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党的十九大提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
毛泽东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邓小平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2]
一、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三者关系而言,政治清明是我们在政治建设方面要达到的基本目标,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是实现政治清明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干部清正更是具有基础性作用。
(一)“三严三实”是新时代合格领导干部的基本标准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为政之道、要在得人。以什么样的标准用人、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树立什么样的导向,这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3]可以说,“三严三实”是对德才兼备的细化与解释,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4]的具体化,也是新时期党的干部的基本标准。
1.“三严三实”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在党的建设上形成了“从严”和“务实”的基本要求。回望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90多年的奋斗历程,“从严”和“务实”一直为中国共产党的历代主要领导人所强调,也一直为中国共产党全党所实践。
首先来看“从严”。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始终坚持从严治党,始终强调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早在1929年年底,毛泽东就在为红四军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所写的决议中提出要纠正极端民主化的观点和非组织的观点。在全面抗日战争开始之后的1937年9月,毛泽东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列举了自由主义的11种主要表现,诸如“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命令不服从、个人意见第一”“摆老资格,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等,并且指出了自由主义的严重危害,号召全体党员和革命同志起来反对自由主义。在1938年9月至11月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在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中重申了党的纪律要求:“(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5]在解放战争不断取得胜利的历史进程中,针对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地方主义思想和无政府状态等,中共中央在1948年以后连续发出指示,要求在全党各级组织中建立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对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统一党的意志和纪律,活跃党内民主生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起了重大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党面临更加艰巨的建设任务,处于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面对国内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和腐化苗头,开展了整党整风以及“三反”“五反”等运动,进一步严肃了党的纪律,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明确指出:“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义,打击邪气。”1985年11月,中共中央整党工作委员会发出《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在党的文件中首次提出要“从严治党”。党的十三大以后,“从严治党”作为党的一项工作方针出现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之中,党的十四大把“从严治党”正式写入了党章,成为一项管党治党的重要方针和基本遵循。江泽民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围绕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个重大问题,提出了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胡锦涛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一个政党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党的先进性必须在实践中形成、在奋斗中坚持、在发展中创新,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重在建设。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并且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式宣布我们走向“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这应该看作是党的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其次来看“务实”。近代的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社会形态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是“最大的实际”。中国共产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逐步探索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并最终带领全中国人民沿着这条道路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然而,这些实践成果与理论成果的取得过程却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延安整风运动以前,中国共产党党内或多或少的存在着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指示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主观主义错误思想。1942年至1945年,中国共产党在全党范围内普遍开展了以“反对主观主义、反对宗派主义、反对党八股”为主要内容的延安整风运动,为带领全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强大的思想基础。通过整风运动,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就强调不走苏联走过的弯路,并开始探索适合中国自身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但后来由于没有坚持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至使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了巨大的挫折。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在这次会议上形成的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总结数十年的实践探索经验,作出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决策,同时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此后的40年中,中国共产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也打造了一支强大的能够担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干部队伍。
