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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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失身女子

第十二节

她提着沉重的篮子和硕大的包裹,一步一步地走着,好像物质的东西对她说来并不算什么累赘。她时而停下来,靠在栅门和柱子上,机械地歇一会儿。歇息之后,她把行李往自己丰满圆润的胳膊上一挎,又稳步前行。

这是十月下旬的一个礼拜天早晨,大约是在苔丝到达特兰岭的四个月之后,离发生在狩猎林的那次事件只隔了几个礼拜。天刚亮一会儿,黄灿灿的晨曦从她背后的地平线上照亮了她对面的山脊。这道山脊是走出她近来客居的那个山谷的关隘,只有翻过它,才能到达生她养她的地方。在山脊的这一面,路是缓坡,土壤和景致也和布莱克摩山谷大不一样。甚至两处人们的习俗和口音也有形形色色的差异,不过,有一条绕来绕去的铁路起了一定的同化作用。因此,她的故乡虽然离她旅居的特兰岭还不到二十英里路,却显得好像是一个遥远的地方。关闭在那儿的农民,总是往西、北方向去做生意、去旅行、去求婚、去联姻,心里想的也是西、北方向,而山脊这一边的人则主要把精力和心思用在东、南方向。

就是在这同一条坡路上,六月里的那一天,德伯维尔带着她发疯似的驾着马车奔驰。苔丝一口气就攀完了剩余的坡道,到了山脊时,她眺望着前方那片在雾中半掩半现的绿色世界。从这儿看去,它总是很美丽,今天更是美得出奇,因为自从她和这片土地分别以来,她已经深深地体会到,凡是有鸟儿甜美欢唱的地方,总是有毒蛇嘶嘶地叫,她的人生观也由于她那一番教训而彻底改变了。她现在完全是另一个人了,不再是没出家门时的那个单纯无知的姑娘,而是心事重重地垂着脑袋,一动不动地站在这儿,然后掉头朝身后望去。因为她一望前面的山谷,心里就觉得难过。

苔丝看见一辆双轮马车,顺着她方才吃力地走过的那条白色的大道,向上面驰来,马车旁边跟着一个人,挥起手来,想引起她的注意。

她顺从地停下脚步,不假思索、不慌不忙地等候着他,几分钟之后,人和马都停在她的身边。

“你怎么就这样偷偷地溜啦?”德伯维尔气喘吁吁地责问道,“而且还选了个礼拜天的早晨,趁人们没起床哩!我是无意中发现的,所以,马上就跳上车,没命地追上来了。你看看这匹牝马就知道了。干吗这样离开?你知道,谁也不想阻拦你走。你没有必要这么费劲地步行,还不嫌累赘,扛着这么重的东西呢!我发疯般地追上来,只是为了送你一程,当然,你最好还是跟我回特兰岭去。”

“我不愿回特兰岭了。”她说。

“我想你是不会回去的了——我早就说过了!那么好吧,把篮子放上来,我来帮帮你。”

她无精打采地把篮子和包裹放到车上,自己也跨了上去,他们肩并肩地坐着。她现在用不着怕他了,她不怕他的原因,正是她的哀伤所在。

德伯维尔机械地点燃了一支雪茄烟,他们继续前行,途中断断续续地、不动声色地议论了几句路边的普通景物。他完全忘了在初夏的一天,他们在这同一条路上向相反方向行驶的时候,他怎样挣扎着和她接吻。但是她没有忘记。现在她坐在车上,像个木偶似的,回答他的话时,也只是用一两个单音节短词。走了几英里之后,一片树丛映入他们的眼帘,那树丛的后面,就坐落着马洛特村。唯独到了这个时候,她平静的脸上才显露出一丝丝情感,眼眶开始涌出一两滴泪水。

“你哭什么呀?”他冷冷地问道。

“我只是在想,我是在那儿出世的。”苔丝嘟囔着说。

“嗨,我们大家都该有个出世的地方呀。”

“但愿我没有生下来——没有自己的出生地!”

“呸!那么你当初既然不愿上特兰岭,可干吗还是去了呢?”

她没有回答。

“我敢起誓,你不是为了爱我而去的。”

“的确是这样。假如我是为了爱你而去,假如我什么时候真的爱过你,假如我现在还爱着你,那么,我就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因为自己的软弱,这么厌恶自己,憎恨自己!……我只不过一时间被你弄花了眼,仅此而已。”

他耸了耸肩膀。

她继续说道:“等我明白了你的用意,事情已经太晚了。”

“每个女人都会这么说。”

“你怎敢说出这样的话?”她冲着他愤怒地大声说道,一双眼睛里冒出火光,仿佛一种潜伏的神灵在她身上苏醒过来。(终有一天,他会更多地见识这种神灵。)“天哪!我恨不得把你从车上扔下去!难道你真的没有想到,别的女人口中随便说说的事,有的女人会真心感到痛苦吗?”

“对啦,”他笑着说,“我伤害你了,非常抱歉。是我做得不对——这我承认。”他显露出一些痛苦的神情,接着说,“只不过,你也用不着这样没完没了地冲着我发脾气。我也情愿把这笔债偿还到最后一文。你也知道,你不必再到田地里或奶牛场上去干活。你也知道,你可以穿得阔阔气气的,不必像近来这样穿得这么单调,这么寒碜,仿佛除了自己挣的,连一根丝带都弄不到似的。”

通常,她那宽宏大量、但易于冲动的本性里很少有对人鄙视的成分,可是这时,她的嘴唇却微微一噘。

“我已经说过我不再要你的任何东西了,我真的不能再要了!我若是再那样做,不就成了你的玩物吗?可我绝不愿意!”

“人家看了你这副样子,不仅以为你是名副其实的德伯维尔的后裔,而且还以为你是个公主呢!哈,哈!好啦,苔丝,亲爱的,我没什么可说的了。我想我是个坏人,一个坏透了的人。我生来就坏,活到现在坏到现在,大概,要一直坏到死呢。但是,我敢对你发誓,苔丝,我再也不对你坏了。如果出现了什么特殊情况——你明白我的话吗?——遇到了哪怕一点点困难,需要我哪怕一点点帮助,就写几个字寄给我,你需要什么我就会给你什么。我也许不在特兰岭,我要到伦敦过一阵子,我无法忍受家里的那个老婆子。不过没关系,信件都会转给我的。”

她说她不想让他继续往前送了,于是他们停下来,正好停在树丛下面。德伯维尔下了车,接着把她抱下来,最后把她的物品放在她身边的地上。她向他微微鞠了一躬,眼睛朝他盯了一会儿,接着她转身拿起行李准备走开。

亚雷克·德伯维尔扔掉雪茄烟,向她俯下身子,说:

“亲爱的,你就这样转身就走?过来呀!”

“随你的便吧。”她神情冷淡地答道,“瞧你把我弄成什么样子了!”

