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故鼎新:民国前期的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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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政治史在民国史研究中的位置

几年前,杨念群教授在《历史研究》发表笔谈,呼吁加强政治史研究,学习之后颇受启发,一直引为同调。杨念群在文章中指出:政治史为什么“消失”了?这样的说法看上去似乎有些耸人听闻,在人们的记忆中,“政治史”曾经在现代中国的历史叙述系谱中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除了社会经济史因论题内容与之相呼应,可以配合其某些讨论而拥有较为显赫的位置外,“历史学”几乎完全可以和“政治史”画等号。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末期,“政治史”这块“帝国版图”迅速被“文化史”和“社会史”等新兴学科所吞噬和肢解,最终沦落成为边缘学科。杨念群:《为什么要重提“政治史”研究》,《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念群教授是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讨论这一问题的,换言之,他是从新史学家称为“整体史”的立场提出其呼吁的,我没有做整体史研究的抱负,故缩小范围,续貂念群,从民国史尤其是民初十五年历史研究的角度,提出加强政治史研究的呼吁。

20世纪初以来,传统的以政治史为主轴的历史叙事或研究遭遇了两次解构。一次是梁启超在海外接触到西方学术之后提倡新史学,将中国传统史学著作斥为“帝王将相的家谱”,呼吁史家从这种历史书写中摆脱出来,转而记录“匹夫匹妇”即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行迹,引发“史界革命”,拓展了史学研究领域,推进了传统史学走向“近代”的初期转型。然而这次新史学对政治史的冲击力度并不大。20世纪大半时段,政治史的崇高地位难以撼动,涉及政治的研究依然受到高度重视。以民国史研究而论,大批优秀学者都致力于政治史研究,推出了众多有影响的学术著作。如李剑农的《中国近百年政治史》、鲍明钤的《中国民治主义》、王世杰和钱端升的《比较宪法》、杨幼炯的《近代中国立法史》、顾敦鍒的《中国议会史》、胡绳的《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等,都表现出对政治史的高度关注。其他时段的研究状况亦是如此。以陈寅恪所做研究为例。陈先生学富五车,著述甚丰,但有关隋唐政治史的研究成果在其全部著作中的位置却格外显赫,就是后来作《柳如是别传》,看似状写青楼女子,实则寄寓辨别夷夏之政治深意,故有“复明运动”一章的设置。有人批评陈先生为“红妆”作传甚无谓。但吴宓认为,陈氏作此别传,“借以察出当时政治(夷夏)、道德(气节)之真实情况,盖有深意存焉。绝非消闲风流之行事也。”吴宓著、吴学昭编:《吴宓日记》第五册(1961—1962),1961年9月1日,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163页。可见政治仍是学者关注的重心所在。

1949年以后的头三十年,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成为指导一切学术研究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史学虽然也是新史学的一支,但在对政治史的重视上与传统史学并无大的差别。马克思本人写出的惟一一部可以当作史学著作看待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就是一部典型的政治史论著。新中国初期的史学在唯物史观指引下,强调历史就是阶级斗争史,着意书写革命,关注重心也还在政治。可以认为,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第一波新史学浪潮对于以政治史为重心的传统史学的冲击,效果并不明显。

新史学浪潮对政治史的第二波冲击力度相对较大。这波“新史学”浪潮为中国史学界感知始于80年代。从世界范围看,这一波新史学浪潮早在1929年法国《年鉴》杂志创刊时便已涌起,只因学术交通不畅,其对中国史学的影响出现了时差而已。80年代以后中国学人认知的“新史学”主要是第三期年鉴史学以及“二战”后在美国兴起的新文化史。新文化史关系语言转向(linguistic turn),有其特殊学术理路,姑不具论。年鉴学派在其存在的八十余年时间里主张前后殊异。第一、二两期的领军人物布洛赫、布罗代尔等强调整体史,致力于不同历史元素的整合,忽略属于偶然性的“事件”,注重长时段、大空间以及“人类”而非具体“人物”的宏观观察,经济及社会史成为言说重心。第三期年鉴史学放弃对于整体史的追求,试图以剥夺人类在历史上的中心位置的方式掀起史学领域的“哥白尼革命”。这一代年鉴派学人以超脱于社会的“心态史”以及不甚讲求因果关联的“系列史”肢解了年鉴先驱建构的多少偏重系统性的史学躯体,在取得多元化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史学“碎片化”的问题。