历史的车轮已经驶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国也已经进入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历史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3月所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关于培养、选用干部的“神圣宣言书”,是对党员干部身上的不良作风的“宣战书”,是对党的“从严”、“务实”的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2.“三严三实”是对干部标准问题的正本清源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都是明确的,可以说既有一以贯之的普遍要求也有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时代要求。在革命战争年代,能够英勇地冲锋陷阵、不怕牺牲的干部就是好干部;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懂政治、懂业务、又红又专的干部就是好干部;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支持、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胆改革、锐意进取的干部就是好干部;在进入新世纪以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就是好干部。而忠诚于党、忠于人民、信仰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可以说是一些贯穿性的“普适标准”,即无论在什么时期都是适用的。然而近些年来,“由于受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影响,由于一些地方选出来的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明显不合格,甚至出了一些‘带病提拔’、违规提拔的干部”[6],选出来的一些人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标杆作用,反而对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产生了消极影响,致使党内很多人对培养、选用干部标准的认识开始模糊了。比如说,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懂政治、讲政治是指要求其增强执政意识、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等,但是在一些地方,懂政治、讲政治却变成了搞庸俗的人际关系、媚上欺下、弄虚作假,而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反倒成了不懂政治。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的党组织在把握党员领导干部的培养、选用的标准方面存在明显过宽过松甚至姑息纵容的情况。在干部队伍中,有的人在信仰问题上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甚至向往西方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有的人在思想上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有的人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糊里糊涂当官,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人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不敢亮剑,甚至故意模糊立场、耍滑头;有的人在生活上奢侈浪费、纸醉金迷,沉浸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中不能自拔;有的人在政治上摆不正身份、搞不清地位,把自己当成主人而把群众当成仆人甚至“傻瓜”,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严重;有的人甚至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手、不收敛。而以上种种问题在一些地方不仅没有引起组织上重视,而且还有蔓延的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三严三实”可以说既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也有着很强的正本清源、划清标线的现实意义。
(二)自身努力和组织培养是锻造新时期合格领导干部的基本手段
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内因比外因更具有根本性。从领导干部自身来讲,在各个方面努力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是不断提升自己、锻造自己的主要手段;除此之外,从整个党的角度来讲,各种形式的组织培养是锻造新时期合格领导干部的主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从干部自身来讲,个人必须努力,这是干部成长的内因,也是决定性因素。
1.领导干部要不懈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领导干部必须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7]这番话深刻诠释了“以德为先”的重要性,鲜明地指出了“德”在领导干部的自身本领中所具有的引领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等都不是“假大空”,而是有着深刻而具体的内涵的,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首先就体现在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上,如果这一点发生了动摇则等于说作为一名党员的思想基础发生了动摇,就没有资格做一名共产党员,更没有资格做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关于这一点,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形容为共产党员精神上的“钙”,将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的原因归结为“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并强调:“全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深入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矢志不渝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8]2013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详细论述了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学习的相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到学习的方向问题时说:“领导干部学习,要正确把握学习的方向。忽视了马克思主义所指引的方向,学习就容易陷入盲目状态甚至误入歧途,就容易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中无所适从,就难以抵御各种错误思潮。”[9]同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道:“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相信马克思主义,不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10]“干部要勤于学、敏于思,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正确判断形势,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11]同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又一次讲道:“新干部、年轻干部尤其要抓好理论学习,通过坚持不懈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坚定理想信念。”[12]
