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
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分析——以584个玉米类家庭农场为例
摘要 本文以584个玉米类家庭农场的土地产出为被解释变量,以家庭农场主个体特征、家庭农场资源禀赋、外部生产环境和政府扶持政策等为解释变量,实证分析了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家庭农场主的受教育水平、农业技术水平和家庭农场的所属区域、经营类型、是否采用测土配方技术、能否获得经营性贷款和能否获得机械化服务等变量对农业生产绩效表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是否示范类家庭农场和是否有注册商标等变量对农业生产绩效表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关键词 家庭农场 经营绩效 回归分析
一 引言
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既具有农业家庭经营监管成本低的优势,又能以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也是当前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力量[1]。目前,在家庭农场蓬勃快速发展过程中,家庭农场的经营绩效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应该采取哪些政策措施改进家庭农场的经营绩效?对这些问题的解答直接影响着家庭农场未来发展的前途和可持续性。
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与农业生产效率的“IR关系(inverse relationship)”被认为是传统农业的经典特征之一。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众多国外农业经济研究者围绕着“IR关系的存在性”,展开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激烈争论。受到新古典经济学规模经济理论的深刻影响,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国外农业经济学者曾坚定认为,与工业生产一样,农户土地经营规模越大,其农业生产成本越低,经营效率越高,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与农业生产效率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直至196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利用印度农业的数据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颠覆性的阐释。他认为随着农户土地经营面积的逐步增加,其农业生产效率并非逐步提高而是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与农业生产效率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农业发展中的“IR关系”[2]。阿马蒂亚·森这种与传统规模经济理论相悖的结论引起农业经济学家们浓厚的兴趣,他们针对该结论进行了一场尚至今日还没有最终定论的证实证伪论战。如美国经济学家Dyer认为,农场之间土地肥沃程度的差异、农场规模增大所导致监督管理成本的不断提高、大小农场劳动使用强度的差异是“IR关系”产生的原因[3];而印度经济学家Barbier利用印度西孟加拉邦1971年150个农户的调查数据,实证研究发现农户经营规模与农业生产效率呈现单一的负相关关系,而且难以确定两者之间是否具有简单的函数关系,要想得到令人信服的结论,必须综合考虑农业生产中的其他组织变量和技术因素,如果忽视这些变量和因素,则很可能会得到一些误导性甚至是错误的研究结论[4]。
国内对家庭农场绩效研究的热潮缘于最近几年家庭农场的蓬勃发展。如陈永富等以浙江省13个县区136个家庭农场为样本进行计量分析后认为,影响家庭农场绩效的关键变量是家庭农场人员从业素质、农场雇工数量、相关扶持政策和生产集群等[5]。郭翔宇、房沫含通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实证分析东北三省124个家庭农场后得出结论,政策支持、经济环境良好对东北地区家庭农场发展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社会服务环境对家庭农场发展有间接影响,技术环境对家庭农场发展无影响[6]。高雪萍、檀竹平利用DEA-Tobit模型实证分析了江西省5个县区的107个家庭农场经营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发现家庭农场的劳动力数量、投资规模、土地流转成本、农用机械数量、借贷资金、农用机械补贴和是否需要农业保险等因子对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均产生了显著影响,而土地经营规模是影响家庭农场绩效的关键因素[7]。
综上所述,国内外现有富有创见性和开拓性的研究成果拓宽了本文研究的思路和视野,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以较大的样本量且以单一作物来研究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此类的文献在国内仍然比较少见。因此,本文将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584个玉米类家庭农场的土地产出为被解释变量,以家庭农场主个体特征、家庭农场资源禀赋、外部生产环境和政府扶持政策等为解释变量,实证分析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
二 数据来源与研究假设
(一)数据来源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全国家庭农场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其经营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然而家庭农场的真实发展情况是什么样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哪些制约因素,这些问题亟须农业管理部门进行深入的调研。于是,从2014年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家庭农场监测团队”受到农业部经管司的委托,对全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进行监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家庭农场均在监测范围之内,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3~5个县,每个县选择50~100个家庭农场。为了全面反映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农业部经管司特别要求各监测县在选定家庭农场样本时,必须综合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比重,比如规定粮食类家庭农场比重不得低于50%、种植类家庭农场比重不得高于80%,而且纳入监测范围的家庭农场原则上从事规模经营不得低于2年、农业生产经营情况要相对稳定。
2014年共监测3092个家庭农场样本,剔除重复样本、存在较明显错误的样本和缺失值较多的样本,本次监测共获得2826个有效样本。种植类、养殖类、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的样本数量分别为1849个、430个和525个,分别占样本总量的比重为65.43%、15.22%和18.58%。粮食类家庭农场共1436个,占全部样本的比重为50.81%,占种植类家庭农场的比重为77.66%;其中玉米类家庭农场584个,占粮食类家庭农场的比重为40.67%。本文将利用这584个玉米类家庭农场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二)研究假设