尽管如此,在对政治史的态度上,先后几代年鉴派学人并无异同。几乎所有年鉴派学人都在强调自己特定关怀的同时排斥政治史。“把政治史赶下王位,这是《年鉴》的首要目标,也是新史学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97页。《年鉴》排斥政治的倾向从政治类文章在其创刊后近五十年全部论文中的比例一直不到6%,最低时仅占2.1%可以清楚窥见。这样做固然有学理方面的考虑。雅克·朱利亚尔曾这样论证年鉴学派疏离政治的理由:“政治史具有心理性质,它不考虑条件;这是一种精英史,甚至是人物传记,它不考虑比较;这是一种叙述史,它不考虑分析;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历史,它不考虑物质;这是一种思想史,它缺乏对人的意识;这是一种片面的历史,它对更多方面缺乏了解;这是一种着眼于时间点的历史,它不考虑长时段。如果用历史学家的行话来概括,这是一种事件史。”[法]弗朗索瓦·多斯著、马胜利译:《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28—229页。但历史研究的原动力乃是影响历史论说的现实关怀,历史家的论域选择总是与特定的时代需求发生联系。排斥政治的《年鉴》及年鉴学派诞生于1929年这一世界经济危机发生的年份,洵非偶然。强调多元,对经济与社会的高度关注成为布洛赫、费弗尔、布罗代尔等两代年鉴派代表人物提倡的“新史学”的重要特征。作为历史学家,布罗代尔对经济现象及变化规律的认知让许多权威经济学者望尘莫及,以至于雅克·阿塔利提议将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他。[法]弗朗索瓦·多斯著、马胜利译:《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第129页。很明显,摆脱世界经济危机的需求是促使年鉴学派远离政治的重要原因。

除了经济原因之外,年鉴派学人疏远政治还与西方国家的政制大多已趋向稳定、政治的内涵已发生变化有关。虽然对什么是“政治”会有不同的解释,但建设和管理国家应是政治的基本意蕴。建设关系国家基本制度建构,管理涉及制度运作,两者均与权力分配及与权力相关的利益分割相连接。西方国家政制建构经过两百余年调适,动荡期多暂告结束,这一层面的政治至少在他们看来已不成其为问题。而运作层面的“政治”则异化为诸如反恐、环境保护、世界范围内的人权保障一类与通常理解的政治不同质的政府行为。在这样的变化语境中,西方史学家不再关注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实在是情理中的事。

中国历史学家面临的问题则不同。近代以来,政制建设与运作的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整个民国三十八年,国家人民历经磨难,所争均在于此。即便是在今天,政治改革问题仍然处于不断探索之中。彼岸不认为是问题的政治在此岸却一直是国人期待解决的牵动全局的重大问题。俗话说“饱汉不知饿汉饥”,已然温饱的西方史学界的学术关怀不包含对中国国情的认知固无可指责,处于“饥饿”状态的中国学人也不知道自己的需求,而盲目以西方学者的学术关怀为时尚,以年鉴学派基于自身需求提出的主张作为思想及学术食粮,不关注政治史的取向蔚然成风,也就有些不可思议了。

这一风气造成了严重的问题。首先是致使民国政治史特别是北洋政治史的研究成果数量呈下降趋势,在全部民国史研究中所占比例也与其重要性不成正比。以历史学科重要刊物《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1期至2011年第4期刊载的文章为例。十二年间该刊登载涉及民国史的各类文章共计471篇。其中政治类86篇,外交类34篇,思想学术类58篇,经济类53篇,社会类51篇,军事类22篇,教育类11篇,宗教类4篇,学术综述109篇,书评36篇,其他7篇。在全部民国史的文章中政治类86篇,占18.3%,而北洋政治仅8篇,占政治类的9.3%,占民初及北洋史研究全部102篇文章的7.8%。从数量和比例上看,虽然较之政治史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时代,18.3%的比例已有所下降,但与同期其他类别的研究相比,还是处于相对优势。然而涉及民初及北洋时期政治的研究成果则明显偏少。民国在中国存在共三十八年,民初及北洋时期十五年,已占到将近40%的时段,但北洋政治类文章所占的比例仅有9.3%,这是极不相称的比例。这样的比例显示,民初及北洋时期政治史在整个民国政治中的重要地位已被极大低估,而同期的中国南北对峙,以北洋为系统的北方政治更是被严重忽略。

