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孙中山的“中华民族”观
在大清王朝遭受帝国主义列强对主权、边疆、领土的侵袭和蚕食的危难中,中国仁人志士经历着思想观念、国家观念、种族观念、民族观念的激烈冲突和剧烈变革。他们对清朝政府的软弱无能、割地赔款等行径痛心疾首,通过政治变革寻求强国之路的迫切愿望,都归结为推翻清朝政府统治这一毫不犹疑的政治取向。而清朝统治阶层的族别差异及其民族压迫政策,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思想影响下,导致了恢复汉人正统、驱逐满族统治的种族-民族主义运动,形成了以“排满”为中心的社会思潮。这种思潮,事实上在近代民族国家建构中具有普遍性,一方面当时的世界体系“视民族国家为唯一合法的政体”,另一方面可以看到“社会达尔文主义是如何将种族和启蒙历史与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的”[32]。在中国这一几千年多民族互动的王朝国家转型中,传统的王朝正统、“夷夏之辨”、“黄帝”想象,也必然成为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内涵。
由于影响中国知识界和士绅阶层的民族主义理论及其对民族国家的认知,主要来源于日本和德国的理论思想,而这两个国家的国民成分单一性似乎最符合西方民族主义的建国理念。因此,在中国知识界对民族国家的最初认识中,国民成分单一性的国家想象曾使“种族”概念流行一时。在19、20世纪之交,中国救亡图存的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国民主义思潮伴随着“自强保种”的种族观念交相泛起,在天下与国家、臣民与国民、民族与种族、华夏与蛮夷等观念的冲突中引发了维新派与革命派之间的“种族”之争。[33]这一争论虽然渗透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但是对“国民”(volk)与“民族”(nation)的不同塑造,又在“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关系的论战中形成了不同的理念。其中“中华民族”概念的阐释和界定,也成为学界、政界经久不息讨论和诠释的对象,而中华民族等于汉族的观念最为流行。
在辛亥革命的实践中,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意识到这场推翻清王朝的革命不仅是一场种族-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34]。针对清王朝的腐败,孙中山认为即便是汉人当皇帝,这样的政府也必须推翻。这场革命不在于“排满”的意识,使孙中山对中国的历史国情和现实危局有了比较清醒的认知。1912年元旦,孙中山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身份宣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35]这一政治宣示,对中华民国的民族统一、领土统一作出了明确的表述。汉、满、蒙、回、藏的“五族共和”之论由此得以倡导。
事实上,对中国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而言,“中华民族”的内涵和外延问题并没有因“五族共和”而得以解决。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经历了从梁启超的“大民族主义”——“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之说,到孙中山的“五族共和”与“民族统一”,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并以美国熔炉模式“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之说,乃至李大钊“新中华民族主义”的“五族之文化已渐趋于一致”“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云”[36]之说的演变。这一变化,虽然使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外延摆脱了“种族”意识的桎梏,但是“合”“冶”含义的“汉族本位”依然是中华民族的内涵。因此,这也决定了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始终难以摆脱美国“种族熔炉”的窠臼,而建构西方式“一族一国”的理念,使孙中山对倡导“五族共和”以来未能改变国家南北对局、军阀分裂的局面十分失望,故转向对“五族共和”的否定和对恢复中华汉民族主义的阐发。
1919年,孙中山针对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说,“此民国成立以来,所以长在四分五裂之中……皆由不吉之五色旗有以致之也”。这种“以清朝之一品武员之五色旗”为国旗的做法,致使“清朝之武人之专制难以灭绝也”[37]。其实,孙中山对“旗所以标众”象征意义的责难,不完全在于承袭清代“武人之旗”的弊端,而在于对“五色旗”所代表的“五族”平等共和的质疑。1920年,孙中山针对“五族共和”说:“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他以“吾党之错误”反省称:“自光复之后,就有世袭官僚,顽固底旧党,复辟底宗社党,凑合一起,叫做五族共和。岂知根本错误,就在这个地方。”他认为,四万万之众的汉族尚未“真正独立组织一完全汉族底国家”,而各以百万人口之计的满、蒙、回、藏何以能平等地“共和建国”,何况这些民族或处于日人势力之下,或为俄人所控制,或几成英人的囊中之物,“足见他们皆无自卫底能力,我们汉族应帮助他们”。而这种帮助就需要在民族主义上下工夫,“务使满、蒙、回、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大民族主义国家”。至于将“五族共和”倡导各民族平等改变为“同化于我”将产生的后果,“兄弟现在想得一个调和的方法,即拿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并且为其他民族加入我们组织建国底机会。仿美利坚民族底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与美国同为东西半球二大民族主义国家”。不仅如此,“将来无论何种民族参加于我中国,务令同化于我汉族。本党所持的民族主义,乃积极底民族主义。诸君不要忘记”[38]。