从理论上讲,影响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因素较多,家庭农场经营绩效是家庭农场主个体特征、家庭农场资源禀赋、外部生产环境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在借鉴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将家庭农场主个体特征、家庭农场资源禀赋、外部生产环境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变量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并提出以下理论假设。
1.家庭农场主个体特征
家庭农场主个体特征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农业从业经历、农业技术水平和从事规模经营年限等多方面的因素。
(1)年龄。一般而言,年龄较小的家庭农场主具有更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更愿意使用先进技术,年龄较大的家庭农场主身体素质相对较差,思想观念趋于保守,但是他们拥有更为丰富的农业种植经验。因此,“年龄”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的影响无法确定,尚需进一步实证检验。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家庭农场主的平均年龄为45岁,30岁及以下的家庭农场主占比为6.16%, 31~40岁的占比为20.03%, 41~50岁的占比为45.89%, 51~60岁的占比为23.63%, 61岁及以上的占比为4.28%。
(2)受教育程度。受教育程度是客观反映家庭农场主人力资本存量的重要指标。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家庭农场主,视野越开阔、认知能力越强,拥有更强的获取农业生产相关信息的能力,能够更为有效地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因此本文预期“受教育程度”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具有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家庭农场主占比为5.48%,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比为57.02%,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占比为28.4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比为9.08%。
(3)农业从业经历。目前,家庭农场主的身份主要有普通农民、村干部、农民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和农机手等。一般而言,与普通农民相比,担任过村干部、农民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和做过农机手的家庭农场主通常具备更为广泛的人脉资源,获得新技术、新知识的渠道更多,拥有更高的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因此本文预期“农业从业经历”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家庭农场主身份为普通农民的占比为48.97%,身份为村干部、农民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和农机手的占比为51.03%。
(4)农业技术水平。一般而言,接受过相关农业技术培训的家庭农场主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更高,因此本文预期“农业技术水平”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未接受过相关农业技术培训的家庭农场主占比为31.16%,接受过相关农业技术培训的占比为68.84%。
(5)从事规模经营年限。一般而言,家庭农场主从事规模经营的时间越长,越能够深入了解农业规模经营的规律,农业规模经营经验越丰富。因此本文预期“从事规模经营年限”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家庭农场主从事规模经营的平均年限为5.11年,52.91%的从事规模经营年限在3年以下,76.88%的在6年以下,91.44%的在10年以下。
2.家庭农场资源禀赋
家庭农场资源禀赋主要包括家庭农场所属区域、经营类型、自有劳动力个数、土地经营规模、土地块数、是否有完整的收支记录、是否示范类家庭农场、是否有注册商标和是否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等诸多因素。
(1)所属区域。东北地区和黄淮海地区是中国玉米的两大主要产区,因而本文把家庭农场的所属区域划分为东北地区、黄淮海地区和其他地区。一般而言,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玉米种植方式和积温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玉米的产量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而本文预期“所属区域”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所属区域为东北地区的占比为56.68%,黄淮海地区的占比为10.62%,其他地区的占比为32.71%。
(2)经营类型。按照家庭农场的经营类型,整体上可以把家庭农场划分为种植类家庭农场、养殖类家庭农场和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一般而言,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越单一,其产量水平越高,因而本文预期“经营类型”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养殖类家庭农场占比为0.68%,种养结合类占比为20.03%,种植类占比为79.28%。
(3)自有劳动力个数。一般情况下,拥有自有劳动力个数较多的家庭农场更愿意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更多的劳动力,从而获得更高的土地收益,因而本文预期“自有劳动力个数”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家庭农场主自有劳动力的平均个数为3.59人,57.88%的家庭农场自有劳动力个数少于3人,89.73%的少于5人。
(4)土地经营规模。在前面的文献研究中已经指出,难以确定土地经营规模与农业生产效率之间的相关关系,尚需实证检验。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家庭农场的平均经营面积为383.36亩,51.54%的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200亩以下,70.89%的在300亩以下,82.19%的在500亩以下。
(5)土地块数。一般来讲,家庭农场拥有的土地块数越多,土地单位面积越小,土地细碎化程度越严重,其农业生产效率越低,因此本文预期“土地块数”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负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家庭农场的平均土地块数为34.8块,53.53%的家庭农场土地块数在10块以下,76.42%的在20块以下,84.51%的在30块以下。
(6)是否有完整的收支记录。是否有完整的收支记录是衡量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本文预期“是否有完整的收支记录”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具有完整收支记录的家庭农场占比为60.27%,没有完整收支记录的家庭农场占比为39.73%。
