58万公顷,其中3.4万公顷为生态防护林(见图1)。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943.3万立方米,比2006年增长1.28倍,林地面积达106.23万公顷。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了50.97%,林木绿化率达到71.35%,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全市森林资产总价值达6600亿元,生态服务总价值达到5946亿元,年固定二氧化碳1065万吨,释放氧气777万吨,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

图1 荒山荒(沙)地新增造林情况

平原地区通过实施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全面推进平原治沙、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为重点的平原绿化,实施了京平高速、京津高速、温榆河等1870公里通道绿化,形成了以绿色生态走廊为骨架的高标准的平原绿网。在主要指标方面,全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6.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在资源总量方面,城市绿地面积达到6.55万公顷(见图2)。

图2 园林绿化资源主要指标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公园建设发展迅速,新建公园绿地达到100余处,共计1700余公顷,公园数量已经从190个增加到348个,城市公园总面积由6300公顷增加至1万余公顷,基本形成综合公园、专类公园、街区公园构成的公园管理体系。建成了南海子郊野公园、北二环城市公园、昆玉河水景观走廊、营城建都滨水绿道等一大批城市精品休闲公园。启动实施了一道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建设,新建52个郊野公园并免费向社会开放,使“公园环”公园总数达到81个,总面积达到8.1万亩;实施了11个新城万亩滨河森林公园建设,总面积达10.2万亩,到2013年底将全部完成主体建设并对外开放。

二 提升以林为主的绿色产业

一是林下经济作为林业产业的创新内容,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2009年又被列入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据调研,林下经济开展建设至今,全市以林药、林菌、林花、林桑、林粮、林禽等为主的林下经济产品有50余种,除桑饲料出口到日本、韩国等地外,其他产品主要靠订单、专卖店、超市、电视购物、旅游附属销售、配送、进入本市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方式销售。初步形成了以林下仿野生食用菌、中草药、林缘玫瑰、芳香类植物为主要建设内容的林下经济产业体系。

二是传统林业向现代休闲林业转型。形成了“百万市民观光采摘游”、花卉业“三节一展”等一批特色文化活动,京郊采摘开放果园已达1271个,全年接待游客近1000万人次,采摘直接收入达5.1亿元,同比增长14.7%。以各类主题公园、风景名胜区为依托,以森林旅游、观光旅游、休闲健身、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绿色休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年旅游收入达到22亿元。

三是全市果品、花卉、种苗、蜂业等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年总产值达到78.5亿元,占全市种植业总产值的46.1%,带动京郊100多万农民就业,林业已逐步成为京郊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产业支撑。通过大力引进名特优新品种,强化特色果品基地建设,实现了果树产业优化升级,到2012年,全市果品年产量达到9.4亿公斤,销售收入达44亿元,30万户果农户均果品收入突破万元;花卉产业规模效益快速增长,生产面积达7万亩,实现产值15.5亿元;全市育苗面积达14.88万亩,总产苗量2.79亿株,实现产值29.7亿元,其中优质苗木产苗量2.51亿株,年销售收入达4亿元。

三 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

2012年北京市有农村劳动力1868809人,其中就业人数1749019人。根据各区县初步统计,北京市农村劳动力绿岗就业人数422129人,即北京市大约24.14%的农民在绿色岗位上实现就业。图3显示,目前北京市有25.5%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与服务业,比重约为25.5%,其中农业与服务业中的绿色岗位目前北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绿色岗位主要集中在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林业部门相关的加工制造业比重不高。吸纳就业人数明显超过工业等其他部门吸纳就业人数,成为吸纳农民就业的最主要部门(见图3)。

图3 北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

从绿岗就业的结构来看,根据各区县初步统计,目前北京市农村劳动力绿岗就业合计422129人,其中平原造林及绿地养护实现农民就业164103人,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实现农民就业217748人,生态林管护实现就业40278人,财政每月补贴440元,并缴纳意外伤害险。经济林及林下经济成为北京市农村劳动力主要就业途径(见图4、表1)。

图4 北京市农村劳动力绿岗就业结构

表1 北京市农村劳动力绿岗就业情况

注:生态经济林管护按人均8亩计算,可吸收2.2万人就业;花卉养护按人均2亩计算,可吸收0.7万人就业;林下经济管护按人均5亩计算,可吸收3万人就业;种苗养护按人均10亩计算,可吸收0.2万人就业。

资料来源:根据北京市各区县统计整理。

此外,结合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以市政、林业和新农村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为依托,大力开发生态就业岗位。其中主要有:农村保洁员4.1万人,市级财政每月补贴500元,区县、镇、村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差额;管水员1.08万人,区县财政每月给予500元补助;全科农技员1039人,市级财政按照每月1500元进行补贴;等等。其他生态就业岗位还有乡村公路养护员、村镇保洁员、公路清扫员、环境监管员、垃圾分类指导员、花草维护员、渣土清运员、沼气站管理员、秸秆气站管理员等。并综合各工种劳务的种类和数量,科学设置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及标准,为农民生态就业提供了岗位保障。