于是她转过身子,向他仰起了脸,就像大理石界标一样立在那儿,德伯维尔在她的脸颊上印了一记亲吻,一半是敷衍塞责,一半好像是旧情还没有完全消亡。当他亲她的时候,她的双眼茫然地望着最遥远处的树木,仿佛她真的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为了过去的交情,再给我亲亲另一面吧。”

她同样被动地转过脸,就像是听从画师或理发匠的要求似的。他亲了亲另一面脸,他的嘴唇所触到的面颊,湿润、光洁、冰凉,像周围田野里的蘑菇表面一样。

“你还没用嘴回亲我呢。你从来没有主动亲过我——恐怕,你永远也不会爱我。”

“这话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吗?常常说呢。这是真的。我从来没有真正地、诚心地爱过你,我觉得我永远也不会爱你。”她痛苦地补充道,“也许,事到如今,在这件事上说一句谎话,对我都是非常有利的,但是,我即使是丢尽了人,可也还得顾点脸面,说不出那种谎话。假如我爱你,我或许最有理由来让你知道。可我不爱你呀。”

他沉重地喘了一口气,仿佛眼前的情形压迫着他,使他的心难以承受,或许是良心发现,或许是装模作样。

“唉,苔丝,你干吗如此悲哀,简直是荒谬可笑。我现在没有必要对你恭维奉承,不过实话告诉你,你不必这么伤心。凭你这份姿色,在这些地方,哪个女人也甭想和你比个高低,不管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我作为一个实打实的男人,才跟你这么说,而且也是出于一片好心。你要是聪明的话,就应该大显一下身手。不要等到年老色衰……好啦,苔丝,愿意跟我一起回去吗?我敢发誓,我真不愿意让你就这么走了!”

“不,绝不可能!我一明白我本该早点明白的事情,我就下定了决心。我不愿再跟你去了。”

“那么再见吧,我的四个月的小妹妹,再见!”

他轻巧地跳上马车,理好缰绳,在两排有着红浆果的高高的树篱之间,驾车离去了。

苔丝没有朝他望一眼,慢吞吞地走在弯弯曲曲的有树篱的大路上。天色还早,尽管太阳刚刚出山,但它那忽隐忽现的光线并不柔和,不是沐浴着人们,而是直刺人们的眼睛,附近一个人影也没有。一个悲伤的十月和她更为悲伤的自我——只有这两者在大路上徘徊。

然而,当她向前走的时候,她听到了背后的脚步声,一个男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此人走得很快,所以,还没等她弄明白到底离他有多远,他就已经走到她身后,并向她说了一声“早安”。他好像是什么工匠,手里拿着装红漆的铁罐子。他开门见山地问她,是否需要帮她提篮子,她也二话没说,就把篮子交给了他,并且走在他的身边。

“今儿是礼拜天,这会儿就起床了,真早哇。”他兴致勃勃地说。

“是的。”苔丝说。

“大伙儿干了一个礼拜,这会儿多半还在休息哩。”

对此,她也表示了赞同。

“俺呀,今儿干的活儿比平时任何一天都实在哩。”

“是吗?”

“整个礼拜俺为人类的荣耀干活,到了礼拜天,俺得为上帝的荣耀干活。这比别的活儿更实在,是吧?俺在这个篱阶上还有点事儿要做呢。”此人边说边转身拐向通往牧场的一个道口。“你等一会儿,”他补充说,“俺不会干很久的。”

既然篮子在他手里,她也只好等了,所以她就边等边注视着他。他把篮子和铁罐子放了下来,用刷子搅了搅罐子里的油漆,接着便开始在木板上写字。共有三块木板构成篱阶,他把又大又方的字写在中间一块木板上,每个字之后都打一个逗号,仿佛把每个字打进人们心坎的时候,都要停顿一下:

你,的,惩,罚,必,将,速,速,到,来

《彼得后书》第二章第三节

这几个醒目的朱红色的大字,衬着宁静的自然景物、矮树林灰白衰微的色彩、地平线上的蔚蓝的天际、长满青苔的篱阶,显得格外刺眼。它们好像在大喊大叫,声音都在空气中回荡。看到这可怕的涂写(这是曾经服务过人类的宗教信仰,在演出荒唐的最后一幕),有些人也许会大声疾呼:“啊,可怜的神学!”但是这几个字使苔丝感到恐怖,仿佛这是对她责问似的,仿佛此人已经知道她的底细了,可他还完全是个生人呢。

写完之后,此人拿起她的篮子,她又机械地继续走在他的身边。

“你信不信你刷的那些话?”她低声问道。

“信不信那些话?你说俺信不信自己的生存?!”

“可是,”她声音发抖地说,“假设你犯的罪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呢?”

他摇了摇头。

“俺不懂得对这种尖锐的质问作仔细的分析。”他说,“今年一个夏天,俺已经走了几百英里路,把这些话刷在这一带的每一堵墙上,每一扇门上,以及每一个篱阶上。至于什么情况下适用,留给人们自己心里去琢磨吧。”

“我觉得这些话太可怕了。”苔丝说,“太厉害了,简直是要人的命!”

“这就是它们的本意嘛!”他用很内行的口气说道,“不过,你还没看到最厉害的呢。俺总是把它们刷在贫民区,或刷在码头上。那些话呀,准会使你全身发抖呢!其实嘛,在乡村地带,这一句也已经够好的了……唉,那边谷仓的墙上,空出了好大一块,空着也是浪费。俺得写上一句,好让像你这样危险的年轻女人留点神。姑娘,等俺一下好吗?”

“不行了。”她说,然后接过篮子,继续赶路。没走几步,她又掉过头来。那古老的灰色墙壁,开始出现像刚才那样火一般的大字,那堵墙壁现在露出一种奇特、异常的神色,仿佛为承担以前从未承担过的责任而感到苦恼。他刚刷一半,苔丝的脸就猛然一红,因为她意识到下文是什么了:

你,不,要,犯,…… [14]

她那位乐呵呵的旅伴见到她在观望,便停住刷子,大声叫着说:

“你若想在这些重大的事情上寻些开导,那么,今天有一个非常诚实的好人,要在你去的那个教区义务布道,他是爱敏斯特的克莱尔先生。眼下俺与他的主张不一样了,但他是个好人,他的讲解决不差于俺所认识的任何一个牧师。俺一开始就是受了他的影响。”

苔丝没有回答,继续朝前走,全身不停地颤动,双眼紧盯着地上。“呸!我不信上帝会说这种话!”她脸上的红晕消退之后,她鄙夷地嘟哝道。

一缕青烟突然从她父亲家的烟囱袅袅升起,见了这一景象,她心口一阵刺痛。当她走进屋里,见了屋内的情景,心口疼得更加厉害。她母亲刚从楼上下来,这会儿正在点燃剥了皮的橡树枝,生水壶做早饭,见了苔丝,便从炉前转过身子迎接她。几个小孩子还在楼上,父亲也没下来,因为这是礼拜天早晨,他觉得多躺半个钟头也理所当然。

“哟,是你呀,俺的好乖乖!”这位惊讶的母亲一边叫嚷一边跳起来去吻苔丝,“真没料到哇!你走到俺身边,俺才看到哩!怎么,你回家来是为了预备结婚的事?”