(7)是否示范类家庭农场。是否示范类家庭农场是衡量家庭农场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和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本文预期“是否示范类家庭农场”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属于示范类家庭农场的占比为22.77%,不属于示范类家庭农场的占比为77.23%。从整体上看,示范类家庭农场的数量相对较少。
(8)是否有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无价之宝,是无形的财富,会不断提高家庭农场产品的知名度、信誉度,从而全面提高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本文预期“是否有注册商标”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占比为4.79%,没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占比为95.21%。从整体上看,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相对较少。
(9)是否采用测土配方技术。测土配方技术不但能增产节肥、节支增收,而且能够改善农产品质量,因此本文预期“是否采用测土配方技术”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家庭农场占比为60.27%,没有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家庭农场占比为39.73%。
3.外部生产环境
本文以能否获得经营性贷款、能否获得机械化服务、是否加入农民合作社来代表家庭农场所面临的外部生产环境。
(1)能否获得经营性贷款。相比于传统农户,家庭农场投资规模更大、投资周期更长,对资金的需求比较强烈,能否及时有效地获得银行贷款是家庭农场能否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因此本文预期“能否获得经营性贷款”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觉得条件太苛刻、很难获得贷款的家庭农场占比为30.82%,申请贷款但没有成功的家庭农场占比为23.63%,可以获得贷款但有些难度的家庭农场占比为29.97%,只要想贷就可以获得的家庭农场占比为15.58%。
(2)能否获得机械化服务。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能否获得低成本、高质量的农业机械化服务直接影响家庭农场能否发展壮大,因此本文预期“能否获得机械化服务”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能够获得机械化服务的家庭农场占比为89.21%,不能获得机械化服务的家庭农场占比为10.79%。
(3)是否加入农民合作社。一般而言,农民合作社能够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服务,比如能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以较高的价格卖出农产品、获得机耕机播机收等一揽子服务。因此本文预期“是否加入农民合作社”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已经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家庭农场占比为24.83%,没有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家庭农场占比为75.17%。
4.政府扶持政策
一般而言,政府财政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会激励农户更积极和主动地从事农业生产,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此本文预期“是否获得政府补贴”变量对农业经营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在584个监测样本中,获得过政府财政补贴的家庭农场占比为68.49%,没有获得过政府财政补贴的家庭农场占比为31.51%。
表1 变量的定义、赋值与描述性统计
三 实证研究结果分析
本文以家庭农场玉米单位面积产量的对数为被解释变量,以家庭农场主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农业从业经历、农业技术水平和从事规模经营年限,以及家庭农场所属区域、经营类型、自有劳动力个数、土地经营规模、土地块数、是否有完整的收支记录、是否示范类家庭农场、是否有注册商标、是否采用测土配方技术、能否获得经营性贷款、能否获得机械化服务、是否加入农民合作社、是否获得政府补贴为解释变量,利用Stata13.0计量软件,运用OLS回归方法实证分析了影响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因素。
(一)家庭农场主个体特征的影响
从家庭农场主的个体特征对农业经营绩效的影响看,家庭农场主的“年龄”、“农业从业经历”和“从事规模经营年限”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家庭农场主的“受教育程度”变量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与预测结果一致,这表明家庭农场主的受教育水平越高,其农业生产效率越高;家庭农场的“农业技术水平”变量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与预测结果一致,这表明接受过相关农业技术培训的家庭农场主的生产效率要高于没有接受过相关技术培训的家庭农场主的生产效率。
(二)家庭农场资源禀赋的影响
从家庭农场的资源禀赋对农业经营绩效的影响看,家庭农场的“自有劳动力个数”“土地块数”“是否有完整的收支记录”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家庭农场的“所属区域”变量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与预测结果一致,这表明东北地区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要高于黄淮海地区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而黄淮海地区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要高于其他地区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家庭农场的“经营类型”变量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与预测结果一致,这表明种植类家庭农场的玉米生产效率要高于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而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要高于养殖类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变量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其系数为负,这表明随着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其农业生产效率呈现下降的趋势,这也验证了阿玛蒂亚·森所提出来的农业发展中的“IR关系”;家庭农场的“是否示范类家庭农场”变量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其系数为负,与预测结果相反,其原因可能在于当前各级政府制定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标准时,仅仅关注家庭农场的经营者身份、土地经营规模、土地租赁期限、农业基础条件等一些外在的衡量标准,而忽视了农业生产效率这一内在的衡量标准;家庭农场的“是否有注册商标”变量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其系数为负,与预测结果相反,其原因可能在于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更注重农产品的质量而非数量,同时它们的农产品会因为质量较高而取得较高的收益;家庭农场的“是否采用测土配方技术”变量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其系数为正,与预测结果一致,这表明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要高于没有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
