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研究:《澳门理工学报》专栏文萃(2014~2017)(澳门理工学报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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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与社区建设——台湾和香港的比较研究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媒体环境下社区建设的新路径研究”(项目号14CSH005)的阶段性成果。

陈福平

[提要] 本文通过对台湾和香港地区的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起的作用进行比较,表明了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公私伙伴关系对推动社区建设的可持续性起到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台湾的“社区总体营造”中重视内源性资源开发和社区动员经验、香港的社区管理体制中重视规则和市场化的项目整合特点,也可为如何在中国大陆城乡地区开展的社区建设实践提供许多可贵经验。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 社区建设 公私伙伴关系

非营利组织(NPO)又称第三部门,其与政府(公共)部门、企业(私人)部门,形成了影响社会的三种主要力量。由于非营利组织具有非政府形态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特质,因此非营利组织更能协助沟通政府各部门与私人企业的活动,从而追求公共的利益。根据政府失灵论的观点,该部门相对于政府部门,其本身兼具市场的弹性和效率,可以避免科层组织僵化的内在缺失。B. A. Weisbrod,“Toward a Theory of the Voluntary Nonprofit Sector in Three-Sector E-conomy, ”in E. Phelps ed. , Altruism Morality and Economic Theory. New York: Russell Sage, 1974.而相对于市场部门,市场失灵论者分析认为,非营利组织又具有政府部门的公平性和可预测性等多重优点,同时避免了追求最大利润的不足。H. Hansmann,“The Role of Nonprofit Enterprise, ”Yale Law Journal, 1980, Vol.89, pp.840-843.因此,NPO的发展往往被视为社会力的具体体现,也代表了社会的多元与开放。这些标志着服务、公益和志愿的组织,已渐渐地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对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影响深远。由于该类组织可以积极促进公共目标,鼓励利他主义和参与精神,因此其不仅成为组织类型的新形态,同时也为社群运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社区则是具有亲密关系和高度认同感的地域共同体。在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非营利组织往往是社区建设的最重要力量之一,社区性社会组织的发展也被视为社区建设成败的主要标志。因此,本文比较了香港和台湾两个华人地区的社区发展历程,考察了非营利组织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力图展现不同的文化背景、政经环境以及制度政策等结构性要素的影响下,华人地区的地域共同体中社会组织力量是如何构建了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间的互动关系。这对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正在逐步开展的社区建设实践也有诸多指导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