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民族主义思潮在清末民初中国的走向
清末民初是中国社会从“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时期,也是中国主权国家建构的重要历史阶段,源自西方的各种社会思潮均曾影响中国这一历史进程。其中进化论和种族-民族主义等思潮与科学、民主思潮一道推动了中国主权国家建构进程中的国族建构进程。也就是说,民族主义虽然并非土生于中国,但是民族主义观念却与王朝中国的“华夷”族类观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关联起来,成为王朝国家政治经济社会转型危机的一种动态回应。从“保国保种”到“排满革命”,主权、民主、科学、进步和民族及民族主义联袂而动,直面帝国主义对“老大”清王朝国家的压迫。同时,也将王朝中国形成的传统族体关系置于一种变革之中,民族主义在王朝国家转型的中国呈现出特别的面貌。
清末民初中国民族主义最初主要针对西方帝国主义扩张侵略而兴起,但随着清王朝政府统治的日益没落和国家权益的丧失及内部权力关系处置的失当,首先是革命党运用西方民族观,将清朝封建统治视为革命对象。当时接受西方民族主义理念先觉的中国人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更加倾注于反封建,而清朝统治不仅具有封建性,而且还是历史上的“夷”。于是“反满”不仅有反封建特性还有汉民族特性。
清朝作为几千年延续下来的中华大帝国,统治阶级及主要统治者尽管是满族,但是整个统治体系却是过去历史的延续,属中国传统的封建体系。“反清”作为反对中国封建体系中的一个王朝统治,它没有错。清末民初的“反满”也应该与“反清”意义一致,但当时却更多地含有“反对满族”的意思,显露出的大汉族主义倾向比较严重(从当年的报纸杂志中的言词可以看出)。实际上,严重的大汉族主义倾向忽视了中国其他民族在感情上成为一体的意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
当然,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在反帝反封建过程中有所演变,以汉族主义为主导的中国民族主义也逐渐走向国族主义。
在近代西方,民族主义兴起的结果就是创建民族国家,而当时西方由于民族成分相对单一,创建的国家也是单一民族国家。可见,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是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构思开始的,其主线为“民族—国家—国族”。此时,民族主义的政治含义中即包含着国族主义,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民族主义与国族主义是相吻合的。
而民族国家延伸为多民族国家,其主线为“多民族—国家—国族(含多民族成分)”。在这种情况下,民族主义并不完全等同于国族主义。在多民族国家,存在各民族的民族主义是事实。多个民族的民族主义只有在共同的政治、经济联系和共同的历史遭遇中,产生一种共同结合的一体感或团结心,即多种民族主义有可能转向统一的国族主义,形成一个政治共同体。出现此种情况,其前提可能是先建立国家,而后整合民族,逐渐走向国族,形成国族主义。
清末民初中国的民族主义走向也如此。汉族民族主义在运动过程中,注意到多民族的存在,至少在形式上由“小民族主义”逐渐转向“大民族主义”,出现了“中华民族”“五族共和”等代言国族主义的词语。尤其是辛亥革命成功及创建中华民国之时,“五族共和”“五族一家”等理念开始兴起。例如,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第一次提出了“五族共和”论,称“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汇汉、满、蒙、回、藏为一人,是曰民族的统一”[13];上海《民国报》称:“建立共和政府;以汉族主治,同化满、蒙、回、藏,合五大民族而为一大国民。”[14]吴贯因在其《五族同化论》中进一步展开,他指出:“汉、满、蒙、回、藏五民族,其初固非单纯之种族,而实由混合而成之民族也。……我中国先民,既能融合汉土诸小族,而成一汉族;融合满洲诸小族,而成一满族;融合蒙疆诸小族,而成一蒙古族;融合回部诸小族,而成一回族;融合藏地诸小族,而成一西藏族,况今日国体改为共和,五族人民负担平等之义务,亦享受平等之权利,既已无所偏重,以启种族之猜嫌,自可消灭鸿沟,以使种族之同化。则合五民族而成一更大之民族,当非不可能之事。今后全国之人民,不应有五族之称,而当通称为中国民族Chinese nation,而nation之义既有二:一曰民族,一曰国民,然则今后我四万万同胞,称为中国民族也可,称为中国国民也亦可。”[15]
以上这些阐述正是含有建立现代国家、整合各民族建构国族的意愿,国族主义意识逐渐显露。而李大钊将这种国族主义进一步延伸为新中华民族主义,他说:“吾国历史相沿最久,积亚洲由来之数多民族冶融而成此中华民族,畛域不分、血统全泯也久矣,此实吾民族高远博大之精神有以铸成之也。今犹有所遗憾者,共和建立之初,尚有五族之称也。以余观之,五族之文化已渐趋于一致,而又隶于一自由平等共和国体之下,则前之满云、汉云、蒙云、回云、藏云,乃至苗云、瑶云,举为历史上残留之名辞,今已早无是界,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然则今后民国之政教典刑,当悉本此旨以建立民族之精神,统一民族之思想。此之主义,即新中华民族主义也。”[16]
清末民初的“中华民族”“五族共和”尚带有强烈的汉族本位、汉族中心的色彩,民族平等还仅仅是个口号,伟大的民主革命者孙中山一生都没有摆脱“汉族本位”民族观,在相当长的时段里,对于孙中山而言“中华民族”仍为“汉族”别称。这在孙中山先生所著《修改章程之说明》(1920)、《三民主义之具体方法》(1921)、《军人精神教育》(1922)等文章中均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