第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一个中性词和一种客观存在,政绩本身没有任何感情色彩,但是如果一位领导干部的头脑被不正确的政绩观所侵蚀、占据,则他在这种错误的政绩观的引导下所取得的“政绩”必然会遭人诟病甚至被讽刺为“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所以,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功成不必在我的正确的政绩观是至关重要的,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衡量一位领导干部能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试金石,也是看一位领导干部是用权为民还是用权为己的试金石。习近平在担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时就多次讲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2004年2月20日,他提出,必须要解决好四个问题: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如何考核政绩[13]。同年8月5日,在杭州湖州嘉兴党建工作座谈会上讲到了要完善衡量、考核领导干部的原则和内容,强调:“在考核中,既看经济指标,又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切实地从单纯地追求速度,变为综合考核增长速度、就业水平、教育投入、环境质量等方面内容。”[14]同年5月12日,在《浙江日报》的“之江新语”专栏中写道:“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就是一事当前先为自己打算,对权力、荣耀和利益津津乐道,而把党和人民的希望和重托放在次要位置上。”[15]同年9月7日,在浙江省委党校2004年秋季开学典礼上又讲到了领导干部政绩观中的突出问题——“五重五轻”:重始轻终、重短轻长、重显轻隐、重易轻难、重局部轻全局[16]。可以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领导干部自身努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同时重视加强实践锻炼。毛泽东说:“政治家要懂些业务。懂得太多有困难,懂得太少也不行,一定要懂得一些。不懂得实际的是假红,是空头政治家。要把政治和技术结合起来。”[17]政治家是如此,普通干部也是如此,要想真正“讲政治”“讲正气”必须首先“讲学习”,如果没有丰富的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则“讲政治”就会成为一句又假又大的空话。早在2003年2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就在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讲道:“一个优秀的政治家不能只懂一门知识,而应是一个大‘杂家’。……如果一个政治家除了本行,其他一无所知,讲不出道理,那就真正是我们常说的‘外行领导内行’。”[18]2013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讲到学习的内容时说:“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科技、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知识,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需要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领导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内行领导。”[19]同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道,干部要“认真学习各方面知识,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打牢履职尽责的知识基础”[20]。
学习的最终目标是指导实践,不指导实践的书斋式的理论学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理论学习必须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2013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讲道:“增强本领就要加强学习,既把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又在实践中增长解决问题的新本领。”[21]“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22]同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一次讲道:“好干部除了要加强学习,还要加强实践。……只有经风雨、见世面,才能飞得更高、飞得更远。”[23]
领导干部要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基本功。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历史证明,什么时候这三大优良作风贯彻执行得好则什么时候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取得巨大的成就,什么时候脱离了这三大优良作风则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遭遇重大挫折。在三大优良作风之中,“密切联系群众”体现着中国共产党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攻坚克难的一大武器。1989年1月,时任中共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分析了党的领导与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的相互关系之后讲道:“无论是从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还是从调动群众积极性这两方面说,都要求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血肉联系。这就是干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功。我们的干部都应当苦练这一基本功。”[24]他还强调:“提倡领导干部要练好密切联系群众这个基本功,在今天更具有现实意义。”[25]从后来所发生的情况看,不能不说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有着高度的预见性,而且到今天也依然没有过时。
2.党组织要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养
