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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实现纪录片真实的阐释学途径与叙事学途径
从阐释学的角度分析,纪录片创作者对拍摄对象的认知与阐释,不是单向封闭的,而是一个互动开放的过程。同时这种认知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主客体之间对话的循环往复中不断提升的。真正的理解得以实现的完整过程应当如下。
首先,创作者带着包含偏见的前理解去试图认知、理解和阐释表现对象,表现对象的部分意义在此过程中被挖掘出来。但随着表层意义的呈现,更多的未知意义等待着创作者去认知。而表现对象在阐释活动的激发之下,逐渐敞开自身意义的同时,也向创作者的认知与阐释发出了质疑和提问。
紧接着,面对表现对象的提问,创作者对自己的阐释进行反思,并进一步从不同角度、更深层面,以更加多元的方法和手段对表现对象进行阐释。创作者与表现对象的对话机制即由此建立,效果历史也在此过程中不断显现出历史的真意。
最后,创作者与表现对象在循环往复的对话中各自的视界得以提升,并最终实现了双方的视界融合,表现对象的意义得以开放和呈现,真正的理解和阐释也就在这一过程中完成。
“从理论上讲,叙事学可以适用于各种文本的研究,只要有故事的地方,就可能有叙事学。”罗兰·巴特也说:“叙事遍存于一切时代、一切地方、一切社会。……它超越国度、超越历史、超越文化,犹如生命那样永存着。”
纪录片文本属于叙事文本,本文以阐释学为基本理论背景,结合叙事学理论与方法,针对具体的纪录片作品,运用叙事视角、叙事时空、叙事结构、叙事故事、叙事语言、影像操控、神话建构等叙事元素和方法,并考虑受众接受的心理机制,对纪录片的客观记录、主观介入、真实再现叙事策略进行分析研究。
因此,本书不但会从阐释学角度对纪录片实现真实的途径和方法进行分析,也将从叙事学角度对其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