(三)外部生产环境的影响
从家庭农场的外部生产环境对农业经营绩效的影响看,家庭农场的“是否加入农民合作社”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家庭农场的“能否获得经营性贷款”变量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与预测结果一致,这表明较容易获得经营性贷款的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要高于难以获得经营性贷款的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家庭农场的“能否获得机械化服务”变量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且系数为正,与预测结果一致,这表明能够获得机械化服务的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要高于难以获得机械化服务的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
(四)政府扶持政策的影响
从政府扶持政策对农业经营绩效的影响看,家庭农场的“是否获得过政府补贴”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家庭农场是否获得过政府补贴对农业经营绩效没有显著性影响。
表2 家庭农场经营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结果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
四 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中国2014年584个玉米类家庭农场的微观调查数据,以家庭农场的单位面积产量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家庭农场主的个体特征、家庭农场的资源禀赋、外部生产环境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变量作为解释变量,运用OLS回归方法实证分析了家庭农场生产效率的影响因素,主要得到以下结论:家庭农场主的受教育程度、农业技术水平和家庭农场的所属区域、经营类型、是否采用测土配方技术、能否获得经营性贷款和能否获得机械化服务等变量对农业生产效率表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是否示范类家庭农场和是否有注册商标等变量对农业生产效率表现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依据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1)针对当前玉米价格急剧下降、农民收入受到严重影响的现实,加快推进玉米生产供给侧改革,逐步缩小玉米种植面积,促进玉米种植向东北地区和黄淮海地区集中。(2)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说明,家庭农场的生产绩效与土地经营规模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因此家庭农场的发展规模要适度,不能片面追求家庭农场的过大规模。(3)针对当前普惠制的财政补贴政策,必须进行调整,创新农业补贴方式,改变目前的现金补贴政策,转换为以政府购买的方式为农户(家庭农场)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要将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农业生产中以降低农业生产者的经营成本,关键一点是要将财政资金补贴给那些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业生产者。(4)要积极开展针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重点培养他们的农业生产技术、规模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营销才能等。要结合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采取相关激励政策吸引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新创业,使之成为掌握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家庭农场主。(5)要全面提高家庭农场的组织化水平,鼓励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或者自主创办农民合作社,关键是要转变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方式,推动农民合作社从粗放的数量发展向集约的质量发展转变,切实发挥农民合作社的带动示范作用,让家庭农场真正融入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志雄、王新志:《中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变革的理论思考》,《理论探讨》2013年第4期。
[2]A. K. Sen, “Peasants and Dualism with or without Surplus Labor,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5(1966): 425-450.
[3]G. Dyer, Class, State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in Egypt: Study of the Invers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rm Size and Land Productivity(London: Frank Cass, 1997).
[4]P. Barbier, “Invers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rm Size and Land Productivity: A Product of Science or Imagination? ”Economic and Political Weekly 19(1984):A189-A191, A193-A198.
[5]陈永富、曾铮、王玲娜:《家庭农场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浙江省13个县、区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的调查》,《农业经济》2014年第1期。
[6]高雪萍、檀竹平:《基于DEA-Tobit模型粮食主产区家庭农场经营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农业经济》2015年第6期。
[7]郭翔宇、房沫含:《家庭农场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东北地区124户家庭农场的实地调研》,《农业经济》2016年第3期。
(责任编辑:樊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