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年鉴(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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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学校机构设立和调整情况

机构管理是一项动态的、长期的重要工作,是学校进行各种人事制度改革的源头,是推进学校岗位设置、全员聘用和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学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有助于科学规划人员结构,动态调节人才队伍比例,对学校发展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

随着学校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对校内机构进行调整,经人事处与全校各单位反复沟通、调整,对全校的机构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全校各单位党政管理人员的编制情况予以重新核定。2012年10月16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初步确定全校26个行政党群机关、33个教学科研单位(不含厦门工学院、厦航学院)、7个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侨办批准,华侨大学研究生院2012年6月21日揭牌成立,华侨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由此进入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2012年4月28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华侨大学泛华学院,列为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专门负责与印尼泛华矿业集团合作办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学院设在厦门校区。

2012年12月23日,学校成立华侨大学厦航学院,列为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专门负责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学院设在厦门校区。

2012年学校机构调整具体情况:

1.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列为副处级建制。

2.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绩效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挂靠发展规划处。

3.人事处:取消职称改革与聘用管理办公室;人才项目办公室改为高层次人才项目办公室。

4.研究生院:内设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培养管理办公室、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

5.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挂靠教务处。

6.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办公室。

7.招生处:设立海外招生联络办公室。

8.科学技术研究处:2011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挂靠科技处(海外华文教育与中华文化传播协同创新中心9月25日揭牌成立)。

9.基建处:厦门校区住房建设办公室并入基建处。

(人事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