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薪传(修订版)(述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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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八法运用

此间所谓法,指祛除疾病,恢复健康之方法,亦即确定病情之后,如何立方用药之规律与法则。远在《内经》指出“治病必求于本”,即是探求病原,掌握病情,然后适当施治。故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微者逆之”、“逆者正治”,如“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温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益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上者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开之发之,适事为故”,皆此类也;“甚者从之”、“从者反治”,如“热因热用,寒因寒用,通因通用,塞因塞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是此类也。又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此又明示用药之要,必明辨阴阳,以气补阳而壮形,以味补阴而益精,此俱中医在治疗上最基本之规律。其后,北齐徐之才分方剂为宣、通、补、泄、轻、重、滑、涩、燥、湿十种。宣是吐法,轻是汗法,泄是下法,通是消法,重、涩、燥、湿,俱可归纳于广义之和法。又后景岳八阵,即补、和、攻、散、寒、热、固、因,已与后世所谓“八法”差别甚微。因散即汗法,攻阵有下法、消法,寒热即清温二法也。

八法即汗、吐、下、和、温、清、消、补,此为中医论治最基本之方法。此后,特将其意义作用、运用宜忌等,一一分别扼要叙述之。

一 汗法

《素问》谓:“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病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所谓“汗法”,即指病邪尚在皮毛肌肤之浅表时,采用发汗药物驱逐病邪外出之法。表证通分寒热,故“汗法”亦有两类:如外感初起,恶寒重,发热轻,口中和,舌苔白滑,头身疼痛,脉浮紧或浮缓者,是为表寒,宜采用辛温发汗法,如麻黄汤、桂枝汤、苏羌达表汤之类;如初感即发热重,恶寒轻,口中渴,舌质红,苔薄黄,脉浮数者,是为表热,又当用辛凉发汗法,如麻杏石甘汤、银翘散、桑菊饮、葱豉桔梗汤之类。如病人有表证而自汗出,或已经汗过而病未已,是否仍用“汗法”?此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汗出之后,热不退而仍恶寒者,此为表邪未除,仍宜汗解;若热不退而不恶寒,或热势反增者,此病邪有向里传变之机,不可再汗。

因汗法能调和营卫,故凡一切在表之病邪,如水肿、疮疡初期,痘疹未透,皆可运用。

汗法注意如下。

(一)脐之左右上下有动气者,不可汗(在右,汗则衄而渴,心烦,饮水即吐;在左,汗则头眩,汗不止,筋惕肉;在上,汗则气上冲心;在下,汗则无汗,心大烦,骨节疼,目运,食入则吐,舌不得前)。

(二)脉沉、咽燥喉干者,病已入里,汗则津液越出,便难谵语。

(三)少阴证,但厥无汗,强发之,则动血。若从耳目口鼻出者,为下厥上竭,难治。

(四)少阴中寒,汗则厥逆踡卧,不能自温。

(五)寸脉弱者,汗之亡阳。

(六)尺脉弱者,汗之亡阴。

(七)亡血家,汗则直视,额上陷。

(八)淋家,汗则便血。

(九)疮家,汗则痉。

(十)伤寒,病在少阳,汗则谵妄。

(十一)凡剧吐之后,或剧下之后,或为坏病,或为虚人,皆当慎汗。

(十二)夏季炎热,肤疏易汗,若遇表证,辛温之法宜慎用。

附:张景岳散略

观仲景太阳证用麻黄汤,阳明证用升麻葛根汤,少阳证用小柴胡汤,此散表之准绳也。盖麻黄之气,峻利而勇,凡太阳经阴邪在表者,寒毒既深,非此不达,故制用此方,非谓太阳经药必须麻黄也。设以麻黄治阳明、少阳之证,亦寒无不散,第恐性力太过,必反伤其气,非谓某经某药,不可移易也,不过分轻重耳。故阳明之升麻、干葛,未有不走太阳少阳者;少阳之柴胡,亦未有不入太阳、阳明者。但用散之法,当知性力缓急,及气味寒温之辨,用得其宜,诸经无不妙者。如麻黄、桂枝,峻散者也;防风、荆芥、紫苏,平散者也;细辛、白芷、生姜,温散者也;柴胡、干葛、薄荷,凉散者也;羌活,苍术,能走经去湿而散者也;升麻、川芎,能举陷上行而散者也。第邪浅者,忌峻利之属;气顺者,忌雄悍之属;热多者,忌温燥之属;寒多者,忌清凉之属。凡热渴烦躁者,喜干葛,而呕恶者忌之;寒热往来者宜柴胡,而泄泻者忌之;寒邪在上者宜升麻、川芎,而内热炎升者忌之。此性用之宜忌当辨也。至于相配之法,则尤重要,凡以平兼清,自成凉散;以平兼暖,亦可温经;宜大温者,以热济热;宜大寒者,以寒济寒,毫厘进退,存乎一心,不可胶柱刻舟,以限无穷之病变也。

