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威尔纪实作品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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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天,我的英语课突然中断了。天气越来越热,我的一个学生觉得没精神继续上课,辞退了我。另一个学生没有通知一声就搬走了,还欠我十二法郎。我身上只剩三毛钱,没有半丝烟草。有一天半的时间我既没东西吃也没烟抽,到最后我实在是饿得不行了,把剩下的衣物塞进行李箱,拿到当铺里去。这让我充阔佬的伪装彻底暴露,因为要把衣服拿出旅馆,我得征求F太太的同意。我记得当我询问她的时候,她是那么惊讶——我居然没偷偷地把东西搬走。在我们这一区,趁夜搬家逃避房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是我第一次进法国的当铺。我穿过巍峨的石门(上面当然写着“自由、平等、博爱”,在法国甚至连警察局也写了这则标语),走进一间宽敞空旷的房间,看上去就像进了一间教室,里面有一个柜台和几张长凳,有四五十个人在等候着。一个人把要当的东西放上柜台,然后坐了下来。很快职员就会估算出物品的价值,然后喊道:“几号几号,五十法郎你当不当?”有时东西只值十五法郎,或十法郎,或五法郎——无论当价是多少,整个房间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我走进去的时候,那个职员没好气地嚷道:“八十三号——过来!”然后吹了一声口哨,招了招手,似乎在叫一只狗过去。八十三号走到柜台前。他是个老人,留着络腮胡子,穿着一件长大衣,领口也扣上了钮扣,裤脚都磨烂了。那个职员什么也没说就把包裹推过柜台——显然,那个包裹一文不值。它掉到了地上,散了开来,原来是四条羊毛男装长裤。大家都笑得乐不可支。可怜的八十三号收拾起裤子,蹒跚着走了出去,自言自语地嘟囔着。

我当的那些衣服,连同那个行李箱,花了我二十英镑,而且很新。我以为起码值个十英镑,或五英镑(进了当铺东西就只能当四分之一的价钱),也就是二百五十或三百法郎。我就在那儿等候着,以为起码能当个两百法郎。

最后,那个职员叫了我的号码:“九十七号!”

“在。”我站了起来。

“七十法郎?”

价值十英镑的衣物就只当了七十法郎!但争辩根本没有用。我刚才见到别人试图争辩,那个职员立刻拒绝典当。我拿着钱和当票走了出去。现在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外,我没别的衣服了——那件大衣的肘部快磨穿了,但还能当点钱,另外还有一件衬衣。后来我才得知下午去当铺的话比较好,因为那些职员都是法国人,和大多数法国人一样,他们吃了午饭后脾气会好一些,但为时已晚了。

等我回到家,F太太正在小酒馆拖地。她走上台阶和我打招呼,从她的眼神我看得出她很担心我能不能交房租。

她问道:“你那些衣服当了多少钱?不是很多吧?”

“两百法郎。”我立刻回答。

“乖乖!”她惊讶地说道。“还不赖嘛。那些英国衣服一定很贵!”

我这个谎言省了我很多麻烦,奇怪的是,我居然一语中的。过了几天我真的收到了两百法郎,那是一篇新闻稿的稿费。虽然我很不情愿,但这笔钱我悉数交了房租。因此,虽然接下来几个星期我几乎快饿死了,但起码不至于流离失所。

现在我必须找到一份工作。我想起了一个朋友,他是俄罗斯籍的服务员,名叫波里斯,或许他能帮得上忙。我是在一家医院的公共病房里和他认识的,他左脚得了关节炎,正在接受治疗。他告诉过我,如果我生活上有困难可以去找他。

关于波里斯我想说几句,因为他是个很有趣的人,是我相识很久的老朋友。他大概三十五岁,块头很大,颇有军人作风,本来是个相貌堂堂的美男子,但由于生病长期卧床,变得非常臃肿。和大多数俄国难民一样,他以前的生活堪称是一场冒险。他的父母原本都是有钱人,俄国爆发革命时被杀了,他参军打完了整场俄国内战,隶属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兵团,照他的说法,那是俄军里最精锐的部队。战后他先是在一家毛刷厂工作,然后在雷阿勒看门,后来还干了洗碗工,最后晋升为侍者。生病前他在斯克里布酒店上班,一天光小费就有一百法郎。他的理想是当上主管,攒上五万法郎,在塞纳河右岸开一家小餐馆。

波里斯总是说那场战争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当兵打仗是他的志愿,他读了许多关于军事战略和军事历史的书籍,能告诉你拿破仑、库图佐夫[3]、克劳塞维茨[4]、莫尔特克[5]和福熙[6]的所有军事理论。任何与军事有关的事情他都感兴趣。他最喜欢去蒙帕纳斯那家丁香园咖啡厅,就因为外面有一座内伊元帅[7]的塑像。后来波里斯和我有时会结伴去商业街。如果我们乘地铁去,波里斯总是会在康布罗纳站而不是商业街站下车,虽然商业街站要近一些。他喜欢康布罗纳将军[8],在滑铁卢战役中敌人向他劝降,他的回答却是:“呸!”