“不,妈,俺不是为这个来的。”

“那么是休假?”

“是的——休假;休长假呢。”苔丝说。

“怎么,你堂哥还不打算跟你把那件好事儿办掉?”

“他不是俺的堂哥,他也不打算娶俺。”

她母亲细细地打量着她。

“唉,到底怎么啦?你还没把话儿说完呢。”母亲说道。

于是苔丝走到母亲跟前,伏在母亲的肩上,向她叙说了一切。

“可你还是没叫他娶你!”母亲又老调重弹,“出了这种事,除了你,别的任何女人都会这么做的!”

“也许别的女人都会那样,可俺不干。”

“假如你那样做了,回来的时候,不就和故事里说的一样好了吗?”德贝菲尔夫人继续说道,恼得都快要哭出来了,“关于你和他的那些风言风语,毕竟也传到这儿来了,谁知到头来落得了这么个下场!你干吗老是替你自己着想,不为全家人做点好事呢?你瞧俺当牛做马、累死累活的,你爹他身体那么差,他那颗心嘛,又像油盘被堵得紧紧的。俺满以为这桩事儿会有个好结果!四个月以前,你们一道驾车离开时,看你俩是那么好端端的一对儿!他给了俺们家那些东西,俺也只当是因为俺们是本家哩。既然不是本家,那他这样做,一定是因为爱你。可你却没能让他娶你!”

让亚雷克·德伯维尔心里想到娶她!他娶她!关于结婚的事他从未提过一个字。即使提过又会怎样呢?她为了在社会上拼命保全自己的面子,会被迫对他作出什么样的回答呢?这连她自己也说不出来。然而,这位可怜的愚蠢的母亲,很不了解女儿目前对那个男人的情感。也许,在这种情形下,这样的情感是不寻常的、不幸的,也是不可理解的,但是它却的确存在,这就是她所说的那种使她嫌恨自己的事了。她从未全心全意地理会过他,现在更是压根儿没把他放在心头。她害怕他,见了他就畏缩,他趁她孤弱无援,巧妙地利用自己的优势,使她就范了,接着,她一时被他的热情所蒙蔽,又糊里糊涂地委身于他,一段时间后,忽然鄙视他,讨厌他,于是就跑开了。这就是事情的全部过程。她倒说不上十分恨他,但在她的心目中,他不如尘埃,不如灰烬,即便是为自己的名声着想,她也绝不愿意嫁给这种人。

“既然你不想叫他娶你做太太,那你本该留点神啊!”

“唉,妈呀,俺的好妈妈!”极度痛苦的姑娘边说边动情地朝母亲转过身,仿佛心都要碎了,“俺怎么知道呢?四个月前,俺离开家的时候,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哩。你干吗不告诉俺,说男人不安好心?你干吗不告诫俺呀?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怎样保护自己,因为她们都看过小说,里面讲到这些害人的花招,可俺哪有这种看小说的机会呀?而你也没有帮过俺!”

她母亲被这番话说服了。

“俺本以为,俺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结果,那你就会在他面前摆大架子,失去你的机会呢。”她母亲用围裙擦了擦眼睛,嘟嘟囔囔地说,“也罢,俺们总得往好处想啊。说到底,这是常有的事,老天爷就喜欢捉弄人!”

第十三节

苔丝·德贝菲尔离开冒牌贵族,回到家乡这件事,很快就传开了,弄得满城风雨,不过,在不到方圆一英里的小地方,用“满城风雨”这个词未免太夸张了。下午时分,马洛特的几个年轻姑娘前来拜访她。这几个姑娘都是苔丝的老同学、老相识,拜访苔丝时,也都是把自己最好的衣裳浆洗、熨平之后,才穿着来的,好让自己算得上是苔丝的客人,配得上这位卓越的征服者(她们是这么认为的)。她们坐在屋子里,带着极大的好奇心看着苔丝。因为和她谈上恋爱的,是她那个与她八代不连宗的堂兄,一个并非土生土长的上等人,而且他作为玩世不恭、令人心碎的好色之徒,坏名声正开始远扬到特兰岭的范围之外。由于这种令人担忧的情形,使得苔丝在他人眼中的处境,比起无险可冒的情形,具有了更大的魅力。

她们对苔丝极其羡慕,所以,当她刚转过身子的时候,年纪稍小的姑娘们便悄悄地议论开来了:

“瞧她多好看呀!那件衣服多合身呀!那衣服一定花了不少钱,没准是他送的礼物呢。”

苔丝正在从拐角的碗橱里拿茶具,所以没听到这些议论。如果她听到了,她也许会把朋友们的误会纠正过来。不过她母亲却是听到了,可她有着单纯的虚荣心,觉得,既然未能阔阔气气地结婚,那么,漂漂亮亮地调情,也算是挺过瘾的了。总的来说,虽然这有限的、转瞬即逝的胜利会关系到她女儿的名声,可她还是觉得比较满足,或许,女儿终究还会嫁给他呢。所以,见了这几个姑娘对苔丝羡慕不已,她就一阵兴奋,热情地留她们喝茶。

她们的闲谈,她们的笑话,她们那并无恶意的旁敲侧击,以及她们那闪烁不定、忽隐忽现的妒忌,也使苔丝的情绪振奋起来了,随着夜晚的时光渐渐流逝,她也慢慢受到她们那种兴奋的感染,几乎变得愉快活泼了。大理石一般生硬的神色从她脸上消失了,她的脚步也变得轻快自如、无拘无束,她周身洋溢着青春的美丽。

有的时候,尽管她心事重重,可她也能带着高人一等的神色回答她们的提问,仿佛供认不讳:她在情场上的经验真的有点令人嫉妒了。但是,她绝不像罗伯特·索斯[15]所说的那样,是“爱上了自己的堕落”,所以,她的幻想如同闪电一股,倏忽即逝。冷静的理智恢复了,嘲笑她一时的糊涂认识,她也认识到方才那一阵骄傲是极其可怕的,于是,她又恢复了沉默寡言、无精打采的状态。

到了第二天凌晨,已经不再是礼拜天,而是礼拜一了,漂亮的衣裳收起来了,欢笑的客人也都走了,只有她一个人在她过去的床上醒过来,周围是熟睡的小弟弟小妹妹,他们在轻轻地呼吸,这时,她是多么失望、多么沮丧啊!她返回家园的兴奋,以及她回家所引起的兴趣,全都荡然无存了,她所看到的,是一条她必须跋涉的漫长而坎坷的道路,没人帮助,绝少同情。想到这里,她沮丧到令人害怕的地步,恨不得一下子钻到坟墓里去,远远地躲开人间。

过了好几个礼拜,苔丝才恢复过来,敢于在一个礼拜天的早晨抛头露面,上了教堂。她喜欢听别人歌唱(仅是歌唱而已),喜欢听古老的赞美诗,喜欢跟别人一起唱晨祷圣歌。这种对乐曲的天生的爱好,是她从爱唱民歌的母亲那儿继承的,就连最简单的音乐,有时都能让她产生一种回肠荡气、沁人肺腑的力量。