在政治史研究成果已经不多的情况下,中共党史这一本属政治史的研究领域因被带有政治色彩的学科分类法划到政治法律类,又进一步减少了民国政治史研究成果的数量与比例。即便从纯统计学意义上将党史学界的研究成果也算成民国政治史的成果,但既有的学科分类法已使许多从事党史研究的人在学科认同上“异化”,他们的研究也很难进入历史学者的学术视野。所以今后中共党史研究要得到历史学的学科承认,也还有个重新确定自己学科认同的问题。杨奎松教授曾呼吁改变中共党史的学科分类,使之真正成为历史研究的一部分,是很有见地的。

对于具有“整体史”抱负的民国史研究学人而言,不重视政治史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民初及北洋时期是民国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奠基时期,很多基本的制度都在这一时期奠定,很多根本性的变化也是在这一时期发生。民国历史上许多重大问题,如果不从这一时期开始探寻,将根本不可能说清楚。比如,中国为什么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经历了由“帝国”而“民国”等的嬗变,而军队也随之发生由“皇军”变成“民军”再变成“党军”后来则标榜为“国军”的衍化?为什么自清季以来国人孜孜以求的议会民主制度,实践不过十余年的工夫便被宣布死刑,而代之以带有“狄克推多”(Dictator)色彩的政党式集权统治?为什么从长时段观察,外交上徘徊不定的英美路线、日德路线、帝俄路线最终被赤色的苏俄路线所取代,且国、共两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选择苏俄军政体制来改造中国?为什么被描绘得最为黑暗、最无法律秩序的北洋时期却成了近代中国法律制度建设颇具成效的时期,近代中国很多重要的法律制度都是在这一时期奠基,以至由外国人所做意存挑剔的法权调查亦承认北洋政府这方面的成就?为什么人们的历史记忆中军阀肆虐的北伐前十余年却呈现出中国近代以来思想、文化、教育较为自由多元的现象,就是影响至今的揭橥“科学、民主”旗帜的新文化运动也只是(甚至只能)在这一时期出现?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离不开民初及北洋时期政治史的研究,惜乎学界对这方面的研究着力太少。在民国历史研究中,杨奎松、汪朝光、王奇生、邓野等学者的研究冠绝群伦,在各自的领域里做出了杰出贡献。但所做研究多偏重国、共两党历史,而两党历史研究又多始于国民党“一大”之后,较少对作为基础的民初及北洋时期政治史观照,使人产生其研究时段最好能向前推移的期待。

然而数量少还不是真正严重的问题,民国政治史研究的整体水平不高才值得担忧。就民国史研究的现状而言,很多重要的政治史问题缺乏严格的事实辩证,就连一些被视为常识的历史问题也存在诸多疑窦。比如民初根本法,通常认为《临时约法》是一个革命的、民主的宪法性质文件,而1923年的宪法是猪仔议员在接受贿赂的前提下制定的,激进人士早以“娼妇不能产合法之婴儿”陈茹玄:《中国宪法史》,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5年,第136页。为由,将其废弃。如果撇开“熟悉化”认知,改以比较宪法学的眼光审视则可看到,《临时约法》的设计足以导致利益冲突甚至引发战争,也未必能体现民主宪政精神,而1923年宪法无论在国体还是政体设计上,都更加符合民主宪政的原则,尽管也存在国体设计上不能很好处理“统一”与“联邦”关系的缺陷的问题。详见拙文《论〈临时约法〉对民国政体的设计规划》,《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4期;另外,本书《比较宪法学视域中的民初根本法》一文亦涉及这一问题,可资参考。再比如“曹锟贿选”,几乎成为人们的历史常识,被写进了中学和大学历史教科书。但作为刑事控诉,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却存在明显瑕疵,其最大问题在于指控曹锟以五千元“贿选”的时候未考虑国会议员历年欠薪已达同等数额这一因素,未思考给国会议员开具的五千元支票是否带有补发欠薪的性质,也忽略了支付款项的决定是邀约各党派(包括异党)协商的结果。身处其事的陈垣三十年后检讨既往,亦称曹锟系“利用补发欠薪的名义,凡参与选举者就在出席时交给你五千元支票一张”;既系“补发欠薪,受之何愧”,故接受了支票。陈垣:《检讨卅年前曹锟贿选事》(1952年2月24日),陈智超主编:《陈垣全集》第22册,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27—629页。换言之,贿选指控能否成立都还是一个需要认真讨论的问题,而迄今却未见任何基于事实或逻辑的质疑。有关“贿选”的辩证,详见本书《曹锟“贿选”控告的法律证据研究》一文。类似问题尚多,兹不赘举。

