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研究:《澳门理工学报》专栏文萃(2014~2017)(澳门理工学报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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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分析评估“粤澳合作”与“横琴开发计划”对台湾以及澳门的启示

(一)两岸关系与台湾未来的机会优势

目前横琴除澳门大学以外,其他项目的主要走向仍在珠海市政府的规划里,不过对澳门而言,“横琴新区”不应该是谁主导谁的争论,而应是互助互惠,共同开发的概念形成。澳门企业目前观望的态度首先除了优惠政策,另一个因素在于澳门的中小企业规模不够。不过随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紧密连结后,本文认为台湾与澳门的社会既有相同的中华文化背景,又有不同的发展特性,所以横琴新区“体制”创新可视为未来台湾企业进驻及区域合作选择项目其中之一。

(二)台湾在“横琴新区”可以扮演的角色

大陆是台湾最重要的经贸伙伴,从区域经济的发展及合作角度来看,横琴新区的发展对台湾并无太强烈的政治目的。尽管审批项目的权力仍在珠海市政府手中,但随着两岸关系未来发展愈来愈紧密,台湾企业可凭借现有的优势连结澳门中小企业一同参与相关的产业投资。此外,横琴新区未来预计虽由澳门及珠三角的人才来弥补该区域人才问题,但台湾近几年来的文创产业发展得相当红火,倘若台湾能借机趁早卡位,不但可以借此平台打入大陆市场,也可借香港及澳门的市场优势为台湾打造两岸四地特有的国际品牌。

(三)“粤澳合作框架”土地规范及横琴新区发展范畴,可望开启“澳台合作”新模式

作者认为,相对澳门的中小企业,台商在“横琴新区”未来的发展似乎更有机会,一方面,是台湾企业的规模与技术上相较于澳门企业一向较佳,竞争时较具优势;另一方面,由于面临产业升级及企业转型,“横琴新区”目前提供的优惠及优势皆是大陆其他区域经济难以比拟的,在此前提下,台湾的企业可望更积极地推动前来横琴投资的意愿。

但是,并非台湾与澳门只有竞争一途,如果双方采取合作,也有可能作成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譬如说,澳商如能结合台商在技术上与资金上的优势,将有助于澳门企业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在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观光产业方面,台湾已具经验与实力,澳商的争取合作是有极大可能促成实现。特别是澳门对“横琴新区”有其地理上的熟悉之处,这也正是台商比较缺乏而需要协助之处。

总而言之,台商过去几十年在台湾中小企业成功发展的经验,相当值得给澳门同型的企业作个借镜。如果再配合上双方共同合作在“横琴新区”的投资发展,可望为两岸四地的经济合作,开创一个新的模式。

(四)澳大横琴校区开发会否影响台湾大专院校对澳门学生的招收率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澳门大学未来在横琴校区扩大的发展,会不会影响台湾大专院校澳门学生的招收率?本文研究后发现:由于台湾高等教育发展仍有其特性,从学生数量来看,澳门大学扩大澳门学生的招收,固然会影响台湾各大专院校对澳门学生的向往,但因台湾高等教育的专业对澳门学生仍有吸引力,在这样的思维下,想报考像是传播、商贸以及澳大较缺乏的理工医学的专业,仍会让澳门学生考量专业因素后再选择来台就读。

(五)澳大横琴校区“治外法权”的省思

除了招生问题之外,由于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对“横琴校区”的治理,澳门大学今后在管理上或管辖权上,由于将采用特区法律的规范,是否和中国大陆法律的条文有“冲突”的问题?前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曾说,这片土地在法律上不是澳门的延伸,在实践上却是如此。Joyce Lau and Calcin Yang,“University of Macau Moves Over the China Border, ”The New York Times, July 14th, 2013.

从以下的资料来看,我们发现澳门大学横琴校区虽是大陆“制度创新”的一个手法,但是澳门大学横琴校区的所有权力却都来源于中央的授权,因此,基于中央既然可以根据需要授予或者在特定情况下收回特区的权力,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和大陆法律就没有“冲突”的问题。

再进一步来分析,更可以证明这一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6月27日通过了《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根据该决定规定,(1)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启用之日起,该校区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与横琴岛的其他区域隔开管理,具体方式由国务院规定。(2)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口岸南侧,横琴岛环岛东路和十字门水道西岸之间,用地面积为1.0926平方公里。具体界址由国务院确定。在本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变更该校区土地的用途。(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该校区启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续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人民网,2009年6月27日。

尽管如此,能在内地的土地上让特区的法律来适用,加上新校区又可提供互联网的服务,且不受内地“防火墙”的限制,真的可以说是具有“一国两制”的特色。香港大学跨境法律关系问题专家傅华伶教授有句话说得好,那就是“上个世纪80年代,深圳是经济试验区,如今澳大横琴校区是政府治理试验区”。Joyce Lau and Calcin Yang,“University of Macau Moves Over the China Border, ”The New York Times, July 14th, 2013.可否以此模式提供北京与台北未来的合作方向作一启示?值得再三省思。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得到我的研究助理董致麟、朱英嘉、徐于婷的协助,在此谨致谢意)

作者简介:邵宗海,中国文化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中国大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刘泽生]

本文原刊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