一方面,出于自身的原因,她想竭力避人耳目;另一方面,她想躲开年轻人对她献殷勤。所以她趁教堂的钟还没敲响时,就动身上了教堂,并在楼下后排靠近存放杂物的地方找了一个座位,那个地方,除了老头子老太婆,是没人去的,更何况,在挖坑刨坟的工具之中,还竖着棺材架子。

教区居民三三两两地走进教堂,在她前面的座位上一排一排地坐了下来,坐定之后,把额头下垂了近一分钟时间,好像在祷告似的(其实并没有),然后坐直身子,四下张望。圣歌开始唱起来,他们所选的恰好是她最爱听的,是一首由兰敦[16]谱曲的古老的双节圣歌,她却不知道这首圣歌叫什么,虽然她很想知道。她觉得(她这种感觉很难用确切的文字表述出来),这位谱曲者的力量无比奇异,不亚于上帝,不然的话,他这会儿在坟墓里躺着的时候,怎么能引导着像她这样的一个姑娘跟着他一步一步地重新体验他独自体验过的情感呢?更何况她还从来没听说过他的名字,也永远不会知道他的为人。

做礼拜的时候,先前那些四下张望的人,又掉过头来张望,他们看到她坐在那里,就开始互相低声议论起来。她知道他们会议论些什么,心中不免难过起来,觉得自己以后再也不会上教堂了。

此后,她与几个弟弟妹妹共同居住的那个房间,成了她离不开的避难所。她就在几个平方米的茅顶下面,观望着风雨、白雪、灿烂的落日以及阴晴圆缺的月亮。她如此深居简出,到后来几乎人人都以为她已经离开了。

在这段日子里,苔丝唯一的活动时间是在天黑以后,这时,她跑到树林里,好像觉得自己最不孤单了。傍晚时分,光明和黑暗恰好分布均匀,白昼的压抑和黑夜的不安相互抵消,只剩下了一种绝对的心灵自由。她总是善于纤毫不爽地捕捉这样的时刻。只有在这种时刻,活在世上的痛苦才能减少到最低限度。她并不害怕昏暗的夜晚,她唯一的念头似乎就是躲开人类,或是说躲开那个叫作世界的冷酷的集合体。从整体来看,它非常可怕,但是从个体来看,却又并不可畏,甚至还很可怜呢。

在这些寂静的山林和溪谷中,她那轻轻的脚步与她周围的环境极其融洽。她那晃来荡去、飘忽不定的身姿,也构成了整片景色的一部分。有的时候,她那怪诞的幻想,也会增加她周围自然程序的内涵,好像自然程序也是她个人经历的一部分,因为世界只不过是一种心理现象,好像心里觉得是什么样子,事实上也就是什么样子。午夜的寒气和冷风,在冬枝紧裹着的苞芽和茎皮之间悲鸣,成了苦苦责问的公式。阴雨绵绵的天气,就是一个模糊的道德神灵在对她无可弥补的过失表示哀伤,不过,她不能准确无误地把这一神灵划归为她童年时代的上帝,也不能把它理解为任何别的一类。

苔丝的身上有着传统习俗的残余,所以,她总是以为周围满是与她毫不相容的形体和声音,其实,这不过是她想象的产物,一种可悲的错误想象,一堆她毫无理由害怕的道德怪物。本来,与实际世界不相协调的,就是这些东西,而不是苔丝。当她走在有鸟儿熟睡的树篱中间时,或者望着兔子在沐浴着月光的围地里蹦跳时,或者站在栖满山鸡的树枝之下时,她总是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罪恶的形象,闯入了天真清白的领地。不过,她在这种时候,只是在毫无区别的地方划分区别。她觉得跟一切都矛盾,实际上却与一切和谐。别人迫使她违背的,只是一条为人类所接受的社会法律,并不是周围环境所认识的自然法则,而且,她与周围的环境,也并不是像她所想象的那样格格不入。

第十四节

这是八月里的雾气蒙蒙的日出时分。夜间那格外浓密的雾气,现在被暖烘烘的太阳一照,纷纷瓦解,缩成一团一团,躲进低谷和密林深处,在那儿等着被阳光晒得无影无踪。

由于雾气的缘故,太阳有了一种奇特的情绪以及和人类一样的目光,要想把它充分表达出来,得用男性代名词才行。他现在这副面貌,加上景色中没有一个人影,立刻清楚地向我们解释了古代人之所以崇拜太阳的原因。我们会感觉到,普天之下再没有别的宗教更为合情合理了。这个发光的物体有着金色的头发,温柔的目光,神采奕奕,犹如上帝,他朝气蓬勃、目光热切地凝望着趣味横生的大地。

过了一会儿,他的光线穿过农舍百叶窗的隙缝,渗入屋内,一条条光带,犹如烧红了的火钳,被他投射到碗橱、五斗橱以及别的家具上,并且唤醒了还没有起床的收割者。

但是这天早上,在所有红色的东西里面,最艳的要算是两根漆过的粗大木头了,它们耸立在马洛特村外,在一片金黄色的麦田里。它们和下面的另外两根木头一起,构成了收割机上旋动的马耳他式十字木架。这台收割机是昨天傍晚运到地里的,是为今天预备的。交错的木头上所漆的颜色,在阳光下显得浓艳,看起来好像是在液体的火焰中浸过似的。

麦地早就“开镰”了,也就是说,用人工把麦地周围割出了一条数英尺宽的通道,好让马儿和机器第一趟就能开得过去。

大路上走来了两帮人,一帮是男的,一帮是女的,这个时候,东面树篱的阴影正好落至西面树篱中部,所以,这些男工女工的头已在朝阳的照晒之下,而脚却仍在黎明的阴影之中。他们离开大路,经过两旁有石柱的最近的栅栏门,走进地里。

紧接着,从田地里发出了像蚱蜢做爱一般的咯哒咯哒的声音。机器开动了,从门边望去,可见三匹马套在一起,拖动前面所说的摇摇晃晃的大机器,其中一匹马上坐着一位赶马的,后面收割机的座位上还坐着一位助手。整部收割机顺着麦田的一边走,十字形木架慢慢地旋动,走下山去,然后从视野里消失了。一两分钟之后,它们以同样的速度,从麦地的那一面出现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前面一匹马额上的发亮的铜星,仿佛是从麦茬上升起来的,然后是红艳的十字形木架,接着才是整部机器。

收割机每绕一圈,周围的麦茬地就更宽一层,随着早晨时光的流逝,未割的麦地也越来越少。野兔、蛇、耗子等越来越挤地退向麦地深处,它们不知道自己的避难所极其短暂,在这一天的晚些时候,它们无法逃脱注定的命运,那时,它们的避难的场所将越缩越小,窄到可怕的地步,它们不管是朋友还是敌人,全都挤作一团,最后,直立的麦子只会剩下一两分地,但是,也要被收割机那没有偏差的牙齿啃得精光,于是收割的人们便用石头和棍棒把它们全都打死,一个也不剩。

