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问题
当然,知识是灵魂的食粮;可是朋友,我们必须注意,讲授伦理学的人都夸赞他所卖的东西,就像批发或零售肉体食粮的商人一样;他们不分好坏地夸赞其所卖的货品,而不知何者真正有益,何者真正有害;顾客之中除偶尔有内行人或医生外,也是茫无所知。同样,那些满腹经纶周游各地向求知者批发或零售知识的人,无不卖瓜说瓜甜;朋友,假如他们大部分实在不知道知识对灵魂的影响,我并不引以为奇;他们的顾客除非恰好是灵魂的医生,否则也同样茫然不知。因此,假如你能分辨善与恶,就可以安全地购买普罗泰戈拉或任何人的知识;否则的话,那么朋友,就须住手,不要靠碰运气而危害你宝贵的利益,因为买知识的风险远比买食物的风险大得多……
——柏拉图《普罗泰戈拉篇》
在过去几个世纪中,自豪与乐观精神代表了西方文化的特色:自豪的是,人藉着理性去了解和征服自然;乐观的是,它实现了人类最热切的希望,也就是为最大多数人谋求了最大幸福的成就。
人之所以自豪是有道理的,因其具有理性而创造了物质世界,它的实在甚至超过了神话中的幻境和乌托邦理想世界的梦想。人驾驭了自然的力量而使人类获得富裕生活所必需的物质条件;虽然有许多目标尚未达成,但这指日可期,同时生产问题——也是过去的问题——在原则上已获得解决,这是毋庸置疑的。现在,人能够认识到人类团结一致共同征服自然的构想,不再是一种梦想而是可以付诸实现的,这种认识也是历史上所未有的。人难道不应该觉得自豪并且对人类的未来具有信心吗?
然而,现代人却感到惶恐不安而且越发彷徨失措。他虽然拼命地工作力求上进,但是对自己一切活动的徒劳无功却茫无所知。虽然他处事的能力增进了,但对个人生活、对社会却觉得力穷心绌。人虽然创造发明了种种新的、更佳的方法来征服自然,但他却陷入了那些错综复杂方法的迷津中,而未能觉察到这些方法只有实现了人的目的才有意义。人虽然成为大自然的主宰,但却沦为他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机器的奴隶。人对一切事物虽然具有丰富的知识,但却忽视了人类生存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诸如人是什么,他应该如何生活以及如何发挥其所秉有的无比能力而予以创造性的运用。
现代人的危机不但导致希望的黯淡,而且也引起曾经促进政治、经济进步的开明思想的消敛。真正的进步思想反被称为幼稚的幻想,而完全对人缺乏信心的“现实主义”却大行其道。崇高的思想及人的权能虽然曾给予人类力量和勇气而达到最近几世纪来的伟大成就,但是这种思想现在却被我们偏要走向认定人的根本无能和卑微的老路所左右。这种思想已有毁灭我们文化发展根源的趋势。
开明的思想教导人们信赖自己的理性,以它作为建立正确的道德规范的圭臬;同时教导人们对善与恶的明辨须依靠自己,而不须依赖天启和教会的力量。开明思想的真谛是“勇于求知”,它具有“信赖自己的知识”的含义,同时已经成为现代人一切努力和成就的一股激励力量。由于人类对自主和理性的存疑日增,使得人们既无法得到天启又缺乏理性的引导,于是产生了是非莫辨的现象。人们被驯至接受相对性的见解而认为价值的评断和道德的规范纯属爱好或偏爱,而且在此方面无法予以客观的正确说明。但由于人类若缺乏价值和道德规范就无法生存,这相对性的见解易使人类朝向不合理性的价值标准方面去追求;使得人类不得不回到希腊开明时代、基督教世纪、文艺复兴以及欧洲18世纪之启蒙运动所曾经需要改革的旧环境。然而对于今日人类,却是国家的种种需要、对有魄力领导者的神秘特质以及对强力机器与物质上成就的狂热追求,成为了人类道德规范和价值评断的根源。
我们对此现象能视若无睹吗?我们赞成在宗教和价值的相对论说之间任意选择吗?是否允许我们在伦理方面放弃理性?是否允许我们相信自由和奴役、爱与恨、真理与虚伪、诚笃与机会主义、生与死之间的选择只不过是许许多多主观上偏爱的结果?
诚然,除此之外尚有其他的途径。正确的道德规范可以而且也只有靠人的理性来建立。人对于价值的分辨和评断也能和对其他方面依据理性而评断一样正确。人本主义伦理思想的伟大传统,已为依据人的自主和理性的价值标准奠定了基础。这些标准乃以“人们要想明辨是非则须了解人性”为前提。因此,这些标准基本上也属于心理问题。
倘使人本主义的伦理是以了解人性为基础,那么现代心理学,尤其是精神分析,应该是人本主义伦理发展最强大的推动力量之一。但是精神分析虽使我们对人的了解已大有增进,我们对人为什么要生存以及人应该做些什么,却未能进一步了解。心理分析的主要作用在于“探究”、证明价值评断和道德规范乃是非理性(而且常是无意识的)欲望和恐惧的合理化表现,因此不配称为客观的正确性。虽然这种“探究”本身有其特殊价值,但由于其仅局限于批评而不能进一步的发展,则会渐失效果。
在精神分析方面,为使心理学成为一门自然科学,而将心理学与哲学及伦理学方面的问题分离,实属错误。它忽视了一项事实,那就是人类的人格除非从整体上(包括其需要寻求生存意义的答案和生存上所不可或缺的道德规范)来观察,否则无法了解它。弗洛伊德的“心理的人”在立论上也和古典经济学的“经济的人”一样的不切实际。如不了解价值的本质和道德的矛盾现象,则不可能了解人和人在情绪与精神上的紊乱。心理学的进步并不在于把既定的“自然”范畴与既定的“精神”领域分离且特别注重于后者,而是恢复到人本主义伦理学的伟大传统;人本主义伦理学对人的观察系以物质与精神的整体性为着眼点,相信人皆以他自己为目标,而且达到这目标的条件是“人必为己”。我撰写本书之目的在于重申人本主义伦理学的正确性,说明我们对人性方面所获的知识不会使我们走上相对性伦理学的道路,相反,会使我们相信伦理上行动的规范系以人性为根源;道德规范系以人的秉性为基础,如违反这些规范会使精神与情感瓦解。我说明成熟和完整人格的品性——自发创造的品性的构成乃是“善”(virtue)的根源和基础,同时在最后的分析中指出“恶”(vice)和人的自我(own self)和自残(self-mutilation)无关。人本主义伦理学的最高价值不是舍己(self-renunciation),也不是自私(selfishness),而是自爱(self-love);不是否定个人,而是肯定真正的自我。人要想对价值获得信心,则须了解他自己以及了解他的本性是否具有向善和自发创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