自身努力是领导干部锻造自身、强硬自身的重要手段,从领导干部自身来讲这一点是带有根本性的“内因”。除了靠领导干部自身努力以不断提升自己之外,锻造新时期的合格领导干部还要依靠组织的培养,这也是不可或缺的。就像一名在赛场上摘金夺银的优秀运动员一样,除了自身要优秀之外还要有一名优秀的教练进行指导与培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形势越变化、党和人民事业越发展,越要重视干部培养。”[26]关于组织培养的具体内容与方向,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应该以加强党性教育、搭建锻炼平台和强化管理监督为三个主要的抓手。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详细讲到了培养干部的这三个主要抓手。关于“加强党性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讲道:“培养干部,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加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教育。”[27]关于“搭建锻炼平台”,习近平总书记批评了在某些人头脑中“把实践锻炼当成镀金”的错误思想:“要强化干部实践锻炼,积极为干部锻炼成长搭建平台。实践锻炼不是去‘镀金’,更不是去走过场等着提拔,如果那样,必然会身子去了心没去,还是与群众格格不入,那就是弄虚作假了。”[28]在讲到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年轻干部经受实践锻炼的重要性:“年轻干部不经过千锤百炼、艰苦磨练,很难在关键时刻经受住考验,这方面的教训是有的。一些地方对要培养的‘苗子’百般呵护,为他们设好‘台阶’、铺好‘路子’,恰恰忽略了把他们放到艰苦岗位上去磨。现在形成了一种匪夷所思的怪圈,组织把谁放到艰苦岗位上、放到基层去锻炼,本人以及周围的人往往会认为是组织上不信任他了。这样的风气蔓延开来,我们培养年轻干部就会走弯路。一定要扭转过来。……要形成一种风气,年轻干部都争先恐后到艰苦岗位、到基层去,并以此为荣。”[29]关于“强化管理监督”,习近平总书记讲道:“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组织上培养干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监督好,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这是个好传统,要注意保持和发扬。”[30]“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这是爱护干部,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31]有些领导干部不乐于接受监督和检查,认为监督和检查就是组织上对自己的“不信任”;而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改变“监督就是不信任”的错误认识。
(三)聚焦高素质专业化,打造敢担当善作为干部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讲道:“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32]培养干部的目的是使用干部,是为了让干部能够在需要的时间、需要的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而这就需要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选用干部的措施以确保将培养出的合格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中,选用干部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
1.党的组织部门要做到全面“知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用人得当,首先要知人。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往往会出现用人不当、用人失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管干部”原则是中国干部制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在这样的原则下,党的组织部门担负着对干部(包括干部候选人,下同)的推荐、提名、任免等多项职责。而这首先就要求党的组织部门对干部要有一个全面的认知,如果认知不到位则不可能做好选用干部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这一点。早在2003年11月3日,他在浙江省新任市县党政“一把手”民主集中制专题研讨班上就讲道:“首先,要擦亮自己的‘一双眼睛’,在实践中识人辨才,加强对干部的考察和了解,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情况。……其次,要用好集体的‘多双眼睛’。有时候,‘一双眼睛’受视角和景深的影响,毕竟有一定的局限性,难免出现一些偏颇。而用‘多双眼睛’就能多视角、多侧面、多层次地识别一个人,可以尽量避免‘失真’现象的产生。”[33]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道:“对干部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感觉和印象上,必须健全考察机制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要近距离接触干部。……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34]习近平总书记还讲道:“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35]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讲话中对自己十年前的讲话精神又做了扩展。
2.选用干部要做到“人尽其才”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是中国古人在用人用物的问题上所追求的目标。“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每个干部都有着自己所擅长的一个或几个方面,故只有将干部派到合适的岗位上才能真正发挥其最大的作用,才能对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产生最大的积极效应,否则就会出现“张飞绣花”的荒唐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批评了只管“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而不管“谁更优秀、更合适”的思想,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讲道:“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岗位,一定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不能简单把职位作为奖励干部的手段。我们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大批好干部源源不断涌现出来,才能使大家的聪明才智充分释放出来。”[36]
3.选用干部要形成合理的结构比例但不能“唯比例化”
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必然是由各方面专业人才、各年龄段的人才和党内外人才等方方面面的优秀人才所组成,不可能在专业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或者党派、性别上是“清一色”的。2003年12月1日,习近平在浙江省民主推荐省级党政后备干部和中管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后备干部动员大会上详细讲了干部队伍中合理的结构比例的重要性,他讲道:“推荐时,不仅要考虑到人选个体素质的优良,还要考虑到队伍整体的素质,力争使推荐出来的人选能够形成一个合理的结构。”[37]在强调了重要性的基础上,他详细论述了在推荐干部时要注意考虑知识和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推荐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三个方面。针对近些年来,我们在领导班子配备中出现的简单化、绝对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到了选拔年轻干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调要改变“简单考虑班子年龄结构要求,不注意人选内在素质,忽视了必要的履职经历和岗位历练,把一些尚不成熟的干部放到领导岗位,甚至担任一把手”[38]。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不是无原则地“为了比例而比例”,而是将比例结构作为一项措施、手段放在一个更大更深远的背景中去考量的。