收割机把割下的麦子一小堆一小堆地搁在后面,每一堆正好够捆成一捆。跟在收割机后面捆麦捆的多半是妇女,也有少数几个男的,上身穿着印花布衬衫,下身的长裤被皮带系在腰上,因而,腰后那两颗纽扣就没有用处了,每当他们动弹一下,纽扣就在阳光下一闪,仿佛他们身后长了一双眼睛似的。

然而,在捆麦子的人群里面,最有趣的还是女性,因为一旦女人成了户外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就获得了一种魅力,不再像平常那样只是一件放在室内的物品了。地里的男人只不过是地里的一个人体,而地里的女人则是田地的一个部分,她们不知怎的失去了自身的界限,吸收了周围景物的精华,与这些景物融为一体了。

妇女们(或者是姑娘们,因为她们多半都很年轻)头上戴着抽花的布帽,大帽边拉下来遮挡太阳,手上还戴着手套,以防手指被麦茬划破。她们当中,有一个穿着粉红色上衣,另一个穿着乳白色紧袖长裙,还有一个穿着像收割机十字臂一样鲜红的裙子,其他一些年长的妇女穿着褐色罩衫——这种服装式样古老,但最适合田地里干活的妇女穿,但是,它现在却渐渐地被年轻姑娘淘汰了。这天早晨,人们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穿粉红色布衣的姑娘,因为她是其中最显眼的身段苗条、曲线优美的女性。但是,她的帽子差不多拉到了眉头上,因此,她低头捆麦子的时候,面部特征一点也看不见,不过,从她那帽檐下露出来的一两绺儿深褐色的头发上,也可以猜出她的脸部肤色。也许,她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她一心干活,不求惹人注目,而别的女人却总是四下张望。

她捆麦子的过程,像钟表摆动一样单调。她从刚捆好的麦捆里抽出一把麦秸,用左手掌把头儿拍齐,绞成草索。接着,她弯腰向前,用双手把麦子拢到膝盖,把戴着手套的左手伸到麦捆底下,去接应从另一边伸去的右手,然后像情人一样把麦子整个儿抱在怀里。接着她抓住草索的两头,用膝盖狠劲一压,把它系好。她时而用手把被微风吹起的裙子弄下来。在浅黄色皮革防护手套和上衣的袖口之间,她的胳膊常露出一截,时间长了,女性的光洁的皮肤被麦茬多次划破,流出血来。

她有时也歇一会儿,直起腰来,系紧弄松了的围裙,或者把帽子扶正。这时,人们可以看见,这是一个容貌美丽的年轻女子,她有着圆圆的脸蛋、深邃的目光,满头厚密的秀发服服帖帖,好像不管落在哪里,都能够紧紧地粘在上面似的。比起通常的乡村姑娘来,她的脸更白皙,牙齿更整齐,两片红红的嘴唇也显得更薄。

这是苔丝·德贝菲尔,或德伯维尔,多少有点变了——是那同一个人,可又不是同一个人,在目前的状况下,她生活在这儿好像是异国他乡的陌生人,尽管这是生她养她的故土。过了长久的隐居生活之后,她决定在本村做点户外的活计,一年中的农忙季节来临了,在这个时候,就得到的报酬而言,不管在家里做什么活,都不如去地里收庄稼。

别的女人捆麦子的动作或多或少跟苔丝差不多,捆完一捆之后,她们大家就像跳四对舞一样,聚拢到一起,每个人都把自己的麦捆竖着靠在别人的旁边,一直靠到十个或十二个,形成一堆,或按当地的说法,形成一垛。

他们去吃了早饭,然后又回来,活儿照以前一样进行着。快到十一点的时候,如果有人观察一下苔丝,就会发现,尽管她没有停住捆麦的活儿,但她的目光却不时焦虑地投向远处的山坡。在十一点即将到来的时候,一群孩子,大约从六岁到十四岁,从布满麦茬的山地后面露出了脑袋。

苔丝的脸色微微一红,但她还是没有停下手中的活儿。

来的这群孩子中,最大的是个女孩,她披着一条三角形大围巾,有一个角一直拖到麦茬上,她怀里抱了一样东西,乍一看,好像是个洋娃娃,仔细一瞧,才发现原来是裹在襁褓里的婴孩。另外一个孩子带来了午饭。收割的人停下活儿,各自拿出各自的食物,靠着麦垛坐了下来。他们在这儿吃饭时,男人们还随意地倒着一个砂罐,传着一个杯子。

苔丝·德贝菲尔是最末一个歇工的。她坐在麦垛的一角,脸掉了过去,背对着同伴们。她刚坐好,有一个男的头上戴着兔皮帽,腰带上缠着红手绢,把一杯淡色啤酒递过麦垛,叫她喝。但她谢绝了。她的午饭刚摆出来,她就把大女孩子——她的妹妹——叫了过来,从她手里接过婴孩,她妹妹乐得轻松,跑到邻近的麦垛,和别的孩子一起去玩了。苔丝脸色越来越红,带着一种奇特的羞怯和大胆,解开上衣,开始给小孩喂奶。

坐得离她最近的几个男人不好意思地扭过脸,对着田地的另一边,有些人开始抽烟,还有一个满怀痴情、怅然若失地抚摸着淌不出酒的砂罐。所有的女人,除了苔丝,都参与热烈的谈论,并且理着弄乱了的发结。

当婴孩吃足奶之后,年轻的母亲让婴孩坐直在自己的腿上,自己的眼睛望着远方,带着一种几乎算作憎恨的阴郁的冷漠,拨弄着婴孩;接着,她突然不顾轻重地把婴孩亲吻了几十遍,仿佛永远亲不够似的,孩子经不住由疼爱和鄙夷组合起来的奇特猛攻,哇地哭了起来。

“她可疼那孩子啦,虽然她装作憎恨的样子,嘴上还说她恨不得让孩子和她自己都死掉算了。”穿红裙子的女人说道。

“她过不了多久就不会那么说了。”一个穿浅黄色衣服的人接过话茬,“谢天谢地,反正日子长了,一个人对什么样的事情都会适应的。”

“俺猜,当初呀,也不是那么随随便便讲几句好听的话,事情就那么干起来了。去年有一天晚上,人们打狩猎林经过,就听见林子里面有人呜呜地哭呢。若是那个人走过去一看,那可就倒了八辈子的霉喽。”

“唉,不管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反正叫她遇上了,真是万分可惜呀。不过,话也说回来,这种事,通常只有长得最标致的人才能轮得上哩。相貌不好看的人哪,俺敢说没有丝毫危险,对不对,詹妮?”说这番话的果真是个相貌平平的人。

的确,真是万分可惜,即使是苔丝的仇人,看到她眼下这种情形,也会觉得可惜;她坐在那儿,一张嘴像一朵鲜花,一双眼睛又大又温柔,既不黑,也不蓝,既不灰,也不紫,而是把这些色泽集于一身,此外还有许许多多别的色调,只要你仔细看一看这些彩虹般的色调,就能发现,在深不见底的瞳孔的四周,围着一层又一层色彩,一道又一道阴影,若是没有从她家族继承下来的一点点漫不经心的神色,她简直就是标准的女人了。

