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创新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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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有关创新的对话

我想写这本书的想法可以说由来已久。我本人就是一个喜欢创新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人。我在中国接受的是经典的理工科教育,在美国做了15年的教授工作,使我对中国、美国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有近距离的观察。在加州理工学院这个小而精的世界顶尖学府的5年研究生经历,使我近距离接触了基础科学大师、应用科学的鼻祖和应用工程的巨匠。后来我在美国工程学院的一流学府——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做了十年的教学、科研和成果转化的工作。这些经历,使我对中国、美国的科学家,工程师,工程教育、技术人员,工业企业,创新企业和成果转化的过程有了深入细致而系统的第一手了解。

我在美国西北大学工学院教授一门全新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课程,和30个学生共处3个月,体会很多。他们的反馈以及同事、友人的反馈,对我写这本书也有很多的启发。我在书里,有时会结合课堂上学生给我的问题和反馈进行评论。我想这样比我空口说教、自说自话要更有说服力。

没有两个人对创新的解释是完全相同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创新的理解和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家庭影响、感情因素、性格因素以及教育背景是密不可分的。关于创新,确实存在很多的不同意见,很多疑惑,很多不同或不好的思维定式与习惯。比如:

——很多人认为创新就是想出一个别人从没有想过的好点子,做别人没做过的工作。

——很多有工程技术背景的人以为技术优越就是一切,产生好的、新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就是创新。这些人认为提供技术改良和性能提高就是创新。

——有的有科学背景的人不喜欢应用和赚钱,崇尚科学的自由精神和思想的创新。这些人更热衷于开创新的思想领地。

——有些大众或媒体把所有的听起来新的东西都叫做“创新”,有的企业乐于给自己加上“创新”的桂冠。

创新的第一步,就是要知道创新到底是什么。在西北大学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向班里学生列举了几个熟知的人和事,然后让他们选择是否同意这些人和事是创新。以下简单介绍一下我的数据统计和发现。我给的几个例子中,包括发明家爱迪生、科学家爱因斯坦、苹果公司的史蒂夫·乔布斯、高通公司(Qualcomm)的创始人雅各布、脸谱的年轻创始人扎克伯格和星巴克公司的创始人舒尔茨。

我给学生们的提示和简介如下:

——爱因斯坦,理论物理学家,教授,博士,相对论和光伏效应的发现者,诺贝尔奖得主。

——爱迪生,美国发明家,无正式学历,发明实用电灯泡、留声机、电影放映机,一生拥有1000项以上的发明专利。

——史蒂夫·乔布斯,无大学学历,和合作者伍兹尼亚克(Wozniak)创立了苹果电脑公司,并经营电脑动画公司,开创了电影业的新篇章。

——雅各布,博士,前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创立手机通信的数学模型,离职开创高通公司,成为全球手机芯片的领跑者。

——扎克伯格,哈佛大学计算机专业退学,创立脸谱公司,全球用户超过6亿(2011年1月统计),是世界上最年轻的账面亿万富翁。

——星巴克公司的舒尔茨,中学成绩平平,大学体育特长生,销售专业毕业,以对用户习惯的独特观察力,把西雅图的一家小咖啡店办成史上第一、全球领先的连锁店。

我问学生一个问题:“你同意某某是创新者吗?”学生的回答是匿名的。我把他们的回答统计如下。

在学生投票之后,我又进一步让他们把最重要三个创新者列出来。他们选择的是:①爱迪生;②乔布斯;③爱因斯坦。

这三个答案和以上的单项数据排列稍有出入,但是也不奇怪。比如高通的雅各布被认为是很强的创新者,单项得分(82%)比乔布斯还高,但是最后大家还是觉得乔布斯更熟悉,也许学生们觉得乔布斯的影响更大。

我觉得这些学生的答案很有意思,耐人寻味。读者也一定会提出很多的疑问:

——爱因斯坦是创新者吗?他不是一个科学家,教授吗?爱因斯坦没有任何重要的发明,也没有因为任何重大发明赚过钱。他的最大贡献,在于改变了人们对世界的看法。

——星巴克和高通公司都是很创新的公司,改变了人们对特种咖啡和手机的看法。为什么这么多人(36%和18%)不同意他们是创新者?

——脸谱创始人扎克伯格在2011年是个十足的风云人物。虽然在脸谱之前,已经有类似的互联网产业,但脸谱是一个新潮流的领跑者。为什么如此多的年轻人(50%)认为他不是创新者?

当然这些只是一个小的取样,而且是从一所美国工学院的研究生中产生的。美国的创新模式和中国不同。这些答案,只是反映了一部分人对创新的认识,只是一种粗浅的认同和意见。但是我们对这些结果也不能轻视。值得一提的是,我没有给学生作长篇累牍的介绍,以免他们受我的思想影响太多,学生们的回答基本表现了他们原始的认知状态。可以肯定地说,学生们都不是完全了解每一个人和例子,但这些数据对想要创新的人、对决策者很有参考价值(我建议每一个教创新的老师也先从本班学生搜集信息)。

旁白

在世界各个地方,不同背景的人的想法不会完全一致。2011年4月,通用电气对近900名即将毕业的英国工程学大学生调查后评出的“十大工程学人物”中,现代人熟悉的苹果公司前总裁史蒂夫·乔布斯排名第三,微软董事长比尔·盖茨位居第五。排名首位的是伊萨姆巴德·金顿·布鲁内尔(Isambard Kingdom Brunel,1806—1859),他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的土木工程师,设计了英国第一条铁路,以及很多的桥梁和隧道。詹姆斯·戴森(James Dyson,1947—)位居第二,戴森因发明不用吸尘袋的真空吸尘器而闻名。发明了交流电的美籍塞尔维亚科学家尼古拉·特斯拉(Nikola Tesla)排名第四。第六至第十位依次为航空涡轮喷气发动机之父弗兰克·惠特尔(Frank Whittle)、牛顿(Isaac Newton)、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发明早期引擎技术的亨利·罗伊斯(Henry Royce)和查尔斯·罗尔斯(Charles Rolls)二人组,以及爱迪生。

同样的对话,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和地球的各个地方同时进行着。定义创新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世人对什么是创新存在很大的分歧。即使在教育领域、科技领域、投资领域和工业界,对创新创业的评价也都很不一致,可以说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种看法。最好的一群朋友,也会发现自己对创新的认识差别很大,甚至完全对立。这是完全正常的,说明社会上对创新的认识很肤浅。很多人评论创新,都要加上个人的好恶,很多对创新的错误解读,来自于知识的不完整。对于创新这样大的事情,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第二章的目的,就是直面社会上对创新的不同理解,诠释创新的定义。