二 吐法

凡停留上焦胸脘部有形之邪,汗之不可,下之不能时,则用药物涌吐,使病邪毒物从口而出,所谓“其高者,因而越之”也。

吐法大都用于病情严重急迫,非吐不快之候。

吐法通则:

(一)食停胃脘,不能消化,而胀满疼痛,及误食毒物,尚在胃内,未到肠中者,可用瓜蒂散之类。

(二)喉风、喉痛、乳蛾等症,痰涎壅盛,阻塞咽喉,上焦不通,气息欲断者,可用解毒雄黄丸之类。

(三)中风痰厥,不省人事,顽痰停滞胸膈,鸣声如锯者,可用稀涎散之类。

(四)杂病小便不利,或妊娠胞阻,可用之以代替升提法,如服补中益气汤,或服烧盐热汤,以手指或鸭毛探吐之类。

吐法注意:

吐法是救急之术,用之得当,效如桴鼓,但用如不当,或误用过用,最能损人元气,戕贼胃阴,故须严守以下之规律:

(一)病人先有呕吐者,应迅予和中平胃,严禁涌吐。

(二)吐法应用于有形实邪,大多一吐为快,不宜反复使用。

(三)老弱衰体,不宜用吐。

(四)妊娠中或新产后,不宜用吐。

(五)失血患者,不宜用吐。

(六)气虚气短及肢厥冷者,不宜用吐。

(七)喘息肺病患者,不宜用吐。

(八)脚气上冲者,不宜用吐。

三 下法

下法,一般指通大便,功能排除积滞,推陈致新,泄热止痛。凡肠胃热邪搏结,燥矢停滞,以及水结、蓄血等里实之患,皆可用之。《内经》所谓“其下者,引而竭之”也。

下法有寒热两类,两类中又各有峻缓之别。

(一)凡伤寒邪传阳明,热邪与肠胃糟粕互相搏结而形成之实热证,以及热结旁流,或肠胃积滞成痢,皆宜寒下,即用苦寒泻下法。病重者,如伤寒阳明证,潮热自汗,神昏谵语,即用大承气泻下,可转脉静身凉,是为釜底抽薪法。又如少阴火化症,口燥咽干,心下痛,腹胀不便,或自利清水,色青气臭,舌深红,苔黑燥者,宜大承气汤加犀角,生地,以急下存阴,此皆峻下之例。其他病势不剧,如阳明潮热,大便难,脉沉滑,及内实腹痛者,可与小承气汤;汗后恶热,谵言心烦,中满脉浮者,可与调胃承气汤,皆比较缓和之例;若仅润肠通便,如用麻子仁丸,则为缓下正法。

(二)凡寒痰结滞,郁于中脘,心下硬痛拒按,及脾胃冷积,寒实结胸,老人虚冷便秘等,皆宜温下,即加热药于泻下之药中,如寒热凝聚,脐腹绞痛,用三物备急丸,此即热下之峻剂。温脾汤亦是此类。若老人因阳虚而大便秘结,用半硫丸,则是热下之缓法。

此外下法,尚有多种,扼要列下。

1.逐水:用于水停心下,胀满喘肿,脉实有力之水结,如十枣汤之类。

2.祛痰:用于痰热胶结,为痛为痞,阻碍升降,胸脘满闷,脉滑实弦数有力者,如滚痰丸之类。

3.攻瘀:用于瘀血内蓄,少腹硬满,小便自利,大便色黑者,如抵当汤、桃仁承气汤之类。

4.杀虫:用于胸腹作痛,唇红能食,面上白斑,或偏嗜一物之虫积证候,如化虫丸、使君子丸之类。

5.润燥:病后、老年或新产,肠胃津枯,大便秘结,体虚不任攻下,不可口服泻药诛伐无过者,如蜜煎导法、猪胆汁灌肠法之类。

下法注意。

1.当下症

(1)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喉干者,急下之。

(2)少阳病六七日,腹满不大便者,急下之。

(3)下利,脉滑数,不欲食,按之心下硬者,有宿食也,急下之。

(4)阳明病,谵语,不能食,胃中有燥屎者,可下之。

(5)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

(6)少阴病,下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

(7)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证,大便难者,急下之。

2.禁下症

(1)伤寒表证未罢,病在阳也,下之则成结胸证。

(2)邪虽入里,散漫于三阴经络之间,尚未结实,下之则成痞气。

(3)虽有热邪传里应下,而其脐之上下左右有动气者,不可下(在右下之,则津液内竭,咽燥鼻干,头眩心悸;在左下之,则腹内拘急,食不下,动气更剧,虽有身热,卧则欲踡;在上下之,则掌握烦热,身浮汗泄,欲得水自灌;在下下之,则腹满头眩,食则清谷,心下痞)。