孙中山认为消极的民族主义是为了“除去民族间的不平等”,而积极的民族主义则是为了“团结国内各民族”。这里所说的“团结”,是指主动将汉族之外的各民族接纳和消融于美国式“熔炉”之中,而不是“排满”式的排拒或“五族共和”式的平等,从而达到“熔炉”之内“民族之种类愈多,国家之版图亦随以愈广”的目的,“完成一大中华民族”的建构。[39]如何使许多民族“化成一个中华民族”,他主张汉族要牺牲其血统、历史与自尊自大,与其他民族“合为一炉而冶之”,而这种“冶之”并非熔铸为一体,而是“使藏、蒙、回、满,同化于我汉族,建设一最大之民族国家者,是在汉人之自决”。[40]所谓“汉人之自决”就是使汉人的民族主义成为中华民族“熔炉”之火,如同各色移民来到美国“合一炉而冶之”为一个美利坚民族。而无需去消极地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实行这种积极的民族主义,“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并且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然后民族主义乃为完了”[41],也就是他所倡导的“国族”建构得以完成。
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思想,可以说是清末民初中国民族主义思潮发展的集大成,也是系统阐述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想的代表作。而对于中国这个自古形成的多民族国家来说,建构民族国家的基础是对“民族”这一概念的理解及其载体的界定。因此,孙中山在民族主义的第一讲中就此作了说明:“英文中民族的名词是哪逊(即nation)。哪逊这一词有两种解释:一是民族、一是国家。”在中国,“我说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我说民族就是国族”。[42]当然,这里所说的“民族”和“国族”都是指汉族。因为孙中山认为中国自秦汉以来,都是由“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而不似外国一个民族造成几个国家或几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因此“一族一国”在中国是适用的,但是在一些外国诸如英国就是不适用的。但是,“五族共和”及其“五色旗”的“标众”之意,是指五个“哪逊”(nation),即五个“国族”,这当然是有违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本意,加之革命之后的一系列挫折,使满、蒙、回、藏等“民族”熔冶于汉族的“国族”之炉,也就成为其确认中华民族的“国族”地位的基本思想。
在随后的民族主义演讲中,孙中山就其民族主义思想进行了一系列阐发。他认为要救中国,想中国民族永远存在,“必须要提倡民族主义”。因为“民族主义这个东西,是国家图发达和种族图生存的宝贝。中国到今日已经失去了这个宝贝”[43]。为了恢复这个“宝贝”,孙中山不仅复归于“种族-民族主义”的种族观念,而且也重蹈了中国人“西来说”的覆辙。他认为按道理说中国文化发源于“珠江流域”而非“黄河流域”,“但是考究历史,尧、舜、禹、汤、文、武时候,都不是生在珠江流域,都是生在西北,珠江流域在汉朝还是蛮夷,所以中国文化是由西北方来的,是由外国来的。中国人说人民是百姓,外国人说西方古时有一种百姓民族,后来移到中国”。[44]他认为这就是“适者生存”的“天然公理”。那么如何恢复汉族的民族主义?他认为必须依靠中国“坚固的家族和宗族团体”。即遵循源自先秦时代“家族”“宗族”“国族”的脉络,使“家族”“宗族”这些中国社会中的“小团体”结合成“大团体”,“便可由宗族主义扩充到国族主义”。[45]这种“家族—宗族—国族”观,对国民党的民族观产生了重要影响。
1942年蒋介石也就“中华民族”作出了解释:“我们中华民国,是由整个中华民族所建立的,而我们中华民族乃是联合我们汉满蒙回藏五个宗族组成一个整体的总名词。我说我们是五个宗族而不说五个民族,就是说我们都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分子,像兄弟合成家庭一样。……我们集许多家族,而成为宗族,更由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所以我们只有一个中华民族,而其中各单位最确当的名称,实在应称为宗族。”[46]次年,蒋介石发表了《中国之命运》一书,进一步强调指出:“就民族成长的历史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合而成的。融合于中华民族的宗族,历代都有增加,但融合的动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融合的方法是同化而不是征服。……古代中国的民族就是这样构成的。……总之,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即为各宗族共同的记录。”[47]这是国民党继孙中山去世后,首次依据国父遗训——“家族—宗族—国族”模式对中华民族作出的解释。当然,这种“宗族-国族”说,在当时虽然仍有市场,但是对中国各民族团结抗战、共建统一国家的奋斗来说,除了张扬大汉族主义的影响外,这种观念已经没有积极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