四 增加了就业农民的收入

一是政策补助增加了政策性收入(见表2)。

表2 近几年北京市主要政策性补偿

(1)退耕还林生活补助。北京市退耕还林工程自2000年开始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实施范围涉及平谷、密云、怀柔、延庆、门头沟、房山等区县,共涵盖91个乡的2789个村,涉及19.2万农户61.2万人,到2004年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05万亩。根据园林绿化局统计数据。2007年,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提出继续对退耕农户实行直接补助。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粮食和现金补助。其中:退耕还林生活补助费20元/年·亩、第一轮补助原粮100公斤/亩、第二轮补助原粮50公斤/亩;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按照此补助标准,每年向农民发放生活补助2100万元,户均110元。

(2)集体林改生态公益林补偿。2010年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的通知》,提出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从2010年开始,本市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按照600元/年·公顷(40元/年·亩)的标准执行,其中包括360元/年·公顷(24元/年·亩)的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生态补偿基金)和240元/年·公顷(16元/年·亩)的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山区生态公益林林木优育、资源保护,以及生态用水保障、作业道路修建等林业建设)。其中,40%用于集体统一管护费,60%分配到具体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个人。根据山区生态公益林的资源总量、生态服务价值、碳汇量的增长情况和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核定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增加额度,每5年调整一次。这项政策提高了农民的政策性收入,对于推进山区林权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实施范围是经区划界定的山区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截至2012年底,集体林地确权面积达到1295.5万亩,其中山区生态公益林勘界确权面积1072.3万亩。林地确权涉及北京3274个村的109.2万山区农民,2012年向农民兑现生态补偿资金达2.6亿元,人均补偿238元。

(3)一、二道绿隔补偿。2008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意见》提到适当提高生态林占地补偿和绿地养护的标准。其中,一是提高生态林占地补偿费。将绿隔地区生态林占地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1000元,全部由市财政承担。二是提高绿地养护费。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绿隔地区中公园绿地的养护费用提高到每平方米4元,一般生态林提高到每平方米2元,养护费用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负担。

(4)平原造林土地流转费用。《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平原地区20万亩造林工程的意见》(京政发〔2012〕12号)中规定了土地流转补助标准,即“实行种植结构调整用于造林绿化的土地,不改变承包关系,按照现行流转政策,市政府每年给予生态涵养发展区补助1000元/亩,其他地区补助1500元/亩,补助期限暂定到2028年,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如果按流转后每亩纯增800元的收入计算,2012年全市25万亩用于平原造林的集体土地流转后纯增收入2亿元。

二是参与工程建设所得劳务费。

近年来,绿化造林群众参与意愿逐年提高,涉地村民积极参加京津风沙源治理、森林健康经营抚育工程、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等营造林工程建设,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以密云县为例,目前日工资120元,京津风沙源治理人工造林、平原地区造林时间为3个月,人均收入达10800元;森林抚育4个月,人均收入14400元;工程后期管护收入,“五河十路”永久性绿化带管护费200元/亩·年,共88.74万元/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4元/平方米·年,共9366.3万元/年。

三是工程建设用苗、水车、铲车等机械费用收入。

以密云县为例,近两年随着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的开展,老百姓所有的铲车、水车等机械投入工程建设,约占总机械台班的60%,机械费用在800~1700元/天,2012年租用当地水车50辆,浇水60天,800元/台·天,仅水车一项收入就达240万元。

四是发展林下经济实现增收。

截至2012年底,林下经济总产值近20亿元,带动农户8万多户,带动就业30余万人(见图5),涉及林下经济建设的相关企业173家,成立农民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163个,其中,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合作示范社2个。仅2012年,北京市林下经济就实现产值2.26亿元,直接受益农户4000余户,带动就业8700余人,参与企业及合作组织60个。参与农民户均收入由2008年的8500元增长到2012年的1.36万元(见图6)。同时,林下经济建设为首都市民提供了100余种林下仿野生食用菌、特色蔬菜、杂粮、茶及香草、林下特色养殖等特色产品,带动了旅游、采摘、特色民俗游等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人数同比增长5.5%,乡村旅游收入同比增长20.9%。

图5 北京市历年林下经济总产值

图6 2008~2012年林下经济户均增收

五是发展沟域经济实现增收。

在绿化工程建设中,不仅治理了风沙、保持了水土、涵养了水源、净化了水质、改善了生态环境,而且有效提升了山水自然资源价值,间接地促进了沟域经济的发展。在怀柔、门头沟等多个区县试点进行了成功的探索和实践,并由此带动了一批山区农民依托生态资源,发展民俗旅游、文化创意、生态观光休闲等产业,增收效果非常明显。例如,平谷挂甲峪村普通农户,仅农家乐接待一项,年均收入超过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