(4)咽中闭塞者,不可下,下之则下轻上重,水浆不入,踡卧身疼,下利日数十行。

(5)脉微弱,或迟,或浮大,按之无力,皆不可下。

(6)喘而胸满者,不可下。

(7)病在半表里而呕吐者,不可下。欲吐欲呕者,亦不可下。

(8)病人阳气微者,不可下,下之则呃,甚至虚脱。

(9)病人平素胃弱不能食者,或病中能食,乃胃无燥粪,皆不可下。

(10)病人小便清者,不可下。

(11)病人腹满,时减复如故者,不可下。

(12)高年津枯便秘,或素弱阳微,不宜急下。

(13)新产,营血不足,虽便艰,不可急下。

(14)妇女怀孕及经期当中,皆不可妄下。

(15)病后亡津或亡血者,不可下。

(16)日久不更衣,腹无所苦,别有他病者,不可下。

四 和法

就广义而言,中医之整个治疗方法,俱不外一和法。因一有疾病,不问外感内伤,生理上即出现反常现象,亦即脏腑组织之各机能不能持平。吾人辨证用药,或汗或吐或下,以至消补皆不过调和偏胜,使不平者仍归于平,所以俱是和法。但在八法中之和法,则是指病邪既不在表,又不在里,而在少阳半表半里之间之一种调整机体,使邪气从枢机转出,不致入里之一种治疗法则。推而广之,凡和阴阳、理气血、调偏胜之不属于其他七法之内者皆是。

运用和法,亦须辨证明确,必需邪气确在少阳半表半里,汗、吐、下法皆在所忌时用之,否则不当和而和,亦可引邪入里,加剧病情。伤寒少阳病,往来寒热,胸胁苦满而喜呕,用小柴汤。温病似疟,口苦干呕,用蒿芩清胆汤。此皆和法范围之代表方剂。另外:

(一)妇人经前寒热腹胀,少腹苦急,用逍遥散以治之,此为和肝之法。

(二)胸脘痞满,恶心呕吐,饮食不下,用半夏泻心汤治之,此为和胃之法。

(三)腹痛泻下,泻已而痛不减,此为肝木乘土,用痛泻要方,培土泄木,此为两和肝睥之法。

(四)伤寒吐利止而身痛不休,用桂枝汤小和之,此为调阴阳之法。又邪在少阳而太阳证未罢,仲景有柴胡加桂枝之例;邪在少阳而兼阳明,便闭、谵语、燥渴,仲景有柴胡加芒硝之例;三阳合病,合目则汗,面垢、谵语、遗尿,则以白虎汤内清本府,外彻肌肤,此又兼并病之和法也。其他仿此未赘。

和法注意:

和无定法,惟在审证明确,对证施治,恰如其分。如辨证不清,施治自误,如分未恰,皆成偏差,俱是禁忌。

附:张景岳和略

和者,和其偏也。虚者补之,滞者行之,寒者温之,热者凉之,和之为义广矣哉。故凡阴虚于下而精血亏损者,忌用利水,如四苓通草汤之属是也;阴虚于上而肺热干咳者,忌用辛燥,如半夏、苍术、细辛、香附、芎归、白术之属是也;阳虚于上忌消耗,如陈皮、砂仁、木香、槟榔之属是也;阳虚于下忌沉寒,如黄柏、知母、栀子、木通之属是也;大便溏泄忌滑利,如二冬、牛膝、苁蓉、当归、柴胡、童便之属是也;表邪未解忌收敛,如五味、枣仁、地榆、文蛤之属是也;气滞者忌闭塞,如黄芪、白术、薯蓣、甘草之属是也;经滞者忌寒凝,如门冬、生地、石斛、芩、连之属是也;凡邪火在上者不宜升,火得升而愈炽也;沉寒在下者不宜降,阴被降而愈亡矣;诸动者不宜再动,如火动忌温暖,血动忌辛香,汗动忌疏散,神动忌耗伤;凡性味之不静者皆当慎,刚暴者更无论矣;诸静者不宜再静,如沉微细弱者,脉之静也,神昏气怯者,阳之静也,肌体清寒者,表之静也,口腹畏寒者,里之静也,凡性味之阴柔者皆当慎,沉寒者更无论矣。

五 温法

凡用热药以消除沉寒痼冷,补益阳气者,皆为温法。

温法运用,约有两类。

(一)回阳救逆。凡寒邪直中三阴,或热病汗下清凉太过,致邪陷三阴。症现恶寒踡卧,吐利汗出,四肢厥冷,神衰欲寐,腹中急痛,脉象细微沉伏等症,俱必用温法挽救亡阳,如伤寒四逆汤证之类。

