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节 怎样排查事故隐患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2012〉103号)(以下简称《导则》)要求,事故隐患的排查可通过以下途径:
1.日常排查
通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在日常隐患排查中应重点关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
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专业排查
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4.季节性排查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如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
当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开展对本企业的举一反三安全检查。如2013年吉林省一家涉氨企业因氨泄漏发生火灾爆炸的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各地涉氨企业都拉网式地开展了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进行了事故类比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