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机构设置
“山西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领导小组”于1997年成立,负责山西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事务。组长由山西省原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化工厅厅长、省外办副主任等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省政府相关部门及各有关地市领导组成,包括原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等。山西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禁化武办)设在原省化学工业厅。
2001年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撤销山西省化工厅,省禁化武办设在新成立的省化学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山西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2013年,由于机构改革和各领导组成员单位人事和工作分工的变动,对省履约领导小组成员又进行了调整。省禁化武办仍设在省化学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织协调
2013年5月,召开了全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布置工作,效果良好。
调整领导小组,健全领导机构。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省人民政府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山西省履约工作,理顺体制机制,对山西省履约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领导组组长由省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经信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为山西禁化武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组织保证。
数据宣布与接受视察
2013年,山西省按照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数据宣布。2013年我国向禁化武组织宣布的企业中,山西省有39家。
全年,山西省未接受禁化武组织国际视察。
监督管理
制定视察预案、强化监督检查。针对宣布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企业数量多、没有被视察过、对禁化武履约工作大都存在认识误区及侥幸心理的情况,要求企业制定视察预案。为检查落实情况,禁化武办组织专家于2013年10月、11月,对地市重点监控的多个较大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企业就接待国际视察准备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发现的问题,促进了企业的履约工作。
强化许可证考核发放工作。按照《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实施办法》,组织有关专家于10月14日对山西临汾染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进行了生产特别许可证换证工作的现场考核。考核组严格按照《含磷硫氟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考核评分标准》,对该企业的生产保证体系、视察资料准备情况、产品分析过程和环保状况进行了认真考核。
宣传与培训
2013年5月24日,省禁化武办利用召开“2013年全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会议”的机会,召开了禁化武履约培训会。各地市经信委(市禁化武办)、监控化学品企业和省禁化武办专家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效果良好,使各级履约部门和企业提高了履约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进一步强化了责任与措施,也使企业进一步加强了日常管理,高质量地做好各项履约工作。
队伍建设
建立了禁化武履约专家库。履约专家列席了年度全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会议,并为首批12位禁化武专家举行了聘任仪式,颁发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