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哲学(2013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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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论把我们的义务认作上帝的命令本文原载于《信仰与哲学》(Faith and Reason)杂志,2010年10月卷,第459~478页。作者约翰·黑尔(John E. Hare)是耶鲁大学诺亚·波特哲理神学讲席教授,其主要著作有《道德鸿沟》(The Moral Gap, Oxford,1996)、《上帝的召唤:道德实在论、上帝的命令与人的自律》(God's Call: Moral Realism, God's Command and Human Autonomy, W. B. Eerdmands Publishing Co. ,2001)、《何苦做个好人?》(Why Bother being Good? , Inter Vasity Press, 2002)和《上帝与道德》(God and Morality, Blackwell,2007)等。承蒙黑尔教授惠允我翻译并发表本文,在此向他表示感谢。另外,考虑到篇幅、可读性、汉语哲学讨论的背景等因素,我在与黑尔教授商讨后在不影响本文义理与论证的前提下对极个别注解做了简化处理,特此说明。——译者注(未注明者为原注)

〔美〕约翰·黑尔 文 杨云飞 译(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内容提要 康德既提出了应当把我们的义务认作上帝的命令,同时又反对从神的意志导出道德的神学意义上的他律观念,在本文中将探讨这两种观点如何协调一致。反对自律的建构主义解释;也反对康德拒斥一般意义上的神圣命令论这种通行的主张,将表明康德所反对的神学意义上的他律是某种克鲁修斯所主张的特殊版本的神圣命令论。在此基础上,将发展出一种自律地服从神的道德权威的观念。通过比较康德关于神圣权威的观念和人类政治权威的观念,表明“自律的服从”之现实性。

关键词 康德 自律的建构主义解释 克鲁修斯 神圣命令论自律的服从


康德提出我们应当把我们的义务认作上帝的命令,同时又反对“从一个神圣和无上完美的意志导出道德”的神学意义上的他律。在这篇论文中我将探讨这两种观点如何协调一致,在讨论进程中我会发展出一种自律地服从于神的道德权威的观念。我反对J. B.施尼温德(J. B. Schneewind)和克里斯蒂娜·科斯伽德(Christine Korsgaad)所提出的对自律的“建构主义”(constitutive)解释。我把康德反对神学版本的他律定位为是在反对克鲁修斯(Crusius)的神圣命令理论这个背景,而且我会对康德关于神圣权威的观念和人类政治权威的观念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