民国政治史研究整体水平不高的原因,除了人为的禁区设置使学者不愿轻易涉足这一领域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之外,也与学者的研究取向变化有关。很多优秀学者和学生在新史学的诱导下都去做已成时尚的文化史、学术史、社会史研究,以致最近二十多年面世的民国政治史著作(主要指北洋部分)整体水平甚至不如1949年以前。克罗齐曾提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命题,意谓历史研究均包含学者的当代认知。如果说1949年以前的政治史研究尚能反映当时国人对民国政治史的“当代认知”,那我们今天究竟有没有对于民国政治史的“当代认知”?如果有,其思想和学术水准究竟如何?作为当今学人的一员,我不能随意菲薄今人及其学术成就,但要我举出几个在宪法研究上可以比肩王世杰、钱端升及陈茹玄,在国际政治(外交)领域可以抗衡蒋廷黻,在国会政治领域可以赶超顾敦鍒,在政党史研究方面可以傲视谢彬,在政治思想研究方面可以俯瞰鲍明钤的大陆学者,确实非常困难。就是横向与台湾地区学界相比,能与张朋园、张玉法相伯仲的政治史学者及真正有分量的民初政治史研究成果,亦不多见。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既有的民国史研究被条块分割,不成系统。研究北洋时期经济的不研究同期政治,研究北洋时期教育的可以置政治于不顾,至于社会史研究,更好像与从总体上建构了民国“社会”的国家无关。一切专门的研究都没有统摄,而“专门史”的学科设置似乎还给这样的研究状况提供了合理依据。多斯(François Dosse)曾批评第三期年鉴史学呈“碎片化”状态,其实“碎片化”在西方未必真正成为问题,因西人比较讲究理论分析,任何具体的历史论说都要寻找或创立一种理论来统摄,但凡有了具有普遍意义的抽象统摄,看似孤立的东西也就找到了与“他者”的联系。中国则不然,中国的历史学者本来就相对缺少抽象思维训练,又画地为牢,作茧自缚,研究领域一旦变得狭小和专门,也就很容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了。

“碎片化”在一些学者看来可能不成其为问题,王笛教授就曾撰文告诫国内学人不必为此介意。我揣摩他的用意,要解构既有的带有强烈意识形态色彩的研究系统,先使之破碎到“化”的程度或许是一聪明睿智的选择,亦符合“合久必分”的逻辑。但既经解构之后如何重新整合五花八门互不统属的孤立研究领域的工作却应予以高度重视。罗志田教授曾提出从破碎走向系统即“以碎立通”的研究思路,这是最具建设性的意见。王笛:《不必担忧“碎片化”》,罗志田:《非碎无以立通:简论以碎片为基础的史学》,《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期,第30—33、10—18页。历史学家要想不沦落到只能向宏伟学术工程提供建筑材料的供应商的可悲地步,就应该自己将被人视为建筑材料的历史“碎片”组合成在普遍联系中具有明确位置的完整的学术大厦。但整合之道却应该考究。近代中国的转型曾经被区分为器物、制度和文化三个据说是“由浅入深”的递进层次,但孰为关键却很少有人深入思考。陈独秀曾把道德伦理层面的新知称为“吾人之最后觉悟”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1916年2月15日),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5—179页。,这样的认知当然有其道理。但民国史研究却很难循着道德伦理的思路去寻求问题的“总的解决”,因道德伦理并不具备统摄或涵化其他历史因子的功用。但政治却有这样的功用。对民国史研究而言,虽然“碎片”状态的专门研究永远不嫌其多,但三个层次中居于中间位置的政治(及制度)史研究却可望成为连接其他领域研究的纽带,成为一条可能将民国史各个部类加以系统整合的研究进路。