(二)温中祛寒。凡素体阳弱,如脾胃阳虚而形神衰敝,肢体倦怠,手足不温,纳谷不旺,脘痞腹胀,呕吐吞酸,大便不实等症,俱必用热药温中祛寒,如伤寒理中汤证之类。又如肾阳不足,命门火衰,五更泄泻,则当补火生土,如四神丸之证,亦是此类。

此上两类运用,虽有外内之别,然直中亦由内虚,内虚易罹直中,每有连带关系;又温法具有兴奋强壮作用,且多与他法配合使用,宜知之。

温法注意:

(一)凡属实热,皆当严禁,而热伏于里,热深厥深,内真热而外假寒者,尤宜注意。

(二)虚火内动、吐血、溺血、便血者禁用。

(三)挟热下利,神昏气衰,形瘦面黑,状如槁木,阴液将脱者禁用。

(四)素体阴虚,舌质红,咽喉干燥者禁用。

附:张景岳热略

热为除寒。而寒之为病,或寒邪犯于肌表,或生冷伤于脾胃,或阴寒中于脏腑,此皆外来之寒,去所从来则愈,人所易知者;至于本来之寒,生于无形无响之间,初无所感,莫测其因,人之病此者最多,而人之知此者最少。丹溪曰:“气有余便是火。”余续之曰:“气不足便是寒。”此热方之不可不知也。凡用热之法,如干姜能温中,亦能散表,呕恶无汗者宜之;肉桂能行血,善达四肢,血滞多痛者宜之;吴茱萸善暖下焦,腹痛泄泻者极妙;肉豆蔻可温脾胃,飱泄滑利者最奇;胡椒温胃和中,其类近于荜拨;丁香止呕行气,其暖过于豆仁;补骨脂性降而善闭,故能纳气定喘,止带浊泄泻;制附子性行如酒,故无处不到,能救急回阳。至若半夏、南星、细辛、乌药、良姜、香附、木香、茴香、仙茅、巴戟之属,皆性温之当辨者。然用热之法,尚有其要,以散兼温者,散寒邪也;以行兼温者,行寒滞也;以补兼温者,补虚寒也;第多汗者忌姜,姜能散也;失血者忌桂,桂动血也;气短气怯者忌故纸,故纸降气也。大凡气香者,皆不利于气虚证;味辛者,多不利于见血症,所当辨也。至于附子,最能回阳,但当用于阳气将去之际,今人见证不明,必待势不可为而后用,已无及矣。但附子性悍,独任为难,必得大甘之品,如人参、熟地、灸草之类,皆足以制其刚而济其勇,此壶天中大将军也,安可置于无用之地哉。

六 清法

凡用寒药以清热保津,除烦解渴,滋养阴液者,皆为清法。

清法运用,当别表里、虚实、气血等。例如热在气分,症见发热不恶寒,汗出口渴,舌黄燥,脉洪数等,即用辛凉清热,如白虎汤之类。如津液未伤,症见发热、口渴、便秘、舌苔黄厚,可用苦寒泻火,如黄连解毒汤之类。如热入营分,证见脉数舌绛,当透营泄热,如吴氏清营汤之类。若热入血分,舌深绛,烦躁谵语,斑疹发狂、吐衄等,宜咸寒清热,如犀角地黄汤之类。如热极神昏,手足抽搐,当安神开窍,平肝镇痉,如安宫牛黄丸、至宝丹、紫雪丹、羚羊钩藤汤等配合应用。如热灼阴伤,水不制火,则当养阴清热,如甘露饮,或泻南补北,如黄连阿胶汤等。

清法包括镇静与解毒,如肝阳亢旺,肝火升腾,头目晕胀,宜平肝熄风;温毒漫,宜清热凉营而解毒。

清法注意:

清法为临证上所常用,但多用久用,尤其苦寒之类,易伤脾胃,影响消化,故凡:

