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研究(2017年第2期/总第6期)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 巴勒斯坦水资源的控制权之争

由上述可知,巴勒斯坦地区的水资源比较稀缺,在此情况下,水资源由谁控制和使用就成了最关键的问题。2005年以军撤离以后,加沙地带的水资源处于巴勒斯坦人的控制之下。约旦河西岸的情况则要复杂得多。

在约旦河西岸,目前巴勒斯坦人对水资源的控制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巴水务局的水井。它们由巴水务局拥有和运转,开凿于1996年巴水务局建立之后。目前,这样的水井只有4口,但产量很高,每小时都超过100立方米,它们每年的生产总量为350万立方米。

(2)农业水井。依据《2002年水法》,它们应处于巴水务局的法律管辖之下,但按惯例它们由私人拥有。在西岸,这样的水井总数超过300口,但产量较低,每年的总产量估计为3450万立方米,这一数字是巴水务局水井年产量的近10倍。它们大多数都打凿于1967年战争之前。水井的主人一直在抵制巴水务局集权化管理的努力,这对后者的合法性构成了一定的挑战。加沙有约4000多口私人和农业水井,年产量估计为1.4亿立方米,其中大部分出现于《奥斯陆协议》之后,巴水务局对于其无法或者不愿控制。

(3)市属水井。这些水井依据《2002年水法》也应该处于巴水务局的法律管辖之下,但实际上它们首先由各市政部门管理。在以色列占领时期,纳布鲁斯和希伯伦等一些市政当局各自发展,当前它们的服务和供水能力比巴水务局还要强。与农业水井一样,巴水务局对这些水井的控制同样受到了一定的抵制。

以色列对西岸水资源的管理同样分为多种形式,主要有如下四点。

(1)西岸水务局的水井。它们包括由西岸水务局运转和维护的13口水井。西岸水务局正式建立于1967年,直到1995年由以色列国防军的民政机构管理。在这一时期,以色列民政机构又通过西岸水务局打造了几十口水井,以供应犹太定居点和巴勒斯坦村民。尽管1995年以来西岸水务局就制度而言处于巴水务局的法律管辖之下,但这些水井如何运转(比如犹太定居点、以色列军事营地和巴勒斯坦村民谁将优先得到供水)却由民政机构决定。

(2)西岸内的以色列水井。它们由以色列供水公司麦克洛特拥有和管理。尽管有关这些水井产能的数据并未公布于众。但一般认为,数目超过25个,年产量在0.44亿~0.59亿立方米之间。这些水绝大部分被分配给犹太定居者,首先是给约旦河谷的农业用地和以色列军事基地。在上述的水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其中小部分才会供应巴勒斯坦村民。

(3)巴水务局从以色列购买的水。年购买量在0.22亿~0.33亿立方米之间。Mark Zeitoun, Power and Water in the Middle East: The Hidden Politics of the Palestinian-Israeli Water Conflict, I. B. Tauris, 2008, p.52.在此情况下,以色列一方作为出售者对于巴勒斯坦人享有决定权。以色列曾多次威胁切断对巴勒斯坦人的水供应。

(4)西岸巴勒斯坦人从犹太定居者那里购买的水。这也是以色列控制的一部分水源。20多万巴勒斯坦人由于没有管道供水,不得不在冬季收集雨水。当这些水在夏季被用完的时候,他们不得不向巴勒斯坦私人的拉水车购买。而这些拉水车由于以色列设置检查点而无法接近巴勒斯坦人的水源,不得不以高价向犹太定居者购买被补贴的低价水,后者以此赚取差价。

衡量巴以对西岸水资源控制数额的多少不能仅基于水井的多少,还要考虑水井的产能。一般而言,以色列水井的年产量要比巴勒斯坦人的高得多。以色列的水利技术世界一流,故以色列在水资源开发能力方面居于明显优势地位。

依据2000年巴水务局公布的数据,西岸共有519口水井,其中42口属于以色列,其余519口属于巴勒斯坦人,它们分别处于巴水务局、地方市政部门、西岸水务局和巴勒斯坦农民的控制之下。巴勒斯坦人控制的519口中,353口可以生产水,总产量达到7230万立方米/年,每口井的平均产量大约只有20.5万立方米/年。以色列控制的42口水井中,38口可以生产水,总产量达到5000万立方米/年,每口井的平均产量高达131.6万立方米/年,这一数字是巴勒斯坦人水井的6.4倍。这样,巴勒斯坦人虽然大约控制着西岸90%的水井,但其产量却不到西岸水井总产量的60%。Simone Klawitter,“Water as a Human Right: The Understanding of Water Rights in Palestine, ”in Asit K. Biswas, Eglal Rached and Cecilia Tortajada eds. , Water as a Human Right for the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Taylor & Francis Group, 2008, p.101.

总体而言,巴以对水资源的控制量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就三大蓄水层水井指山地蓄水层的西区、东区和北区。的抽取量而言,2001年以色列为6.53亿立方米,巴勒斯坦人为0.723亿立方米,前者大约是后者的9倍。Mark Zeitoun, Power and Water in the Middle East: The Hidden Politics of the Palestinian-Israeli Water Conflict, I. B. Tauris, p.29.显然,以色列利用自己的各种优势,控制和获得的水量远远多于巴勒斯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