这个礼拜,是她第一次跨出家门,走进田地。她这个决定连她自己也感到震惊。好多个月来,她用一个阅历不深的人所能想得出的种种悔恨,消耗、折磨着她那颗悸动的心,现在,她已经想通了。她觉得,她可以再次成为有用的人,再一次品尝独立自主的甜蜜滋味,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无论过去怎样,都已经不存在于眼前。无论过去导致了什么后果,反正时光会淹没一切,过不了几年,发生过的事情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就连她自己,也将埋没在青草之下,被人遗忘。与此同时,树林还照样是青枝绿叶,鸟儿照样鸣啭,太阳照样光辉灿烂。周围那些熟悉的景物不会因她的悲伤而阴沉,也不会因她的痛苦而憔悴。

她以为全世界都在关注她的情形,所以总是把头垂得低低的,其实这种想法,完全是一种幻想。她的存在、她的经历、她的激情、她的感觉,除了属于她自己,不属于任何人。对所有人来说,苔丝不过是一个转瞬即逝的念头。即使对她的朋友们来说,也不过是多几次关于她的念头罢了。假若她没日没夜地自悲自怜,他们也不过是说一句:“唉,她真是自作自受啊。”假若她力求欢快,排遣烦恼,从阳光、鲜花和孩子身上获取乐趣,他们也不过是念头一转:“嗨,她真能挺得住啊。”况且,若是一个人待在荒岛上,她会悲叹自己的遭遇吗?恐怕不会吧。还有,她若是一被上帝创造出来就发现自己是个未婚母亲,没有任何生活经历,只是一个无名孩子的母亲,那么,这种状况会使她陷入绝望吗?不,她只会心神恬然地对待一切,并且从中获得无穷的乐趣。由此可见,她的痛苦多半出于世俗的偏见,而不是出于自己生来固有的感觉。

不管苔丝是怎么推理的,反正有一种精神,促使她像从前一样,把自己打扮得干净整齐,下地干活,这时恰逢农忙季节,需要人手。正因为这样,她开始自尊自信,有的时候,即使是手里抱着孩子,她也能大大方方地看着别人。

收割的人们从麦垛上站了起来,伸了伸腰,熄了烟管。卸下来喂食的马儿再次被套到了红通通的机器上。苔丝快速吃完自己的午饭,招呼大妹妹走到身边,抱走婴孩,接着她系紧裙子,戴上浅黄色皮革手套,弯下腰,又从先前捆好的麦捆中抽出麦秸,做成草索,去捆另外一捆了。

下午和傍晚,苔丝和大家重复着上午的劳动程序,一直干到黄昏时分。然后,他们都坐在一辆最大的马车上,动身回家。一轮硕大的没有光彩的月亮,刚刚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伴送着他们,月亮的脸庞很像被虫蛀的托斯兰纳圣像头上的金叶光环。苔丝的女伴们唱着歌曲,表示她们对苔丝出门干活感到高兴,感到同情。但是,她们又忍不住恶作剧地哼几句谣曲,说是有一个姑娘,走进了一片可爱的绿林,出来的时候完全变了样儿。生活中,事情往往是祸福两抵的,苔丝身上发生的同一件事情,既让人们觉得应当引以为戒,又使苔丝成了村里面许多人心目中的最稀罕的人物。同伴们的这种友善举动使苔丝的情绪得到了更多排遣,活泼的情绪具有感染力,苔丝几乎变得快活起来了。

但是,道德上的烦恼渐渐消逝之后,一个新的痛苦又升腾在她那不懂社会法律的天性里面。她下工回到家时,很难过地得知,婴孩在午后突然得病了。这孩子的身体又娇嫩又弱小,很有可能生灾害病,但是她仍旧感到出乎意料的震惊。

婴孩来到世上,是一种触犯社会法律的行为,但年少的母亲已经忘记了这一点,她心灵的渴望就是好好地保护孩子的生命,使这种触犯继续进行下去。然而,很快她就明白,这个肉体小囚徒得以解脱的时刻将会降临,这比她所估计到的灾难来得还早。她发现这一点后,陷入了极度的痛苦,因为她所难过的不仅仅是孩子的死亡,而是孩子还没受洗礼。

对于自己,苔丝是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她心想,她所犯的罪,如果下地狱必遭火烧,那就烧个够吧。像所有的乡村姑娘一样,她把《圣经》念得很熟,并且按照要求读了有关阿荷拉和阿荷利巴的故事[17],知道这个故事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但是,同样的问题涉及她孩子的时候,她的看法就完全不同了。她的小宝贝就要死了,可灵魂还未获拯救呢。

差不多是睡觉的时间了,但她却冲到楼下,询问父亲是否可以去请牧师。这个时刻,恰逢她父亲对于古老高贵的家族感受最为强烈的时刻,对于苔丝玷污了高贵的荣耀也最为敏感,因为他从罗利弗酒店刚刚回来,在那儿经历了每个礼拜一次的畅饮。所以他声称,哪个牧师也不准进入他的家门,干涉他的事情,特别是在这个时候,更没有必要让家丑外扬。他把门锁了起来,钥匙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全家人都上床睡觉了,尽管苔丝极度痛苦,也只好睡下。她躺在床上,不断地醒来,到了午夜时分,她发现孩子的病情加重了,分明是奄奄一息,看上去好像平平静静,没有痛苦,而实际上,无疑是正在死亡。

她心里难受极了,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不安。钟敲了庄严的一点钟,在这个时刻,幻想跳出理性的桎梏,险恶的猜测变成坚如磐石的事实。她想,这孩子既然没受洗礼,又是非法的私生子,两罪俱在,一定会被打到地狱最底层的一个角落。她看见魔王手里抓着三刃叉,就像他们烤面包时用来热炉子的一样,把这孩子叉来叉去;在这个想象的画面里,她还增添了许许多多别的离奇古怪的惩罚,具体都是这个信基督教的国家平时给年轻人布道时所讲过的那些惩罚。她越想越可怕,觉得这些耸人听闻的情形活灵活现地显现在这幢寂静、沉睡的屋子里,她吓了一身冷汗,睡衣都湿透了,她的心脏每跳动一下,床也跟着晃动一下。

婴孩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母亲精神上的紧张也越来越强。她即使吻遍这个小东西,也已无济于事,她在床上再也躺不住了,开始在房间里心急如焚地走来走去。

“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呀,可怜可怜我的孩子吧!”她喊道,“你有多少怒火,全都发泄到我身上来吧,我心甘情愿受罚,可是,可怜可怜这个孩子吧!”

她靠在五斗橱上,语无伦次地祈求了好长时间,猛然跳了起来。

“哦!也许宝贝儿还能拯救!也许这样办也行!”

