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何形成议题
图3-1 议题确定流程
形成议题是任何形式的协商民主首先要做的事情,一般而言,议题的形成包含五个基本步骤:1.确定大致的方向。任何一次协商民主的实践都有某种契机,要么是行政部门碰到了某个有争议的核心问题,要么是公民社会对某个问题特别关注。但是,仅此是不够。刚开始提出的议题方向,经常界定不清楚。因此,有意发动协商民主的行政机关,可以从行政需求和政策决定的角度出发,指出议题领域最关键、显著的问题,然后,通过进一步的工作,将这个大致的方向一步步清晰化,使之聚焦为特定的议题。2.收集相关资讯。这些资讯既包括学术界现有的研究成果,也包括实务部门的相关报告。3.收集与该方向相关的学者专家,并选择若干专家进行沟通。4.与相关部门或团体沟通,听取实务部门的意见,了解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惑。5.在此基础上,确定议题。
在议题形成问题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由于不同形式的协商民主在适合处理的议题性质上存在差异,因此,在议题形成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它们之间还是存在差别的。例如,在四种协商民主模式中,公民会议所涉及的技术层次是最高的,因此,在议题的形成过程中,公民会议的要求也最高,它在2、3、4这几个步骤上会投入更大的精力和更多的时间,以保证议题的质量。
(2)此处所说的议题形成还只是指最初阶段的议题形成,实际上,随着工作的展开,在后面的议程安排过程中,议题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而且,公民会议的参与者也具有议程设置的主动权(其他三种协商民主形式一般不具备这一特征),他们也可以设定想要探查的议题,但核心议题则是必须要讨论的“指定议题”。例如,在台湾地区举办的“全民健保公民会议”中,公民们可以自行提出“如何减少医疗浪费、提升医疗质量”这类他们所关心的议题,但不能拒绝讨论“如何解决全民健保的财务危机”这个议题。
(3)议题讨论的范围必须明确,切中议题的核心,而且,不同政策选项所涉及的争议范围既不宜过于宽泛,也不宜太过狭隘,应保持充分的弹性,留出适度的空间,以便让参与者能通过讨论发展出新的政策建议。例如,台湾地区开展的“奇岩新小区开发计划公民陪审团”设定了两个议题:1.公共设施的质与量。这包括预定地是否应作为公共开放空间,整体小区规划之道路、公园配置、绿带规划、停车场规划等议题,以提高小区生活质量。2.新小区对整体环境之影响。这包括小区开发计划中的住宅限高、地质敏感、水文影响、交通冲击等因为新小区开发所带来的整体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