中国的现代化属外生、后发类型美国学者布莱克认为,现代化可分为“内生型现代化”和“外生刺激型现代化”两种模式。在时间上,外生刺激型现代化通常要晚于内生型现代化,属后发的类型。参见[美]C.E.布莱克著、段小光译:《现代化的动力:一个比较史的研究的评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3页。,过去我们熟悉的那一整套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往往很难适用。例如在民国的制度建构上,就殊难体现本土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尽管如此,新制度一旦引进建构,却能够对经济、文化、宗教、社会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以宗教为例,儒教在民初曾经多次企图上升为“国教”,为此康有为的弟子陈焕章曾领导发起多次国教请愿运动。但国民“信教自由”的约法规定,以及国会对于国教议案乃至修正案的否决,使陈焕章等人的努力化为泡影。案:儒学本非宗教,但要上升为“国教”,所做努力就是宗教性质的了。有关国教运动的资料可参阅《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否决国教敬告全国同胞书》,《孔教会杂志》第1卷第9号,1913年10月,论说栏。以及《宪法会议公报》刊载的有关将孔教立为“国教”的相关议案与宪法会议讨论及投票表决的情形。其中体现的是政治对于宗教的限制规范而不是相反。教育也一样。近代教育家总是呼吁“教育独立”,但教育却从未真正独立。民国一建立就有“国民教育”或“军国民教育”,国民党貌似“统一”之后又推进“党化教育”。蔡元培一度主张兼容并包,甚至鼓励学生运动。但他的兼容并包也是有政治指向性的,至少其部分目的是要北洋政府允许学校内不同党派及学派存在,这样自己在北方的生存空间才能维持;而他支持的学生运动,多半属反对北洋政府的类型,国民党全国政权建立后他就改变立场,对激进学生说“不”了。周作人曾讥讽他“晚节不保”1933年春,周作人在一封私函中写道:“观蔡公近数年‘言行’,深感到所谓晚节之不易保守。”张挺、江小蕙:《周作人早年佚简笺注》,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2年,第273页。,其实他此前的“气节”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所在政党立场制约的,这诠释了民国教育与政治的密切关系。经济亦同此情形。过去人们总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发生使西方列强无暇顾及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于是出现了中国民族工商业的“黄金发展期”。其实这样的解释并不得要领。外资的部分退出当然有利于本国资本的发育,但真正成为中国工商业发展动力的是北洋政府制定的包括公司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有利于本国工商业发展的一系列法规,为民族工商业发展营造了相对适宜的内部环境。“二次革命”发生后,工商业者普遍不支持可能再次打乱秩序的孙中山而基本站在袁世凯的北京政府一边,亦与北京政府以立法形式建立的经济秩序对其有扶持之效有关。经济法规的制定属政治行为,可证民国政治对于经济的作用。此外,政治还与军事、外交、文化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联系,就连20世纪30年代的“新生活运动”也因系南京国民政府推进,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其他时段历史发展中不一定存在的“政治先决”作用在民国历史中却体现得异常明显。

作为客观存在,历史可以包括一切既有。将历史从“单数”变成“复数”,甚至将时间区分为自然时间、社会时间与个人时间分别研究,或许正是新史学对历史研究范式转移的巨大贡献。但历史书写不应将一切研究对象等量齐观。从心理学立场审视,历史书写不过是一种选择性记忆,记忆的强度取决于刺激的大小和留下心理痕迹的深浅。无论怎么强调多元因素的作用,政治在民国历史发展中给当时、当事人的刺激都最为强烈,对政治投入更多关注乃理所当然。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存在时代局限的传统史学亦可提供有益的借鉴。上文提到,新史学因强调多元而否定传统,批评传统史学是帝王将相的家谱。其实就内容而言,中国传统史书的历史记述是全方位的。曾经对传统史学持批评态度的梁启超后来修订《中国历史研究法》时,似亦觉悟当年之偏颇。1922年1月,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中国历代史籍,二十四史两通鉴九通五纪事本末,乃至其他别史杂史等,都计不下数万卷,皓首穷之而不能,“然则此数万卷者,以之覆瓿,以之当薪,举凡数千年来我祖宗活动之迹足征于文献者,认为一无价值,而永屏诸人类文化物产之圈外,非惟吾侪为人子孙者所不忍,抑亦全人类所不许也”。梁启超尤其赞赏司马迁开创纪传体对后世史学的贡献,称“二千年来所谓正史者,莫能越其范围,岂后人创作力不逮古耶,抑迁自有其不朽则存也”。对《汉书》《通鉴》等史乘及编著者,梁启超也给予高度评价,显然已承认了中国历代史籍的价值。详见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自序”第1页、正文第15—27页。盖就内容而言,传统纪传体史书有“纪”(《史记》为“本纪”)记帝王事迹及王朝兴革,有“传”和“世家”记不同层次的人物活动,有“志”(《史记》为“书”)记录历代典章制度和自然、社会的演变等。但传统史书并未将所记一切同等对待,其叙事系以“本纪”为重心,而“本纪”就是政治史,因“家天下”的时代,皇帝的“家政”就是国政。某种意义上,纪传体史书是以本纪为“纲”,以其他类别为“目”,暗含了“政治是纲,纲举目张”的认知。传统史书有体系重章法,经纬万端,内涵周至,没有沦落为断烂朝报,“本纪”的纲维作用至为关键,而“纲”的位置彰显也体现了那个时代的“政治正确”。