(一)体质素虚,脏腑本寒,胃纳不健,大便溏泄者禁用。产后虽有热症,亦应慎用。

(二)劳力过度,中气大虚之虚火证,及由血虚引起之虚热烦躁证,均禁用。

(三)阴盛格阳,真寒假热,及命门火衰,虚阳上浮,均不可误用清法。

附:张景岳寒略

夫火有阴阳,热分上下,古方咸谓黄连清心,黄芩清肺,石斛、芍药清脾,龙胆清肝,黄柏清肾,人多守之,此拘执也。大凡寒凉之物,皆能泻火,岂有凉此而不凉彼者,但当分其轻清重浊,性力微甚,用得其宜,则善矣。夫轻清者宜以清上,如黄芩、石斛、连翘、花粉之属是也。重浊者宜于清下,如栀子、黄柏、龙胆、滑石之属是也。性力之厚者能清实热,如石膏、黄连、芦荟、苦参、山豆根之属是也。性力之缓者,能清微热,如地骨皮、玄参、贝母、石斛、童便之属是也。以攻而用者,去实郁之热,如大黄、芒硝之属。以利而用者,去癃闭之热,如木通、茵陈、猪苓、泽泻之属。以补而用者,去阴虚枯燥之热,如生地、二冬、芍药、梨浆、细茶、甘草之属。方书之分经用药,意正在此也。然火之甚者,在上亦宜重浊,火之微者,在下亦可轻清。夫宜凉之热,皆实热也。实热在下,自宜清利,实热在上,不可升提。盖火本属阳,宜从阴治,从阴者宜降,升则反从阳矣。经曰:“高者抑之”,义可知也。外如东垣有升阳散火之法,此为表邪生热者设,不得与伏火内炎者并论。

七 消法

消者,消散,乃《素问》“坚者削之”、“结者散之”之义。消法与下法相近,但实质不同。下乃猛攻急下,宜于燥粪、瘀血、停痰、留饮等严重急迫有形之实邪;消乃缓散渐消,宜于痰、血、气、食等慢性积聚、凝滞胀满之非急下所宜者。

消法运用,首须辨证,如症瘕积聚,气结血瘀,应用软坚磨积、行气消瘀之法,如化积丸、牡丹皮散之类;如饮食太过,脾胃不运,消化呆滞,嗳腐吞酸,胀满痞闷、恶食等症,宜消食导滞之法,如保和丸、香砂枳术丸之类。如痰饮停留胸膈,扪之如杯如盘,则宜消痰化饮,如枳术丸、白术调中汤之类。又痰有寒热湿顽之别,故治亦分用温化、清化、涤痰、豁痰等法。如水气外溢,肢肿腹满,大便不实,小便不利等症,则宜淡渗除湿,消水散肿,如五皮散、实脾饮之类。他如虫积久稽,内外痈肿,亦可用之。

消法注意:

(一)气虚中满之膨胀,及土衰不能制水之肿满禁用。

(二)阴虚热病而见口渴不食,或因脾虚而有腹胀便泻,完谷不化者禁用。

(三)脾虚生痰或肾虚水泛为痰者禁用。

(四)妇人血枯经停者禁用。

附:张景岳攻略

气聚者宜散,血瘀者宜通,攻积者攻其坚。在脏者其可破可消,在经者可针可灸也。攻痰者攻其急,真实者暂宜解标,多虚者只宜求本也。但诸病之实有微甚,用攻之法分轻重,大实者攻之未及,可以再加,微实者攻之太过,每因致害,所当慎也。凡病在阳者不可攻阴,病在腑者不可攻脏,若此者,邪必乘虚内陷,所谓引贼入寇也。病在阴者勿攻其阳,病在里者勿攻其表,若此者病必因误而甚,所谓自撤藩蔽也。大都实邪果甚,宜攻,若略加甘滞,便相牵制;纯虚宜补,若略加消耗,偏觉相妨。所以寒实者最不喜清,热实者最不喜煖,然实而误补,不过增病,虚而误攻,必先脱元,元脱则无治矣。其或虚中有实,实中有虚,此又宜斟酌权宜,攻补兼施,缓急得体方可也。

八 补法

补者补虚,乃针对人体气血阴阳或脏器有不足时而设,所谓“因其衰而彰之”也。又当正气虚弱,不能清除余邪时,可以补法间接消除之,所谓“补正即所以祛邪”也。

补法运用,可分为气、血、阴、阳、益精髓、壮神志、增气力、调五脏等。此外又有峻补、缓补之分,正补、隔补之别。例如倦怠乏力,懒言怕动,少气不足以息,虚热自汗,脉大而虚,疝气脱肛,妇人子宫下坠等,俱宜补气,药如四君子汤、补中益气汤之类。如面色萎黄,唇爪苍白,头晕目眩,耳鸣心悸,怔忡健忘,嘈杂便艰,妇女月经不调,色淡愆期,或闭止不行等,俱宜补血,药如四物汤、圣愈汤、人参养营汤之类。如形瘦色悴,口干咽燥,肌肤枯涩,耳鸣目眩,怔忡怵惕,虚烦不寐,盗汗遗精,咳呛咯血,消渴强中等,俱宜补阴,药如左归丸、补阴丸、六味地黄汤之类。如腰以下冷,腰膝疼痛,下肢软弱,不任步履,脐下不仁,少腹时痛,大便泄泻,小便频数而欠,或阳痿早泄,虚喘自汗等,皆宜补阳,药如右归丸、八味肾气丸之类。益精髓者,以气血脾肾为主。壮神志者,以心肾肝脾为主。增气力者,以气血五脏为主,可以类推。峻补宜于虚极垂危,如大血虚脱用独参汤之类。缓补宜于病后调理,逐渐复原,药如四君、八珍、归脾、十全之类。至正补、隔补,乃五脏中之变化。例肺虚火盛、咳嗽痰血,用补肺阿胶汤,即是正补。如虚劳咳嗽,大便不实,用参苓白术散,培土生金,补母生子,即是隔补。总之,补气血以中焦脾胃为主,因脾胃为水谷之海,乃营卫气血生化之源故;补阴阳以肾为主,因肾为水火之脏,乃真阴、真阳生化之源故。此亦不可不知者。

