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商君变法,有迹可寻
【原典再现】
子曰:“中庸其至①矣乎!民鲜②能久矣。”
【重点注释】
①至:极致,顶峰。
②鲜:很少。
【白话译文】
孔子说:“中庸之道应该是(做人的)最高的境界了,但百姓却很少理解它,更不要说坚持了,这种情况已经太久了。”
【鉴赏评议】
中庸之道是一个人为人处世的最高法则,也是人格修养的最高境界。它如此之高深,如此之神秘,实在是令常人深感可望而不可即。既然如此,那我们又为何去为之而不断努力呢?为之努力的意义又在何处呢?
事实上,古时候,先贤们就已经意识到了以中庸之道作为个人的行为准则,不仅会影响人的一生,亦会使自身受益无穷。先贤们正是看到了中庸之道的高明与伟大,希望以此造福于子孙后代,对子孙后代进行智慧启蒙与德行培养。
不过也正是由于中庸之道的伟大,让并不知晓它的人们感到神秘,再加上当时知识传播的困难,导致了这种伟大的思想在百姓当中鲜有人知。书本在当时是只有富贵人家乃至王侯之邸才能拥有的东西,对于贫苦百姓来说,想读到一本书是非常之困难的事情。读书尚且不易,何况思想的推广呢。所以孔圣人才会发出如此之感叹。
【深度解读】
以时为据,历久弥新
一种优秀的思想,或者说一部优秀的法典,在刚刚开始的时候,总是无法获得大家的理解与认可,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慢慢地体会到其中的精妙,进而非常容易接受它并将它推广开来。
为秦王朝效力的商君本是卫国公室的庶出公子,名鞅,姓公孙,后人称之为商鞅、卫鞅、公孙鞅。他在年轻的时候喜欢刑名法术之学,这为其日后变法打下基础。公叔痤病重之时,曾向魏王举荐卫鞅,并提及卫鞅之才,但并未得到魏王的重视。公叔痤去世后,卫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寻求贤才,欲重建穆公的霸业,便西行进入秦国。
来到秦国之后,卫鞅通过孝公的宠臣景监求见孝公。卫鞅三次觐见孝公,终于得到秦孝公的赏识并被孝公任用。卫鞅准备变法,但秦孝公担心会遭到非议。卫鞅告诉他说:“行动迟疑就不会成名,做事犹豫就不会成功。有超常之举的人,本就会被世俗所非难;而有独到见识的谋划者,必将会被百姓所讥讽。愚蠢的人对已经完成的事情都感到困惑,聪明的人事先就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不能和百姓谋划新事物的创始而可以和他们共享成功的欢乐。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与世俗合流,成就大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共谋。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孝公大为赞赏,并任用卫鞅为左庶长,且下达了变法的命令。
变法之令是下达了,新法业已完备,但卫鞅并未将其公布于世,因为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卫鞅在都城的南门立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对百姓说:“若有人能将其搬至北门,赏十两黄金!”结果却没有人应,人们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卫鞅于是再度宣布:“如果谁能把它搬到北门,赏五十两黄金!”这时人群中有一位大汉,扛起木头就往北门走。搬到北门之后,卫鞅当时便赏给他五十两黄金,人们纷纷表示卫鞅很讲信用。在取得民心之后,卫鞅随之颁布新法。
法令实行一年之后,来国都说新法不适的秦国百姓数以千计。就在这时,秦国的太子触犯了法令。卫鞅说:“法令无法实行,是由于上层的人触犯法令。”于是便准备依法惩处太子。因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无法施加刑罚,所以便对太子傅公子虔、太子师公孙贾行刑。转天,秦国的百姓便都服从法令了。新法推行十年后,秦国百姓皆大欢喜,社会安定,真正做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山中没有了强盗,百姓安居乐业,家家富裕,人人满足。而且百姓都勇于为国作战,惧怕私人斗殴,秦国的军队所向无敌,所到之处无不惧怕秦军。
卫鞅的变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后来又进行了二度变法,使秦国的国力一跃而上,成为当时战国七雄之一,为日后秦王嬴政合并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秦孝公也将於、商等十五邑敕封于卫鞅,从此号称商君。
纵观卫鞅变法的过程,不难看出,在新法刚刚施行的时候,遇到了很多的阻碍。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它带给他们的好处,从而能够更为自愿地去接受它、实行它。中庸之道亦是如此。
科技的发达,信息的广泛,对于思想和文化的传播是十分有利的,中庸之道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直到现在,中庸之道仍没有被大多数人所熟知,甚至于有的人并不知道中庸是什么。我们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去迷恋那些外来的文化,疯狂地吹捧外国的文化,却忽视了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我们是否会反思自己,为什么我们会把祖先留下的文化弃之不顾?为什么我们会如此追求外来文化?究竟是什么造就了这一切?这都是值得我们去好好反思的。我们不应该将传统文化抛弃掉,因为现在我们能够享受的知识与文化,都是我们的先祖在五千年的历程中一点一滴为我们凝聚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