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国工资收入分配的改革发展趋势
(一)“十三五”工资收入分配规划的主要目标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翻番。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十三五”时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增长速度保持在7.3%以上。
二是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职工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增长幅度,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和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均达到并保持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40%以上;重点控制垄断性高收入行业工资过快增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倍数降低到4倍以内;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控制在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以内,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改善,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得到进一步消除。
三是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通过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橄榄形”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要坚持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决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有关体制机制,为规范工资收入分配、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整不合理的过高收入,保护合法收入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健全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一是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办法,对部分收入过高、具有垄断性质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严格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二是要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非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商业类国有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第二,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按照中央改革要求严格规范组织任命负责人的薪酬,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加快建立市场化薪酬制度,实现薪酬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形成科学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指导国有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更加符合不同岗位特点的、体现要素贡献的分配办法,完善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
第三,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一是把握“保基本”功能定位,坚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充分考虑国民经济转为中高速平稳增长,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统筹处理好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的关系。二是要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使最低工资标准与各地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协调,保证最低工资标准的长期可持续增长。三要加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指导,进一步制度化最低工资的指导评估机制,建立事前“窗口”指导、事后备案评估的最低工资工作衔接运转机制。
第四,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合理进行工资收入分配提供信息引导和服务。
第五,健全工资分配法治保障。要尽早出台工资法(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最低工资立法等法律法规,探索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等领域立法的可行性;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完善协调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相关争议和集体停工事件;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对违反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拖欠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路径和策略
基本路径是,从增加居民的劳动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方面综合施策,从初次分配调节和再分配调节两个环节同时着力。首要任务还是要努力实现工资收入翻番和缩小差距。虽然近年来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比重逐渐增加,但城镇居民的绝大部分收入仍然来自于劳动报酬,农村居民收入的50%以上也来自工资性收入。
主要策略是,一是坚持“两同步”原则,即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二是科学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尊重企业的分配主体地位,由企业根据劳动力供求关系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工资,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进一步使市场在工资收入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政府也要有所作为,但主要不是靠层层实行行政指令的方式去作为,而是按照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重点在“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上下功夫,加快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等市场体系,加大行政垄断行业改革力度,规范市场化分配的制度环境,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信息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必要的调控,有效解决生产要素配置低效率和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三是既要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又要促进就业。要始终优先把就业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坚持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避免因工资收入增长过快给企业带来压力甚至导致失业,进一步扩大工资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