补法注意:

(一)必须照顾脾胃,如脾胃运化乏力者,不特补不见功,而且反足碍胃。

(二)大实有羸状,当注意疾病本质,勿为假象蒙蔽,庶免“误补益疾”。

(三)邪势正盛之时,应以祛邪为主,纵有虚像必须兼顾,亦当攻补兼施,以防“因补留邪”之敝。

附:张景岳补略

气虚者宜补其上,人参、黄芪之属是也;精虚者宜补其下,熟地、枸杞之属是也;阳虚者宜补而兼暖,桂、附、干姜之属是也;阴虚者宜补而兼清,门冬、芍药、生地之属是也。其有气因精而虚者,又当补精以化气;精因气而虚者,又当补气以生精;阳失阴而离者,当补阴以收亡阳;水失火而败者,当补火以生孤阴。故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此阴阳相济之妙用也。由是可知以精气分阴阳,则阴阳不可离;以寒热分阴阳,则阴阳不可混,此又阴阳邪正之离合也。故凡阳虚多寒者,宜补以甘温,而清润之品非所宜,阴虚多热者,宜补以甘凉,而辛燥之类不可用,知宜知避,则不惟用补,而八方之制,皆可得而贯通矣。

附:张景岳固略

如久嗽为喘而气泄于上者,宜固其肺;久遗成淋而精脱于下者,宜固其肾;小水不禁者,宜固其膀胱;大便不禁者,宜固其肠脏;汗泄不止者,宜固其皮毛;血泄不止者,宜固其营卫。凡因寒而泄者,当固之以热;因热而泄者,当固之以寒。总之在上、在表者,皆宜固气,气主在肺也。在下、在里者,皆宜固精,精主在肾也。然虚者可固,实者不可固;久者可固,暴者不可固。当固不固,则沧海亦竭;不当固而固,则闭门延寇也。宜详酌之。

附:张景岳因略

凡病有相同者,皆可按证而用之,是谓因方。如痈毒之起,肿可敷也;蛇虫之患,毒可解也;汤火伤其肌肤,热可散也;跌打伤其筋骨,断可续也。凡此之类,皆因证而可药者也。然因中有不可因者,又在乎证同而因不同耳。盖人之虚实寒热,各有不齐,表里阴阳,治当分类,故有宜于此而不宜于彼者,有同于表而不同于里者,所以病虽相类而但涉内伤者,便当于血气之中,酌其可否之因,不可谓因方之类,尽可因之而用也。因之为用,有因标者,有因本者,勿因此因字而误认因方之为也。

九 八法配合

此上已将八法基本运用及其注意事项,并附景岳《八略》述竟。但病变多端,临证之际,决不能单用一法而取效,必须根据病情,适当配合施治,方可发挥最高之疗效。兹特略举数例,以见一斑。

(一)汗下并用

表证宜汗,里证宜下,表里并见,一般先解其表,后攻其里,但如表里俱急,内外壅实之时,则当表里双解,汗下同用。如伤寒既有恶风发热、头痛项强之表证,又有腹满而痛之里证,则用桂枝加大黄汤之类。刘河间防风通圣散,亦是此法。

(二)温清并用

温清相反,似无并理。然在上热下寒,或上寒下热,或寒热夹杂之时,则必温清并用。如黄连汤中并用干姜、黄连,三仁汤中并用厚朴、滑石,泻心汤中并用半夏、黄连,俱是此类。惟此法运用时,必详审寒热之孰多孰寡,用药恰如其分方可。

(三)攻补并用

凡体质素虚,感受实邪,或体质本强,感邪失治,转成正虚,邪实之时,专补恐邪气固结,专攻恐同归于尽,既不能先攻后补,又不能先补后攻,则唯有攻补并用。如陶氏黄龙汤、吴氏增液承气汤、玉烛散等,皆是此类。运用此法之时,亦须确知正虚性质微甚,邪实类别浅深,适当配合论治方妥。

