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BIT、TPP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性分析
目前,围绕TPP的谈判已经进行了20多轮,并在某些领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当然谈判各方在一些敏感问题方面仍存在严重的分歧。例如,农产品问题、知识产权问题。这些分歧的存在,导致短期内完成TPP谈判的可能性不大。TPP作为跨区域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呈现以下三个鲜明的特点:①成员方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和复杂性;②协议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超过以往任何自由贸易协定;③协议内容和标准更多体现美国自由贸易理念及其战略利益诉求(吴涧生、曲风杰,2014)。从TPP谈判来看,TPP投资条款与BIT 2012范本的内容基本一致,都强调了国民待遇、业绩条款、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资金转移、国有企业、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等核心条款内容。事实上,从条款全面性而言,BIT 2012范本的内容完全覆盖甚至超越了TPP投资条款的相关内容,可以说缔结BIT是参加TPP投资条款的充分条件。因此,从这个角度可以说,BIT 2012范本与TPP投资条款绝大部分内容高度重合,而且BIT 2012范本强于TPP投资条款。目前,中国没有被纳入TPP谈判,而且从美国政府的表态来看,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之前,中国加入TPP谈判的可能性也不大。
美国BIT 2012范本,在市场开放准入、开放领域、负面清单、开放的管制手段等方面都比原来的标准更高,结构更严密。面对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挑战,中国政府以改革的姿态积极应对,果断采取了两个重大步骤,为中国的新一轮开放赢得了机遇。第一个重大步骤是,积极回应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第二个重大步骤是,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裴长洪,2013)。其中上海自贸区所推行的负面清单,从国家战略层面看,是中美BIT谈判顺利开展的重要推力,而中美BIT谈判也将为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的制定提供方向性坐标,两者的开展必然需要联动(黄鹏等,2014)。
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与中美BIT谈判进程是一个相互支撑的关系。首先,从中美BIT谈判的角度来看,在结束文本谈判后,各方将进入出要价阶段,而其核心将是外资市场准入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从美国在多边回合谈判以及区域/双边谈判的要价来看,其对服务业开放非常重视。这对中国的服务业开放将产生一个外部的压力。对于上海自贸区的服务开放,目前看来上海市尚不具备自主开放的空间,必须要与中央服务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而中美BIT谈判对中央政府层面形成的外部推动力将有利于增加上海自贸区在服务部门先行先试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加快上海自贸区的建设进程。
其次,上海自贸区在先行先试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投资管理体系和服务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旦可复制可推广,势必形成中方在中美BIT谈判中的出价,进而推动中美BIT谈判的有序进行。
最后,关于上海自贸区的开放进度与中美BIT谈判进展相协调的问题。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上海自贸区的建设进程不能过快,以免减少中国在中美BIT谈判中的谈判筹码。其实,从中国目前对外资的市场准入和投资管理来看,且不讲完全符合美式标准,即便是向其靠拢也存在很大的困难。上海自贸区作为国内投资体制管理改革和外资市场准入的试验地,同样面临很多的困难。因此,上海自贸区的建设进程应当尽量加快,因为从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设计到实施、服务开放的行业选择到实际开放并评估,再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方案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如能实现总体方案“两至三年”的时间要求,建设初见成效,届时中美BIT谈判也正处于出要价交织阶段,对于谈判将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