4.注意研究选人制度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邓小平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39]邓小平的话可谓一语中的地点明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从国家整体发展的角度而言,无论什么事情最终都要靠制度发挥根本性作用,都要建立制度并建立与之配套的体制、机制;选用干部自然也不例外,也要有一套制度约束。早在2003年11月3日,习近平就在浙江省新任市县党政“一把手”民主集中制专题研讨班上讲道:“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最根本的是用制度选人,让群众选人。……落实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开选拔,考察预告,工作圈、生活圈考察,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全委会票决等各项制度,努力营造选贤任能的良好氛围。”[40]
制度具有根本性,但是任何的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处在由不完善向完善的发展过程之中,包括竞争选举过程中的票决制度、干部个人信息公开制度等都是如此,都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都会或多或少地出现目的与结果不一致的现象。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有针对性地指出了现行干部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关于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习近平总书记讲道:“一些地方和单位过度依赖票数、唯票取人,致使那些因拉票或当老好人而得票高的人得到提拔重用。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干部拉票或当老好人的不良风气愈演愈烈,拉票行为花样百出、屡禁不止,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41]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选人用人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推荐票只是一个方面,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正常情况下,选人用人还是要从得票靠前的干部中去选,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至于得票名次倒不一定太在意。但是,如果得票情况与党组织平常掌握的干部德才和实际情况相差悬殊,就一定要慎重对待。……要分清选任干部和委任干部的区别,弄清选票在不同类型干部管理中的分量,避免一刀切。……要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42]
关于干部工作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肯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探索价值的同时,指出:“干部工作公开,公开什么、在什么范围公开、用什么方式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需要认真研究、稳妥把握。”[43]他批评了一些地方“侧重知识不侧重能力”“把笔试成绩作为第一道关卡”“无论什么岗位一律搞竞争性选拔”“凡提必竞”“一考定音”等做法,在批评的基础上强调“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44]、“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也要改进……考出干部真水平、真本事”[45]。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领导地位决定了党内必须要有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唯有如此党才能很好地担当起应该担当的伟大使命,这也是党的历代主要领导人所多次强调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和改革开放一样,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今天,全党特别是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的干部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为“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的干部是中华民族传统政治文化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本质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底线思维。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力可能有大有小,对党的事业贡献可能有差距,但是绝不能突破底线。一旦突破了底线,就谈不上对党的事业有没有贡献了,只剩下给党造成的损害有多大的问题。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清清爽爽、义无反顾地去当官。不要把当官作为一个满足无穷贪欲、获得无限私利的捷径,那样迟早要完蛋。”[46]“当官发财、应当两道”的思想理念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过去数十年中始终坚持并强调这一点并非空穴来风,也绝非仅是说说而已,而是有着深刻的背景和内涵的。
(一)党的干部是中华民族传统政治文化的继承人和提升者
历史的发展是有着继承性的,任何一个当代国家想要完全割断历史、否认自身的发展历程在事实上是办不到的也是不可能的,强行否认历史只能堕入历史虚无主义的虚幻迷雾中。封建主义对奴隶主义、资本主义对封建主义、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都是一种“扬弃”的关系而非“全盘否定”的关系。中共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是营养丰富的营养剂,而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古代史以及世界历史也是如此,也有着很多的“财富”(包括经验和教训)等着我们去“盘活”和利用,这其中就包括很多官员道德建设方面的“财富”。
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讲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坚持发扬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需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也需要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宝贵遗产。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47]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深刻地阐释了吸收古代廉政建设经验的重要意义。
“当官发财、应当两道”是古代中国的充满哲理的古训。春秋时期,季康子以盗贼多为患,向孔子询问解决办法,孔子说,假如你不过分追求财物,就是奖励百姓去盗窃,他们也不会干的。因为如果有权力者过分追求财物并可得到满足,而那些有同样贪欲却得不到满足的人,就会以非法的手段去偷窃。宋代政治家范仲淹主张为政者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都是要求执政者要“戒贪、为民”。抗金英雄岳飞在和宋高宗赵构讨论国家怎样才能强盛时答道:“文官不爱钱,武将不惜死,则天下太平矣。”