(四)消补并用

即消导与补益相配合,如脾胃素弱,消化不良,复又不慎饮食,食积停滞,用枳实消痞丸,方中参、术补脾胃,枳、朴消痞滞,即是此类。

十 八法推阐

此为八法与病原证候等相结合而用于临床上具体处理疾病之常用治法举隅。

1.辛温发汗法。

外感风寒之表证,无汗,脉浮紧者。

药如麻黄、桂枝、紫苏、葱白。

2.辛凉解表法。

用于风温初起。

药如豆豉、防风、薄荷、桑叶、菊花。

3.轻宣肺气法。

用于冒风音嗄,金实不鸣。

药如麻黄、蝉衣、桔梗。倘鼻塞流涕,用辛荑、苍耳子。

4.清疏暑风法。

用于暑令感冒。

药如香薷、藿香、青蒿、佩兰。

5.疏化表湿法。

用于雾露雨湿之外乘。

药如苍术、白芷、防风。

6.清气润燥法。

用于感受秋燥,清窍不利。

药如薄荷、焦山栀、连翘、桑叶、杏仁。

7.两解太阳法。

用于风湿证,疏风以解太阳之经,利湿以渗太阳之府(即膀胱)。

药如羌活、防风、泽泻、茯苓。

8.蠲除痹痛法。

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

药如桂枝、二活、二乌、海风藤、五加皮。

9.调和营卫法。

用于伤风证,解肌散邪,与直接疏表者不同。

药如桂枝、白芍、生姜、红枣。

10.固表疏邪法。

用于体虚感冒或感后纠结不解。

药如黄芪、白术、防风。

此上乃常用于外感证之方法。

11.清凉透邪法。

用于外感汗出不解,邪有化热内传之势者。

药如葛根、薄荷、银花、连翘、芦根。

12.辛寒清胃法。

用于胃热证,脉象滑大而数者。

药如石膏、知母、滑石、竹茹。

13.苦寒泻火法。

用于温邪化火,燔灼三焦。

药如黄连、黄芩、大黄、焦山栀。

14.清化湿热法。

用于温邪挟湿,或脾湿胃热交阻。

药如黄芩、厚朴、滑石、半夏、通草。

15.去暑调元法。

用于暑热伤气。

药如人参、麦冬、五味、竹叶。

16.清瘟败毒法。

用于温毒证。

药如大青叶、板蓝根、玄参、马勃。

17.清营透斑法。

用于温热而发斑疹。

药如生地、豆卷、石膏、赤芍、丹皮。

18.清泄心包法。

用于温邪内陷心包,神昏谵语。

药如紫雪丹、牛黄清心丸,挟湿者用神犀丹。

19.泻下实热法。

用于肠胃热结、便闭等。

药如大黄、枳实、玄明粉。

20.清化荡积法。

用于湿热食滞,腹痛下痢。

药如木香、枳实、青皮、槟榔、黄连、黄芩。

21.清降相火法。

用于肝胆火旺。

药如龙胆草、焦山栀、黄芩、赤芍、木通。

22.辛热逐寒法。

用于寒邪直中三阴经。

药如附子、干姜、肉桂。

23.甘温扶阳法。

用于肾阳虚。

药如鹿茸、枸杞、巴戟等。

24.温运脾阳法。

用于脾脏虚寒。

药如白术、炮姜、肉蔻。

25.温胃散寒法。

用于胃寒泛酸,呕吐清水。

药如吴萸、生姜,呃逆者用丁香、刀豆子。

26.辛滑通阳法。

用于胸痹证,阳为寒遏。

药如薤白、瓜蒌、桂枝。

27.益火培土法。

用于命门火衰,脾虚久泻。

药如补骨脂、益智仁、炮姜。

28.引火归元法。

用于浮阳上越,上热下寒。

药如熟地、附子、肉桂、五味子。

此上乃常用于热证和寒证之方法。

29.平肝理气法。

用于肝气横逆、胸腹胀痛。

药如青皮、枳壳、金铃子、延胡。

30.舒肝和络法。

用于胁痛证,久痛入络。

药如丹参、桃仁、郁金、橘络。

31.疏气宽中法。

用于胸闷嗳气,频转矢气。

药如香附、陈皮、枳壳、佛手。

32.降气平逆法。

用于气喘实证。

药如沉香、檀香、乌药、枳实。

33.重镇降逆法。

用于胃虚呃逆,冲气上逆。

药如代赭石、磁铁石。

34.调理肝脾法。

用于肝脾气滞。

药如当归、白芍、柴胡、白术、茯苓。

35.行气祛瘀法。

用于妇女痛经病,量少挟瘀。

药如川芎、红花、香附、益母草、两头尖。

36.温经和营法。

用于血分有寒,月经后期。

药如当归、艾绒、肉桂。

