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发展与进步
在一般话语体系中,“增长”(growth)、“发展”(development)与“进步”(progress)频繁地作为同义词被引用。而在研究工作中,我们有必要一一加以区分,尽管有时候略有点强制性。“经济增长”在本书中的定义是,一个既定社会中所有商品和服务的总产出的持续增加。近几十年来,国内生产总值(GDP)代表该总产出,即在一国疆域内产出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在如今全球化的经济中,统计当局愈来愈难追踪跨国的收入报酬,尤其是本国公民在别国生产的商品和服务。在计算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GNP)时,这部分只好不算在内。在本书的大部分讨论中,这些概念之间的差异可以被忽略,因为这三个总量移动的方向差不多总是一致的。尽管有关早期的国民收入数据缺失,部分情况下,我们仍可以估算出。而且,即使没有任何特定的计量数据,借助间接证据,我们也随时可以确定在某个特定时期的总产出是增加、减少,或是大致持平。
总产出的增长可以是由于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和资本)投入的增加而引起的,或者是由于生产要素使用效率的提高而引起的。如果人口在增长,总产出有可能增长,但人均产出不一定增长。事实上,如果人口增长率超过总产出的增长率,人均产出甚至有可能减少。就福利比较而言,以人均产出为衡量尺度,经济增长才有意义。
当我们在比较两个不同社会的产出,或者比较同一社会在不同时点的产出时,难题就出现了,其原因为两条。首先,一般来说,国民收入及类似的量度都是以货币单位给出的,而货币单位的价值却相当不稳定,常常难以比较。我们实际缺少的是一种衡量“实际”收入的单位,即由一个不变的实际价值单位来衡量的收入。对于获取这一不变值会有多少实际障碍,我们在这里并不关心,我们只想让读者记住这一点,并以此来评估书中以后出现的比较。第二个难题是比较两个不同经济体的产出,而它们的产出构成却大不相同。如一个经济体的产出是未经加工或粗加工的农产品,另一个产出大部分是精加工的制成品。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但它的计量数据通常仍可带来颇有收获的分析。
“经济发展”在本书中是指伴随着经济结构或组织巨大变化的经济增长,如由自给型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和贸易经济,或制造业和服务业相对于农业的增长。结构和组织的变化可能就是增长的“动因”,但不一定是必然,有时因果关系是朝相反方向行进的。或者,这两大变化是经济内部或外部其他变化的联合产物。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更详细地讨论经济结构和结构变化。
经济增长在这里定义为一个可逆的过程,也就是说,增长过后可能是衰退。从逻辑上讲,经济发展同样是可逆的,尽管组织和结构极少逆转回以前一模一样的形式。在长时间的经济衰退期间或期后,常常会发生某种形式的经济“倒退”——退回到更简单的组织形式,但一般与以前存在过的形式不同。
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被普遍认为是“好事”,但本质上是与价值无关的术语,即对它们的衡量和描述可以不掺杂道德规范。但“经济进步”这一术语显然是另外一回事,除非是非常狭义的定义。在现代世俗的道德标准下,增长和发展往往被等同于进步,尽管它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从某种道德标准来看,物质世界的增长可能被认为是有害于人类的精神世界。甚至以当代的标准来衡量,越来越多的生化武器生产、核武器竞争以及一些有害于环境的生产流程尽管是经济增长的表现,但绝少会被认为是进步的标志。
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不等同于进步的另一个理由是,人均收入的增加并未揭示收入的分配。怎样的收入分配算“好”或“坏”,这是个规范性问题。对此,经济学几乎无权评判。经济学只能说在某些情形下哪一种收入分配更有助于增长,但从道德角度而言,那是循环推理。在特定的道德假设前提下,我们可以这么认为,较低的人均收入和较公平的收入分配比高人均收入和不公平的分配更可取。然而,这样的观点不属本书讨论的范畴。因此,下面描述和分析的增长和发展与进步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