当然,总体上来说,“当官发财、应当两道”在古代中国是无法真正实现的,能够达到这个境界的只是极少数人。“当官发财、应当两道”在古代中国只能是“可能的廉政文化”而没有成为“现实的廉政文化”,这是由剥削阶级本性决定的。今天的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能够而且也应该将这句古训真正落到实处的。学习“当官发财、应当两道”的古训并将其真正落到实处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和时代担当,中国共产党有责任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国古人没有能够实现的梦想、达到中国古人没有达到的境界。今天强调“当官发财、应当两道”,是将中国古代优秀政治文化融入新时期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之中,助推党的干部队伍素质的提升。
(二)党的干部要践行党的宗旨要求
自古以来,“当官”与“发财”这两个词语之间的相互关系始终呈现出“剪不断、理还乱”的态势,议论甚至争论也是一直不断,直到今天也依然有很多人秉持着封建时期流传下来的“官本位”的思想残余,认为只要做了官就可以既有权又有钱甚至拥有想要得到的一切,从而把考公务员、成为政府官员乃至高级领导干部当成是提升自身经济地位的唯一手段和途径。这种错误的思想是导致腐败现象蔓延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意识原因。也有很多人坚定认为“当官发财、应当两道”是非常正确、非常给力的价值理念和治国理政思想,但是却不能从根本上解释清楚原因。其实“当官发财、应当两道”是由国家公权力的自身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自身性质所决定的,是有着深层次的理论原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种国体下,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故无论从国家公权力本身的角度来讲还是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公权力只能用来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谋幸福,不能被任何人私用,更不允许被任何人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而滥用,否则就会发生异化变质。党员干部只能把手中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发个人之财。
(三)党的干部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集中体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社会制度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社会制度,作为党的干部,要始终遵循“当官发财、应当两道”基本要求,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体现。“当官发财、应当两道”既是中国共产党的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制度框架所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各级政府部门的各项权力、国家公务人员的各项权力(包括各种执法权等)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了人民群众去使用而不能被当成私权去滥用。
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敬畏公权力、敬畏法治,严禁违法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必须在法定职权内履行职责,法无授权不可为,严禁“越法用权”或者乱搞特权,不能把手中的公权力当成谋求一己私利的工具而加以滥用,当然也就不能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去搞权力寻租或者权钱交易,而只可以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合法的经济利益(包括工资收入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项福利等)。如果没有切实有效的制度设计则国有资产就会流失,而国家公权力也是一样,如果国家公务员把国家公权力当成是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公权力为自己“捞金”,则必然造成国家公权力的“私有化”进而导致大量腐败现象的滋生,干部必然堕落、政府必然腐化、政治必然腐败,公权力将在实际意义上异化变质,不再姓“公”,也不再能够起到服务社会大众的本来目的而成为某些人为自己谋利益、大搞个人主义的手段。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月22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48]“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49]对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公权私用的腐败现象必须依法严厉惩治。
“当官发财,应该两道”,这既是正确的治国理念,也是许多反面例子所留下的深刻教训。今天,在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逐步走向深入的时候,重温并牢固树立“当官发财、应当两道”的理念,对实现领导干部个人“不敢腐”“不能腐”最终达到“不想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入脑入心,时时刻刻警示自己,约束自己。
创新案例
黑龙江双鸭山市:助推第一书记成长为未来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
双鸭山市通过选派第一书记,在基层一线培养历练干部、打造服务转型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同时,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扶贫攻坚和转型发展积蓄了新动能。双鸭山市委采取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同步选派的方式,在2015年选派415名优秀干部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的基础上,于2016年5月又选派151名干部到街道社区任职第一书记,实现了全市415个行政村、28个街道123个社区第一书记全覆盖。
整合资源,优中选优,确保第一书记选得准
把下派第一书记工作作为“书记工程”和党建品牌来抓,立足发展所需和干部队伍实际,坚持用人导向,集中优势力量,精准识人、选人、派人,为基层组织事业发展输送“造血人才”。
规范管理,强化问责,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
市委明确提出要求,第一书记要坚持吃住在村,每季度休7天探亲假。第一书记能否真正驻村,成为检验第一书记工作成效的关键。全体第一书记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写实,分别由第一书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市委成立了工作督导组,以明察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开展第一书记督导检查。
创新发展,关怀激励,确保第一书记上得来
在选好用好第一书记的同时,时刻关心第一书记的工作、生活和发展问题,助推第一书记在基层快速成长,使之成为未来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为解决机关下派第一书记对基层工作不熟悉等问题,市委以农村工作常识、农业现代化发展、幸福社区建设等为基本内容进行了集中培训,所在乡镇、街道还安排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县、乡干部结对帮带,帮助第一书记能够尽快进入角色。
自第一书记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第一书记履职尽责,务实为民,帮助所驻村(街道社区)理思路、聚民心、谋实事、解难题,以“输血”促“造血”,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