俄国革命留给波里斯的就只有他的军功勋章和几张兵团的老照片。他当掉了一切东西,单单保留了这些。几乎每天他都会把相片放在床上,然后谈论着里面的内容:“瞧,我的朋友,你看到了吗?我就在连队的前头。都是好男儿,是吧?可不像法国的那些瘦皮猴士兵。那时我二十岁,当了上尉——不赖吧?是的,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兵团的上尉,我父亲曾经是个上校呢。

“啊,是的,我的朋友!这就是天意弄人!我原本是俄国军队的上尉,然后,嗖!革命爆发了——我落得身无分文。1916年的时候我还在爱德华七世酒店住了一个星期,而1920年我想在那儿当个看更的。我当过看更的、看酒窖的、扫地工、洗碗工、搬运工、厕所服务员。我以前给服务员小费,现在是服务员,等着人家给小费。

“啊,但我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像个绅士,我的朋友。我说这个可不是在自夸,前几天我在算我这辈子有过多少个情人,我算出来的数字是二百多个。是的,起码两百个以上……啊,好嘛,女人总是会回来的。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能夺取胜利!鼓起勇气来!”等等这些话。

波里斯的性情很古怪,喜怒无常。他一直希望自己可以回到军队里,但他却当了那么久的服务员,一副点头哈腰的模样。虽然他攒下的积蓄从未超过几千法郎,却认为终有一天他能开一家自己的餐馆,变成有钱人。后来我发现,所有的服务员说话思考都是这副德性,这让他们安于当一个服务员。波里斯总是兴致勃勃地谈论着在酒店工作的日子:

“当服务员就像一场赌博,”他总是说。“你可能穷困潦倒而死,也有可能在一年之内发财。你没有工资,挣钱全靠小费——账单的十分之一,还有香槟的酒塞,拿到卖酒的公司领提成。有些人给小费可阔绰咧。比方说,马克西姆酒店的酒吧招待员一天可以挣五百法郎。旺季的时候还不止五百法郎……我自己一天挣过两百法郎。那是在比亚里茨的一间酒店,正值旺季。所有的员工,从经理到小工,每天工作二十一个小时。工作二十一小时,只有两个半小时睡觉,连轴转干了一个月。不过挺值的,一天两百法郎呐。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时来运转。有一次我在皇朝酒店工作,一个美国客人吃晚饭前叫我过去,要了二十四杯白兰地鸡尾酒。我用一个托盘盛了整整二十四杯端了过去。‘来,伙计,’那个客人说道。‘我喝十二杯,你喝十二杯,喝完后如果你能走到门口,我就给你一百法郎。’我走到了门口,他给了我一百法郎。一连六个晚上他都做了同样的事情:叫我喝十二杯鸡尾酒,然后给我一百法郎。几个月后我听说他被美国政府引渡回去了——罪名是盗用公款。你不觉得这些美国佬其实蛮不错的吗?”

我喜欢波里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下下棋,聊聊战争和酒店。波里斯总是劝我去当个服务员。他总是说:“这种生活很适合你,等你上班了,一天挣一百法郎,找个漂亮小妞,多美啊。你说你要写书,别瞎扯了。靠写书挣钱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和出版商的女儿结婚。但如果你刮刮胡子,你会是个优秀的服务员。你个子够高,又会说英语——这两样是当服务员的首要条件。等我这条该死的腿好了,我的朋友,如果你想找工作就来找我吧。”

现在我没钱付房租,而且饥肠辘辘,我想起了波里斯的承诺,决定立刻找他帮忙。虽然他许下过承诺,但我可没想过那么容易就当上服务员,不过我会洗盘子,他应该可以帮我找到一份在厨房洗碗的工作。他曾说过夏天的时候要当洗碗工只要开口就行。能有这么一个朋友可以依靠,我心里觉得真是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