她说话时,显得那么快活,仿佛她的脸都在周围的昏暗中发出了光芒。

她点燃一支蜡烛,走到靠墙而放的第二张和第三张床前,唤醒了也睡在这间屋子里的弟弟妹妹。她把洗脸台往外拉了一点,自己站到台子后面,又从大水壶里倒出了一些水,叫弟弟妹妹们合着手掌,跪在她的前面。这些孩子还没有完全醒过来,看到姐姐的举动,一双双眼睛便越睁越大,但仍旧保持着下跪的姿势。苔丝从自己的床上抱起婴儿,一个孩子的孩子,因为这婴儿如此弱小,生他的人简直没有资格被称为母亲。然后,苔丝抱着婴儿,笔直地站在脸盆旁边,她的大妹妹翻开祈祷书,放在苔丝面前,就像教堂执事对待牧师那样,于是,姑娘预备为自己的婴孩行洗礼。

她身穿白色的长睡衣站在那儿,因此显得特别高大、庄严,一条又黑又粗的发辫在背后一直垂到腰部。微弱的烛光,和蔼暗淡,遮掩了她身上和面部那些在阳光下会暴露出来的瑕疵:手腕上被麦茬划破的痕迹,以及她眼中的倦容。高度的精诚,起了一种美化的效果,使那张曾经坑害过她的面孔,显示出纯洁无瑕的美丽,并且带有差不多等同于皇后的尊严。弟弟妹妹们跪在四周,他们那睡意蒙眬的眼睛显得发红,一眨一眨地等着姐姐做洗礼的准备,他们在这个时刻,因为昏沉欲睡,所以提不起精神,对眼前的事也不太感到好奇。

其中有一个问题给人印象最深:

“苔丝,你真的要给他施洗礼吗?”

年幼的母亲庄严地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那么你给他取什么名字?”

她以前没想过这一点,但是,当她继续施洗礼的时候,《创世记》中的一个词语[18]出现在她的脑中,于是她现在念道:

“哀愁,我现在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义,给你施洗礼。”

她洒起水来,顿时一片静穆。

“孩子们,你们说‘阿门’。”

细小的声音恭顺地说出了“阿门!”

苔丝继续说:

“我们接受这孩子。”——如此等等——“我们给他画一个十字。”

这时,她把手在水盆里蘸了蘸,用食指对着孩子热情地画了一个很大的十字,接着又念了一些行洗礼时惯用的句子,如说他要英勇地反抗罪孽、世俗和恶魔,并且自始至终做上帝忠诚的奴仆和战士。她接着规规矩矩地念了主祷文,孩子们像蚊子似的含含糊糊地跟着她念,念到最后一句时,他们把嗓门提高到了教堂执事的程度,对着一片寂静,齐声喊出了“阿门!”

这时,他们的姐姐越发坚信这一圣事的效果,便从心灵深处倾倒出后面的感恩祷文,她念得大方,念得狂热,声音像调整了音调的风琴,每当她心口如一的时候,总是会发出这种声音,而且,这声音不管谁听见了,一定会永远难忘。虔诚的狂喜几乎使她羽化升仙,她的脸上仿佛光辉四射,腮帮上也生出了两朵红晕,甚至连映在她眼中的小小的烛光,也像钻石一样闪烁。孩子们越来越恭敬地看着她,不再有心思向她提问了。在他们看来,她现在不像是个大姐姐,而是一位高高屹立的威严的巨人,一位天神,与他们毫无相同之处。

那个可怜的哀愁反抗罪孽、世俗和恶魔的斗争,注定只能得到有限的荣耀,考虑到他不幸的诞生,这对于他来说或许还是一种幸运。在清幽幽的晨光中,这名脆弱的战士和奴仆喘出了他的最后一口气,别的孩子们醒来之后,一个个哭得伤心极了,他们恳求苔丝姐姐再给他们生一个漂亮的娃娃。

施过洗礼之后,苔丝的心情就安稳了,一直保持到婴儿断气。天亮之后,她觉得自己在夜间对于小孩灵魂的恐怖猜测,的确有点过分,不管有没有根据,她反正已经恢复平静了,因为她觉得,如果上帝对这种非正式的洗礼仪式不予认可,不准孩子的灵魂升入天堂,那么,无论是对于她还是对于她的孩子,这种天堂都不值一提了。

这个不请自来的哀愁就这样离开了人间,他是个贸然闯入的人物,是不尊重社会法则的、伤风败俗的“自然”送来的一件劣质礼物。这个弃儿,还不知什么是一年,什么是一个世纪,对他来说,永恒的时光只不过有几天那么长,一间农舍就是一个宇宙,一个礼拜的天候就是四季的气象,短暂的婴孩生活就是他整个人生的体验,吸奶的本能就是人类的知识。

苔丝对于施洗礼的事已经考虑得够多了,现在又得考虑孩子在教义上能否按基督徒埋葬。这一点,除了教区牧师,谁也说不准,可他是个新来的,不认识苔丝。黄昏之后,她来到他家,站在门口,但没有勇气进去。她正准备放弃这一打算,转身返回,恰好遇上牧师从外面回家。因此,在幽暗的夜色中,她把自己的心事一股脑儿说了出来。

“先生,我有件事,想要请教你。”

他表示他愿意听一听,于是她跟他说了婴孩生病的事以及她怎样临时给他施了洗礼。

“先生,”她诚恳地补充说,“现在请你告诉我,我这样做,对他来说,是不是和你施洗礼是一样的?”

他自然而然地想到,自己就像一个生意人,本来该他做的事,却被顾客自己笨手笨脚地做了,所以他想说不一样。然而,姑娘的尊严以及她声音中奇特的温情融合在一起,影响了他,使他做出了高尚的举动,或者可以说,尽管十年以来,他竭力要让怀疑宗教的人们机械地信仰上帝的存在,可他的良心却没有完全泯没。人性和教士在他体内展开搏斗,结果,获胜的是人性。

“好姑娘,”他说,“效果完全一样。”

“那么,你能按基督徒来安葬他喽?”她快速问道。

牧师觉得自己被逼到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听说婴孩病情很重,他在夜幕降落之后,诚心诚意地到过她家,想给孩子行洗礼仪式,他不知道拒绝他进入家门的是苔丝的父亲,而不是苔丝本人,因此他不准许这一请求,认为这是不合常规的。

“啊——那是另外一回事了。”他说。

“另外一回事?为什么?”苔丝相当激动地问道。

“唉,如果这只是我俩之间的事,我一定会愿意的。可是,出于宗教方面的特别的原因,我怎么也做不到。”

“就这一回,先生!”

“我真的不能!”

“哦,先生!”她边说边抓住他的手。

他抽出手,摇了摇头。

“那我就不喜欢你了!”她忽然发怒,“我再也不上你们教堂去了!”

“说话别这么鲁莽嘛。”

“如果你不愿意,对他来说是不是也一样……是不是也行?看在上帝的分上,跟我说话的时候,不要以圣人对待罪人的态度,请你像平常人对待平常人那样,唉!”