如果我们希望从传统史学获得某种现代启示,其他朝代我不敢说,至少民国史研究可以通过走“以政治史为纲”的路线来整合其他专门史或系列史的研究。这不是与标榜多元化的新史学对抗,而是因为政治在民国历史中是一个无处不见其身影的存在。套用“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的极端表述法,我们也可以用“全部民国史都是政治史”来强调民国政治史研究的重要性。案:此为思想表达技巧之运用,意在以极端方式促成学者对民国政治史研究的重视,并非除了政治史便无其他历史存在之谓,但政治史对其他历史存在的纲维作用恐无法否定。诸君识我,祈无怪罪。或有人责难说,民国时期不是有接连不断的“革命战争”存在吗?确实如此。但按照克劳塞维茨的说法,战争也是政治,只是采取了流血的形式而已。[德]克劳塞维茨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战争论》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1—5页。还有人会说,因为西方强势,外交已成为中国历史的决定因素,与其用政治来整合民国历史,不如选择“冲击—反应”的认识模式,从外交切入。其实,外交只是内政的延伸,在近代中国外交与内政已“打成一片、不可复分”《内乱与外患》,原载《市声周报》第4卷第2期(1926年1月3日),收入章伯锋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五卷,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年,第255—267页。的语境中,根本没有脱离了内政的外交。所有类此责难,其实均证明了政治史对于民国其他“专门史”的涵化作用,抓住政治史,也就获得了解开民国全部历史密藏的锁钥。而我之所以在呼吁加强民国政治史研究时特别强调民初及北洋政治史研究,是因为在民国三十八年的历史中,头十五年是各种制度的发轫期,种下了很多政治“后果”的“前因”。胡适说,历史研究的方法是“祖孙的方法”胡适说,历史研究的方法就是“祖孙的方法”,是寻求因果的方法。这种方法“从来不把一个制度或一个学说看成一个孤立的东西,总把他看作一个中段,一头是他所以发生的原因,一头是他自己发生的效果:上头有他的祖父,下面有他的子孙”。胡适:《杜威先生与中国》,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80页。,强调因果关联,如果我们认同这一说法,就没有理由忽略民初及北洋时期政治史的研究。

强调民国政治史研究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政治史学者可以坐享前人的恩惠而不思进取。这些年来政治史在文化史、社会史来势汹涌的进攻下退避三舍,溃不成军,研究者囿于传统,作茧自缚,实有以致之。从国外学术范式的转移来看,最近三十余年逐渐兴起的“新政治史”或许预示了民国政治史研究的希望。国外“政治史”翻“新”是在多学科交叉的基础上实现的,注重借鉴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拓展研究范围,克服传统政治史偏重精英及事件的倾向,将关注点拓展至基层社会及民众,在研究政治事件时注意透视社会结构及其变迁,并对政治史的“本色”保持必要的学科认同,是形成中的“新政治史”的特征。伴随着自身的艰难蜕变,经历了学术寒冬的政治史在西方开始出现一线生机。参阅刘军:《政治史复兴的启示:当前美国政治史学发展述评》,《史学理论研究》1997年第2期;李里峰:《新政治史学的视野与方法》,《福建论坛》2009年第6期。中国的政治史学者(包括从事民国政治史研究的学者)应该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当然,政治史并不是导引民国史研究的惟一路径。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社会作用及相互关系的理解,选择其中一种因素,找到其与别的历史存在的逻辑关联,或至少在做具体门类的研究时以其他历史因素作为宏观背景,形成一种学术“定位系统”,俾所有历史因子在历史书写中各得其所。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史、文化史、社会史均不失为有价值的研究取向。不过以我的理解,能够在研究技术上超过政治史对于其他历史板块起整合作用的因素恐怕并不存在。在民国历史上,政治的作用太强大了,强大到你想在研究中找到其功能替代物都不可能的程度。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以整合其他历史因素的“纲”的选择将不得不仍然是政治。这虽然有些无可奈何,但至少比没有统合的孤立研究更加接近新史学前期及中期领军人物提倡的“整体史”书写的境地。而一旦选择政治史作为整合全部民国史研究的进路,20世纪80年代以后因新史学发展出系列史研究引出的历史学“碎片化”的担忧,或将成为大可不必的杞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