37.清热凉血法。

用于血热吐衄,或月经先期。

药如生地、丹皮、侧柏叶、藕节、黄芩。

38.温通肝经法。

用于少腹冷痛,或疝气胀坠。

药如乌药、小茴、荔仁、延胡。

39.活血镇痛法。

用于瘀血停留,跌打损伤。

药如红花、参三七、地鳖虫、落得打、乳香、没药。

40.化症消积法。

用于症瘕积聚,肝脾肿大。

药如三棱、蓬莪术、穿山甲。

此上乃常用于气分病和血分病之方法。

41.宣肺化痰法。

用于伤风咳嗽。

药如牛蒡、桔梗、杏仁、象贝。

42.温化湿痰法。

用于咳嗽痰白,薄白。

药如半夏、茯苓、陈皮。

43.清化痰热法。

用于咳嗽痰粘,肺有伏热。

药如天竺黄、川贝、海蜇、荸荠。

44.肃肺涤痰法。

用于痰多咳喘。

药如苏子、旋覆花、白果。

45.温化痰饮法。

用于痰饮咳嗽证。

药如桂枝、白术、半夏、五味、干姜。

46.开窍涤痰法。

用于中风昏仆,痰涎涌塞。

药如远志、菖蒲、竹沥、皂角炭。

47.消磨痰核法。

用于瘰疬证。

药如昆布、海藻、山慈姑、僵蚕。

48.芳化湿浊法。

用于湿阻中焦。

药如苍术、厚朴、陈皮。

49.辛香健胃法。

用于气阻湿滞,食欲不振。

药如豆蔻、砂仁、佛手。

50.渗利水湿法。

用于停湿小便不利。

药如泽泻、前仁、茯苓。黄疸证小便短赤,用茵陈蒿。

51.通利淋浊法。

用于淋浊证,小便不利,刺痛。

药如瞿麦、石苇、萹蓄、海金砂。

52.攻逐水饮法。

用于腹水或水停胸胁。

药如葶苈、大戟、甘遂、牵牛子、商陆。

53.分消水肿法。

用于全身浮肿,在上宜汗,在下宜利,所谓开鬼门(指毛孔),洁净府(指膀胱)。

药如浮萍、防风、冬瓜皮、生姜皮、防己。

54.消导和中法。

用于伤食证。

药如神曲、山楂、莱菔子。

55.驱除虫积法。

用于虫积、腹膨形瘦。

药如使君子、雷丸、槟榔、五谷虫。

此上乃常用于痰、食、水湿、虫证之方法。

56.养血滋肝法。

用于血虚证。

药如首乌、归身、白芍、沙苑子、驴皮胶。

57.滋补肾阴法。

用于阴虚证。

药如生地、萸肉、女贞子。

58.柔肝潜阳法。

用于肝阳上扰。

药如白芍、菊花、天麻、钩藤。

59.育阴定风法。

用于阴虚引动内风。

药如龟板、牡蛎、鳖甲、玳瑁。

60.养心宁神法。

用于怔忡失眠。

药如驴皮胶、枣仁、夜交藤、柏子仁。

61.养阴退蒸法。

用于阴虚潮热。

药如鳖甲、地骨皮、银柴胡、丹皮。

62.清养肺阴法。

用于肺热气阴不足。

药如沙参、麦冬、玉竹。

63.甘凉生津法。

用于胃阴耗伤。

药如石斛、花粉、芦根。

64.补益中气法。

用于脾胃气虚。

药如黄芪、党参、白术、山药。中气下陷者,用升麻、柴胡。

65.固摄精关法。

用于遗精滑泄。

药如金樱子、莲须、莲肉、煅龙骨。

66.厚肠收脘法。

用于久泻不止。

药如扁豆、诃子、赤石脂、御米壳。

67.润肠通便法。

用于大肠枯燥,便坚困难。

药如麻仁、郁李仁、瓜蒌仁、蓖麻仁。

68.升清降浊法。

用于清阳下陷,浊气中阻。

药如葛根、山药、扁豆、陈皮。

69.交通心肾法。

用于水火不济,失眠难寐。

药如黄连、肉桂。

70.金水相生法。

用于肺肾两虚,潮热颧红。

药如生地、天冬、麦冬、百合。

71.培土生金法。

用于肺虚脾弱,清补两难。

药如山药、芡实、扁豆、谷芽。

72.扶土抑木法。

用于肝旺脾弱、腹痛泄泻。

药如白术、防风、白芍、陈皮、甘草。此上乃常用于虚弱证候之方法。

总上七十二法,乃时贤秦伯未氏《中医入门》中所举之常用治法一隅。推而广之,病变万千,一病有一病之治法,一法有一法方药,举不胜举也。但尽管治法无穷,而实质上终不离八纲八法之运用,不过依据具体情况更为细致深入耳。

196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