牧师怎样把自己的回答与自己在对待这类事情上的严格观念调和起来,这是我们常人所不能理解的,当然我们可以原谅。他多少有些感动,因此又像方才那样回答说:

“效果完全一样。”

于是在那个晚上,婴孩装在一个小小的松木箱子里,上面搭了一条用旧了的女人披巾,被带到教堂墓地,点了灯笼,花了一个先令和一品特啤酒雇了教堂司事,把婴儿葬在墓地的一角。在这个寒酸破乱的角落里,上帝允许荆棘生长,允许用来埋葬未受洗礼的婴孩、劣迹昭彰的酒鬼、自尽的懦夫以及别的可以想得出的该被打入地狱的人。然而,苔丝也顾不得这块地方是否适宜,她在一个傍晚时分,趁人不备的时候,溜进了墓地,大着胆子用一根绳子把两片板条绑成了一个十字架,扎上鲜花,竖在婴孩的坟头,在坟脚也放上了一束鲜花,并且插在能把花儿养活的小水罐里。尽管罐子外面略微一看,就可以发现写着“基维尔果酱”的字样,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个慈爱的母亲处于高远的幻觉之中时,她的眼睛是不会注意到这类东西的。

第十五节

罗杰·阿斯堪[19]说:“根据经验,我们得经过长久的游荡,才能发现一条捷径。”然而,通常的情况是,这种长久的游荡把我们弄得不适宜继续前行。那么,我们的经验对于我们又有什么用处?苔丝·德贝菲尔的经验也正是这般无能为力。她最终学会了该怎么做人,可是,她现在学会了,又有什么用呢?

假若是在上德伯维尔家之前,她和大众所知的各种格言圣训,都能给她的一言一行以强有力的引导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她绝不会上当受骗。但是,无论是苔丝,还是任何别的人,都只有在那些金玉良言已经派不上用场了的时候,才能领会它们的全部道理。她,还有好多别的人,会学着奥古斯丁的口气,讥讽地对上帝说:“你制定出的章程,超出了你准许人照办的程度。”[20]

在冬季的那几个月里,她一直待在父亲家中,拔拔鸡毛,喂喂火鸡,养养鸭鹅,要么就把她轻蔑地丢弃一旁的衣服找出来,改给弟弟妹妹穿。这些都是原先德伯维尔送给她的华丽服装。现在写信求他嘛,她可不愿意。但是,人们以为她在一个劲儿干活的时候,她却常常双手抱在脑后出神。

她以哲学家的眼光来观察岁月循环中的日子:在特兰岭的那个夜晚,以狩猎林作为黑暗的背景,她经历了遗憾终身的灾难,还有那婴孩出生和去世的日子,还有她自己出生的日子,还有别的发生了与她有关的事件而显得特别的日子。有一天下午,当她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美貌的时候,她突然想到,还有另外一个日子,比她的任何一个日子都更为重要,那就是她死亡的日子,到时候,全部美颜将会丧失殆尽,这一天将悄然藏进一年中的其他日子之中,每当她年复一年地经过这个日子时,它也不发出一点声息,可是这个日子确确实实地存在着。这个日子到底是哪一天呢?为什么她每年遇到这个冷酷的日子时,一点儿也不觉得寒气袭人?她只是有着和杰里米·泰勒[21]一样的想法,觉得在将来的某一天,熟悉她的人会说:“今儿——是可怜的苔丝去世的日子。”说这句话时,他们心里头不会产生什么特别的东西。可是,这个弃世归天、完结生命的日子,她还不知道是哪年哪月,哪个星期,哪个季节呢。

苔丝就这样差不多一下子由单纯的姑娘变成了复杂的妇人。她脸上映出了沉思的符号,她声音中也时常出现了悲剧的语调。她的双眼变得更大,也更富有表情。她变得这么标致,应当被称为完美的创造物了。她的外貌楚楚动人,引人注目,她那颗女性的灵魂也没有沉沦,尽管经历了过去一两年的繁乱可怕的遭遇,可她没被压垮。假若不是世俗的偏见,她的那番经历倒真的是一次难得的教育呢。

由于她离群索居,加上她的遭遇本来就不是人人皆知,所以现在马洛特村里几乎没人记得那些事了。但是,她心里也很明白,在这块地方,她永远不会真正好过,因为这儿的人亲眼见过她家企图与有钱的德伯维尔一家“连宗”。而且还企图通过她,来实现更亲密的结合,亲眼见过这种企图最后以失败告终。至少,得待到多年以后,待到她完全忘却这件事情之后,她在这儿才会感到轻松。然而,即使现在,苔丝也感觉到,充满希望的生命仍旧在心里热烈地搏动,在一个不知道她往事的僻静的角落里,她一定可以喜气洋洋。逃避过去,逃避一切与过去有关的事物,那就是把过去化为虚无,而要做到这一点,她就必须离开此地。

她不禁自问:女人的贞操真的是一次失去就永远失去了吗?她若是能够把过去的事情遮掩起来,那么她就能证明这句话不可信。一切有机体都有复原的能力,为什么处女的贞操偏偏就不能呢?

她等了好长时间,始终没有找到再次离开的机会。眼前又将是一番春光明媚的景象,她几乎听得见万物萌芽、蠢蠢欲动的声音了,这一情形感动了她,正如也感动了野兽一样,使她急于远走高飞了。结果,在五月初的一天,她母亲的一个老朋友给她寄来了一封回信(苔丝从未见过她,不过很久之前,曾写信向她询问过),说是往南好些英里的地方,有一个奶牛场需要一个手脚灵巧的挤奶女工,场主很乐意雇用苔丝一个夏天。

这地方还没有她所企盼的那么遥远,不过,大概也够远的了,因为她的活动范围实在很小,知道她的人实在有限。对活动范围有限的人来说,一英里就好像地球一度,一区就好像一郡,一郡就好像一省、一国。

有一个方面,她态度是很坚决的:以后在她新的生活里,不管是在梦幻还是在现实中,都不能再受德伯维尔这个空中楼阁般的姓氏纠缠了。她这个苔丝只想做一个挤奶女工,不想做任何别的。虽然她们母女俩没谈到这方面的问题,可做母亲的非常清楚女儿的情感,所以她一次也没有提及武将世家之类的话。

然而,人的思想常常是自相矛盾的,这个新地方之所以对苔丝发生兴趣,原因之一就是它恰好在她祖辈故土的附近(因为尽管她母亲是个地地道道的布莱克摩人,可他们却不是)。她要去的那个奶牛场叫作塔尔勃塞,离德伯维尔家族从前的几处宅第不远,就靠近她一些有钱有势的老祖宗的坟地。她或许可以去看一看,想一想,不仅是德伯维尔家族像巴比伦一般倾倒,而且连一个卑微的后裔也无声无息地失去了个人的清白。她老是在想,会不会由于她在祖辈的领地上,因而可以遇到什么新奇的好事?她体内有种精神自动地升腾起来,就像嫩枝里的液汁一样。这是没有耗尽的青春,经过暂时的压抑之后,又重新激荡起来,并且还带来了希望以及不可抑制的寻求欢乐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